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宝贝满周岁时, 沈彻千挑万选的为他们定下了大名。
不求他们成为经天纬地之才,只愿他的孩儿能够无忧无恙的平安长大。
按照族谱,男孩轮到了念字辈, 他便给哥哥取名为沈念朝, 妹妹则是取名为沈思暮。
这两个名字刚想出来,他便在纸上写下,他的字本就苍劲有力,林梦秋一眼瞧着就喜欢的不得了。
“夫君可否将这幅字赠我, 我要挂在屋中,时刻都想看着。”
同时也有些好奇,为了这名字的事,沈彻辗转多日思索了许久,她还以为要再为难些日子,没想到去书房写了幅字,名字便出来了。
林梦秋此刻坐在榻上,怀中搂着两个孩子,他则是坐到身畔长臂一揽, 将她连同孩子圈进臂弯内,贴了贴她的脸颊, 轻声道:“吾有三思,日为朝, 月与暮,汝为朝朝与暮暮。”
他沈彻,此生三个最为牵绊之人, 便全在这字中。
林梦秋动容的仰头看他,如此相依相偎,就是此生最满足最想做的事。
*
沈念朝和沈思暮的周岁, 南阳王府并未大肆操办,只是请了关系亲近的几家亲朋好友,来给这对兄妹的抓周宴凑个热闹。
这日清晨,天方蒙蒙亮,王府上下便忙活开了。
林梦秋昨夜睡得晚,早上醒来时,正好是她平日起的时辰,床榻还有余温,沈彻应是刚出去。
这一年来,府上的大小事务都由她着手,她将绿拂和李管事培养成了自己的左右手,还从沈彻拿讨来了办事机灵的阿四。
如今前院的事有阿四,后院有绿拂和李管事,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除非是大事需要她过目定夺的,平时她只需要每月查看账簿,敲定当月的重要事宜,而后便可做个甩手掌柜,安心的带着两个宝宝。
她揉着发酸的腰起身披上外衣,就听见叮铃铃的铃铛声响起,不用看也知道,是那两个小宝贝来了。
“亲亲,亲亲。”还不等瞧见人影,暮暮洪亮的小嗓门便先传了进来。
暮暮虽然是妹妹,但样样都比朝朝要学得快,不仅先会说话,也比他要早会翻身会爬,才刚一岁的孩子,但凡没人看着,她能把整个屋子爬个遍,而且声音清脆响亮,便是隔着院子都能听见她的笑声。
相比较来说,作为哥哥的朝朝就沉稳的多,不哭不闹做什么都是慢条斯理的,很有兄长的气度。
也正是因为暮暮聪明,学东西快,就有些性子急,就像是说话,她最先学会喊的是娘亲,但那个娘字发音总是发不好又很急,总是会变成喷口水的凉。
到最后就是凉亲凉亲的喊,林梦秋见她如此吃力,每回都被她喷一脸口水,便教她喊亲亲。
反倒是沈彻这个爹,比较讨巧容易发音,成了吐字最为清晰称呼。
在暮暮都能发出咿呀的声音胡乱喊了的时候,朝朝却咬着手指一个字也不说,整整两个月,可算把这对没经验的小夫妻给吓着了,生怕是孩子没照顾好,这才落了病。
没想到两个月后,朝朝一开口,便是一句清楚无比的“娘亲”,可把林梦秋给乐坏了。
这小家伙原来是在憋着给他们惊喜呢。
再仔细的观察,林梦秋便发现了,朝朝虽然学的慢,却都是一步到位,不管是说话还是走路,要么不动,等动起来肯定能给人以惊喜。
时间一长,她也就不担心了,两个小家伙这是都遗传到了沈彻的聪慧,而且各有长处。
很快奶娘便抱着他们两进来了,两人穿着同样的衣服,只不过朝朝是蓝色,暮暮是粉色,瞧着几乎一样的面团小人,林梦秋便先笑了起来。
她也不急着穿好衣服,虽然奶娘会喂奶,但她已经养成了每日都喂他们一回的习惯。
反正这奶他们不喝,他们的那坏爹爹也总爱咬,她这一时半会的也断不了,索性就继续喂着。
暮暮性子急,不管做什么事都喜欢抢前面,先由奶娘抱进屋的也是她,一见到林梦秋还离得好远,就泪眼汪汪的伸出了双手。
嘴里还在不停的喊着:“凉亲,抱抱。”
“怎么了,娘亲的小暮暮,怎么哭的如此可怜?”
林梦秋赶忙接过了她,询问的看了眼奶娘,奶娘忙不迭的跪下道,“回主子的话的,小主子方才过来的路上听见了八两在叫。”
自从后院扩建后,八两和半斤也就被换到了后院养,那里有个他的专门小窝,每日就像是巡视领地一般的在院子里逛。
按理来说八两的外形太过凶猛,便是成人瞧着都害怕,可奇怪的是,这两个小家伙都不怕八两。
尤其是暮暮,从见了八两后,就很喜欢这威风的大狗狗,娘亲和爹爹是说的不够标准,但这个八两却说的尤为清楚,从不会出错。
被林梦秋抱在怀里,就不哭了,开始吐着泡泡兴奋的冲她喊:“八两,八两,汪汪汪。”
她这地位还不如一只狗,林梦秋简直是哭笑不得,抱着她颠了两下,轻轻的拍着后背,“好好好,我们先吃奶奶,等换了衣服,一会再让爹爹带你们找八两玩,好不好?”
“八两。”
暮暮吐着口水还不够,后面奶娘怀里的朝朝也咬着手指,跟着喊八两。
得得得,混弄不过去了,今天瞧不见八两,这两个小坏蛋是不会配合了。
“去把八两带进来。”
林梦秋赶紧向奶娘使了个眼色,让她将八两牵进来,一瞧见威风凛凛的大獒犬,两人才不喊了,冲着八两拍着手笑,这回终于肯乖乖喝奶换衣服了。
三月初,屋内烧着地龙,暖和的很,奶娘先将最听话的朝朝给扒了外衣,套上了喜庆的新衣服。
过了一周岁,两个小不点依旧长得很像,为了作为区分,朝朝用红绳给他扎了一个发揪,而暮暮则是左右两个发揪。
两人肉乎乎的小手上都戴着金铃铛,每次爬起来就会铃铃铃的响,可以随时知道他们在哪,而且他们自己也很喜欢这个铃铃铃的声音,动不动就拍着手,就为了听这铃铛的声响。
八两进屋后,场面便有些控制不住了,只要它汪汪的喊一声,暮暮就用力的拍动着小胖手,铃铛声便跟着响起来。
狗叫声伴随着铃铛声,屋内瞬间变得热闹起来。
沈彻进屋时,瞧见的便是这样的画面,奶娘们躬身退了出去,他上前捞起穿戴好躺着的朝朝,朝着还在叫得欢的八两,命令了一句趴下,八两就乖乖的禁了声趴在了地上。
朝朝没有妹妹那么激动的挥舞手臂,但也在吐着口水泡泡,他认得自家爹爹,见到沈彻抱起他,就乖乖的喊他,“爹爹。”
沈彻早已熟练的掌握了如何抱孩子,这会就抱着朝朝看林梦秋给暮暮换衣服。
暮暮还在吐着泡泡拍着手,见着沈彻就跟着哥哥喊:“爹爹,爹爹。”
沈彻在进屋前还凌厉的神色,进屋后瞬间柔和了下来,不厌其烦的来回答应着。
屋内暖和,暮暮被脱得只剩件小肚兜,露出了圆滚滚的小肚子,林梦秋忍不住的摸了一把,她现在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摸两个宝宝的小肉肉,又嫩又滑舒服极了。
等给女儿也换好了衣服,林梦秋便把她也交给了沈彻,自己绕去屏风后面换衣服。
路过沈彻的时候,还被他给抓住了手臂,揽着腰接了个绵长的吻。
接吻期间,沈彻还很注意的用手掌捂住了怀里儿子的眼睛,过了会屋外红杏小声的提醒,宾客快到齐了,他才不得不松开了手。
招来丫鬟们,为她重新更衣梳妆,换了件和孩子们一样款式花样的衣裙,等他们赶到前院花厅时,里面已是宾客满堂。
成帝这一年身子都不好,江鹤进宫为他看诊,便被留在了宫内,如今都是太子管理朝中事务,等闲没机会能见到他。
但今日是他侄儿侄女的周岁宴,便是日理万机也得抽出空来,亲临王府。
桌上已经摆满了琳琅的物件,好些都是来的宾客所带,其中一柄木头宝剑和小木马便是施绾舒送的,摆在最中央最显眼的位置。
她家中大姐去年已经嫁人,今年也怀上了孩子,最近施夫人便日日盯着她,说要为她择婿,她好不容易才能逃出来松口气,恨不得找个借口住下来再也不回去才好。
见两个小家伙穿得一模一样,被放在了摆满了东西的桌面上,就先开口起哄:“暮暮,快到姨姨这里来,有你最喜欢的小铃铛。”
林梦秋生后,她就时常溜来府上玩,是在场所有人里,与他们最熟的,她的手环上也有个金铃铛,晃动起来清脆响亮。
她的身边站着沈少钦,沈少钦已经从之前的落榜中走出来了,最近都在闭门准备秋闱,与施绾舒都是偶尔碰见。
没想到一年过去她说话做事还是如此没有分寸,忍不住的皱眉,周围宾客皆是京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她如此率性,只怕不美,就轻声的提醒了一句。
却被施绾舒不轻不重的顶了回去,“你是我谁?我说什么做什么,关你何事。”
而后变本加厉的跳到了桌案前,冲着暮暮挥着手,“暮暮,快抓那个小木剑,以后长大了,姨姨带你学武打坏人。”
听到她的声音,暮暮还真的睁着乌黑的眼,亮晶晶的看着她,刚坐稳就飞快的往她那个方向爬,手里的小铃铛随着她的动作铃铃铃的响。
林梦秋忍不住的担忧,暮暮刚周岁就已经能看出是个坐不住的性子,但凡有一眼不看着她,就能将屋子搞得天翻地覆的,还喜欢撕书丢东西。若真让她跟着施绾舒学武,那可真要养出个混世魔王来。
眼见她就要抓住小木剑,林梦秋也忍不住的探身去看,拉了拉沈彻的袖子,“夫君,小姑娘还是不要舞刀弄枪的好。”
沈彻却不在乎,轻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背,唯一不满的是施绾舒的话,“放心,就算要教武艺,也是我来教,哪轮得到她。”
在他眼里,他的儿女自然是文武全才,而且女儿更要多学些本事才好,这样以后不管去哪都不会吃亏,混世魔王又何惧,南阳王府宠的起。
可就在暮暮要伸手去握小木剑时,沈景安却有些坐不住了,“暮暮,来皇叔这,皇叔这有好玩的。”
沈景安并没有准备什么书册笔墨这类玩意,而是从宫中带了个蛐蛐罐子,罐子是玉石做的,雕刻的栩栩如生,很是精美。
但哪有人抓周宴让小女娃抓蛐蛐罐子的?!
这真是比施绾舒的木剑木马还要离谱。
可暮暮却很喜欢这个长得好看的皇叔,虽然没见过几面,但听到他的声音,就真的丢下小木剑朝他那边飞快的爬去。
林梦秋紧紧的抓住了沈彻的手,满脸皆是急色,怎么来的人一个比一个不靠谱。
什么意思,从小就斗蛐蛐学武艺,这是要把她的宝贝女儿养成女纨绔不成?
唯有沈少钦这个小叔叔,还算有几分靠谱,带来的是笔墨书砚,但暮暮就看了一眼,就转过了头,根本不看。
最有意思的是,暮暮在前面飞快的爬,朝朝这个哥哥就坐在原地没动,咬着手指显得特别的淡定,不管谁逗他喊他就是不动。
江鹤和林晏书拿着糖糕在前面哄着,就希望两个小宝贝,能有一个去拿他的医书,都很可惜的是都骗不过来。
等暮暮像巡视自己的玩具库似的,将满桌子都爬了一遍后,终于抱起了第一样东西。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竟然是本兵书,方才她明明爬过之后看都没看一眼,居然会先抱起书来,实在是让人想不到。
林梦秋却很担心,这小坏蛋拿到纸就喜欢撕,沈彻这个做爹的也从来不拦,美其名曰给她锻炼手劲。
就在林梦秋以为要闹笑话时,更有意思的事出现了,暮暮抱起书后,片刻不停的往朝朝的方向爬,而后把书递给了朝朝。
“哥哥,书书。”
两个小家伙平时都在一块,互相吐着口水泡泡,虽然都会简单的发出几声咿咿呀呀,但还处于说的东西没人听得懂的阶段,就算再聪明的神童,也不可能是提前商量好的,只能说是心有灵犀?
最神奇的是,朝朝还真的接了过去,抱着怀里的书不撒手了。
然后暮暮就高兴的咧着嘴笑,挥着自己的小胖手,又兴冲冲的把小木剑和小木马都抱到了朝朝眼前。
等到她自己,则是挑来挑去最后抱着那个蛐蛐罐子不肯松手。
惹得满堂皆笑,尤其是沈景安这个不正经的皇叔,更是笑开了花,一把抱起暮暮,“我们暮暮可真聪明,皇叔宫中还有一库房的宝贝,等你长大了,随便挑选。”
那边林梦秋也将朝朝抱了起来,他的手上还紧紧地抓着暮暮给他的小木剑,被娘亲抱起,就乖乖的靠进她怀中,举着木剑给林梦秋看。
“娘亲,剑剑。”
乖的真是让人心软,虽然暮暮把东西递给朝朝很可能是个无意识的举动,或许只是看他坐着不动,这才要分享自己喜欢的玩具。
但林梦秋却看着很是眼热,“朝朝以后是要拿剑保护妹妹吗?”
才一岁的小孩肯定是听不懂的,但没想到他竟然挥着小木剑点了点头,“剑剑,妹妹。”
不仅是林梦秋,所有人都被他引得连连侧目,他自己却还浑然不觉。
手中的小铃铛在铃铃铃的响着,沈念朝手中的小木剑被他肉乎乎的小手挥动着乱舞。
沈思暮正举着怀里的蛐蛐罐子,咯咯咯的笑着。
彼时的他们还不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唯有沈彻看他的目光温柔且骄傲。
他的儿子,早晚也会像他一样,不甘于平凡,即便不为这万里山河,也会为了最为重要的人,策马提鞭,执剑四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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