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阴鸷的气息扑打在敏感的耳廓上,宋乐睁大眼后退,揉耳道:“好、好,我不会的。”
……
目送那长长的一队马车走远,宋乐渐渐放下挥别的手。
腰被阿慢抱住,宋乐偏头笑了一笑,将方才的异样忽略掉。
这之后,宋乐便专心发家致富。
程风月不能卖一辈子的酒,骁叔叔总会有拿不动斧头的时候,阿慢嫁人也得好好琢磨,要给她寻个可以托付终生的好人家……
宋乐兑换了500软妹币里的最后额度,买了几十亩较荒脊的田地,打算先种几年将它们养肥沃,再租出去,收租子。
雇佣的人虽不少,但几十亩地,少不得要宋乐自己费心。
所以,日复一日,让她养成了无论寒暑,隔几天就要去走一圈的习惯。
白驹过隙,又是三年,一晃而过。
三年,阿慢从从前那个跟在她身后偷鸡的小丫头,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小姑娘,程风月向来笑得恣意的眼角多了细纹,骆骁每到冬天就免不了咳嗽一段时日。
唯独远在京城、三年未归的沈若懿,宋乐不知道他变成了什么模样。
每年逢年过节,他都会派人来这儿送东西,丰厚的银两、各类山珍海味、锦衣暖被,邻里也有份,当真是羡煞旁人。
宋乐起初还有被监视的错觉,后来习惯了便好了。
但也有闲言碎语、议论纷纷,往往是针对宋乐来的。
“东西是源源不断往家里送,就没见人回过一次,也不想家里的美人?”有人促狭道。
宋乐和沈若懿在村子里,外人眼中,早就是形影不离的一对,只差一纸婚约。
且,随着一步步长开,宋乐那几乎和程风月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恣意的美愈发引人注目,只是,不同于她娘,宋乐明艳五官中,又沉着一丝温静清澈。
可事实是,沈若懿三年来,一次也未回来过,今年是第四年,也不知会不会回来。
“哎,美又如何,美能当饭吃啊?要我说,这状元郎啊,肯定在京城另寻新欢了!”
“那是,京城多繁华,美人如云呢……状元郎恐怕早被迷花了眼,哪还记得家里的……”
宋乐向来视若罔闻,若是沈若懿真如她们所说,那倒是一件好事。
现下,她唯一担心的是,进度依旧为0的自救任务。
哪怕和沈若懿毫无交集过了三年,进度也依旧一动不动,零就是零。该不是这个位面出什么问题了吧?
还没想出个所以然,裹着厚厚棉裘、正在田地上环视的宋乐便觉脚下一滑,一股钻心剧痛随之而来。
——她跌进了小路旁、结成薄冰的小溪里,崴伤的右脚仿佛断了一般,除了剧痛就是涨麻,疼得她瞬间眼泪就要出来,但好歹是忍住了。
天边还在落着细雪,田边压根没什么人,她的衣服都被冰水浸湿,冻得周身发寒,宋乐想站也站不起来。
好好做人在一个礼拜以前就请假外出了,说是要去找他一个小伙伴。
她正走投无路,就听到一阵匆忙脚步声。
宋乐忙大声喊叫,好在那青年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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