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伦格拉德酒吧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的一个“L”型的大柜台,柜台里面往往站着酒保,一般会是个体型健壮,永远在擦拭着酒杯的大汉。
柜台里面摆放着很多酒,来自大陆各处的麦酒、果酒和甜酒,理所当然,尽管最近从夏尔来了很多葡萄酒。
但最受大家喜爱的还是草原本地产的伏特加,烈酒一向是这些草原子民的标配。
在南方很少见到当街的柜台,但在草原很常见。
许多牧民在辛苦一天后就会来酒吧门口喝一杯,就一杯,一个小小的铁制一口杯,一杯烈酒下肚,暖暖胃肠,抱怨几句,很多人就离开了。
当时一杯伏特加要四个铜纳特,可现在家园毁了,满目疮痍,伏特加失去了产地,价格渐渐贵了起来,现在要十个铜纳特一杯了。
当然别的东西还算便宜,加一个铜纳特就可以得到几颗豌豆或者两条便宜的酸黄瓜,如果再多出十枚铜币,那就可以坐到屋里面去享用一顿标准的伙食了。
刚刚下了值的厄伦格拉德近卫军小队长,阿廖沙昨天刚刚参加完胜利日阅兵式,年轻的小队长依然热血沸腾,他今天下了值之后便打算找个地方喝一杯,宣泄一下自己的感情。
去哪儿呢?
实际上没多少地方可去,这里到处都是废墟,目前仅仅有几家酒吧恢复了营业。
冬日已经结束,春天已经到来,可晚上依然十分寒冷,他下意识地走过街道,在一片废墟中找到了那间刚刚恢复营业不久的酒吧。
崭新的铁链上挂着一个酒杯图案的牌子,上面写着“大杯酒吧”。
相当简单粗暴的名字,阿廖沙看了一眼,知道地方到了。
就是这家!
果然,一位酒保就站在酒吧当街的柜台后面,他体型看起来就像是一头熊,剃了一个光头却留着长长的络腮胡子,就在柜台之前。
有两个草原人正在朝着他买酒喝,酒保显得非常不耐烦,他接过一把铜纳特,胡乱地扔进装满了各种钱币的铁罐里面,然后一脸便秘地从柜台里面取出了一瓶伏特加,倒了两小杯,
“咚”地一声砸在柜台上,示意你们喝吧。
简直就像是被迫营业。
两个客人拿起小铁杯,上来就一饮而尽,长出一口气,将小铁杯放回吧台上,然后就这样离开了。
阿廖沙迈步朝着酒吧大门走去,这是一间原本的民宅改建而成的酒吧,酒保伸出粗壮的手臂将小铁杯一扫扫进水池里面正打算洗杯子,抬头一看见到阿廖沙出现了。
大汉的脸上不仅没有欣喜,反而是一种厌烦和无奈,好像有人来喝酒是他必须竭力避免的麻烦事一样。
“伏特加。”阿廖沙很熟悉这个酒保了,他言简意赅地说道:“老样子。”
酒保白了阿廖沙一眼,态度十分冷漠且不耐烦,似乎是在责怪他不说清楚而要自己开口询问:
“一瓶?还是一杯?”
“一瓶吧,里面喝,再来两个菜。”
阿廖沙取出了一枚银币,这不是草原本地铸造的银币,而是大陆通用的银西可,正面是鸢尾花和数字,背面则是印着托瑞尔大帝的大头贴,因此这种银币也被草原夫人私下称为“托大头”。
同理,印在金克朗背后为莱恩头像的金币就被基斯勒夫人戏称为“莱大头”。
酒保见状不客气地收走了银币,不再理会他。
打开酒吧大门,迎面扑来的就是一股秸秆的气味夹杂着浓烈的汗味,然后才是淡淡的啤酒和食物的气味。
桌面上油腻腻的三条长桌和两个方桌都坐满了人,里面十分热闹,很多草原人习惯了辛苦一天之后来到酒吧厮混挺长一段时间再回家。
事实上阿廖沙怀疑如果不是最近伏特加的价格一直在涨,他们能够混得更迟。
随着扑面而入的冷风,屋内的酒客们也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来人身上。
他们很快注意到了阿廖沙年轻的面庞和他军大衣上面的三枚勋章,分别是“厄伦格拉德保卫战纪念奖章”“冬季行动纪念奖章”“厄伦格拉德光复战役纪念奖章”。
其中最后一枚还是昨天颁发的,这证明这个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已经参加过至少三次重大战役了。
“嘿!是阿廖沙来了!”
“阿廖沙队长,有没有什么新鲜的故事?有趣的事情?”
“阿廖沙,你什么时候找个娘们回家揍一顿?”
几个老酒客显然认识阿廖沙,他们一阵调侃,打着酒嗝。
不过更多的酒客们是在埋头吃饭和冷眼旁观,尤其是那些穿着厚斗篷的老男人们许多已经烂醉如泥,他们根本就不在乎别人在做什么。
几个年轻的草原人倒是时不时唱个两句,活跃一下气氛。
昨天的阅兵式上出现了一首新曲子《草原儿女没有灭亡》,据说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爱国者”作词作曲。
“草原儿女没有灭亡!”
“只要我们一息尚存,即使土地被人霸占。”
“举起战刀,收回失地,前进,前进,罗科索夫斯基!”
“从堪萨斯到北境,在您的领导下,我们将重建家园。”
“我们跨越大草原,我们翻越额尔古纳河,重建我们的家乡。”
“夏尔的女大公已经告诉我们,如何击败邪恶势力。”
“前进,前进,罗科索夫斯基!”
“从堪萨斯到北境,在您的领导下,我们将重建家园。”
草原人,或者说是厄伦格拉德人无比喜欢这首歌曲,自从昨天的阅兵式军乐团演唱了这首歌曲之后,这首歌立即就变成了脍炙人口的爱国歌曲,据说它马上要被厄伦格拉德宣布为大公国国歌了。
酒馆内响起了合唱声,放过了阿廖沙,众人让出一个位置让他坐下。
酒保满脸冷漠和不耐烦地走到他的面前,将伏特加和杯子“咚”地一声放到了他的面前,然后是一个大盘子,里面放着烤好的大列巴,一碗红菜汤,两个肉丸子和几块酸黄瓜。
阿廖沙迫不及待地打开伏特加的瓶盖,倒进杯中,满饮一杯。
啊!
辛辣的感觉,对味蕾猛烈的刺激从喉咙一直烧到胃!年轻的红海军爽得长叹一声,就是这个味!够劲,够上头!
为什么会来这家店,就是因为这家的伏特加特别够劲,比夏尔的葡萄酒强多了。
家乡的味道,爷的青春回来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十六岁就参军的阿廖沙已经是参战五年的老兵了,他今年可是只有二十一岁!
屋内的合唱非常热闹,但阿廖沙只是埋头喝酒吃东西,等到一轮合唱结束了,才有人注意到他没有合唱,一个坐在角落的瘦高个不高兴地吼道:
“阿廖沙队长,你怎么不跟我们一起唱啊?”
“兄弟,我今天在值勤的时候至少已经唱了十遍了,你们让我歇一会儿吧。”
阿廖沙嘴里塞着肉丸子,无奈地说道。
“哈哈哈!”
酒馆内几乎所有的人都笑了,除了那个依然一脸便秘的酒保以外,他还是在洗杯子,除了洗杯子就是倒酒。
“说起来,菲奥娜大公居然被写进了歌里面。”
瘦高个立即趁热打铁地说道:“虽然我们不是很反对啦,毕竟她帮助我们夺回了家乡,夺回了厄伦格拉德,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这首歌真的被选为我们大公国的国歌,最好还是能问问兄弟们的意见比较好吧?”
“我们已经提供过一次意见啦,我们刚刚全民公投选出了新的大公,这些事本来就应该大公决定。”
有人跟着说道:“说起来,那位大公也是相当凌厉和凶狠的人呢,女大公帮我们光复了这座城市,把他写进歌里面也没什么问题啦。”
“就是啊!”
酒馆内的人们纷纷起哄,阿廖沙听到这些忍不住点了点头,但是没说话,继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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