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三四。”桃夭笑眯眯地看着她,三四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眼睛里有种单纯地遇到一个朋友的喜悦。
“这里平时就只有你跟你爹?”桃夭又问。
三四点头。
“我瞧着司府里的人很少啊。”她又说。
三四又点头。
“你在这里多久了?”
三四比了一个十字。
桃夭惊讶道:“十年了啊,那你不是七八岁就来他们这里做事了?”
她点头。
“你平日里除了喂马,会出去玩么?”桃夭随口道,“这里这么大,人又这么少,肯定很无聊吧?”
她摇摇头,在地上写:“要照看好马,不然少爷不开心。”
“也不用时时刻刻守着它们吧。”桃夭撇撇嘴,“你家少爷还真不讲道理呢。”
她慌忙摆手,写道:“少爷很好。少爷朋友少,他喜欢马。”
“你家少爷朋友少,所以把马儿当朋友?”桃夭挠挠头,“苗管家说少爷脾气不好,那么朋友少也是应该的……”
她尴尬地笑笑,脸上隐隐泛起两块红晕。
脸红?有情况……
这副少女怀春的模样,自然逃不出桃夭的眼睛,同时让她对那还没见过面的司家少爷又多了几分兴趣。
桃夭正要开口问少爷的事,却被一个提着一大包东西来到马场的老头打断了。三四见了那人,立刻起身迎了过去。
“给你买了几件新衣裳。”丁老头喜笑颜开地对女儿说,“回去试试看合不合意。”
三四指了指桃夭,对着父亲比划了一番。
“就是她了?”丁老头打量着桃夭,“还行,看起来不笨,就是年纪小点儿。”
老头还真不会说话,桃夭心里哼了一声,起来同他打招呼:“丁大叔吧,我叫桃幺幺,以后就在这里做事了,之后还请您老多指教。”
正说着,苗管家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叠文书,走过来看着他们三人道:“都见上面啦,好好,不用我再介绍了。”说着又对丁老头道:“以后桃姑娘就交给你们了,希望在离开之前,能让她对一切都熟悉起来。”
然后便是签文契按手印,按契约上的条款,工作十天可休息一天,包三餐,平日里若无特别原因,不能随意离开司府。苗管家将桃夭带到旁边的木屋里,说让她暂时跟三四住在一间房里。
一切看起来都十分顺利,一天之内,不但有了可以赚钱的差事,还不用再继续住在那间破屋子里,也不用再吃柳公子煮的饭,生活突然有了曙光呀!
桃夭跟苗管家说好,回去收拾完东西,明天一早就正式开始当司府的杂役。准备离开时,天已快黑尽了,跟丁家父女告了别,苗管家很客气地送她出去。
快出马场时,桃夭的余光里突然冒出来一个白乎乎的小东西。
她扭头看去,离木栏几米开外地上,有个小鸡仔大小的东西,圆乎乎的像个长满白毛的面团子,绿豆大小的眼睛不停眨动着,一对鸟爪子似的小脚每走一步都愤怒地踩一下,身上还长了翅膀,不过只有右边一只,并且扛了半根不知从哪儿找来的折断了的筷子,气哼哼地朝马场那边的大树走去。
妖怪呀,桃夭盯着它。
它似乎也突然发觉有人在看它,停下来,仰头看着桃夭。
不起眼的小妖怪罢了,懒得理会。桃夭移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哼着小曲儿走开了。
小妖怪也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继续气呼呼地走自己的路。
桃夭提醒自己现在是一个普通杂役了,不是什么要紧妖怪的,擦肩而过就好。
翌日清晨,桃夭准时出现在苗管家面前。
只是临出门时把她恶心坏了。柳公子跟磨牙还有滚滚,三个家伙跟要饭的一样,可怜巴巴排在门口,柳公子挥舞着手里的擦桌布,故意扭捏作态地喊:“以后我们一家大小就靠相公你养活了,一定要好好赚钱,记得按时回来交房租哟!我们会在心里挂念你……的工钱呢!”
这种贱兮兮的老妖怪就该让雷神劈死才对……
不过,暂时不用再看见那几个讨饭组成员的生活,还是很让人期待的。
当杂役的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苗管家亲自带着她在司府里转了一圈,告诉她哪里是大少爷住的地方,哪里是二少爷住的地方,哪里又是厨房哪里又是杂物房,哪里可以去哪里不可以去,交待得仔仔细细。
不过,桃夭并没有见到两位少爷。苗管家说大少爷出门办事,二少爷性子清冷不喜见人,多是在僻静处读书,万不可打扰。
之后的几天,桃夭更是忙得连上茅厕的时间都没有。原以为喂马是件简单事,却不料里头有那么多讲究,丁老头每天都扯着她巴拉巴拉地讲,还要她记住每匹马的名字与特性与口味,谁爱吃干草料,谁得往草料里加蜜糖,谁又得加点盐,谁吃得凉谁吃得热……所以这些还能叫牲口吗?活脱脱的马大爷啊!太多东西要记住,害得她非得拿个本本记下来,得空就要看几眼背下来。想勤劳致富还是有难度的呀……
而丁三四完全拿她当姐妹看待,但凡桃夭不明白的,她都会仔仔细细地写给她解释。晚上怕她冷,还把自己的暖壶早早放到她的被窝里;白天有空时,还带着她去厨房找好吃的。大概这姑娘在司府里从没有遇到过与自己年纪相当的朋友吧,所以对她好得无话可说。只可惜她是个哑巴,不然,她一定是那种会跟自己的小姐妹头挨头躺在床上,借着窗外的明月光,捏着被子边说一夜女儿家小心事的姑娘。
虽然认识她没几天,桃夭能确定的是,丁三四这个丫头确实有心事。
她在偷看一个人!
这几天都是,一到落日时分,她就会跑到司府西面那个叫“妄园”的地方去。其实就是个被围墙圈成一个圆的坝子,墙上生满碧草,野花零星其中,几竿翠竹自墙内探出头来,时不时飞下一片竹叶。
她并不敢进去,即便妄园的大门并没有锁,她也只敢偷偷摸摸地在围墙外垫起几块够站脚的石头,站上去从围墙上露出眼睛,屏息静气地朝墙内看。
所以昨天当桃夭不声不响地站到她身后扯了扯她的衣裳时,她吓得差点滚下来。
幸好围墙里的人没有被惊动,依然端坐石桌前,一杯茶一本书。
围墙上多了一双眼睛。
桃夭眼力一贯好,她看到那个玉簪束冠长发过肩标准贵公子打扮的男人手里,拿的是一本《孙子兵法》。不过,说他面如冠玉似乎不够,这个人会引起你注意的地方并不仅仅在一张耐看的脸,而是他整个人出现在你的视线中时,你只会诧异于“不动如山”四个字居然会被一个二十来岁的活人表现得那么好,仿佛连时间都在他身周凝固下来,面对这样的一个男人,总觉得连说话大声一点都是冒犯。
幸好司府人丁稀薄,傍晚时分的妄园更是人迹罕至,不然“挂”在围墙上的两个家伙就不能偷看得如此愉悦了。
这男人真是赏心悦目啊,连翻书跟饮茶的姿态都格外好看,难怪丁三四这丫头天天在这儿挂着!
直到夕阳只剩下最后一点,男子放下书,揉了揉额头,丁三四才赶紧拽着桃夭跳下来,忙慌慌地把垫脚石搬开,然后赶在男人出来前一溜烟跑掉。
不用猜也知道这位是谁了,司家大少爷出门办事,那他自然就是二少爷了。
马厩前,丁三四的脸还是红霞一片,心思恍惚地往食槽里加草料。马儿们呼呼地吃着,才不在乎这个喂养自己的人在想什么。
桃夭笑嘻嘻地碰碰她:“二少爷长得不错啊。”
她咬咬嘴唇,嗔怪般地瞪了她一眼,嘴角却是藏不住的笑意。
“托你的福,我可算看见咱家的二把手了。”桃夭坏笑,“你喜欢他呀?”
她像被什么击中了,把草料一扔,手都顾不得擦便来捂桃夭的嘴。
桃夭嬉笑着闪开:“喜欢就喜欢嘛,又不是啥见不得人的事。”
她又急又恼,比划着让她千万不要再说了。
“好啦好啦,不说就是了。”桃夭吐吐舌头,又道,“那样一个男人,谁见了都欢喜。你家少爷叫什么来着?”
她左右看看,确定四周只有马没有人之后,才蹲在地上,直接用手指在松软的泥地上写下了“狂澜”两个字,这应该是她写过的最工整的两个字。
“司狂澜?”桃夭“扑哧”一下笑出来,“名字跟人不配啊,他明明就只是比石头多口气而已嘛。”
她却只管看着地上那个名字脸红。
不能靠近他,但即便只是写他的名字也会忍不住满怀甜蜜。哪怕只是两个字,相思好像也有了寄放。一个害羞的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就是这种模样吧,怕被知道,又盼着被知道。
偷看二少爷的事,以前是丁三四一个人的秘密,现在变成了两个人的秘密。从那之后,桃夭每个傍晚都要去妄园外帮她搬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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