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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下山

    如今的长留可谓是人才济济,乃是名副其实的仙道第一大派。一≥小说≧    W≦W≦W≤.≤1≤X≤I<A≤O﹤SHUO.COM

    所以诸派有难,长留便派出一百多名精英弟子,分成四批,分别赶往极西南的蜀山,极西北的天山,极东北的长白山,以及正中央的太白山。

    太白山位于由蜀山,天山,长白山三山所形成的三角的正中央,以此为中心,辐射到天山、长白山、蜀山,地理位置极为重要,故仙界往太白山倾注的兵力最多,以使增援迅抵达各派。

    上上飘出自天山派,所以跟着两个长老还有一些弟子负责赶往天山。狐青丘和她的弟子还有部分门人负责长白山,火夕和舞青萝等人赶往蜀山,

    而作为长留修为最为高深的一批,朔风、霓漫天、花千骨、落十一、林宇他们,便是奉着世尊摩严的旨,独领一队,赶往正中央的太白山。

    本来,如果按他们队伍里最慢的人的御剑度,白天赶路,夜里休息的话,从东海之东的长留山,飞去太白山,顶多也就需要十天功夫。

    可是现在离八月十五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一行人却先出了。

    主要是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太年轻,虽学有所成,却几乎都无半点对敌经验,许多人入门修行后,几乎就从未踏出过山门,更别说真正面对妖魔了。

    所以世尊摩严,特意让落十一带领众人先行一个月,而且过了海上到6地之后,就放弃御剑,步行到太白山,一路体察世情,增广见闻,斩妖除魔,累积一点生存经验。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到了6上,找了一个无人之地降落,便开始了步行的长途跋涉,因为仙规严令与凡人交手,不到逼不得已也不得在凡人面前显露法术。

    所以他们一行人伪装成江湖门派弟子,正大光明的招摇过市。

    走在街上,太多令人目不暇接的新鲜事物,而这些弟子,大多又是从未出过山门,见到什么东西都感到十分新鲜,不多时,林宇就现队伍之中的人越来越少了,全都挤去街旁的摊子上看那些小玩意去了。

    正纳闷落十一怎么也不管管,林宇转身却现他也正在一个卖糖人的摊子边停住了,而糖宝在他肩头兴奋的僵直成一个孙悟空的动作,那个卖糖人的老大爷居然照着捏了两个出来。

    落十一暗地施法凝固住揣在怀里打算永久珍藏,另一个刚做好,糖宝就啊呜一口把自己的脑袋吃掉了,为了感激落十一给它买糖人,糖宝还举着喂到落十一嘴边,“十一师兄你要不要尝尝?”

    落十一满脸受宠若惊的在嘴里舔了舔,怕半口就把它咬没了。

    “甜不甜啊?”

    “甜!太甜了!!”落十一感动得泪眼花花的。

    好吧,

    这简直成了公费旅游了,

    满头黑线的看着这一幕,林宇无奈的朝赵灵儿耸了耸肩,“灵儿,看这样,今天是别想走出这小城了,咱们也去玩一玩吧。”

    “好啊,宇哥哥,”

    赵灵儿高兴地回道,虽然二人在长留山过着无人打扰的二人世界,还是蛮自在的,不过既然能出来散散心,赵灵儿又何乐而不为呢。

    晚上在下榻的小酒馆里吃饭,因为也算是公费出差,另外还有落十一这个冤大头在,大家不客气的点了两大桌子饭菜,吃得不亦乐乎。

    落十一自己都有点搞不清楚他们是出来历练还是出来旅游的了,不过看着糖宝这么高兴,是什么都无所谓啦,

    吃饱喝足,大家开心的都去蒙头大睡,花千骨非缠着轻水跟她一块睡,糖宝依旧睡在它的小房子里,脖子上套一个落十一替它买的细细的银戒做项链,花千骨笑道落十一只差没在上面绑条绳子就可以牵小狗一样把糖宝牵回家去了。

    临睡前她还特意布了个阵法,洒了许多香灰在门外,总算安静的度过一晚。

    可是接下去,大部分路途都没有城镇,只能在山中临时歇脚就很麻烦了。

    为求便捷,他们走的多是人迹罕至的山林小路,妖魔遍布,按道理,一般小妖小怪的察觉到他们一行人身上的气场都会自动的避由不及。可奇了怪了的,一群群妖魔野兽一般凶猛不断对他们进行袭击,而且前仆后继,怎么杀都杀不完。

    一个个精疲力竭的到了晚上,却仍然睡不踏实,还有一波又一波的鬼魂前来骚扰。害得他们又是布阵又是收魂的,累得死去活来。

    其他人虽然不清楚是因为花千骨的原因,林宇却是知道的。也总算是明白摩严非让他们提前先行,还把花千骨带上的寓意何在了,这样一路杀去太白山,他们的实战水平能不提高么?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上鬼,他们这样鬼怪遇多了,总会碰上凶猛厉害的,非有好几场苦战不可,

    几天之后,一行人在路上明显没了初时的那种兴高采烈和神采奕奕,全都耷拉个眼皮子沉默的往前走,还得随时提防周围突然出现的妖魔鬼怪。起先见了他们还会有点害怕和不知所措,现在一剑砍下去已经跟砍萝卜没什么区别了。

    就在不停磨炼中,一行人也到了一个名叫“西蜀”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皇帝,名叫孟玄朗,曾经是长留弟子,大家非常熟悉。

    孟玄朗本是西蜀皇子,却无意于权位,反而去长留寻仙学道,后来卷入宫变,成了蜀国的皇帝,孟玄朗起初喜欢花千骨,后来与长留弟子“轻水”在一起,并缘定三生。

    有着西蜀的皇帝作为朋友,大家自然是被好吃好喝的供着,林宇却暗暗一笑,惦记上了西蜀的传国宝剑,悯生剑。

    悯生剑乃十大神器之一,代表着“死”与“离别”之物,以杀止杀,见血必亡,

    由于它被牢牢封印着,孟玄朗并不知道它便是悯生剑,但林宇却知道,如今他已在此番世界待了近十年,仅得到了一把谪仙伞,至于那白子画的手中的流光琴,林宇却暂时不想打草惊蛇,引起后者警觉,

    终于见到了另一件神器,林宇自是不会放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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