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科幻小说 > 洛兰领主 > 第八十章 谈剑

  破旧但整洁的铁匠铺中,林纳斯站在炉火旁,看着炉火中的黑色陨铁。黑色陨铁已经在炉火中煅烧了六小时有余,要是一般的钢铁,早已被融化成了一滩铁水,就如上次用来造房的钢筋一样。只是这块从伴随着鬼手而来的陨铁,却静静的躺在温度极高的火堆中一动不动。

  林纳斯双手朝炉中指去,在他的手指上,有着红色的气流朝炉底飞去,他打算用气增强炉中的温度。在红色的气流加持下,锻造炉中的颜色变的如血一般红,可以想到炉中的温度定是极高。

  “咔嚓。”锻造炉因为承受不住炉中的温度而碎裂开来,炉中的岩浆散落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呲呲声音,林纳斯拿起瓢子,在铁匠铺的水池中舀了一瓢子水,倒在散落地上的岩浆中,炙热的岩浆与冰凉的冷水在接触的一瞬间就散出烟雾弹一样的水蒸气。在水蒸气中,又掺杂着滚滚的浓烟。

  “不好!”林纳斯大叫一声,跑到水水缸旁,把整缸水悉数倒在岩浆上,方才熄灭了炙热的岩浆,保住了本就脆弱破败的铁匠铺。

  林纳斯看着地上的黑色陨铁,这块陨铁,是第一次见到丁然时附在他鬼手上的陨铁。他当时和丁然说过,这块陨铁是块不错的锻造材料,那是凭借他多年来的打铁经验猜测的,因为昨日那小子的一首诗,自己打算帮他打一把属于他的剑,所以今日把那块藏在角落的陨铁拿了出来。

  现在看来,这块材料的确不像表面上的看起来那么简单,说不定是那个洞里最顶尖的材料。岩浆被冷水熄灭,此时变为一团黑炭,陨铁静静的躺在黑炭上。

  林纳斯伸出手轻轻触碰,手指上传来的感觉却不是热感,而是冰冰的清凉之感,这块陨铁,用一般的火焰无法煅烧。看来得用熔岩洞穴中的地心之火了。但在离开之前,他要去找下丁然,问问他想要什么样的剑。要不凭那小子的脾气,打出来后要是不合那小子的心意,估计连看都不会看上一眼。



  尤其是在听说了了前段时间办事处命名的事情后,那个小子,楞是把艾尔文中辈分极高的村长整的一点脾气都没有,林纳斯设身处地的想到,要是当时是自己站在丁然的位置上,与围在周围的长辈们讲道理,想来也是惨败的结局。

  林纳斯离开铁匠铺,朝办事处的方向走去。在清水河边,他看见了自己要找的人,那人正与办事处的小丫头在河边说话,时不时把卡妮娜逗得大笑出声。

  “大叔,真巧啊!”丁然的声音从河边传来。

  “不巧,本来就是来找你的。”林纳斯心中有些郁闷,自己砰上着家伙后,自己的心境就稳过。

  “找我?”

  卡妮娜在听见林纳斯是来找事务官后就默默回了办事处,她知道,有些话,自己不该听。

  “是的,你来这的时间也不短了。身体上也修炼出了剑气的存在,而且,你身上的剑气,已经达到绿衣剑魂的境界了。现在又是洛兰的事务官,也该有一把属于你的武器了。”林纳斯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绿衣剑魂?”丁然对于这个大陆上对于境界的划分依旧没有个概念,他记得在绿衣剑魂前,还有白衣剑士和青衣剑士两个境界,如果说自己现在是绿衣剑魂,在过几个月,是不是就能变成黑衣剑神了?

  “是的。在这几日间,你的剑气又增强了许多。”林纳斯肯定道。

  “哦,你说要给我一把武器。”



  “是的,我打算帮你打造一把属于你的兵器,你想想看,你想要什么样的武器。”

  “我想要一根铁棒,最好能在上面刻上几个字。”丁然心中想到了和龙族战士战斗时使用的训练长棍,又想到了自己六岁时刻在心中的偶像,那个偶像手上拿的,就是一根铁棒。

  林纳斯眉头皱起,这不是他想听的话,于是又出言提醒到。

  “这个世界上,用剑的人很多,却没听说有人用棍。选剑的话,以后练剑可以少走很弯路,前辈们探索的经验,可以加快你在剑道上的修炼,也能在你走上岔路时,指引你回到正确的方向上来。”

  “没事,哪怕前路坎坷,我也会踏出一条康庄大道。”不识时务的某人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由着自己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两人在清水河畔边走边聊,旁边原本被大火烧的光秃秃的参天古树,在河水和春雨的滋润下,重新焕发出生机,树枝上有着点点嫩芽冒出;河岸两侧的泥泞上,也被重新生出的各种青草覆盖。

  “你想要把什么样的剑!”林纳斯放弃了,他不打算以这个世界的常识去揣摩这个从洞里爬出的小鬼。直截了当的给了一个选择让他选。

  “只能是剑吗?我能选刀吗?”丁然从路旁折下一根狗尾巴草,把草的下端叼在嘴上。

  “刀就是剑,剑就是刀。不止是刀,包括钝器在内的很多种武器,除了你刚刚说的铁棒外,这在里都叫做剑。”林纳斯已经完全放弃,和丁然说话的时候,他总能想起十年前的那位朋友,生死之交的朋友,自己与他说话的时候,也像现在这样,老是被气的想要锤他一顿。

  “那给我搞把刀吧!大丈夫岂能拿把剑,还是用刀比较好一点。”这种想法在丁然心中根深蒂固,男子本就应该拿刀,用刀的人,刀法一般都大开大合,就如大碗喝酒一样,就两字——痛快。剑,只有女子才会去用那种软绵绵的东西。



  “先别急着选,你得先了解五种武器,然后选择最适合你的。”

  “按照剑的外观和特征,世界上把剑分成了五种类型。

  第一种是光剑,这种剑起源于德罗斯帝国的皇族,也只有皇族的人才能完全发挥出这种剑的威力。因为这个原因,德罗斯帝国的皇族被人们称之为光剑皇族,之所以把光剑排在第一位和你讲,主要是因为你不是光剑皇族的人,这种剑不在你的选择范围内。

  光剑一般轻盈快速,刀的重量轻如薄纸,挥舞时快如闪电,就像光一般。这种剑,以快著称。

  第二种是钝器,由名字可以看出,这不是一把剑,没有刀刃,也不锋利。钝器一般都很重,需要持剑的人有着极强的体魄,就比如你这样的。钝器不以利伤人,而已巨大的力量镇人,只要被钝器击中,被钝器击中的人就会因为钝器身上强大的力量而感到迟钝。四剑圣之一的班图族族长,用的就是钝器。

  第三种是巨剑,五种剑中属巨剑剑身最大,因为剑身大,巨剑的重量也是五种剑中最重的,但是巨剑比钝器多了剑刃。因此,巨剑在五种剑中有着最强的杀伤力和破坏力。我的一位朋友,用的就是巨剑,那把剑的名字,叫做隐龙。而用剑的人,名叫阿甘左。他和你一样,被卡赞诅咒,左手留下了卡赞的诅咒,也就是鬼手。

  第四种剑是短剑,短剑出自虚祖,短剑更像法杖而不是剑,虚祖的念气师发现,可以通过短剑更好的把体内的念气释放出来,为此,他们发明出了短剑。

  第五种剑,名叫太刀,这种剑,速度比上光剑,攻击力比不上巨剑,砍在人身上也不会使被砍的人出现迟钝的感觉,对身体内剑气的流通又比不上短剑,平平无奇的一种武器。”

  “这些剑中,那些剑是三尺长剑。”丁然问道。

  “三尺长剑?”林纳斯不明所以。



  “短剑不足三尺,巨剑比人还高,钝器说白了不是剑,三尺长剑的话就只有光剑和太刀了。”林纳斯如实说道。

  “哦,光剑的话不适合我,一来它是把剑,二来只有德罗斯的皇族才能用,那留给我的选择就只有一个了。”

  “太刀?”林纳斯猜测道。在林纳斯的心中,他最希望丁然能够选择巨剑作为他的武器,一来有鬼手的人力量本就大于常人,刚好能够客服巨剑本身的缺陷;二来吗!他也和丁然说了,他有一位好友,名字叫做阿甘左,用的就是巨剑。他已经很明显的暗示了,只是某人却没有体会到他的良苦用心,偏偏选了一把样样都不出色的太刀。

  “大丈夫当带三尺长刀,立不世之功。”

  豪气干云的话从丁然口中说出,响彻在清水河的两岸,哗哗作响的河水为其伴乐。林纳斯被这豪言壮志带动了心中冷却多年的热血,全身也散发出一种充满干劲的气魄。

  “我过几日要离开洛兰一趟,在我离开这段时间,洛兰就交给你了。”

  林纳斯已经平静了下来,既然决定丁然决定是太刀了,那他今天来的目的也就达成了。

  太刀虽然没有一项属于拔尖,但也不差,至少在阿拉德这个世界上,剑士用的最多的,就是太刀,所然没有光剑挥舞时的速度,却比其他四剑快,伤害上比不上巨剑,但与以灵巧著称的光剑比起来,却要略胜一筹,没有短剑那种能够完美释放剑气的特质,但在五种剑中,也排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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