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科幻小说 > 死遁后我成了他们的白月光(快穿) > 第5章 假千金(5)

那是很多年前的仲春,高达367米的南洲大厦刚刚落成,许云暮离开这座城市边缘小岛上的廉租房,坐着货舱渡过窄窄的南洲湾,被父母接来了江岛市的中心。他离开了小渔村,见到了亚洲最高的大厦,而后,掩映在城堡般的庄园后的、水晶般的温室更令十一岁的他震惊。从此他成了这座庄园的一份子。

        “这是什么花?”年幼的许云暮蹲在温室中,他面前放着一丛鸢尾,蓝色的花瓣微垂,像一只将要振翅飞走的蝶。

        他听到声音,转头看去,面前的小女孩穿着鹅黄色的裙子,美好轻盈的蕾丝缀在领口上,精致得像他路过橱窗时看过的洋娃娃。

        他先前一直生活在乡下,最近才被父母接来他们工作的地方生活。他对于谢家庄园的一切都很陌生,因此并不知道眼前的小女孩是谁。

        但许云暮对于同龄人的出现很开心,他说:“这是鸢尾。”

        “原来它叫鸢尾——我母亲很喜欢这种花,她的房间里还挂着一副画满鸢尾的画呢。花是你种的吗?”

        “是的,最近我一直在帮妈妈照顾她的花。”

        小女孩歪头思索,扎起来的一对小辫子跟着晃了晃:“你妈妈是这儿的园艺师吗?”

        许云暮点点头。

        “那不错。”小女孩朝他笑,露出一对甜滋滋的梨涡,“我叫朝朝,做我的朋友吧。”

        许云暮其实刚见面就很喜欢他,也忍不住露出了笑,一双猫儿似的眼微弯。

        “朝朝,我叫许云暮,很高兴认识你。”

        他学着大人的样子伸出手,想和新朋友正式握手认识一下,不过小女孩飞速略过他沾满泥土的小手,轻轻拍了拍许云暮的头顶。彼时正值一九九九年的春夏之交,他们还很年少,湿润的海风吹往江岛市的山丘,鸢尾热烈开放,见证了谢朝笙和许云暮的初遇。

        谢朝笙显得对温室中生长的花很有兴趣,对于新出现的玩伴亦然。她在温室里待了一下午,直到日暮时,等候在温室外的佣人才进来,告诉她即将到晚饭的时间。

        “小姐,该回去了。”那是个瘦削的眼睛灰蓝的女佣,一头银发梳得整齐,许云暮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面孔。她不苟言笑,甚至神情有些严厉。

        “您不该在这这样久的,您身体还得养着。这儿有蚊虫,而且很脏,您看那个小孩,指甲里都是泥”

        她的声音渐渐远去,许云暮没听清,他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尚对冷眼不敏感,也并不会放在心上。

        谢朝笙不爱女佣这样管教她,她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想到母亲在等她,于是她快乐地向外跑去,银发的女佣落在他身后,无可奈何地提着裙摆追着谢朝笙快步向前。

        许云暮的母亲郭瑶不知何时出现,她看着小女孩远去的背影,又垂眸看着自己的儿子:“阿暮,你知道那是谁吗?”

        许云暮仰脸:“她叫朝朝,我刚认识的朋友。”

        郭瑶蹲下身,沾满泥土和草叶的围裙微皱,碾出凌乱的颜色:“那是谢家的大小姐,知道吗?”

        许云暮似懂非懂。

        郭瑶很认真地说:“爸爸妈妈都是在谢家做事的,安身立命的恩情是谢家给的,所以你以后要对小姐好,要照顾小姐,明白吗?”

        “何况你比小姐大一岁呢,是哥哥,懂不懂?”

        母亲反复地这样问他,语气却不容置疑,他年纪小,但从来很体贴父母的辛苦,于是用力地点点头。

        何况朝朝是她的朋友,他理所应当会照顾她。

        水晶吊灯的光芒璀璨,映照得食物愈加缤纷诱人,谢朝笙哒哒跑过去,她的母亲周瑾正落座。

        “朝朝,今天去哪玩啦?”

        她说话的声音娴静温柔,并无责备之意。

        谢朝笙抱着目前撒娇,露出一对可爱的梨涡:“我去了温室,那里的鸢尾开得很好。妈妈,你最喜欢的那幅画上就是画的鸢尾是不是?”

        周瑾含笑点头:“是,朝朝真聪明。”

        谢朝笙喜悦于母亲的夸赞,但她马上说:“是阿暮告诉我的!”

        周瑾面露迷惑,还不待谢朝笙再说什么,灰蓝眼睛的女佣忍不住开口,显得不大满意的样子:“太太,那是温室里那个园艺师的孩子。那孩子一看就缺乏教养,我们去的时候他正在那玩泥巴!”

        出身极佳的周瑾显然不能理解这样一幅场景,但教养使然,又看到女儿无忧无虑的神情,她倒并不想和女佣一样心存偏见。

        “交到新朋友是很不错的。”她鼓励谢朝笙,“朝朝也可以带他来主宅这儿玩,妈妈也想见见朝朝的新朋友呢。”

        谢朝笙点点头,心想,她也很乐意带许云暮来玩,不过烦人的老嬷嬷说对了一件事情——许云暮得洗干净那双手才行。

        晚间,谢敏行回来时,周瑾和他提到了这件事情,他想起那个老实能干的管家许文,自然无可无不可:“老许也在家里干了十几年了,人我是放心的,他孩子想必心性也不会太差。”

        偌大的谢宅,有近百人,除却谢家三口之外,其余人尽皆为维护这座庄园,照顾这个家庭而存在。

        谢朝笙难得有一个同龄的玩伴,如同一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孩子,去哪都要带上许云暮,且许云暮温和又聪明,实在很合她心意。照顾他长大的女佣不大满意这个玩伴,认为他出身太差,谢朝笙倒是没什么感觉,整个谢宅的人除却爸爸妈妈,其他人都要听她的,身份不身份的也就没什么好在意的。且不论许云暮的家庭如何,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谢朝笙心中早有朦朦胧胧的概念——整个江岛市,也许都没人能越过她的出身。

        她这年十岁,童稚尚存,天真有余。还没来得及长成后来许云暮眼中那个面目全非的样子。

        周瑾终于见到了自家女儿的玩伴,在谢朝笙的生日宴上。

        许云暮大抵是被家长教导过,虽然每日与谢朝笙一块玩,却从不进入主宅,会在他们将要就餐时和朝笙道别。她心里感慨过这个孩子的乖巧,对他的印象也渐渐更好。

        生日她并不想大办,邀几个亲朋来即可。谢家这些年越发显赫,攀交情的越来越多,每逢这样的时候,应酬起来总是格外麻烦,借着送礼的由头,说些言尽意无穷的话,实在没意思。

        不如故友至亲相聚,简单却温馨。

        谢朝笙已经拥有了几乎它想拥有的一切,生日隆重与否她也不在意。

        “我就要十一岁了。”她比较在意这个。

        许云暮去年就已经满十一岁,却比谢朝笙高了半个脑袋,和他说话时,总要仰起脸。

        谢朝笙表示她迟早会长的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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