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阳光照进破庙。
洪琪睁开惺忪的睡眼,盘算着今天该去哪条街上讨点饭食来吃。
附近几条街上的百姓都已经认得他了——一个有手有脚、不傻不楞的小青年,成天不做正事,端着一个生了锈的破碗,要么惨兮兮地蹲在街头,要么可怜巴巴地上门讨食吃。
起初,大家都觉的他身世可怜,无缘无故赶上天灾,跟家里人走散了,一个人流落在无双城,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在身边,有时自家饭做的多了,也会往他那个破碗里扔两个馍馍。
时间久了,人们发现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病,叫懒病。
衙门里的张仵作喊他帮忙抬尸体,他不去,说是怕死人。
淳朴的秦老爹愿分他一半工钱,三更两人一起去帮人拉粪,他不干,说是怕屎臭。
街尾的张家小伙子娶亲,请他凑数抬花轿,有工钱还有喜钱拿,他不干,说是打小力气小,抬不动这大花轿。
久而久之,除了跟他一样的乞丐,再也没有人肯理睬他了。
别说大人了,连七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冲他仍石子儿,喊他臭要饭的,就差没一脚踹上去了。
可是,除了要饭,他是真的不懂别的谋生技能。
作为一个名校毕业的机械博士,每天要么就是在实验室里做研究,要么就是跑到厂房里拆、组机器,到了几乎寻不到先进科技的古代,他几乎一无是处。
想到这里,洪琪就觉的一肚子委屈无处说。
除了这具脏兮兮的男儿身,他的内心其实还是一个女孩子。
他已经一个月没洗澡了,幸好,他这几天受了凉,有点感冒,鼻子有点塞塞的,闻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薰的都是别人。
有时甚至想,如果他一觉醒来,能换回女儿身该多好。
他要饭的时候打听过,这附近有一家特别有名望的青楼,叫六朝楼。
听说清白的姑娘被逼接客前,都有老妈子伺候着,先给洗干净身子,洗得白白润润的。
唉,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中二少女时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总幻想着有一天她洪琪也能穿越一回。
穿越到古代,随便哪一个朝代,以她有限的历史知识,各个朝代的皇帝、下一任继承者还是记住几个的。
跟对老大,背靠大树,疯狂敛财,成为巨富,顺道拐带几个倾国倾城的大帅哥,这就是她的终极梦想呀。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她人是穿越了,却穿越成了一个男孩子。
男儿身、女儿心也就罢了,不幸的是,当他问一个路人,“这是哪个朝代”的时候,路人一脸懵逼地摇摇头,表示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他仍不死心,继续问:“你们……咱们皇帝叫什么?”
“什么是皇帝?”
“呃,咱们太子叫什么?”
“太子是什么?”
“唉,唉,唉,原来是个傻子……”
路人被他搞烦了,捶开他的脏手,大声吼叫起来:“臭要饭的!哪里来的?可烦死我了!居然说我是傻子?你才是臭傻子!”
说完,暴捶了洪琪一通。
洪琪夺命地奔回他的老窝——破草庙,大哭了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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