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仁在花了两年时间也没通过英语考试,MBA 彻底泡汤以后,结束了他三心两意晃晃悠悠的生活,痛下决心闭门写作,终于如愿以偿地混进了作家队伍。他脑袋上顶着“年轻”两个字,自称“新新人类的总瓢把子”,在以后的几年以不可想象的速度迅速成名。
“酸死你!”虞子佩打电话祝贺新书出版的时候,指责他,“挺大的人,一滴露珠落在你脸上还以为是眼泪?!真敢写。”
“读者喜欢。”他洋洋得意。
“读者的牙也都酸掉了,连我这么酸的人都受不了。”
“谁让你在我的青春时期就逼着我说酸话,现在改不过来了,不说就难受。”
“我逼你?我只不过是不幸被你选中充当听众罢了!现在你得意了,不但可以尽情地说,还能因此得到钱,得到读者的喜爱。”
“重要的是姑娘的喜爱。”
“对,这是你最关心的。”
“放心吧,这只是试探性的作品,看看读者都是些什么货色,真正有价值的我还藏着呢。”
“我拭目以待。”
那天的酒会以后,莫仁打电话来。
“你怎么又跟秦无忌混上了?”
“你不是知道我在给他们公司写剧本嘛?”
“跟这么老的人混多没劲儿。”
“我在工作。”虞子佩的气不打一处来,他总是能气着自己。虞子佩回敬他,“再说也许我还就喜欢老的呢?!”
“我早晚会取代他们,你等着瞧吧。”
他自说自话根本不理虞子佩,他总是这个样子,就是在他最爱虞子佩的时候,虞子佩都有种他在自得其乐,与自己无关的感觉。在这点上秦无忌比他可爱一百倍!虞子佩赌气地想着,不知为什么感到隐隐的难过。
那年莫仁二十八岁,单身,离异,有过一年莫名其妙的婚姻,这场婚姻对大家来说是件滑稽可笑的事,对他来说是什么虞子佩很难确定,因为他对此事的解释花样繁多。
第一次他向虞子佩解释说,当时他的小说需要一次婚姻的例证,他便和当时遇到的第一个女孩结了婚。一年后,他的小说写完,他的情绪也不再需要婚姻状态,于是便离了婚。
第二次他说,在那之前两个月他曾向虞子佩求婚被拒,他很高兴地听说虞子佩在得知他与刚遇到的陌生女孩结婚时极度震惊的反应,认为他的婚结得很值。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一年后也就离了。
第三次他告诉我:他当时和那个外号叫“小寡”的女孩的关系到了他没有任何理由不和她结婚的地步,这使他极度恐惧。于是,在“小寡”出差到广州的时候,他把随便认识的一个并无多少姿色的女孩领回家。第二天早上,当这个第一次和人上床的女孩天真地请求他“咱们结婚吧”的时候,他马上想到这是个摆脱“小寡”的机会,便满口答应了。
对莫仁,虞子佩唯一相信的是他的善意,而对他的解释则通通不信。人们总是为自己的生活寻找借口,而自己有幸地成为了他的借口之一。那一阵子他习惯于把他生活中的错误和痛苦统统归罪于虞子佩,这足以解释他为什么会求婚,而虞子佩为什么会拒绝。好在他离婚这件事的确和我虞子佩不上干系,那一年里虞子佩既没见过他,也没打过电话,逃过了成为罪魁的可能。
关于他的离婚倒是有一种比较具体的说法。——“真是奇怪,我所有的朋友都不喜欢她。天天撺掇我离婚。结婚那会儿,我们一直都很穷,去外地装机器,每天补助才几块钱。结了一年婚,在一起也就半年。有一次和老大他们出去玩,打了两辆车,我付完了出租车钱,他们那辆车上的人没零钱,司机找不开,我就过去把钱付了,大概也就二十多块钱,我老婆就急了,说他们都比我们有钱!后来这点事闹了好几天,说我不务正业,跟这帮混混来往。我也急了,冲口就说离婚。我老婆也倔得很,搞科技的,一根筋,说离就离了。”
莫仁成了作家以后我见到他的机会越来越多了,因为生活圈子的接近。阿希很喜欢莫仁,以一种鉴赏家的眼光对这个不可多得的样板怀有兴趣和好奇,常常就他的经历向我问东问西。
虞子佩呢,跟莫仁的一个朋友彬哥谈得十分投契,因为他们俩有个共同爱好——爱好吸血鬼。他们经常讨论这个话题,比比谁收集的吸血鬼电影多,哪一部最好。彬哥还喜欢“科学怪人”,我对虞子佩对这个没兴趣,便把偶然买到的一张安迪沃霍监制的《弗兰肯斯坦》送给了他。他喜欢科学怪人不奇怪,弗兰肯斯坦一直是知识份子的道德问题——人能不能赋予其他东西以人的生命,有了克隆这玩意以后思考这个问题更加必要了。
吸血鬼不是道德问题,它更本质,所以虞子佩还是收集吸血鬼。
虞子佩最喜欢的吸血鬼电影人人都喜欢,是科波拉的《惊情四百年》,彬哥最喜欢的是二十年代德国导演茂瑙拍摄的《诺斯费拉图》,传说那部电影里的男主演是真的吸血鬼,他每天只在傍晚出现在片场,最后致使女演员在演完此片后消声匿迹。
虞子佩的身体想获得欲望的时候便会看《惊情四百年》,它会让身体的细胞颤动起来,里面的血液流动着,红色的,是吸血僵尸的最爱,生命的液化物,它们慢慢涌向欲望之地,涌向你生命中欲望的栖身之所。
吸血鬼电影包含了人类感兴趣的一切:爱情和性欲、信仰和背叛,暴力和嗜血,永生和救赎。美丽,恐怖,香艳的传奇。
在哈尔西博士带领众人捣毁教堂中德库拉的栖身之处时,德库拉化作一阵烟雾来和敏娜幽会了。敏娜已经睡熟,但她感到了德库拉的到来,她以为自己在发春梦,便顺从了自己的欲望,对他说她多么想他,多么渴望他的抚摸,无论他是谁,她都要和他在一起,Always……她是这么说的。
如果让杰米李·艾恩斯来饰演吸血鬼就完美无缺了,虞子佩觉得自己马上就洗干净脖子伸过去让他咬,让他的尖牙刺进自己柔软的皮肤吧,让他的欲望吸干我的鲜血吧,在别人认为她死去之后她将重生,然后跟着他漫游到时间的尽头。完美无缺。只有“永生”这件事有点让人讨厌,还是死去吧,在激情迸发的一刻死去,对虞子佩来说是最好的死亡。
吸血鬼电影也是上好的限制级体裁,有了死亡的映衬,那些俗不可耐的淫声浪笑具有了一点趣味,想想吧,每一次亲吻都可能是致命的,色情也变得庄严了。
酒会一个星期以后,秦无忌再次打电话约虞子佩吃饭。
对话是如此进行的。
“写个喜剧吧,有没有喜剧故事?有人要呢。”
“有,要几个?”
“口气还挺大,说说我听听。”
“现在?”
“现在不行,我还有别的事,晚上吃饭讲给我听吧。”
“吃饭?”
“六点半,你在楼下等我。”
那天的整个下午虞子佩都心不在焉,在阳台上晒太阳,在阳光下一个一个地剪着指甲,对秦无忌这件事她拿不定主意。当然,她认为所有的正经事都是借口,是他的借口。而自己呢,她希望为自己答应他的约会找到一个借口。情感的理由是不被认可的,她唯一接受的理由是工作。但是这又说不通,她完全可以对他说:“明天公司见。”
最终,还是另一个理由使她安静了下面,——躲避他的邀请,就是怯懦,球已经抛出来,不接就是失手,这对她的骄傲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好吧,水瓶座的人是从不退缩的,她害怕什么呢?她的人生就是为了接受挑战的。虞子佩在街角,看着他的白色标致开过来在自己身边停下。
虞子佩的双手掌心有着相同的“十”字掌纹,她很认可直觉,女人把它称之为“第六感”。它们和木星丘上“X ”一起证明虞子佩有着超越眼耳鼻舌身这五种感官之外的感受力,人们通常管这种感受力叫作“直觉”,或者“第六感”。阿希在她的朋友中进行过一个统计,发现十个人中有九个多多少少都有这种第六感。这充分说明了一个现象——人以群分,这些人像鲸鱼一样向外界发送着电波,寻找吸引他的同类,和同类的人相处有着许多方便之处,至少可以省掉很多口舌,他们通常不需你作什么解释就信赖你的感觉而不刨根问底。
基于水瓶座希望把一切理性化的倾向,将直觉理性化成了自己的一个沉重负担。对于直觉这个东西到底在个人的生活中应该给予什么样的重视,值不值得重视,如果重视应该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一直是虞子佩的难题。
关于直觉在生活中的典型例子是白衬衫事件。
有一个时期虞子佩非常热衷于白色的棉布衬衫,热衷于穿,也热衷于买,看到白色衬衫就要据为己有。这种衬衫穿起来干净简捷,伺候起来则十分麻烦。首先在盛产炎热的曼谷它一天就脏,最多穿不过两天,再者它需要手洗,要它白又不能使用含氯的漂白剂,洗干净要在阳光下晒干而不能阴干,最困难的是要熨烫平整,因为是立体剪裁的时装样式,前后都是随形的折皱,没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很难熨平。基于这么多原因虞子佩倾向于把白衬衫作为生活中的奢侈,对自己的奢侈。这十几件白亮亮,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衣服她总是亲自洗涤,然后送到外面的洗衣店熨平。说了这么多大家一定明白了,白衬衫甚至体现了她对生活的态度。
有一天虞子佩偶然在老城区的巴黎春日新天地商城买下了一件样式质地都堪称一流的白色长袖衬衫,而且价钱合理。当时从商城穿过实属偶然,虞子佩已经约了人七点钟见面,在六点五十二分的时候看到了这件衬衫,在四分钟之内把它买了下来,走到新南饭店的大堂正好是七点整,那个约她写剧本的泰影公司的人正在大堂里转悠呢。
写剧本的事纯属没谱,不过虞子佩觉得不虚次行,因为买了这件衬衫。晚上回到家,把它拿出来扔在床边的椅子里,准备明天送到洗衣店去熨。“3690.”从衣服上把标牌剪下来的时候,虞子佩看着这个价钱,有个奇怪的念头:“如果他们把它熨坏,他们会照价赔偿。”
第二天下午她把白衬衫送到洗衣店,男店主正忙着,他的小男孩在洗衣店的台阶上跑上跑下。
“小心一点,不要弄脏了。”虞子佩嘱咐他。
“放心吧。”
“这太脏了。”虞子佩看着他的工作台,白色的垫布已经变成了灰色。
“我会挂起来熨的。”他保证说。
虞子佩对把这白得一尘不染的东西留在别人的脏衣服边上感到不放心,但也只得如此。
晚饭的时候她去取衣服,他才刚刚熨好,从衣钩上取下来给我,通常她是交了钱就走,从不细心打量,因此还丢过衣服。但那天出于奇怪的不安,她把衬衫举到眼前检查,马上就发现了领子上醒目的蓝色印迹。
“这是什么?”
发现了第一处,又发现了第二处,第三处,都在领子的显要位置。
“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一点吗?”
“我怕弄脏了,我是挂起来熨的。”店主很委屈的样子。
很快虞子佩在他的蒸汽熨斗上发现了同样的蓝色印迹,店主伸出手去蹭,被烫得猛地收回手。
“小心!”
“是复写纸。”他说。
是他开票用的复写纸被熨斗烫化,然后印到了衬衫上。
“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嘛。”虞子佩语气平淡,实际已经气昏了头。
“我把它洗干净,能弄掉,拿去漂一下就行。”
“不能漂。你不看洗涤说明吗?上面写着‘不能氯漂’。”
“氯?氯是什么意思?”
“总之,还有英语,写着‘不能漂白’。”
“白的,白的应该可以漂。你明天取吧,反正我给你弄掉就是。”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衣服拿走。
虞子佩拿着衣服走回家的时候沮丧万分,那沮丧是如此巨大,不像是弄脏一件衣服造成的。那是什么造成的?
——是直觉。
对,她有直觉,她掌心有“十”字,她食指下面有“X ”,她知道这件衣服会有麻烦,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是又怎么样?她并不能避免,她并不能不使它向坏的方向发展,她无能为力。她一定会把它送到洗衣店,一定是那家洗衣店,而那家洗衣店的店主一定会把复写纸放错了地方,或者把熨斗放错了地方,最终这件白衬衫一定会被弄污了领子拿在她手里。
这是白衬衫事件引出的另一个命题——宿命。
如果相信了掌心的十字代表直觉,也就相信了宿命。
打着“3690 ”的衬衫标牌还扔在桌子上,那天晚上,虞子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清洗这件无辜的白衬衫。她用了各种方法,用含酶的衣领净,用含光效因子的洗衣粉浸泡,用柔软的刷子一点一点,不厌其烦地刷洗,她不是在洗衣服,她是在跟宿命作战。她知道这就是自己的人生,她不抱怨,水瓶座的人生便是如此,永不抱怨,一切的一切都要由自己亲手挽救。就算它已经一踏糊涂不可收拾,也要作最后的努力。
但是直觉,直觉才是一种奢侈,比每天要换的白衬衫更甚。
后面我知道了,那天傍晚我站在街角等秦无忌的时候她在害怕什么,但是她无能为力,就像直觉对白衬衫无能为力一样,直觉对她即将遭遇到的爱情和痛苦也无能为力。
那天她们去了艾伦普尔吃韩国烧烤。
出门之前虞子佩对自己说:“你到底怕什么?一次普通的艳遇罢了。”
怕就怕不是!
虞子佩隔着吱吱作响的烧烤盘给秦无忌讲了一个小人物的温情故事,他说不错,问她还有吗?虞子佩说没了,自己不善于写喜剧,她顶多善于插科打浑。
他说就先写这个吧,先把故事大纲写出来,他去把钱搞定。
“也帮不了你更多了,过一阵子我得关起门来写东西了。”
“那公司呢?”
“我不想管了,我不是干这行的料。”
那天晚上他没跟虞子佩贫嘴,一次也没有,他们漫无目的地说了很多话,服务员不断地过来添茶倒水,他忽然烦了,孩子似地发起脾气来:“我说了,让我们自己呆会儿!”
后来虞子佩渐渐忘了自己是来接受挑战的,忘了坐在她对面的人是她的对手,他看起来那么温和稳重,看起来一点问题也没有,甚至不能想象他有个坏名声。
从头到尾他只说了一句过头的话:“你知道我对你一直有种偏爱。”但是他说的是实话,说的时候又那么自然、诚恳,几乎有点无可奈何,希望别人谅解似的。于是,虞子佩也就只得谅解他了。
他抬起手腕看看表,九点半,该是送好女孩回家的时间了。
改好的剧本按时交到“天天摸鱼”,由他们用特快专递送到香港。香港的传真一个星期后到了,说改的很好,No problem.
那天在办公室,秦无忌拿了传真给虞子佩看,神情认真地说:“这香港人是不是喜欢你啊?一点意见都没有?!”
虞子佩简直被他气乐——以己度人!以为香港人跟他一样,因为对她有“偏爱”就让他们的四百万打水漂,他们还真不是这种情种。他们是真觉得好!
虞子佩好像有点不信,不过他有他的原则,从始至终未对香港人说过他在车里对自己说过的话。或者从骨子里讲,他看不起他们,也看不起这种电影。
傍晚快下班的时候,秦无忌拿了个别人送的简易掌上电脑摆弄。
“我们有四颗星。”他说。
“什么意思?”
“看看我们能不能合得来。”
“最多有几颗?”
“五颗,不过很少见。”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如他,竟然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真令虞子佩诧异,或者他经常和女孩子们玩这种笨拙的小花招,一种调情的表示,象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干的。虞子佩掩饰着自己的惊讶,很认真地翻译着显示屏上的英语,装着上了他的圈套。
“你们会是很好的合作者,很默契的朋友。”
虞子佩不敢看他,她怕他在自己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而脸红,实际上我已经替他脸红了。
也许就是那天,虞子佩替他脸红,而且被感动了。
“男人只会变老不会成熟。”
想起秦无忌,虞子佩就会想起艾吕雅的这句诗来。
在天气热起来之前,蓝欣华从法国回来了。
蓝欣华原来不叫蓝欣华,她叫蓝一剑,欣华是她自己起的名字。
欣华是个水样的女孩,说她是水,不是一个形容,而是她的确是水。她从日本回来的时候低头顺脑,眉清目秀,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从法国回来则大变活人,浑身晒得黝黑泛光,眼线画得又粗又翘,举手投足妖冶妩媚,穿得就更不必说在法国也算前卫。真不敢想她去了非洲回来会是什么样子!她自认为应该嫁给一个酋长在赤道附近生活。
按阿希的说法,欣华命主水,她的生命被水充盈着,毫无定力,总是随波逐流而去,所以也就注定一生漂泊无定。
欣华知道以后,决定给自己的命里加点定力,便向阿希请教。阿希说这个忙帮不上,她认为凡事都该顺其自然。欣华便从爱眉那借了很多书看。
阿希借了她书,听之任之。
欣华研究了好一阵子,决定改名叫蓝欣华,取意高高的山丘,来震住她生命中的水。她认真地向大家宣布,希望以后大家都叫她“蓝欣华”,叫得越多,就越有作用。但是,大家都不以为然,有的嫌名字难听,有的叫了也是为了逗她开心。她自己拿定了主意要去改护照,询问了几次知道麻烦重重。慢慢地,新鲜劲过了,大家重又叫她蓝一剑。她自己坚持了一阵子,由于水的本性,也就作罢了。
但是虞子佩一直叫她欣华,希望以此帮助她。
当然,肯定收效甚微。
当年欣华跟日本人离婚,打定主意要去法国,原因只有一个——她爱法国。法国肯定有很多可爱之处,至于欣华为什么爱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她离了婚,把小儿子扔给在新加坡的母亲,就直奔法国而去,一年半以后和一个叫艾伦·泰勒普的法国男人结了婚。
那年初夏她从法国回来的时候还没跟老帅哥艾伦结婚。关于蓝欣华的故事,基本上要靠阿希来回忆,欣华自己都忘记了。
虞子佩初次见到欣华是一年前,她刚从日本回来,对日本深恶痛绝,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去了那种地方,还嫁了个日本人。阿希提醒她当年如何对日本赞不绝口,风景多么雅致,生活多么精致,男人多么有情致,蓝欣华惊讶地看着阿希断然地说:“不可能。”
看阿希被气得没法儿,蓝欣华挥了挥手,没所谓地表示:“也可能,我忘了。反正现在我一天也受不了那儿。”
以虞子佩这个从小记日记,保留每一个纸片的人来说,蓝欣华就算是没有活过。虞子佩如此执著于记录自己的行为和感受,主要是感受,那些日记基本不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是她希望借此能够从中发现一些真相,关于人的真相。观察别人当然也是一种途径,但是这比观察自己要难得过,需要洞察力,也需要对他人的兴趣(像阿希)。作为一个不善交际的人她选择了观察自己。她希望能够发现自己在事情来临时的反应,对一个人的直觉是否准确,什么引起她真正的愤怒,什么是她最念念不忘的,她前后矛盾的行为来源于什么,等等。
欣华从来不为这个费心,她只生活在当下,生活在此时,对彼时的一切,无论是行为还是想法她既不感兴趣,也不负责任。阿希和她是大学同学,眼见她如何五迷三道,磕磕绊绊地度过了青春时光,直到三十岁,依然故我,毫无长进。阿希每提起她以前的事都连连叹气,说她是个神人,而欣华则总是没事人似地在边上笑嘻嘻插嘴:“真的,有这种事?不可能吧!”
欣华两次在法国被偷了钱包,都是巴黎街头和公园里和她搭讪的漂亮小伙子干的。想想吧,在如诗如画的卢森堡公园,无数法国电影谈情说爱的场面都是在那里拍摄的,阳光透过栗树浓密的枝叶斑斑驳驳地洒在石板路上,黑头发的法国小伙子遇到一个妩媚的东方女子,他们互相问候,轻声交谈,四目相对,情波荡起,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唯一的问题是,法国小伙子拿走了中国姑娘的钱包。
欣华是无畏的,因为她没有记忆。在人不知道的时候,忍受是容易的,但人一旦知道自己将遭遇到什么,她就会心怀恐惧。这就是年纪越大的人越缺乏勇气的原因。
叔本华谈论人世的痛苦时说:“人所具有的思考、记忆、预见的能力,是凝聚和贮藏他的欢悦和悲哀的机器。而动物没有这种能力;它无论何时处于痛苦之中,都好像是第一次经验这种痛苦。动物毫无概括此类感情的能力。因此它们漠然无虑,宁静沉着的性情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蓝欣华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欣华的性情如此可爱,虞子佩几乎马上就喜欢她了,她去了法国以后便常常向阿希打听她的近况,她这次回来,虞子佩伙同阿希免不了和她吃饭聊天,参加些艺术活动。欣华总得来说对艺术一窍不通,不反感,也不感兴趣。但阿希认定她艺术感觉敏锐,非拉着她看话剧,看画展,买VCD ,她也不拒绝,姑且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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