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大宋清欢 > 第七十九章 美食主播高俅(上)

“二嫂,喜事,大喜事!咦?姚娘子咧?”

    高俅穿着一身蹴鞠的短衫,满头大汗地叩门而入。

    沈馥之迎出来:“欢姐儿歇在屋中。她从驸马府上回来,就病了,汤药吃到今天,总算见了向好之意,烧未退,但能进些汤水。”

    高俅道:“哦,二嫂原是在家照看姚娘子。怪不得,俺去了饭铺,只见到你家那个叫阿四的伙计,和一位,一位……”

    高俅再是人精,心里揣摩出蔡荧文的身份,却也不知道如何称呼他。

    沈馥之倒坦然:“那是欢姐儿的姨父,早些年就与我和离了,有时走动走动。”

    高俅不由暗赞。

    离婚后,就和贬官后一样,最是相看人品的时候。

    那沈二嫂的前夫,方才瞧着,从头到脚的书卷气,居然还能来一头扎进脚店饭铺里,帮她看顾生意,可见这夫妻俩心性都不坏。

    还能抢救一下,撮合撮合,没准儿破镜重圆、老房子又点着火了呢。

    不过此刻,高俅无遐嘀咕玩笑话。

    他是来给沈家送订单的。

    “二嫂,今日我奉了王公之命,进宫陪遂宁郡王蹴鞠。郡王说,三天后乃蜀国大长公主的乳母陈夫人,就是那天被姚娘子救回来的老祖宗,她的寿辰。大长公主薨了后,那老祖宗住回宫里、陪着高太后,后来郡王出生后,高太后特命她照顾过几年郡王,老少之间不可谓不亲睦。这一回,陈夫人七十大寿,遂宁郡王要在府中给她摆宴,向太后和朱太妃也会去。哎,欢姐儿……”

    高俅兴致高昂说了一半,正瞅见姚欢出现在厢房门口,慢吞吞地往他们走来,看那步子,果然像踩在棉花上似的。再看那脸色,蜡黄里透着青晃晃的,嘴唇起了干皮,果然是烧了好几天的模样。

    美团忙离了药炉子,去扶她。

    沈馥之嗔道:“怎么起来了。”

    高俅却道:“起来了也好,扶娘子去堂屋坐着吧,此事可比去王公府上做一次雅集,更值得好好合计合计,小高俺,须和二嫂、姚娘子一同商议。”

    三人在厅里坐下后,高俅接着说重点:“遂宁郡王当真是个好心肠的贵人呐,他上回屈尊答应了小的,平时只要想得起来,便遣内侍来买些你家的吃食,带回宫里当点心。不曾想今日提及之事,更有戏。他说,寿辰那天,叫内侍来多买几样你家的风味小菜,什么冰糖山楂腰花、猪肚红枣糯米糕、杏渍鸡脚的,用在寿宴上下酒。呃,炙猪肠,就不必了,那个确实不好上席面……”

    沈馥之与姚欢闻言,四目相望,再看回高俅,两对很像的杏眼里,写满了惊喜与感激之色。

    高俅上能混贵胄权臣圈,下能混市井江湖圈,素来最享受的,便是领受这种来自各阶层的或赏识、或崇拜的目光。

    不过,他如此着力地帮衬这娘俩,确因她们先帮衬了苏学士的家人。

    正是基于此,高俅并未只顾得意。

    他正色道:“俺也不是没在遂宁君王府中吃过他赏的饭食,咳,宫里的厨子,也就那样,再说,吃厌了的山珍海味,哪有新鲜有趣的风味小菜惹人。故而,二嫂和姚娘子要有信心。但俺还思虑的是,吾等不可悄没声儿地就将此事办了呀。”

    姚欢虚着嗓子道:“那自然,若只是姨母与我将食盒送到宫城门口,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一次在大街上吆喝的机会。高郎君,你帮人帮到底,可否带上吾家银钱,打点打点那来接洽的内侍,劳烦他,出宫来我们饭铺取?”

    高俅笑道:“姚娘子是明白人,一点就透。二嫂和姚娘子放心,所谓积善之家必有福报,二位无须额外破费、打点那位操办此事的内侍。届时依我所言行事即可。”

    ……

    三日后,东水门,汴河之畔的饭铺脚店一条街。

    入了桂月,金风送爽,秋水盈盈,几乎天天晴空如洗,人们出门逛、吃的兴致,空前高涨起来。

    沈二嫂饭铺前,又比左邻右舍更加热闹些。

    只见铺子门口三张拼在一处的长桌后,坐着三位衣着雅洁、慈眉善目的中老年妇人,一手握着柳叶小刀,一手捏着新鲜斩下的鸡爪,面上云淡风轻、指尖却分外灵活地在给鸡爪剔骨。

    “咦,这不是给磨喝乐小人画衫子的王婆婆?”

    “唷,那是给妇人做首饰的郑婆婆。”

    “哎,从前东水门一带打茶百戏打得最好的许婆婆,也在。”

    三位婆婆如老僧入定,对周遭看热闹的人们的议论充耳不闻。她们的双手,从年轻时就不是做力气活的,因而白皙干净,指头修长,使刀熟练,动作精细,片刻间,面前的小笸箩里就堆起一二十个去了骨架子、软塌塌如萱草花似的鸡爪子。

    美团和阿四,在一旁搭好的露天石灶上,架了个大陶缸子,烧着水,冒出一蓬蓬的白色热气。

    宋朝这个时代,随着铁的产量大幅度提高,民用铁器炊具也丰富起来,但若不是大富大贵之家,或者大型正店酒楼,无论自家还是商家,也就备那么一只小铁锅支持炒、煎、炙的烹饪手法。

    煮、炖、腌渍,还是靠陶缶。

    随着水的沸腾,其中姜片、汉葱、牡桂皮、香叶的味道也弥散开来,但在这些佐料、香料之上,不管鼻子灵不灵的,竟都还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腑的酒香。

    美团和阿四,去三位婆婆跟前端了拆骨鸡爪,细数倒入陶缸中。

    有人问道:“这是什么酒?怎地有股子甜味?”

    早有那自负见多识广的市井老酒客,带着不屑的口气指点道:“这闻起来,应是越州酒。越州,鉴湖,山阴,你们听过没?”

    众人摇头。

    “哎,井底之蛙,”老酒客叹气,“你们呐,平素里一口一个南蛮子地叫,殊不知,两浙才是天下膏腴之地。粮食多,水又好,自然出好酒。”

    他话音未落,只见人群外头挤进来几个健硕的年轻儿郎,当先那个抱着个革球,一双笑眯眯的弯月眼睛向四面八方一扫,朗声道:“没错儿,就是上好的越州酒。当年梁元帝曾说过,自己夏日读书,手畔备有银瓯一枚,贮山阴甜酒,边读边饮,常至天明。”

    人群里,有的老老实实地“噢”一声,有的则嘲不哄哄道:“二嫂家是出了个烈女、得了朝廷重赏吗?这般阔气,拿酒来煮鸡脚,也是要进贡给皇帝吃吗?”

    高俅把手中的球递给身后的跟班球友,冲那冷嘲热讽的鼓起掌来:“兄台,教你说对了,二嫂家这鸡脚呀,还真叫宫里头,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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