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寺巷是文涂县城西一个比较出名的贫民区,在这里都是县城里处于社会最底层弱势群体,这里的人很多都是一些下岗的工人或者一些孤寡老人,以前的朱大明家便也是在这一块,叶臣对这里也有些了解,不过却并没有亲自去过,所以还是决定把朱大明给带着。
“叶臣哥,你咋想到要来这里呢?”朱大明对于叶臣来南寺巷这里非常的不解,如今的他跟随了叶臣,身价自然是不同了,也早就带着自己的父母离开了这里。说实话,对于这里,朱大明并不喜欢。因为在这里给他的只有数不清的恶臭,道不尽的蚊蝇虫蚁,还有别人眼中那让人自甘堕落的自卑。
叶臣抿嘴一笑,看着朱大明,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笑道:“兄弟,你说咱们做人做重要的是什么?”看着朱大明为之一愣,叶臣继续说道:“做人千万不能忘本,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根都忘记的话,那么就算他将来的成就坎比天高,但是也会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得不到最真实的快乐。”
朱大明自然知晓叶臣所言乃是对自己说的,他低头沉默了许久,看着叶臣,终于还是点了点头,说:“叶臣哥,我知道了!”
“嗯!”叶臣看着朱大明。他不知道朱大明是否真的知道了,可是他只是希望自己身边的人能够快乐而已,不要因为一些事情而迷失了自己罢了。
还没有走进南寺巷,一股酸臭味道便传入到叶臣的鼻尖,这使得他不由得眉头微皱。朱大明见此,苦笑一声,解释道:“叶臣哥,这里的人生活条件都不是很好,所以大家平时吃的一些剩菜剩饭都不忍心去扔掉,而是留着大人继续吃,小孩则去吃新鲜的食物。”说到这里,朱大明的眼中闪过一抹酸涩的意味。
以前的他也是这般生活过来的,自己的父母把最好的留给了自己,而他们却经常吃着已经变质了的食物。他也经常看到父母拉肚子。
叶臣听着朱大明的话,见到他眼中的酸涩味道,抿了抿嘴,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切都会好起来得的!”
在这个贫民窟里,能够衣着光鲜的恐怕只有那些上学的学生吧,因为他们的家长都会把校服洗的最为洁净!叶臣走进巷子的时候,却发现巷子里的很多孩童居然都是没有穿衣服的,年幼的男孩子都是精光的,女孩子也只是穿了一条小裤头而已。
“他们?”叶臣看着那些一脸惊惧且又带着满是好奇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孩童们,眼皮微微跳动。
朱大明看着这些孩童,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说:“叶臣哥,这些都是巷子里的孩童,他们都没有钱上幼儿园的,便只能等年纪大一点的时候直接上一年级了。”在这个年代,上幼儿园还并非是必须要上学的一个必经的渠道,只有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才有机会把孩子送去上幼儿园的。
说罢,朱大明朝着不远处的一个个头稍高的男孩子喊道:“狗子,看什么呢?看到明哥还不过来!”
“明哥?你真的是明哥?!”听到朱大明的喊话,那个名叫狗子的精瘦的男孩一脸惊喜地冲到了朱大明的身边,紧紧地抱住了朱大明,嚷道:“明哥,你都去哪里了啊?我听我爸妈说你家搬走了,住大房子去了。我都好多天没有见着你了。”
男孩子的脸色泛黄,脸上还有着一些泥土,显得有些邋遢。不过朱大明却根本没有在意,而是笑呵呵地摸着狗子的头,笑道:“哥搬走了,不是和你爸妈说了吗?让他们有空带着你去我家玩的!”
狗子的脸上微微一愣,本来热情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生疏之意,松开了朱大明,低着头不再说话。
“怎么啦?”朱大明疑惑地问道。
“明哥,我爸妈说你家现在有钱了,会瞧不起咱们的,所以,所以他们让我不要找你玩,”顿了顿,狗子委屈地说道:“而且他们都要帮人家干活的,没时间!”
朱大明听到这里,愣在了那里,他知道,贫民区里的人虽然很穷,但是大家都很团结,而且都有着自己的自尊心,在他们想来,如果谁家有钱了,那么便会嫌弃这般以前的穷朋友的,所以有人搬走之后,那么大家便会断绝和他的往来的。
“别听你爸妈瞎说,你觉得你明哥是那样的人呐?”朱大明眼中闪过一抹悔恨,因为在叶臣没有和他说那番话之前,他是真的有些厌恶和瞧不起自己以前的身世的。说着,他掏出钱包,看着钱包里的钱,没有任何的犹豫全都拿了出来,塞到狗子的手里,说道:“这些钱你拿着,和巷子里的伙伴们都分了吧,买些吃的,再买些衣服穿。”
看着手里大把的钞票,狗子和周围的一干小朋友的眼珠子都快要看掉下来了,他们什么时候见到过这么多的钱啊?他支支吾吾地呼吸都急促了起来,“明……明哥,这,这都是给我们的呀?”显然小家伙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朱大明呵呵一笑,说:“当然,快点去吧,明哥和这位大哥哥还有事去要做呢!”
确定了朱大明是真的愿意把这些钱给大家伙的,狗子欢呼一声,带着周围的小伙伴欢天喜地的离开了。要知道,买衣服那可是好几年才能够买的到一次的呢,而且只有天实在太冷了他们才舍得穿起来的。
叶臣把朱大明所做的一切都看在了眼中,他的脸上一直都挂着一抹微笑,但是心中的触动却非常的大,我华夏泱泱大国看似富强,可是却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处于整个社会食物链的最底层,国家呢?他们做了什么?愿意把多少亿多少亿的资金赠送给别的国家,美其名曰友情援助,但是咱们自己的同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他们又给了多少的资金来援助?
“叶臣哥,想什么呢?”朱大明看着叶臣在发愣,小心翼翼地问道,因为他在叶臣的眼中看到了怒火和哀伤。难道谁惹得叶臣哥不高兴了?
叶臣微笑着摇了摇头,说:“没事儿,咱们走吧!”说着,在朱大明疑惑的眼神中,阔步前行,他心中清楚,自己的这般自怨自艾都是无用之功,想要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想要让我泱泱华夏成为整个世界的霸主,那么唯一的办法便是让自己变强,从而让自己掌权,只有得到了最至高无上的权利之后,他才有那个资本改变目前的不公平现象,才能够有资格出言去平壤外乱。
南寺巷之所以得名便是因为这条巷子的尽头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南寺!南无阿弥陀佛,这南寺取有南字开头,可想而知当时那位寺庙的创建人心中是何等的气魄。
但是随着时间的辗转,这以前香火鼎盛的南寺也渐渐地没落了,以至于成为了一个无人问津的存在。甚至连一个搭理的人都没有了。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谁还会去相信那所谓的神佛呢?
不过几个月前,这南寺又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渐渐地变的干净的许多,也多了一丝人气。那人的来历无人知晓,但是巷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是一个怪人,他的全身都被一身黑色的长袍给包裹着,他的脸上也总是露出黯淡的神光,看上去没有一丝朝气。
可是巷子里的人对他的印象却又非常的不错,因为这个男人经常帮助巷子里的人,如果谁家有人缺少一些铁器什么的,不等主人家开口,那人便会把东西给送过来。谁家要是有人生病了,那人也会送钱上门。
两个月前,巷子里的一个女学生因为被社会上的一个混混给看上了,但是那女孩子不从,结果被那混混给打的很惨,骨头都断了好几根,但是女孩子的家里根本没有钱治病,但是那个男人却直接拿出来三万块钱出来,这也正好是医院所需要的医药费。
从那之后,大家虽然对这个陌生的男人敬而远之,不过却也深深地感激这个男人。因为这个男人如同整个巷子的守护神一般,有他在,那么巷子里的百姓便没有了任何的烦恼。
听着朱大明把那公孙雁的一些事情给说了个清清楚楚,叶臣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果然是个妙人,住在寺庙,且有慈悲心怀。哼哼!不错,不错!
可是这也让叶臣心中有些疑惑,一个有着慈悲之心之人,为什么还会出售伪灵器给朱正军那种人去作恶呢?他很肯定,那人不会不知道那种武器落在了朱正军那种人的手中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
两人边说边谈,总算是来到了南寺!
还没有走进南寺,一阵“叮叮当当”的打铁的声音便远远地传进了叶臣的耳中,若是平常人听到这声音肯定会觉得没什么关系,可是叶臣却听出了这打铁的声音之中却带着一丝不平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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