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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前章结束时,我必须暂停一下。随着这一章,我那重重灾难之链就以最初的环节开始了。

我曾在巴黎最显贵的两个人家生活过,虽然我不怎样善于处世,也免不了在那里结识几个人。特别是,在杜宾夫人家里,我认识了萨克森-哥特邦的储君和他的保傅屯恩男爵。在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里我又认识了色圭先生,他是屯恩男爵的朋友,由于编印了一部很好的卢梭文集而知名文坛。男爵曾邀色圭先生和我到丰特亲-苏-波瓦去住一两天,因为储君在那里有所房子。我们俩都去了。从范塞纳监狱经过的时候,我一见那座城堡,就感到心如刀割,男爵注意到了我脸上的表情。晚饭时,储君谈起狄德罗被拘禁的事,男爵为了引我说话,就怪那被囚者太不谨慎,我立刻为他辩护起来,其态度之激烈倒显得我太不谨慎了。这种过分的热心本是一个不幸的朋友引起来的,所以大家也都谅解,把话题岔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当时在座的还有两个德国人,都是随侍储君的。一个是克鲁卜飞尔先生,富有机智,是储君的私人牧师,后来顶掉了男爵,成了储君的保傅;另一个是个青年人,叫格里姆,他暂充储君的侍读,等着另找职业,他的服装寒素就说明他是急需找职业的。就从那天晚上起,克鲁卜飞尔和我开始结识了,不久就成了朋友。我跟格里姆君的结识,发展得就不这样迅速:他不怎么肯露头角,绝没有后来时运亨通时那种目空一切的神气。第二天午餐时,大家谈起了音乐,他谈得很好。我听说他能用钢琴伴奏,高兴极了。饭后,主人叫拿乐谱来,我们就在储君的钢琴上演奏起来,搞了一整天。就这样,开始了我们之间的友谊。这份友谊,对于我,先是那么甜蜜,后来又是那么可悲。在这一点上,将来我要大谈特谈的。

一回到巴黎,我就听到喜讯说狄德罗已经从城堡里出来了,可以在范塞纳监狱的房屋和园子里活动,只要不出这个范围,还准许他接见朋友。我不能立刻奔去看他,心里多么难过啊!我因为有些要事,无法摆脱,在杜宾夫人家里羁留了两三天,急得和等了三四百年一样,之后,我就飞奔到我的朋友的怀抱中了。真是难以形容的时刻啊!他当时不是单独一人,达朗贝和圣堂的司库和他关在一起。可是我一进门,眼里看到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我一个箭步,一声大叫,就把脸贴在他的脸上,紧紧把他抱住,只有眼泪和呜咽,什么话也没有了。我激动和快乐得气都喘不过来了。他挣脱我的臂膊后,第一个动作就是转头向那个教士,对他说:“你看,先生,我的朋友是怎样爱我。”当时我完全沉浸在激动之中,考虑不到这种利用我的作自我表扬的态度,但是从那以后,我有时想到这件事,总觉得如果我处在狄德罗的地位,这绝不会是我能想到的第一个念头。

我发现他受到坐牢的刺激很大,城堡给他留下了可怕的印象。虽然现在这里已经相当舒适,还可以在园林里自由散步,而园林连围墙都没有,但是他需要有朋友陪伴,才不至于尽往愁处想。毫无疑问,我是最同情他的苦恼的人,所以我相信,我也是最能使他得到安慰的人。因此,不管事务如何忙碌,我至多隔一天就去看他一次,或者一人去,或者和他的妻子一同前去,跟他一起度过一个下午。

一七四九年的夏天特别热。从巴黎到范塞纳堡足有两里约。我手头不宽裕,不能雇马车,所以我一人去时就步行,下午两点钟出发,快快地走,好早点到达。路边的树,依当地的风尚,剪得秃秃的,几乎没有一点荫凉。我常常又热又累,不了路,就躺到地上,动弹不得了。为着走慢一点,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随身带一本书。有一天,我带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边走边读,忽然看到第戎学院公告次年征文的一个题目:《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有助于伤风败俗还是敦风化俗》。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登时就看到了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虽然我对得到的印象还记得非常真切,但是详细情形自从我在致德·马勒赛尔卜先生的四封信中之一里写出之后,我就完全忘记了。这是我的记忆力的一个奇特之点,值得说明一下。当我依赖它的时候,它就为我效劳,而一旦把内容付之笔墨,它就抛弃我了。所以一件事一经我写出,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个特点也体现在音乐里。在我学习音乐之前,我会背许多歌曲,而当我学会了读谱唱歌,就一支曲子也记不得了。我怀疑在我最爱的曲子之中,今天是否还能有一支记得完整的。

这件事,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到范塞纳堡时神情激动得近乎发狂。狄德罗看出来了,我就给他说明了原因,并把我在一棵橡树底下用铅笔写出的一段拟法伯利西乌斯的演说词读他听。他鼓励我把我的思想放手发挥下去,写出文章去应征。我照办了,而且从这一刹那起,我就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此后,我的一生,我所有的不幸,都是这一刹那的狂妄产生出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的情感也以最不可思议的速度激扬起来,提高到跟我的思想一致的地步。我的全部都被对真理、对自由、对道德的热爱窒息掉了;而最足惊人的是这种狂热在我的心田里持续达四、五年之久,也许在任何别人的心里都不曾那样激烈过。

我写这篇讲演,方式很奇特,后来我在别的著作里。也几乎一直用这种方式。我把我的失眠之夜全用在写讲稿上面。我闭着眼睛在床上想,我的文章段落在脑子里翻来覆去,等到我对这段文章感到满意的时候,我就把它存到脑海里,直到能落笔写到纸上为止。但是我起床和穿衣所费的时间,使我把这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到拿起笔来写的时候,我拟好了的文章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于是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请勒·瓦瑟太太来权当秘书。在这以前,我已经把她和她的女儿、她的丈夫都搬到离我较近的地方来住了;就是她,让我节省一个仆人,每天早晨来替我生炉子,做些杂事。她一到,我就在床上晚上想出的文章口授给她写。这个办法,我曾继续了很久,免掉了我很多的遗忘。

这篇讲演写好后,我拿给狄德罗看,他很满意,并且指出了几个应该修改的地方。然而,这篇作品虽然热情洋溢,气魄雄伟,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在出自我的手笔的一切作品之中,要数它最弱于推理,最缺乏匀称与谐和了。不过,不论你生来有多大才能,写作艺术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学到手的。

我把这篇文章寄出去了,我想除了格里姆以外,没有跟任何别人说过。自从他到弗里森伯爵家以后,我和他来往非常密切。他有一架钢琴,这就做了我们聚会的场所,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跟他围在钢琴旁边度过了,我们从早到晚,或者毋宁说,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地唱意大利歌曲和威尼斯船夫曲。谁要在杜宾家里找不到我,准能在格里姆家里把我找到,或者至少我是跟他在一起,或在散步,或在听戏。我本来有意大利剧院的长期入场券,但是他不喜欢这个剧院,我也就不去了,花钱跟他一起到法兰西剧院去,这个剧院是他爱得入迷的。最后,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吸引力我跟这个青年人连结起来,使得我跟他难以分离,连那可怜的姨妈我都疏远了。所谓疏远,也就是说跟她相处的时候少了些,因为我对她的依恋心情,这一辈子也没有一时一刻衰减过。

我的空闲时间不多,不能两头兼顾,这就格外加强了我要跟戴莱丝住到一起来的念头;我本来早就有这个念头,只是她家人口众多,特别是没有钱置备家具,这就使我把这计划一直搁了下来。这次出现了可以做一番努力的机会,我就利用上了。弗兰格耶先生和杜宾夫人感到我一年拿八、九百法郎不够开支,主动把我的年俸提高到五十个金路易,而且杜宾夫人听说我要自置家具,又帮了我一点忙。我们把戴莱丝原有的一点家具也放到一起,在格勒内尔·圣奥诺雷路的朗格道克旅馆里租了一套小公寓房子,那里的住户都是些正派人。我们尽力之所能那里布置了一下,安静地、舒适地住了七年,直到我搬到退隐庐为止。

戴莱丝的父亲是个老好人,十分温和,但也十分怕老婆,他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刑事犯检察官”。这个绰号,格里姆后来又开着玩笑从母亲头上移到女儿头上了。勒·瓦瑟太太不是缺乏才情,也就是说不是不机灵;她甚至还以有上流社会的礼仪与风度自豪呢。但是她那套诡秘的花言巧语叫我受不了;她教给女儿一些坏招,极力叫她在我面前装假,又分别地奉承我的许多朋友,挑拨他们之间以及他们跟我的关系。不过,她倒是个相当好的母亲,因为这样做于她自己是有好处的,她又为女儿掩盖过失,从中得到利益。这个女人,虽然我对她小心照顾,无微不至,送了她不少小礼物,一心一意只想使她能疼爱我,但由于我感到自己无能为力,她便成为我的小家庭里造成不快的唯一因素了。不过;我还是可以说,我在这六、七年之中,尝到了脆弱的人心所能载得起的最完美的家庭幸福。我的戴莱丝的心是一颗天使的心。我们的感情随着我们的亲密而增加,我们一天比一天更觉得彼此是生成的佳偶。如果我们在一起时的乐趣是可以描写出来的话,它们会以其简单朴质而使人发笑的。我们在城外耳鬓厮磨地散步,遇到小酒店时,就阔气地花上十个或八个苏;我们当着那大窗口吃简单的晚餐,面对面地坐在两张小椅子上,椅子就放在与窗口同宽的大木箱上。这时,窗台就是我们的桌子,我们呼吸着新鲜空气,观赏四周景物,看着过往行人,虽然在五层楼上,却能一面吃着,一面恍若置身街道。这种晚餐,只有半磅大面包、几个樱桃、一小块奶饼、四品脱葡萄酒,可谁能描写得出,谁能感觉得到这种晚餐的妙趣呢?友谊啊,信任啊,亲密啊,灵魂的温馨啊!你们所配的作料是多么美妙呀!有时我们不知不觉地在那儿一直呆到半夜,如果不是那老妈妈提醒我们,真想不到时间已经那么晚了。但是这些细节还是撇开不谈吧,它们会显得乏味可,我一直就是这样说、这样感觉的,真正的享受不是言语所能描写出来的。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还有过一次较粗鄙的享乐,也是我应该引以自责的最后一次那样的享乐。我曾说,克鲁卜飞尔牧师是很可爱的,我和他交往之密,不亚于与格里姆,并且后来处得也同样亲密。他们两个有时也在我家吃饭。这些便餐,虽然太简单一点,却被克鲁卜飞尔的妙趣横生、如癫如狂的玩笑和格里姆的令人忍俊不禁的德语腔调搞得热热闹闹的——格里姆那时还没有成为法语纯正癖者呢。我们的小饮宴不以口腹之乐为主,但是欢情洋溢足以补偿其不足,我们彼此相处甚得,寸步不能相离。克鲁卜飞尔在他的寓所里包了一个小姑娘,但是她仍然可以接客,因为他无力独自养活她。有一天晚上,我们进咖啡馆,遇到他正从咖啡馆出来,要去那姑娘家进晚餐。我们嘲笑他。他报复得非常雅致,邀我们一起去姑娘家吃饭,转而嘲笑我们。那个小可怜虫似乎天性相当好,十分温柔,还不很惯于她那一行,有个老鸨跟她在一起,极力训练她。闲谈和畅饮使我们乐而忘形。那位好克鲁卜飞尔请客就要请得彻底,不能半途而废:我们三人先后同那可怜的小丫头到隔壁房里去了。弄得她哭笑不得。格里姆一口咬定说他没有碰她,说他所以和她呆那么久,是故意叫我们着急,拿我们寻开心的。可是,如果他这次当真没有碰她的话,也颇不象是由于有所顾忌,因为他在搬进弗里森伯爵家之前就是住在这圣·罗什区的一些妓女家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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