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唐代,市场都是有一定的营业时间,城门、坊门入夜关闭,有比较严格的限制,京师则完全突破这限制,规定三鼓前不得禁止行人,神宗朝还规定旧城各门在三更一点闭,到五更一点开。目前京师有名的就有州桥夜市、马行街夜市等,营业直到三更。京师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400多家资本比较多的大中型工商业者,另有八九千家小商小贩。
然而商业发达,朝廷的商税进项就多。目前朝廷实施的城市商税主要分两种:一是商品营业税“住税”,税率千分之二十,二是商品流通税,税率千分之二十。对草市、集镇等次一等的商业场所,允许商人承包税款,称为“买扑”。商税已是朝廷财政的重要支柱,太宗时期,一年商税总额为400万贯,仁宗朝时就达到2200万贯,随后一直保持在1000万贯上下。按“过税”和“住税”的平均税率千分之二十五计算,1000万贯商税所支撑的是4亿贸易额,全国居民大概为2000万户,那么平均每户有20贯的交易额,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同时也反映出我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
对外贸易也非常活跃。除了与辽、夏等周边少数民族的贸易往来外,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的海上对外贸易。唐代沿海通商口岸只有登州和广州两处,海船航程的最远地点是波斯湾一带。而我朝沿海的通商口岸陆续增加到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秀州华亭县、青龙镇(通惠镇)和上海、温州、江阴等十几处。
朝延在有关通商口岸设置了外贸专管机关“市舶司”。而我朝海船的航程也更长,最远到达红海口的亚丁湾甚至东非。跟我朝通商的国家有50多个,其中我国海船直楼到达的有20多个。海上外贸取代了以“丝绸之路”为主的陆上外贸的地位。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全国对货币的需求激增。朝廷为适应这个需求,逐年增加金属货币的铸造,神宗元丰年间,每年铸铜钱506万贯,铸铁钱88万余贯,比唐玄宗时的铸钱额(每年32万贯)增加了几十万贯,但仍然供不应求,不断出现钱荒现象。
蔡鞗说到这里,蔡京便面露微笑,直接站出来打断道:启奏皇上,关于钱币之事及货币流通性,老臣接下来想具体跟皇上汇报下。其实蔡京此时打断儿子,也是在情理之中,一来对儿子蔡鞗的陈述已经十分满意,这么多的数字,儿子能够记住,也不辜负平时他的一番教导,另外恐怕再说下去,自己这个大宋的华尔街之狼,会被儿子抢了风头,毕竟对于钱币之事,蔡京是知根知底的,也是他亲手操刀的,由他来说不仅可以将其说透彻,也能让儿子留有余地,不会过分的显露自己,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保护,毕竟枪打出头鸟,现在的这个时间节点又刚刚好,不愧为老谋深算也。
对蔡鞗的陈述我是深感满意,毕竟商业非常的敏感,能将来龙去脉说的如此清楚,对数字的掌握又这么准确,他肯定是下了功夫的,便对殿内众人说道:蔡待制所言甚好,朕心甚慰,加赏为龙图阁学士。接下来那就请蔡太师直言。蔡鞗赶忙领封谢恩,众臣都对他投来羡慕的眼神,蔡京更是喜上门梢,便回复道:老臣遵旨,说起朝廷的货币,那就比较复杂和多样化了。首先按铸币材料分,铜钱和铁钱是正规的钱币,此外还有主要作为礼品和纪念品的金银钱。按面额分,一般有小品、折二、折三、折五和当十钱等,这几种钱有些是足值的,也有不少是贬值的虚价货币。按钱名和年号分,自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4)铸“太平通宝”钱开始,差不多每改一次年号就铸一种钱,而我朝更改年号又特别频繁,兼之钱名或称通宝或称元宝,因而钱名也极为繁复。按钱文书体分,则真、草、隶、篆皆备,一般来说,每种年号钱至少有两种书体,有时甚至有三种,称为“对钱”。
在行政体制上大宋属于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帝国,但货币流通却呈现出一种区域分割的态势,铜钱与铁钱的使用有着严格的地域限制,这也是朝廷货币制度复杂性的又一重要表现。早在五代十国时期,江南、四川等地政权就已铸行铁钱,目的在于控制本地区的金、银、铜钱等财货,免致外流。
之后朝廷陆续平定各割据政权后,在境内大部分地区使用铜钱,只有四川地区由于铜价昂贵,朝廷无力增铸,继续使用铁钱,因此开朝前期的铁钱流通仅限于四川。其后,由于对西夏用兵,军费开支浩大,为了满足财政需要,朝廷先后在北方的晋州(今山西省临汾市)等地铸造小品铁钱及当十大铁钱,甚至还在南方江(今江西省九江市)、池(今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饶(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等州铸造铁钱,输往陕西以充军费,因而铁钱流通区域遂扩大到陕西、河东地区。至此,朝廷的货币流通格局基本固定,铜钱流通区包括开封府、京东西两路、河北路、淮南路、江南东西两路、两浙路、荆湖南北两路、福建路、广南东西两路等十三路,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等四路专用铁钱,陕西、河东则铜、铁钱兼用。
太祖即位当年(960)就开始铸造“宋通元宝”,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开朝初期铸钱数量不大。其后朝廷不断在各地增设钱监,铜钱铸造量也呈上升趋势。到神宗时期,北朝廷的铜钱监已有十七处,熙宁十年(1077)的铜钱铸造额为三百七十三万贯,元丰三年(1080)增至五百零六万贯。哲宗即位后,裁撒了许多钱监,铜钱岁铸额有所下降,元佑六年(1091)岁铸铜钱二百七十五万贯。
朝廷小品铜钱用料为每千钱用铜三斤十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成钱重五斤,唯建州监增铜五两,减铅五两。到目前为止这个比例得到了较为严格的执行,因而小品钱成色足,质量优良。但至仁宗时期,西北地区铸币出现了严重问题。当时朝廷为了抵御西夏的进攻,在西北地区集结了大量军队,最多时有三十余万兵力。为解决军需供给,朝廷在西北的河东和陕西铸造流通了大铜钱和铁钱。大铜钱以一当十,而其实际重量只有小品钱的三倍,名实之间存在很大差距。铁钱又分大、小两种,一枚大铁钱相当于十枚小铜钱,官府铸造可获二十多倍的利润,小铁钱与小铜钱名义价格相等,铁贱铜贵,官府也有三倍之利。大铜钱、大小铁钱的名义价格与其实际价值严重不符,造成了西北地区货币的混乱局面。
由于铸钱有厚利可图,所以民间盗铸十分严重,虽死刑不能禁绝。结果质量低劣的钱币流行,大量优良的小品钱却被排挤,退出了流通领域,导致通货膨胀,给军民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于是,朝廷府对西北的货币制度进行了一些调整。嘉祐四年(1059)将大铜钱由以一当十降为以当二,这样,它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格就基本相符,折二钱也由此定型,并于熙宁以后通行全国,大铁钱也降为以一当二,小铁钱则改为以三当一。经过调整,西北地区的货币制度趋于合理,货币体系维持了较长时期的稳定,这既有助于解决军需问题,也促进了西北商品经济的发展。
随着朝廷采铜能力的提高,铜钱的铸造量有了较大的增加,至神宗元丰时达到顶峰,每年为五百多万贯,是盛唐时期的二十倍。铜钱外流的数目也远超过了唐代,流出的方向首先是北方的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统治地区。这些政权本身开始铸钱的时间晚,且铸造数量少,因而商品流通过程中主要使用宋钱。针对这种情况,朝廷之初设立了所谓的“铜禁"。仁宗庆历元年(1041)规定,携带一贯以上铜钱出境,为首者就要处死。王安石变法期间,曾于熙宁七年(1074)一度解除了铜禁,北方沿边州军对铜钱出境只论贯收税。元祐更化后,恢复铜禁。尽管朝廷采取了种种措施,但是铜钱私入北方的情况还是一直存在的。
其次是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铜钱还不断流向海外。大宋居民从海外进口香药宝货等物品,除用丝、绢、瓷器等偿付外,还要输出金、银、铜钱。主要是流向日本、越南和东南亚地区,甚至还有远至东非沿海国家的。虽然朝廷一再申严铜钱入海之禁,还是无法完全遏制铜钱的外流。
铜铁钱面额低并且笨重,不便携带,加上铜铁钱分区流通,不利于商业的发展和各地物资交流。而隋唐时作为实物货币的绢帛本身不具备良好的材质,容易污损朽败,在我朝逐步退出了流通领域,在这种情况下,贵金属白银的货币化倾向日益增强,使用数量较前代大为增用,使用范围也显著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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