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武侠仙侠 > 捕快从喝酒开始 > 第55章 识破布局炫宝马

  华昭然赞完萧婉儿,一瞪宁小七,道:

  “宁小七,从来无人能突然会武功!无人能不练字而成大师之才!”

  “别人不能,你也不能!”

  “宁小七,这些年你暗中苦练,却在人前装醉,不过是为了今时之局!金鼠镇三个掌柜,便是你同谋。否则,谁会让一醉鬼欠账二十银长年不还!”

  “你也算是用心良苦。只为一个醉神传人的名声,你居然假装废物庸才,日夜醉卧街头多年。”

  “此隐忍之心性,着实让人心怕。”

  “宁小七,我说得可对!”

  面对华昭然的质问,宁小七抚掌三下,笑而不语。拿起酒杯,对三人示意,随后一饮而尽。

  “时候不早,既不能拼酒一醉方休,不如就此散席?”宁小七道。

  你这个华昭然,脑补得太厉害。只能赞你三声,佩服佩服佩服。

  宁小七此举,却让三人误认为是默认。

  华昭然看到自己能在萧家兄妹面前揭穿宁小七经营几年的布局,洋洋得意。

  你被我说破,只能掀桌仓皇而逃!

  萧凡则在暗暗思索,是否要继续与宁小七打交道。

  他第一次与宁小七拼酒,并不知晓宁小七身份。纯属是宁小七不喝花酒之言,触怒他。也因当时叶炎在宁小七身边,让他不爽。

  叶炎这种来到偏远之地刷功劳,然后回去高升的行径,萧凡所不耻。

  华昭然提到的,叶炎因宁小七而折命,这倒是个新说法,有点意思。

  我之命,硬不硬?不好贸然轻试。

  看宁小七此时,被华昭然说破,要狼狈退席。

  萧婉儿则是左看看华昭然,右瞧瞧宁小七,暗暗感叹这两个妖孽。

  华昭然在追求她,想要娶她,她知道。

  可她就是对华昭然没感觉。

  华昭然不好吗?

  人长得帅,站在那里风度翩翩。武功高强,比她哥还要强那么一点。江湖上有名声,人人尊称华少侠。

  论学识,不比她哥差。知书达礼,能论古道今。

  可是,却没宁小七这个醉鬼有趣、好玩儿。

  本以为醉鬼七如此年纪能布局金鼠镇,将来必定是个人物。没曾想,其心计如此之深,布局如此之长,竟出乎她意料。

  若不是华昭然此时点破,她很真以为将宁小七留在锦肖城,可以施计教训对方。

  结果,恐怕自己与兄长都入了这醉鬼七的圈套。

  醉鬼七为宣传金鼠镇,一定很想留在锦肖城。却偏偏装作毫不在意,欺骗她与她哥。

  此子之心思,真是个海底针,摸不透捞不着,一不小心还要被其所伤。

  可惜那叶家公子,被宁小七利用,还枉送了性命。

  我是万万算不过此子的。为了成名,居然常年醉卧街头。又脏又糗作贱自己,只为一飞冲天。

  这种人的命,果然不能以常理推测。

  即便我算得过他,恐也会像叶炎那样,命没他硬,因他丧命。

  现他被华昭然说破,不敢再留,只能惊慌而退。

  “也好,正好尽兴。”萧凡点头道。

  “尽兴而归,正好。”萧婉儿说。

  华昭然点头:“如此,亦可。”

  他用一副今日暂且放过你的眼神,看着宁小七。

  “告辞。”宁小七拱手。

  萧凡不想因此让宁小七觉得被冷落,毕竟宁小七是应他所邀。

  “同走。”说完起身一起。

  萧婉儿暗笑着跟上。

  华昭然只得一起离开。

  四人下到柜台,华昭然结账。

  “小二,把我的宝马牵来。”

  小二答应一声,唤那马厩里的杂役将华公子的马牵来。

  四人才出酒楼,杂役已将华公子的马达到。

  萧凡一见那马,不禁一声赞叹:“好马!”

  宁小七知萧凡有一项技能,叫相马。这项技能,叶炎有,萧婉儿也有,华昭然同样有,看来是这些富家子弟必学之术。

  看到此马,萧婉儿也目露羡慕之色,赞道:“好一匹宝马。”

  华昭然得意地看向宁小七。

  “醉鬼七,这相马之术醉神可有传与你?能否说说,我这马是什么马,好在哪里?”

  之前宁小七得到金葫芦,让他当众丢脸。此时是个好机会,他要当众让宁小七丢一次脸。

  听萧婉儿说,宁小七原来并不会骑马,是叶炎教的宁小七骑马。想那宁小七马都不会骑,又怎会相马。

  宁小七听到华昭然此话,立知对方何意。他内心呵呵,暗道老子就算每日多花一笔开销,也要把你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相马之术,我不懂。不知华公子可否讲个一二?”

  此时,酒楼里、还有路过的百姓,开始围观。

  华昭然看到宁小七承认不懂,又看到如此多人围观,心中更是得意。

  他环顾左右,手抚马颈说道:

  “马,可分普通马、好马、快马、骏马、宝马。普通马,能骑能跑,是寻常人家所用,跑不快,跑不长。诸位最常见的,即是普通马。”

  “普通马之上,是好马。好马,毛色比普通马要好,身体比普通要要强健,比普通马力气大,比普通跑得快跑得远。”

  “快马,又比好马跑得快。驿马所选之马,即是快马。快马加鞭,最初说的就是驿使送信或送紧急军情,不断用鞭子打马快跑赶路。”

  “快马之上,就是骏马。骏马,不仅比快马跑得快,还跑得更远。其马毛色光亮无杂毛,四蹄比普通马宽大厚实,腿脚有力,马眼有神。能识主人,能识途。”

  “萧府中,应有不少骏马。”华昭然道。

  众人点头,有人道:

  “我见过萧府的骏马,那马蹄有碗口大,马腿比我的大腿还粗。若是被它踢上一脚,非死即伤。”

  “我也见过。那骏马毛色像是抹了一层油,可亮哩!”

  “我也见过,我也见过。那日我在城外,那萧府的骏马从我身边嗖一声就过去。我抬眼看时,已是一个小点,快得很!”

  ……

  萧凡摇头。

  “华兄莫要取笑。骏马是有,可惜没有宝马。”

  萧婉儿也叹气道:“我要有一匹宝马,定要骑着它闯荡江湖,扬我萧府之名!”

  华昭然道:“你俩不用叹气,宝马岂是轻易能得?宝马又称千里马,所谓千军易求,千里马难寻。”

  “诸位,这宝马是万里挑一,可遇不可求。得宝马者,皆是缘分所定,不可强求。”

  “好在华某也颇有些福气,得遇一千里马。诸位,此马就是千里宝马!”

  哗——

  嘶——

  这就是千里马!

  这就是宝马!

  “看,华公子的宝马,双眼炯炯有神,比人眼还有精神!”

  “那是宝马,宝马的眼就是宝眼!”

  “看这宝马,全身无一点杂毛,毛色光亮,皮肤细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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