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末世大佬带着空间来到艰苦年代 > 第362章 赵红娟找儿媳

  想陪着夏沫,宋云起就提前下班,两个人骑一辆自行车回家。

  路上没人,夏沫双手就直接搂住宋云起的腰,脸红心跳的跟他聊天。

  清晰感受到后背上的柔软,宋云起视线后背僵硬,手上一抖,连带自行车动了一下。

  感受到车子颠簸一下,夏沫以为是路不平整,没有多想,搂的更紧了。

  惊喜的发现他耳朵根红了,睫毛煽动,伸手摸了摸,“红了,还很烫。”

  “你该不会又害羞了吧?”夏沫歪着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

  太好撩了吧!

  有点纯情。

  反差萌,很难让人很不喜欢。

  以前她咋没发现呢。

  车把上的手青筋直冒,宋云起紧紧地抿着唇,声线沙哑,“不许胡闹。”

  “乖,把手收回去。”

  夏沫咧嘴笑,理直气壮,“你不回答,我就不收。”

  “嗯。”言简意赅。

  声音很低,还是被夏沫听的一清二楚,顿时笑得更灿烂了。

  小样,跟她比,他还差了点。

  奋力蹬车的宋云起听见后面的笑声,眼神一暗。

  小丫头,别高兴太早,等你成年了,我就不会畏首畏尾了,到时候有的你哭。

  沉浸在自己很厉害之中的夏沫欢快的晃着双腿,开心的不得了。

  几年后,每当回想此时此刻,都无比后悔,只恨当时自己太年轻气盛、不知深浅。

  乡间小路上,一辆自行车驶过,俊男美女格外亮眼,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酷暑里中午太热,很容易中暑,于是大队长就把上工的时间往后拖,使得下工很晚。

  药田里,村民们弯腰劳作,除草,浇水。

  几个村民抬头,见宋云起载着夏沫有说有笑,配上如画一般的景象,非常唯美。

  忍不住停下手中动作,感慨万分。

  “宋云起跟夏沫真配呀!”

  “以前夏沫傻了四年,宋云起有心脏病身体不好,都以为两个孩子活不了多久,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都两个孩子都长大了,灾病全都消失不见,都健健康康的。”

  “两个人小时候都受了大罪,长大后能在一起,这大概是上天注定吧。”

  “哎,宋云起家世这么好,自身也非常优秀,在还拿着铁饭碗,真羡慕夏永安有个这么优秀的女婿,以后有啥大病小病都不用怕了。”

  “夏沫的条件也不差呀,高中毕业,给报社写稿子,还给人做翻译呢,特别赚钱!

  我侄女在纺织厂上班,厂里来了几个外国人买布料,就是请了夏沫当翻译,夏沫在外国人面前说起英文来非常自信,她帮助厂里解决了一个难题,促成了两笔大订单,厂长给了她很多酬劳,估计有四十块钱以上!”

  “四十多块!太夸张了吧!”

  “对呀,不就翻译几句话而已,这么挣钱?”

  男人眉峰上挑,“跟洋人挂钩自然赚钱,咱们村有几个会英文的?”

  几个挨得近的村民摇头,“一个都没有,咱们县都没几个会英文的。”

  “这不就对了,物以稀为贵,自然赚钱!”

  “我哩个乖乖,这么说,娶了夏沫不就相当于娶了个会下金蛋的金鸡。”众人羡慕不已。

  议论声隐隐约约传入叶向露的耳朵里,她望过去,就见夏沫穿着奶白的衣裙,长发飘飘,脚上穿着小皮鞋,身上一尘不染。

  骑车的宋云起穿着白衬衫、黑西裤,整个人很清爽。

  反观她,穿着棕褐色的汗衫,亚麻裤子皱皱巴巴,脚上踩着的布鞋已经磨得不像样,因为拔草,身上布满了泥土,脏兮兮的。

  云壤之别。

  巨大的差异让她心理极度的不平衡。

  耳边不断传来村民们夸奖夏沫和宋云起天生一对的话,心里更难受了。

  凭什么!

  夏沫凭什么拥有疼爱她、有钱的父母,英俊、家世好的对象,活的就像一个小公主,无忧无虑,受尽宠爱。

  而她却什么都没有。

  在她记忆里,都没见过夏沫下地干活。

  没有操劳的手白皙细嫩,就像剥了壳的鸡蛋,光滑如玉。

  她的手黝黑粗糙,就像个鸡爪子,很难看。

  叶向露扔掉手里的杂草,望着夏沫消失的背影,忍不住说风凉话,“整天穿的花枝招展,也不知道在城里干啥,给人当翻译?得了吧,夏沫整天呆在家里,也不像上班的样子,哪个单位这么闲,整天放假。”

  “闲着没事就呆在家里,要不然就去城里买东西,也不知道下地帮爹娘干活,没公主病偏要当公主。”

  话音不大不小,却被赵红娟听了个正着。

  她心想,这叶知青咋跟传闻的不一样呢。

  村里都在传叶知青温柔贤惠,还能吃苦,对人都很好,却没想到她竟然在背后说人家坏话。

  那口吻、那语气莫名的熟悉,跟她咋这么像呢。

  赵红娟原本还想着,富贵和富有到了结婚年龄,该娶媳妇了,就开始物色儿媳妇。

  她的标准很高,最好是有文化的,以后可以教孩子读书。

  长得也要好看,这样她的孙子才能长得俊。

  最好是城里户口,可以吃商品粮,有个城里儿媳妇传出去脸上也有光。

  最好是那种勤劳能干,孝敬父母的。以后接了她的班,家务农活两手抓,最重要的是听她的话,孝敬她。

  千万不要是伏弟魔。彩礼不能要多,十块钱就封顶了,陪嫁最好多点。

  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很少,村里基本上没有,知青点却几个。

  杨燕就不错,她有几次跟杨燕分到一块地干活,杨知青话不多,埋头苦干,手脚麻利是个干活的好手,就是性格有点懦弱,以后容易被欺负。

  不太行。

  陈兰月京都人,很有钱,但太刁蛮,好吃懒做,娶回家就是个祖宗要供着。

  一般。

  包包子能干事能干,就是太能吃了,以后怕养不起,再加上她跟丰知青走得近,赵洪娟就把她淘汰了。

  曹宜人,各方面还不错,就是有个哥哥,以后进了她家,曹俊逸肯定会经常来她家蹭饭。

  中规中矩。

  叶向露,各方面条件的确不错,她很满意。

  几个女知青中,她最希望叶向露和曹宜人当她儿媳妇。

  瞧着杨静怡找了个有钱有才还孝顺的女婿,赵红娟说不羡慕是假的。

  心里愤愤不满,她两个儿子都没找到对象,凭什么夏沫找到了对象!

  她一定要抢在夏沫结婚前,给富贵和富有找到媳妇,不然太丢脸了杨静怡肯定会在背后嘲笑她。

  赵红娟走过去,笑眯眯的看着叶向露,“叶知青,你今年多大了?”

  来了红旗大队这么久,叶向露也差不多人都认清了,见来人是赵红娟,她脸色一变,僵硬的笑了笑。

  “婶子,我今年十七岁。”

  “十七岁呀,老大不小了,这个年纪放在我们队里早就是孩子娘了。”赵红娟又问,“有对象没有?”

  “还没有。”叶向露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赵红娟在村里的名声很臭,很多人说起她都欲言又止,被这样的人缠上,好日子就到头了。

  抢在赵红娟开口之前,她急道:“婶子,我肚子突然有点痛,如果有人来检查,麻烦你跟他说一下,我去茅房了。”

  说完,一溜烟跑没影了。

  赵红娟:“……”

  她又不傻,一眼就看出叶向露的小伎俩。

  冷哼一声,粗鲁的往地上吐了一口痰,“破烂玩意,自视清高,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骂骂咧咧的回去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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