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返回2006 > 第325章 婚礼前

接下来两天,陆续赶到M市的亲朋好友越来越多。

    有些是袁水清那边的亲戚,她家的亲戚经济条件多数都不错,过来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开车,有人开的是私家车,有人是公车私用,这年头公车私用很常见。

    而孙全家这边的亲戚,经济条件就要差一些,没人是开车来的,不是坐火车就是坐汽车过来。

    无论是哪边的亲戚朋友,孙全都一律安排在市区的酒店入住,酒店的档次他也没订太高,骨子里他还是精打细算的,统一订在一家三星级酒店。

    这样的酒店档次,对双方的亲友来说,都能说的过去。

    就连28号来的乐超,也被安排在酒店。

    尽管乐超名义上是韩丽的男朋友,孙全也没让他住自己的别墅。

    这家伙的领地意识很强,在自己的别墅里,他无法容忍还有另一个年轻男性住在里面,除非对方还是个孩子,或者老人。

    这应该算是他的一个怪癖,以前他自己都没发现自己有这个毛病。

    除了这个毛病,他已知的毛病其实还有一个——就是不喜欢穿别人的旧衣服,特别不喜欢。

    这个毛病他知道是怎么来的,主要是小时候他家里穷,10岁之前,穿的几乎全是别人不要的旧衣服,10岁之后,大学之前,他也没几件像样的衣服。

    重生前,他就早早意识到自己这方面的问题,长大后,别说别人的旧衣服,就算是他自己的衣服,别人穿过一次,他就不想要了。

    总觉得那衣服上有了别人的气味,穿在身上,感觉浑身不得劲,总想这里挠挠、那里挠挠,有一种浑身发痒的感觉。

    他这个毛病,发现的挺早,在他大学的时候,一个室友天冷的时候,未经他同意,在他回宿舍之前,拿他一件外套穿了一上午。

    等他回到宿舍,看见自己外套在室友身上,当时他眉头就皱了,心烦气躁的感觉憋得他心里非常难受。

    后来,他把那件外套洗了几遍,穿在身上还是觉得不舒服,只要一想到这件衣服别人穿过,他就一刻都不想再穿在身上。

    后来,那件外套就被他放进箱底,再也没有穿过。

    这可能属于心理疾病的一种?

    他不确定。

    但挺古怪的是——他以前的前女友偶尔穿过他的外套,他却又觉得无所谓,或许他骨子里就是个重色轻友的?

    28号那天,安排乐超去酒店住的时候,孙全看出乐超有点不愉快,也听见韩丽低声跟袁水清抱怨应该让乐超住在家里的,但他都假装没看见、没听到,他宁愿把乐超送到酒店后,陪乐超喝了两个小时的酒,聊了一堆废话,之后再打车回到青龙湾别墅园。

    然后他心里就舒坦了。

    当天晚上,上床后,袁水清问他怎么不让同学住在家里,毕竟那个乐超是韩丽的男朋友,家里也有空房间。

    孙全当时沉默好一会,才犹豫着把自己这方面的怪癖跟她说了。

    说完之后,他悄悄观察袁水清的表情,想看她听完后的反应,是觉得奇怪,还是什么其它的情绪。

    结果,袁水清的反应在他意料之外。

    她看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微微笑了下,抬手揉了揉他脑袋,轻声说:“看来你身上的毛病还挺多呀!还有什么别的吗?”

    孙全眨了眨眼,问:“你不觉得我有病吗?心理方面的疾病?”

    “也许吧!”

    袁水清语气没什么变化,声音很轻,“我觉得每个人多少都有一些心理方面的小问题吧!你知道吗?在和你交往之前,甚至在和你交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晚上睡觉都不敢躺下的,躺下就感觉很没安全感,总想蜷缩成一团,就算蜷缩成一团,心里也还是发虚,总是没有睡意,不过后来好了。”

    “怎么好的?”

    孙全有点好奇。

    袁水清往他怀里钻了钻,轻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好的,好像是和你交往后,我精神上一直绷着的某根弦就渐渐松弛了,然后有一天晚上我尝试着躺下睡觉,就真的睡着了。”

    当时孙全就有点小得意,笑着说:“那看来我还是你的药啊!那你这药可不能停啊!”

    袁水清给他一记白眼,嘴角的笑意却很明显。

    ……

    五一之前,赶到M市的亲友不太多,袁水清那边大概来了十来家,每家来一两个人,少数是全家到齐。

    孙全这边,来了七八家,多数是老人带孩子算一家,也有妇女带孩子,青壮男子过来的只有两个。

    除此之外,袁水清的大学室友也来了两个。

    一个身材略显骨感,个头一米六出头,看上去挺知性的短发女子,名叫吴芸,孙全听袁水清介绍得知,这位吴芸目前在一家电脑特效公司工作。

    吴芸给孙全的感觉,挺文静的,嘴角始终噙着淡淡的笑容,一双清亮的眸子也始终给人一种她在微笑的感觉。

    另一个名叫孟芷珺的女子,给孙全的感觉就像是春天的阳光,明亮却不刺眼,此女个头比吴芸稍高一些,身材也丰腴不少,一张宜喜宜嗔的鹅蛋脸,明眸皓齿,穿着打扮也很时尚,烫着别有风情的大波浪,她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也不是和吴芸同行。

    和她一起来的,是一个开来一辆白色宝马的胖子。

    孟芷珺介绍他的时候,孙全、袁水清、吴芸都差点笑出声。

    因为这人的名字很有意思,孟芷珺说他叫苟富贵。

    当时孙全就以为自己听错了。

    吴芸好奇确认,孟芷珺笑着表示:“你们没听错!就是苟富贵、勿相忘的苟富贵!”

    而这胖子也不尴尬,应该是从小到大已经习惯了。

    他笑呵呵地说:“这名字是我老爸给我起的,以前我问过他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个名字,你们猜他是怎么说的?”

    别说,他这问题抛出来,还真引起孙全等人的好奇。

    “怎么说的?”

    吴芸笑问,问完她下意识瞥了眼孟芷珺,而孟芷珺当时一脸忍笑的表情,显然她早就听说过答案。

    苟富贵笑着揭开谜底:“他说他当年在书上第一次看见‘苟富贵、勿相忘’这句话的时候,就想好以后如果生了儿子,就给他儿子取这个名字了,他还说难得我们家祖祖辈辈都姓苟,而苟富贵、勿相忘这句话又和明太祖朱元璋有关,寓意不错,知名度也高,这么有意思的名字,要是我们苟家一直没人用一次,那就太遗憾了!所以,我现在就叫苟富贵了!”

    当时把孙全等人笑得,前仰后合,就连性子冷淡如袁水清,也没忍住笑意。

    苟富贵是孟芷珺的男友,除了有点胖,年龄稍微比孟芷珺大几岁之外,孙全对他印象还挺好的。

    因为这人很好相处,说话也挺风趣,习惯自嘲。

    孙全对习惯自嘲的人,一向比较有好感。

    闲聊中,孙全得知苟富贵和孟芷珺有点青梅竹马的意思,小时候就在一起玩,两家又有生意上的往来,孟芷珺读大学那几年,两家长辈就有意撮合他俩。

    据苟富贵自己笑谈,当年孟芷珺是不情愿的。

    因为嫌他胖,觉得带出去没面子。

    但他很喜欢孟芷珺,有一段时间就拼命健身、减肥,硬生生把自己的胖变成了壮,再加上对孟芷珺的嘘寒问暖、穷追猛打,总算把孟芷珺追到手。

    说到这里的时候,孟芷珺忍着笑意,“嫌弃”地白苟富贵一眼,叹道:“但这家伙就是个骗子!你们知道吗?我刚跟他好几个月,他体重就又呼呼地长了回来,又变成一个胖子了!我想退货,他还不愿意!这不,我这算是被他骗到手,上了贼船了!”

    袁水清和吴芸当时只是笑。

    孙全则笑着打趣苟富贵,“苟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就算要骗,不说骗她一辈子,怎么着也该骗她个十年二十年吧?怎么骗到手,就原形毕露了呢?呵呵。”

    “就是!哪怕多骗一年呢!”

    当时孟芷珺就深以为然,严重同意孙全的说法。

    而苟富贵也不恼,他笑呵呵地摸了摸肚子,说:“我也想啊!你们以为我喜欢胖吗?但我身上这些天生的肥肉不同意,我有什么办法啊?”

    一句话,又把孙全等人逗笑了。

    ……

    转眼,5月1日到了。

    孙全和袁水清两家的亲戚,今天上午陆陆续续又到了一些。

    邝龙飞、董川、乐超等人帮孙全忙着接待这些新来的亲朋好友,不仅他们这些同学,孙全公司里的几名管理人员今天也悉数到场帮着忙前忙后。

    婚礼地点,选在市区一家五星级大酒店。

    婚礼现场在酒店后面的草坪上,婚庆公司早早就搭建好一个小舞台,舞台前面还有几道鲜花点缀的拱门。

    舞台前方,摆着一些供宾客们坐的椅子。

    长长的红地毯从酒店一道侧门,一直延伸到舞台那里。

    此时吉时未到,袁水清和化妆师以及几个伴娘,在楼上一个房间,化妆师和几个伴娘围着袁水清,化妆师在给袁水清化妆,伴娘们——吴芸、孟芷珺和韩丽在一旁好奇看着,不时帮忙出谋划策,气氛相当和谐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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