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武侠仙侠 > 地球最后一个修仙者 > 第1169章 春雷才觉晓(卷终)

这一年,狗娃的大儿子以区区十二岁的年纪考上了童生,全家人喜极,村里的乡亲们争相携礼恭贺,说是文曲星下凡了,沾沾文气、喜气。虽然那些礼物大多只是一两颗鸡蛋、几瓣蒜头、一把韭菜之类的,并不值钱,而最好的不过是一尺红布,但这也够全家人高兴了,脸上荣光。

    家里甚至去郡城里买了两斤五花肉,蒸包子吃,加菜剁馅调味,香喷喷的,孩子们一个个吃的满嘴流油。

    学业有成,得答谢师恩,这是优良传统。

    狗娃带着大儿子,几十个铜币、一些粮食蔬菜,挑着担子上门答谢先生,都在一个村子里。先生是个落魄秀才,略略推辞,便高兴的收下了礼物,然后和颜悦色,对学生便是一番勉励,督促他好学、谦虚、不能耽误功课。到临走时,先生还送了一本添加了注解的宝贵书籍作为回礼。

    这似乎是好日子的开头。

    只要地里不缺人,狗娃平日都在城里做工,工头听说了他的大儿子考了童生,工钱不再被拖欠,而且和颜悦色了不少,就算其他人,大多人至少面子上会客客气气的。

    就这么的过了几年,狗娃的大儿子的确十分争气,一举考中了秀才,虽然排名末尾,有点勉强,但那也是秀才公。全家可以免除徭役、赋税,秀才可以见县官不跪,还有月俸可领。这可不得了,村长送礼,村口立秀才牌坊,乡长大老爷也赐下了礼物。甚至有地主之家托媒婆上门说亲。

    好事似乎接踵而至。

    又一年后,狗娃家里便起了新瓦房,虽然耗尽了家财,但日子向好。何况,这几年的日子比过去可强多了,比上不足,比下却有余。

    有了新房,大儿子便成婚了,虽然才十六岁,但这时代十几岁成婚、生子太正常了。那新娘是一地主家的二小姐,长的还算周正。

    不过,风云骤变,齐国突然宣布对庆国全面开战,天下大震。

    齐国出动百万军士,全线推进,庆国节节败退。短短一个月,庆国边境沦陷。三个月后,庆国近一半的版图被侵占。其中,庆国一名大将的叛变,便是全面崩溃的导火索。

    这对庆国人来说是灭顶灾难,但对齐国贵族来说值得普天同庆。一般国家有这种好事,战后必有恩赐,赐予一些占领国家的新土地、人口,更重要的,有了新的占领国家,那么一些新增官位的封赐是免不了的,许多人可以升官发财。

    不过,凡事盛极则衰。

    大秦国王说:“大秦国与庆国才结秦晋之好,将本王最宠爱的灵犀公主下嫁,齐国居然半道截杀了本王的女儿,这是对大秦国的严重挑衅!”

    大秦国随即借口支援庆国,迅速举兵进攻分属邻国的齐国的边关。

    这给齐国人迎头一棒子,百般解释也没用。

    齐国强于庆国,原本强的有限,只是近十几年庆国腐朽衰落了,而齐国却更强盛了。这片陆地上,不少国家和齐国、庆国差不多,或者弱小一些,但大秦国却是庞然大物。

    它直追这片陆地上最强的国家‘柳相皇朝’。

    王和皇,一字之差,说明了两个国家的强弱。

    柳相皇朝、大秦国、齐国三国边境接壤。但不同的是,柳相皇朝有十几个周边附属国,每年供奉才能得到庇佑,而大秦国却没有。

    不过,大秦国接连出了两代明君,给大秦国的强盛打下了坚实基础。论综合实力,比柳相皇朝至差一筹,但论好战,大秦国丝毫不逊色。大秦国私下以剿匪名义常年征战在外,暗中吞并了不少小国和小势力,以战养战建起了强大军队,而柳相皇朝在这方面要差不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皇朝内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容易使人失去进取心。

    据说这一次,大秦国派重臣出使柳相皇朝,带了不少重礼,其中就有稀少的养生极品‘乌云茶’百斤,掏空了大秦国多年的存货,这让柳相皇朝的皇帝十分高兴。

    之后,大秦使臣上表亲近友好、寻求联盟,以联盟征讨大陆之外为由,成功的阻止了柳相皇朝的介入。

    战争机器一旦开动,所到之处免不了生灵涂炭,天下百姓流离失所。

    只是一年功夫,庆国灭了,王室血脉惨遭屠戮。又两年半,齐国被大秦国灭了,齐国王室投诚大秦国,国王被接入了大秦王都为质,封了一个国公爵位养老,又被扶持了一个亲近大秦的王世子弟上位任总督,实际并无实权。两国自然成了大秦国的土地,柳相皇朝再想后悔也晚了。

    而当初齐国在危亡之际,狗娃一家人也无法幸免,免徭役赋税成了一句空话。大儿子秀才当兵,成了军中的一名文书,顶替了一家其他人的徭役。最后没过半年传回了噩耗。

    庆国、齐国被灭,大秦国宣布善待百姓,免除三年徭役赋税,并且大赦天下。但狗娃一家人和许多齐国百姓家庭,并没有因此活的轻松,反而更贫困了。

    这一年,步入中年的狗娃为了使一家上下几口不饿肚子,带着一名愣头愣脑的少年在时隔多年后再次踏入了海山郡城外的这片森林。不过,郡城的名字改了,叫荣光郡。而这少年是他的二儿子,和他一样做苦工,种地,偶尔进山采药,维持生计。

    “爹,你看那山坡上,好像有药材!”憨厚少年的眼神同样好使,那山丘的阳面坡上,一些草木开了花,依旧那么鲜艳,让周围黯然失色。

    如果不是这里深入森林几十里,虫兽遍地,恐怕早就被人发现了。多年不见,这些药材更加壮大,药性充沛。

    绿的,白的,红的,粉的,黄的,还是那么生机勃勃。

    狗娃的眼神很好,他经验也不少了,连忙拦住了要奔过去的儿子,提醒道:“二愣,山里虫兽多,越是不寻常的地方,越要小心!还有,这片药材是山神爷的恩赐,这地方不许告诉任何人,你娘、小妹都不行,一次最多采十之一,免得断了根,明白吗?”

    “是,爹。”憨厚少年挠挠后脑勺,没再冲动,显得很安静。

    “走,跟爹上去看看,小心点——”狗娃满意的点点头。

    父子俩手中的登山杖拍打着草木,顺利的上了山坡,却忽然听到天上忽然打雷。

    轰隆一声,山林震动,百籁俱静。接着霹雳之声不绝。他们在山头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十几里外的一座山头上,天空聚集了一片浓墨般的云层,那接连天地的粗大灰色雷霆劈在了山头上,山头被炸裂,地动山摇。

    “山神爷发怒了?快,二愣,跪下磕头!”

    狗娃惶恐,立即跪下,朝那里磕头,并让儿子也跪下,一起祈祷山神爷恕罪、保佑他们。

    灰色雷霆劈了九轮,到最后那一轮,那雷霆带上了淡淡银色的光泽,足有一尺粗。

    说来也奇怪,九轮灰色雷霆后,云团很快就消散了。若非那山头被削去了数丈,远远望去一片狼藉,间隙充斥着毁灭和至阳的气息,其余仿佛一切从未发生过。

    狗娃父子俩跪了一顿功夫后才起身,小心翼翼的采摘了约十分之一的药材便匆匆离开了。

    山坡上忽然多了一名浅蓝色道袍的小眼睛壮汉,看了一眼远离的二人,未加理会。他浑身散发着喜悦之意。

    “今天起,我为张金贵!”

    声落,人消。

    这里一切便恢复如常了。

    大约过了两年,狗娃才来第二次采药,带着了一些香烛,依旧带着那名憨厚少年,不过少年才两年功夫便长了一节子个头,眼神灵动了一些,嘴唇上起了黄毛须。如果不是营养不足,估计长的更为壮硕。

    父子俩先是下跪,烧了香烛,拜了山神,这才采药,全程小心翼翼的,不敢发出多余的声响,最后平安离去。

    春去秋来,山中无日月。

    这一天又一年的初春,山坡上又来了一对爷孙,有点意外。爷孙俩穿着华贵,不似佃农,虽然一路进山,衣服有点脏了,却遮不住那富贵人的气质。尤其少年长的白净,似乎未吃过苦,满脸的不情愿。

    “爷爷,您带我来这里到底要干嘛,我快累死了!”

    面相忠厚的爷爷望着那面阳坡上,似乎有些沉浸其中,片刻后,指着山坡和满坡的药材,对少年说:“这是咱家先祖发现的一块福地,咱家能传承到你这一代,多亏了这里,多亏了山神爷,否则早就断了根了。”

    “不就一块山坡嘛,什么福地?这样的破地,咱家要多少有多少,用得着跑上千里,又走几十里山路吗?”少年不以为意的说道。

    啪!

    爷爷转手给了他一个大嘴巴,眼神严厉。

    少年呆了,捂着脸顿时掉泪了。

    爷爷似乎也心疼了,但没了教训的兴致,伤感道:“你们都不懂——”

    轰隆!

    一声闷雷震的爷孙俩回过神来,看向了远处。

    那天空不知何时聚集了一片青色云团,云团里闪电隐现,不多时,一道粗大如碗的青色雷霆劈向了一处山头,山石炸裂,动静巨大。

    接着,青色雷霆又持续了两轮才散去。

    爷爷怔怔的看着那里,神情不安,嘴里叨念:“像,太像了,族谱上三代祖先曾说过,九轮灰色雷霆劈山的事,是山神爷发怒了,不过,这一次是三轮雷霆,是青色,难道是怪我家贪得无厌吗?”

    “爷爷,快出山吧,再晚天就黑了——”少年只是觉得惊讶,晴天霹雳,也似乎忘了刚才的巴掌,催促道。

    爷爷回过神来,看看少年,看看山坡,还有那花花绿绿的药材,朝山坡跪下磕了头,起身叹了口气:“走吧,以后想来也来不了了。”

    少年撇撇嘴,谁愿意来呢?

    爷孙走后,山坡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两名道装打扮的人。

    一名黑色锦袍、神态温和的青年,一名十分魁梧的小眼睛大汉,后者一身浅蓝色道袍打扮,垂手恭敬侧立,眼有激动,张眼四顾,似乎周围的一切让他感觉很新鲜。

    “转眼120年了啊——”黑色锦袍青年有些失神,有些缅怀,有些黯然,但更多的是坚定。

    小眼睛大汉听着,有些纳闷,少爷在感叹什么?不过他望着青年的目光中充满了崇敬之色。

    “金贵,走吧,该出去了。”黑色锦袍青年说着,朝坡下走去。

    “是,少爷。”小眼睛大汉‘张金贵’忙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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