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这是一篇烂文 > 第4章

  问完之后白天就让人走了,临走时还挥个手,友好地表示“下次再见。”……个大头鬼。

  好不容易找到的人,到手能给放了?

  不能绑人,我们可以当街道德绑架啊。

  往地上一坐,六亲不认地哭嚎“你为什么抢我男朋友”又或者是“抢劫啦!抢劫啦!”,效果绝对出类拔萃。

  再不然……什么什么?崩人设了?你看我差点给忘了,咱们这可是财团公主,哪能干这事儿呢。

  让我想想啊。

  白天这一世加上上一世从来没人皱眉看过她,又是第一次重生,没有经验,面对这个沉默的死敌,一时之间竟然有点不知所措。

  不重生的人应该怎么表现呢?

  “我的意思是,”



  她把前三十二个男生的搭讪用语过筛一遍,又结合自己的在校经历,递上了自认为完美的答案。

  “你还挺好看的。”

  对,这就是白天能想到的解决当前尴尬气氛的最好话题。

  不管三七二十一,彩虹屁yyds。

  “谢谢。”

  出乎意料地收到了道谢,即使只有短促的一声,仍旧让白天小小的脑袋里装满了大大的疑惑。

  这么容易吗?

  也许是黑夜从来没有被人夸过好看的,对方还是一个穿着漂亮裙子,头发梳成公主样式的同性。

  美女夸人,可信度翻倍。

  可惜她真的没那么多时间陪着这位大小姐做什么偶像剧的转场,耳廓上的绯红盖在发丝下,脚尖已经朝着另一个方向了。



  非常着急,无论是表现还是接下来的话语。

  “我可以走了吗?”

  黑夜属于少女的一面仅仅维持了0.01秒,剩下的疑问都是决断的语气,丝毫没有再联系的意思。

  但是我们的女主角怎么会——

  “好。”

  嗯?

  就这样,当街放了?

  这是剧本里应该出现的吗?

  虽然不敢苟同,可是这个设计不崩人设倒是真的。

  说到底,总不可能真的拿出手机去问一声“要不要加个好友?”吧,能看出来白天已经很尽力让这场追逐不显得过分突兀了。



  天选之子,在承担几百亿的家产和上天无限的偏爱背后,也是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辛酸事的。

  比如,她的名号在B城可是响当当的,明天就要在各个地方遇见各种“新式带伤女性潮流”。

  又比如,即使是在校园里,也有人会相当好奇这个“被白大小姐当街叫住的人”的身份。

  天知道怎么会有女主真的要上学!这不是一篇玛丽苏文吗!

  这书名字都写了《白天和她的配角们》!

  大概这就是一些幸福之下的烦恼吧。

  白天以标准的微笑和大家闺秀的礼仪目送黑夜走远,夏风阵阵,少女衣袂飘扬,挂在对方背影上的那块破布划断了两人之间的链接。

  俨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所以,一定要尽快做掉,在黑夜被所有人知道以前,率先让她消失掉。

  太阴暗了!



  要不把这段删了吧,嗯……留着也行。

  女主角美丽聪明,智慧果敢,为自己的生存做争取有什么错误,简直是当代女主守则典范人物!

  行,就这么决定了!

  黑夜在短暂的赫然后归于原路,步履匆匆,一路越至目的地。跨过人间的病院,她来到和死亡连结最清晰的重症监护室。

  可是,她来迟了。

  小丽死了。

  黑夜面对的只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没有心跳,也没有想象中两人为不可避免的死亡相拥着哭泣的场景。

  手里的皮箱一瞬失去了作为生机的宝贵机会,甚至连慰藉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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