次日清晨。
孙全蹲在屋外的狗舍前面,笑吟吟地给小黑背喂食,在这里住了一夜,小黑背好像没那么惧怕了,也可能是肚子饿了,反正孙全喂它狗粮的时候,它不像昨天那样缩在角落里不敢过来了,它抬头怯生生地看了看孙全,然后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一步,看孙全一眼,又小心翼翼地再走一步,尾巴夹在屁股后面,耳朵耷拉着,小脑袋几乎是贴着地,一点点磨蹭着来到孙全手边,胆战心惊地尝试吃狗粮。
孙全笑了笑,顺手轻轻摸了下它的小脑袋。
小脑袋马上就往后一缩,差点掉头就跑。
见孙全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小黑背才停下脚步,怯生生地又看了看孙全,一双狗眼眨了眨,大概是觉得没那么危险,这才又壮着胆子过来吃狗粮。
养狗嘛,孙全小时候养过,多少有些经验。
他也不着急,就这么喂它一点狗粮,就伸手摸一下它的小脑袋,动作轻柔,表情和善,面带笑容。
连续几次,小黑背都吓得浑身一颤,转身就想跑。
一次又一次,在慢慢感觉孙全真的没有恶意之后,它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或者说心里的恐惧越来越少。
终于,孙全给它喂狗粮时,摸它的小脑袋,它已经不颤不逃了,不时还用小脑袋蹭一蹭孙全的手心,嘴里也发出呜呜的乖顺低鸣。
农村有句老话:猫狗畜生,谁给它们吃的,它们就跟谁亲。
这话确实不假。
以前孙全在农村的时候,见过一些养狗的,动不动就拿脚把狗踢得惨叫一声,但只要召唤一声,刚刚被踢惨的狗还是会乖乖地来到主人面前。
那样的养狗人都能得到狗的亲近,何况他孙全一点都不凶?
等小黑背吃饱的时候,和孙全已经很亲昵了。
孙全伸手揉着它的脑袋,它不仅不躲,还伸出舌头,讨好地舔一下他的手掌,孙全用手轻抚它背上的毛发,它马上就眯起双眼,露出享受的表情。
院门外传来一阵轻盈的脚步声,孙全抬眼望去,是新助理俞欣欣来了。
俞欣欣的装扮依然书卷气很浓,简单的牛仔裤、淡蓝色的T恤衫,白色板鞋,大大的银框眼镜,素颜朝天,一头黑发也没有搞什么花样,就是简单地扎了个马尾辫。
孙全看见她的时候,也注意到她怀里抱着一只蓝色文件夹,不知道里面夹了一些什么。
孙全看见她的时候,她还没看见孙全,抬手按了下门外的门铃。
不远处正在练拳的田有志往那边看了一眼,然后大步过去开门。
孙全蹲在狗舍前面,摸着小黑背的小脑袋,并没有起身的意思。
他平时待人虽然挺有礼貌,但他还没礼貌到对自己的助理那么客气。
未久,俞欣欣在田有志的引领下,来到孙全近处,她还是有点拘谨,一见面喊“孙总”的同时,又给孙全微微鞠了一躬。
莫名的,孙全脑中忽然想到一个好笑的——还好,她没有给我三鞠躬……
只有祭奠死人,才会三鞠躬啊!
“今天来得这么早,早饭吃了吗?”
孙全放下小黑背,起身顺口问了一句。
俞欣欣摇摇头,连忙回答:“还没有,孙总,昨晚我接了不少打给您的电话,我怕耽误您的事,所以今天特意早一点来跟您汇报,哦,对了,那些电话我都做了登记,您请过目!”
说着,她慌忙将怀里的文件夹递给孙全。
孙全扫了一眼文件夹,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好笑地抬手看了看,说:“我刚摸了狗,文件夹你先拿着吧!跟我进来!既然早饭还没吃,就一起吃一点!到我这里就别客气了。”
说着,他含笑转身走进别墅大厅。
俞欣欣愣了愣,转脸看了看已经钻进狗舍里面的那条小黑背,眨了眨眼,也不知道想了什么,回过神来,赶紧快步跟进别墅里面。
高光正在往餐桌上端吃的,有稀饭、有包子、馒头、春卷、煎饺、油条,还有豆浆、豆脑等等。
餐桌中间还摆着几小碟精致的小菜。
他最近每天早上都会开孙全那辆捷达下山去买菜,顺便会买一些早餐回来。
不得不说,高光这个保镖会做饭,对孙全来说,真是一个意外之喜,每天饮食上的质量都明显提升几个档次。
至少,每天端上桌的菜,基本都是当天新买的新鲜菜现做的,而不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那种冷冻货做的。
这是俞欣欣第一次在孙全这里吃饭,尽管只是一个早餐,她还是挺拘束的。
不仅因为孙全是她的老板,还因为孙全这别墅里的东西怎么看都不便宜。
那张一万多买的餐桌,光可鉴人,她没见过。
餐椅和餐桌是一套的,同样光可鉴人、款式新颖,落座的时候,她下意识只坐了小半个屁股。
而孙全随手帮她盛的那碗稀饭,她接到手里的时候,也有点紧张。
因为这只碗在她看来也特别好看,瓷白的部分比她从小到大见过最白的瓷,都要白,都要细腻。
而瓷碗外面的彩色图案,也漂亮得像艺术品,直觉告诉她这只碗肯定不便宜。
就连筷子……
她觉得好像也比市面上常见的筷子更长,更精致。
她这里小心翼翼的样子,孙全看在眼里,有点好笑,也有点理解。
毕竟重生前,他也是个穷比。
而他重生过来,到现在,也不过只是4年时间。
想当初,他偶尔去一个稍微有点的亲戚家,都有点不敢随便坐人家的沙发,下意识怕把人家沙发坐赃了,惹来人家嫌弃的目光。
“吃啊!别这么拘束,你现在是我的助理,以后在我这里吃饭的机会还多,真没必要这样!”
孙全安抚一句,低头就往嘴里扒拉一大口稀饭,随手又夹了一只煎饺,整个塞进嘴里嚼着。
论吃相,他是不雅的。
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早就深入骨子里了,即便他大学几年,学了中、西餐的各种用餐礼仪,但平时,他还是小时候那种吃饭习惯。
那时候家里穷,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两三次肉,平时桌上一般都是家里种的各种蔬菜,那个不要钱,可以随便吃。
但,菜油和猪油都要钱,所以他家的菜里是没什么油的。
没有油水的菜……吃了真的很剐人啊!
总觉得每天肚子饿得特别快,明明一餐吃两大碗饭菜,把肚皮都撑紧了,但最多两个小时就又饿了。
然后下一餐开饭的时候,他吃饭吃菜,又是狼吞虎咽。
如果哪天他吃饭吃菜的速度慢了,不狼吞虎咽了,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病了。
也只有病了,他大概才能吃上一个鸡蛋,或者二三两猪肉做的肉汤。
而现在他有钱了,想吃什么都有了,但从小养成的吃饭习惯还是改不了。
而且,他也不想改。
能吃是福,吃饭吃得香,为什么要改呢?
怕别人嫌弃他吃相粗鲁?不雅?
他媳妇袁水清都不嫌弃他,他还用在乎别人的看法?
在某些方面,他向来是比较自我的,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只图一个轻松自在。
他吃得唏哩呼噜,高光和田有志的吃相也好不到哪儿去,俞欣欣看着这三个男人吃得这么随意,慢慢的,她心里的拘束也慢慢放下不少,虽然还是吃得比较斯文,但总算不像一开始那样小心翼翼了。
孙全先专心把肚子填了个半饱,才稍微放慢吃饭速度,伸筷子夹菜的时候,顺口问俞欣欣,“对了,你刚才说昨晚有不少人给我打电话?都是些什么人啊?找我都是些什么事?你大概给我说说!”
俞欣欣闻言,马上放下筷子,挺直腰肢,准备正正经经地回答,但她显然还不了解她的老板并不正经。
孙全轻笑一声,对她摇摇头,随手把刚夹到嘴边的橄榄菜放进嘴里嚼着,口齿含糊地说:“不用停下来!边吃边说!不要这么正式,饭桌上随意一点就好!”
俞欣欣怔了怔,下意识看了看旁边的高光和田有志。
田有志自顾自地吃着,高光抽空给她一个笑脸,“老板面前你放松一点,不要这么紧张,老板很随和的,继续吃吧!边吃边说嘛!”
俞欣欣这才迟疑着重新拿起筷子,但她到底还是没那么放的开,虽然重新拿起了筷子,却没有继续吃。
“孙总,昨晚一共有17个电话打给您的,其中有几个是你高中同学,有几个是你大学同学,还有几个是你高中和大学的老师,对了,还有一个是您老家的发小打的……”
“发小?”
听到这里,孙全有点意外,出声打断了她。
俞欣欣点头,赶紧打开文件夹,看了看里面的一张A4纸上的记录,抬头对孙全说:“孙总,你这个发小叫孙宇,他说有事找您,希望您能抽空给他回个电话,他还说他今天一天都会等您的电话。”
“孙宇?”
孙全再次感到意外。
因为他从来没觉得孙宇是他的发小,是!他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可他重生前,两人已经近二十年没有联系了,平时逢年过节偶尔见到,也只是互相点个头,给个笑容就完了。
在他心里,他的发小不包括孙宇。
但孙宇好像把他当发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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