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快穿:那个炮灰我穿过顾陌欧司承 > 第1548章 愿天下无拐 13

买儿子的“养父母”对孩子好,不是因为十月怀胎的唯一性,而是因为孩子是个男孩,能传宗接代能为他们养老。

        至于孩子真正想要得到的是什么,开不开心高不高兴幸不幸福并不重要。

        所以在他们投入资源之前,先有目的,之后所有的付出也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这种基础情况下产生的感情,怎么能跟亲生父母纯粹的爱相提并论?

        “如果你没有被拐卖,你知道你的亲生父母会如何对你吗?你知道你对于你的亲生父母而言是怎样的存在吗?他们对你只会更好,你的养父母能给你的他们能给你,不能给你的他们也能给你,所以你不是因为拐卖而得到了那份亲情,而是因为拐卖失去了更多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余枫呆呆的看着顾陌,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些。

        “我说这些话,并不是为了感动你,只是想让你知道,你本身也是受害者,不需要对我做的事和他们做的事感觉到负担,你本身就不欠任何人。”

        “当然,多年的感情,不是想放下就能放下的,妈妈理解你,可妈妈也希望,即便你不愿意回到妈妈的怀抱,也请理妈妈,妈妈多年的恨多年的苦,也不是能够轻易放下的。”

        顾陌看着余枫,“在我备受煎熬的时候,在你的父亲跳江自杀的时候,他们在家里享受阖家欢乐,甚至现在罪行被揭露,他们也没有任何损失,被他们花钱买来的孩子还跟他们亲,被他们搞的家破人亡的亲生母亲不敢追究,他们以为自己还能偷着乐吧?他们甚至还得意洋洋的向周围的人炫耀自己当初买孩子是多么明智的选择吧?”

        “孩子,他们的快乐全都是建立在我们一家的痛苦上的,不让他们付出代价,我就对不起你爸爸,对不起你含恨而终的爷爷奶奶。”

        余枫觉得顾陌说得对,可是情感上他真的没有办法看着自己的父母被判刑。

        “可、可不是他们拐卖我的……”

        “警方已经查清楚,他们是自己找上人贩子,要钱买孩子的,所以你是被他们从人贩子手里买过去的,并不是你在被人贩子丢弃后,他们通过正规渠道领养的,也就是说他们也是人口买卖中的参与者,如果他们不买,就不会有人贩子拐卖孩子,他们犯罪了,这是不争的事实。”

        没有买家的需求,哪里有人贩子的利欲熏心?

        余枫无法否认这一点,尽管理智都告诉他顾陌并没有错,可他还是忍不住替自己养父母开脱。

        “可是他们对我很好,真的!”

        “那是你运气好。”

        顾陌语气依旧淡淡的。

        “你应该知道你还有个弟弟,他的运气可能没你那么好,不知道此刻是死是活,不知道是被人打断了腿还是弄断了手在路边乞讨……”

        顾陌眼眶渐渐的就红了。

        “不能因为你过的好了这万分之一的概率,他们的罪恶就成了做好人好事,这世上就是有无数他们这样的买家,拐卖儿童的犯罪链才发展的起来,不管他们表现的有多善良,对你都多好,犯罪就是犯罪,杀人就是杀人。” 更何况他们不仅杀人,还诛心。

        “所以,你就是坚决要告他们吗?如果他们真的被判刑的,我会很生气,你也坚决要告他们吗?”

        “对,必须告。”

        见顾陌态度如此坚决,余枫想起了“养父母”的话。

        “你把这件事闹的人尽皆知,还非要告他们,是不是为了炒作热度?是不是为了当网红?”

        顾陌看着余枫的眼神没有失望也没有生气,依旧只是平平淡淡的。

        她递给余枫一份文件。

        “这是这十七年,我在寻子路上遇到过的真实事件,我统计了一下,做了个数据,你看看。”

        人都是有偏心的,这18年,“养父母”在余枫的生活中扮演了更多的角色,也陪伴他更多。

        因为感情深,他自然就偏向了养父母那一边,总觉得养父母不是那么坏的人,所以养父母说什么,他自然就信什么。

        而亲生母亲呢?

        只不过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自称是他血缘上的母亲的人,十几年的情感链接已经失去了,这个母亲这些年找他有多苦,他并没有看到,自然无法设身处地的站在亲生母亲的立场考虑,甚至有时候还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自己的亲生母亲。

        因此这份被隔断了十七年的亲情,脆弱的只需要旁人一句话,就能轻而易举被掐断。

        这真的很悲剧,而这种悲剧并不是原身一家独有。

        尽管在法律上,被拐卖的孩子是属于原生家庭,也对所谓养父母并没有赡养义务,但他们大多数还是选择了养父母。

        所以很多父母找到自己孩子的时候,其实才是真正失去孩子的时候。

        因为他们只是找到了当初被拐买的儿童,并没有找回自己真正的孩子,并且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回来了,也永远都没有团圆的时候。

        法理与情理纠葛,回归好像永远没有终点。

        顾陌曾经遇到过一个母亲,孩子三岁被拐走,十二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还以绝食威胁要回养父母家里。

        还有一个孩子,被拐卖后经历了太多社会险恶,导致此后性格扭曲,回到父母身边后不久就因为犯法坐牢了。

        所以孩子找回来,很多父母反而还会受到二次伤害。

        面对这样的痛苦,有些家长一开始会痛恨的说一定会起诉养父母,可最后不也没有吗?

        不仅没有,还反过去感谢“养父母”、还要感动于“养父母”对孩子的付出,小心翼翼守着那份微妙得让人如鲠在喉的“亲情”,连边界线不敢逾越。

        他们的遗憾他们的恨,到最后甚至完全得不到发泄,只有永无止境的锥心之痛伴随余生。

        因为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卖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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