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宠婚撩人[娱乐圈] > 第39章 浴室 仙女老婆

年假期间,林晚意的时间突然空了出来,除了每天和宋凛州腻腻歪歪,秀秀恩爱,好像也没什么正经事要做。

    白天接受宋凛州的压榨,到了晚上还是不肯放过她。林晚意有点无聊了,干脆去楼上的健身房挥汗如雨。

    运动完之后,累得不行,恰好盛夏发来了消息:【赶稿结束,姐妹来玩吗?】

    林晚意:【立刻去找你!】

    现在外面也没什么好玩的,林晚意就直奔盛夏的小公寓,盛夏是千万版权的作者,家庭条件本来就好,现在也当着编剧,手里不差钱,可她就偏偏喜欢这间住了很久的小公寓。

    盛夏厨艺很好,做了一桌子好吃好喝的招待林晚意。

    林晚意一样只吃了几筷子就不再吃了。

    盛夏知道她得保持身材好上镜,但也没见她吃这么少,疑惑道:“怎么就吃这么少啊,你再吃点呗。”

    林晚意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身材走样了,我老公体验就不好了。”

    这什么虎狼之词??

    盛夏瞥她一眼:“身为新时代女性,你为什么还要取悦男人!”

    “哪里取悦了,”林晚意矫里矫情看她一眼,眼风如刀,“我老公身材超好,八块腹肌摸起来可舒服了,他能给我极致的体验,我也要给他,这样才公平。”

    盛夏:“……”

    她竟然无法反驳。

    “晚意,看样子你跟宋总挺和谐的嘛。”

    林晚意笑了笑:“你更和谐。”

    她之前一直在剧组,盛夏和那个男人的事她多多少少了解了,虽然未知全貌,可也能窥到一角——盛夏和那个男人是炮友关系。

    想到这个,林晚意忍不住像个老婆婆一样叨叨起来:“盛夏,我想来想去你们那样还是不太对,虽然这玩意是个人自由吧,我感觉还是女孩子更吃亏。”

    “你们俩这种关系也有一段时间了,就没想过更进一步吗?”

    盛夏的眼神暗了暗:“说真的,我还挺喜欢他的,但是他似乎只想保持这种关系。”

    盛舟渡出手阔绰,送过她不少礼物,各种项链手链宝石,可唯一没送过的就是戒指。他们心里都明白,一旦送了戒指,关系将会彻底逆转。

    林晚意一直知道这个闺蜜一向高傲,哪见过她夸哪个男人,更没见他对哪个人心动过,如今如此坦坦荡荡承认对盛舟渡心动,林晚意甚至转变不过来。

    她摸了摸盛夏的额头:“没发烧吧?”

    连盛夏都为情所困了?

    盛夏无奈地笑:“当然没有。”

    起先就是觉得身体契合,后来觉得灵魂也契合,她给盛舟渡暗示了自己的想法,得到的却是冷冷地拒绝。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盛舟渡是不婚主义。

    她写过那么多本书,也相信张爱玲说过的那句名句,可从未想过,自己竟也会不知不觉沦陷。

    “我很好奇这个男人有多帅……”竟然能让盛夏铁树开花。

    盛夏低眸翻出手机,从相册找出来一张偷拍的照片:“喏,就是他,比我大几岁。”

    照片是一个男人的侧脸,皮肤挺白净,眼神却微冷,十足的精英气质,比宋凛州的气质多了几分危险。

    怎么这么眼熟。

    林晚意挠了挠头:“我怎么觉得这么眼熟……”

    盛夏扑哧笑了:“你啊,就是在娱乐圈见的人太多了,看谁都眼熟,他一直在国外,你肯定没见过的。”

    不对,不对。绝对是见过的,到底是从什么地方见过呢?

    不过好在公司那边也知道林晚意连轴转了很久,让她多休息一段时间。下一部剧也还没定,毕竟现在林晚意不想胡乱接戏了,打算走精品路线。

    宋凛州公司初六上班,上班的前一天晚上,两人还折腾到很晚,林晚意反反复复念叨着“你明天还要上班”“精力不够”,还是不肯放过她。

    直到男人靥足,才心满意足地将她松开。

    这就导致了第二天一早醒来时,林晚意眼下乌黑一片。

    她本以为自己是女中豪杰,可在宋凛州面前就是一只小蝼蚁。

    光风霁月的宋凛州一觉醒来,轻手轻脚地正要起床,可林晚意两条白白嫩嫩的手臂还挂在他肩上,白得发光。

    对待工作一直勤勤恳恳的他,突然就不想起床了。

    过“从此君王不早朝”的生活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宋凛州脑海正天人交战着,哪想到林晚意忽然挪开了自己的手臂,薄唇抿起来,似乎在哼哼着什么。

    宋凛州无奈叹了口气,掀开一侧被子,轻轻俯下身,在林晚意的脸上落下一吻。

    就像羽毛一样轻。

    然而林晚意还是醒了过来,面前正是那张英俊夺人的面容,再联想一下昨晚把自己折腾得够呛,明明困到不行还要被迫接受男人的索吻。

    她赶紧捂住了自己的身体,睁开的眉目明晃晃写着“没有那种世俗的**”。

    大早上醒来,嗓音低低的,有种少女的娇憨在里面:“宋凛州,做人也不能太过分啊!”

    昨晚的账就不跟算了,今天是崭新的一天,她可没义务继续陪他玩。

    宋凛州微抬下巴,看了眼墙上的大理石纹挂钟,嗓音清冽:“小意,还有三十分钟我就出发了。”他淡笑一声,嗓音低低沉沉,“你老公这么弱么?”

    还好笑似的弹了一下她的脑袋。

    林晚意哼了一声,死活不想搭理他了。

    宋凛州也没再继续跟她开玩笑,立刻翻身起了床,很快浴室就响起了水声,哗啦哗啦。

    他很有时间观念,洗澡很快,收拾东西也快,听他那个助理说,这些年上班就没有迟到过。

    就是学生时代自律到变态的那种人。

    说起来,林晚意也从没想过,她跟宋凛州这对塑料夫妻竟然有一天可以真心相爱。如果能预知未来的话,她高中时代就主动出击拿下他了。

    宋凛州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花痴他的女孩特别多,饶是她对他没有半点兴趣,可耳边最常萦绕的话题就是关于他的。

    林晚意那时候有个特别好的朋友,叫小小,小小是转学生,对宋凛州一见钟情,鼓起勇气想和宋凛州告白。

    她听了之后面无表情。

    小小:“你就不知道鼓励我一下吗?”

    林晚意笑着挑眉:“咱们学校喜欢他的人可太多了,没有一个成功的,你不如换个对象攻略。”

    小小不信邪,说肯定能让冰山融化,为她折腰。她告白那天,让林晚意躲在墙后看着。

    夕阳染红半边天,少女的脸上似乎被涂上了鲜亮的颜色,有暖融融的风拂来,燕子拍打着翅膀从高空掠过。

    小小虔诚地献上自己的情书:“宋凛州,我很喜欢你,你可以接受我的心意吗?”

    那时候的宋凛州只有十八岁,少年初初长成,身材高大,已经具备了成年男人的轮廓,处在飞速成长期的男孩大多皮肤很糙,他不一样,挺拔且干净,透着股浑然天成的疏离与贵气。

    只是太过冷漠,连半分眼神都没分给女孩花了几天时间写完的信,冷声拒绝:“不好意思。”

    再没别的话语。

    小小也是美人一个,众星捧月长大,哪里受过这样的气,泪水不争气似的夺眶而出。

    正要再说点什么时,宋凛州已经离开了。

    只是在离开之前,目光忽然投向了身后——她所在的方向。深深看了躲在墙后的她一眼,才迈步离开。

    其实那个眼神不会有什么深意,却莫名使得她的心拨乱,就好像挂了一台上了发条的钟,扑通,扑通,旷远而空洞。

    那个眼神也并没有影响林晚意太长时间,毕竟她和宋凛州只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或许以后也没什么交集。

    今天早晨,甫一想起,胸腔的挂钟猛然停摆。

    林晚意揉了揉眼睛,睡意全无,围着一条浴巾的宋凛州从浴室走了出来。

    在她的注视下,宋凛州眼神平静地揭开浴巾,从橱子里拿出一条内裤,面无表情地就穿上了。

    沉浸在回忆中,没有一点准备的林晚意啊了一声,捂住了眼睛:“你不会穿好衣服再出来吗?我可害怕自己长针眼。”

    虽然已经进行过无数次交流身心的运动,虽然对彼此的身体再熟悉不过,可毕竟破戒,此刻太阳高悬,□□之下,林晚意还是觉得他有点过分不要脸了。

    宋凛州已经穿好了,淡淡睨她一眼,喉间发出低低的笑:“昨晚你还碰它了。”

    林晚意:“……”

    她下意识就反驳:“绝对没有,那不是我。”

    其实在进行□□之前,林晚意一直都觉得自己还挺放得开的,也不是什么扭捏的女孩,也并不排斥没有感情状态下的夫妻生活。

    可是后来,她才发现,她内心竟然住了一只纯情的小白兔,每次都要把灯关掉才肯脱衣服。

    可是宋凛州这个狗男人总喜欢在灯下做,说什么要欣赏她美好的**。

    欣赏个屁咧。

    他花样百出,林晚意并不喜欢这样被人凝视。

    听到她的否认,宋凛州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一边穿着白衬衫,慢条斯理地戴好袖口和腕表,清清淡淡地说了句:“不是你还能是谁?我的仙女老婆可只有一个人。”

    大早上嘴巴这么甜的吗?

    听到这个称呼,林晚意嘴角忍不住上翘,勉勉强强接受这个称呼吧:“好吧,是我,但是这个话题打住了,你再提我可就揍你了。”

    宋凛州这人虽然骨子里有几分流氓因素,但也不是真的不识抬举,后来就真没提这个尴尬的话题。

    他对着镜子穿好白衬衫,西装质地很厚,是法兰绒的,里面还搭配了一件马甲,好在公司被暖气包围,并不冷。

    如果宋凛州还要外出谈生意,林晚意肯定逼迫他穿上羊绒衫和大衣。

    “你还记得高中那会儿,小小跟你告白吗?”

    都多久远的记忆了?宋凛州表情没什么起伏:“不记得了。”

    林晚意翻了个白眼,仍旧不死心:“小小很白,个子也小小的,长了张娃娃脸,很可爱,是中途转学过来的,当时很多男生喜欢她呢。”

    她试图唤醒宋凛州的记忆,绞尽脑汁地去想线索,最后说:“她写了封信跟你告白,那天她还笃定说能追到你,让我在墙后面看好了。”

    听到这句话,宋凛州淡淡哦了一声,记忆总算苏醒:“我记得,那天你穿了条白裙子。”

    “居然真的记得?”林晚意这次意外了。

    宋凛州的唇角向上牵了牵。

    怎么会不记得。

    满墙蓊蓊郁郁的爬山虎,似乎漾起了一片绿色的涟漪,剥离开天地的底色。纯白衣裙的少女站在墙后,扎着高马尾,面容未经修饰,却美得肆意张扬。

    那是十七岁的林晚意。

    隔着时光与他招手,遥遥重合。

    林晚意这种时候就挺聪明的,她心有疑惑,就小声问出了口:“你的意思是你不记得小小了,但你记得在墙后面站着的我?”

    扣好最后一粒纽扣,宋凛州抬眸瞧她,似笑非笑:“很意外么。”

    林晚意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是挺意外的,那时候我们都没有什么交集,你肯定也不会莫名其妙对我一见钟情,居然还能记住我。”

    闻言,宋凛州缓缓勾唇:“人都会记住惊艳自己的事物。”

    “你的意思是,我不是一般漂亮,是让人惊艳的那种漂亮了?”凭良心说,宋凛州很少夸赞别人,可被这么寒凉如玉的嘴夸赞,谁能顶得住啊。

    虽然她一直觉得自己非常美,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颜值也是top水平,但没什么比被自己喜欢的人夸赞更让人心跳加速的了。

    林晚意的脸疏忽脸红到脖子根。

    “我讲的不明白吗?”宋凛州动了动唇,静静看她,像一片宁静的小溪,“小意,你很美。”

    林晚意心中的粉色泡泡快要炸开了。

    又见他面不改色补充了句:“尤其是在床上。”

    嗓音慢悠悠的,又一本正经。

    林晚意:“……”

    她突然就分不清楚,宋凛州到底是在夸赞她还是耍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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