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科幻小说 > 死遁后我成了他们的白月光(快穿) > 第13章 假千金(13)

楼梯高而陡,许云暮背着她往上走去。伏在他肩上的朝笙百无聊赖,颇为惊讶的开口:“为什么你看起来一点也不累。”她刚走一层就开始嫌费力了。

        她的声音从耳畔响起,裹杂着甜腻的酒味,也许是蔓越莓汁的气味——许云暮的神思有些浮动,对着背上的醉鬼道:“因为我一直有在锻炼。”语气很诚恳,说出来的话却很官方。不过事实就是如此,任谁从十六岁起开始要背着一个烂醉的人从酒吧离开,要让她身边的狂蜂浪蝶望而生畏,他就必须得高大、有力。

        朝笙不满意这个回答,哼声笑了起来,讥诮道:“反正,你总是做什么都做得好。”

        语气半真半假,因为从前的谢朝笙确实是这么觉得——发现这个人可以轻易做好任何她做不好的事情,从种一朵花到演奏一首曲子,到让所有人喜爱,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那时的谢朝笙嫉妒着他,恐慌于自己除了“家世”之外没有其他地方胜得过他,并且连家世都是偷来的。

        许云暮更无奈了,怎么喝醉了也不忘损人。

        朝笙的手臂忽得收紧了,用力地搂住他,轻声强调:“我一直都知道。”

        “所以,许云暮,我总是很嫉妒你。”她借着酒意,卸下心防,声音平静的陈述自己内心的卑劣。

        在这一瞬间,许云暮忽然失言。

        “对不起。”她低头,脸埋在了许云暮温热的颈窝里。说出这三个字时,声音都没底气了许多,细细小小的,只落下湿热的呼吸在他肌肤上。

        许云暮很难形容这一刻他的感受,他温和的长大,温和的面对一切,唯有在朝笙这,他不断碰壁,不断受伤,渐渐冷漠如铁。

        可他并不知道,朝笙只是比以前好了一点点、柔软了一点点,他就能这样说——

        “都过去了。”

        好似这么多年的伤口骤然开始愈合,痒,有细小的痛,但确实,是在愈合。

        此时此刻,许云暮再也无法忽略他心里的偏袒。

        “好吧。你是这么说的,所以以后也不能再怪我。”

        她不得理也不饶人,任性一如很多年前。

        但对许云暮来说,她不一样了。

        背上的少女嘟嘟囔囔,耍赖卖乖:“许云暮,许云暮,你说的啊说话就要算话”

        许云暮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很多,有本该模糊的童年,他第一次见到谢朝笙,她问他那是不是鸢尾。

        琴房里他坐在高脚椅上,看她一脸不耐地练琴,忽然,她抬头,朝他狡黠而灵动的笑,说:“马上就能去玩了。”

        她神情冰冷地告诉言乔:“这不是我的朋友,是我家管家的孩子,我的佣人。”

        他背着烂醉如泥的她回到房间,却在为她掖被子时被他打落手臂。

        她恶作剧般替他扣上袖扣,站在舞池里投来惊鸿一瞥般的一眼,在海边拉住他的衣角说“带我回去”

        这么多年,桩桩件件。

        细细密密的疼痛生长,攀附在心脏,过往的痛苦厌倦被回忆和暧昧缠绕,他感觉自己的心像浸泡在忽冷忽热的水中,战栗,窒息,又跳动。

        他说:“嗯,我说话算话。”

        耳畔响起小白尽职尽责的播报:“好感度加10,当前好感度70。”

        朝笙微微一笑,她的呼吸渐渐均匀而安静,仿佛终于说累了,昏昏然欲睡去。

        许云暮说完那句话后再不开口,安静地背着她往上走去,每一步都很坚定。

        门还是泛绿的铁门,配上老式的锁。

        许云暮拿出钥匙,金属相碰的声音在黑暗中格外清晰。他先进去了,然后打开灯,照亮一室橙黄。

        灯开时,朝笙还不适应骤然的光亮,她秀美的眉头微拧,目光随意打量这狭窄的一方空间。

        是真的很小,客厅和厨房加起来只有十几平,但东西不多,收拾得也干净,看得出住在这儿的人自律且勤勉——总之显得并不太局促。

        她看着许云暮弯身,取出一双棉质的拖鞋,放在了她的面前。

        “没什么人来过,所以——”

        朝笙懒散地抢白:“所以,你并没有准备客人的鞋子。”

        许云暮难得有些局促,父母去后,他独自在此,日常生活只剩下照料朝笙,偿还谢家的恩情,余下的时间他在那个巨大而寂静的温室里度过,一个人独处,他确实不曾有过很多的交际。

        “算啦。”朝笙酒意还没有散干净,她嘟嘟囔囔,“我不想穿你穿过的。”

        她脱了鞋袜,雪白的双足踩在木质的地板上,一股凉意钻入脚心,她轻轻的抖了下。许云暮欲言又止,担心她着凉,又看着她浑不在意,直奔浴室而去——今夜一身酒味,忍无可忍。

        许云暮将她的鞋子摆好,对她的任性早已习惯。

        浴室忽然传来一声惊呼,朝笙在里面气冲冲地叫许云暮的名字。

        许云暮走了过去,离关紧的浴室门还差着两三步。青年局促的声音响起:“怎么了?”

        朝笙推开浴室的门,一副恶狠狠的表情。许云暮只好往里看去,花洒滴着水,她的发梢也滴着水。

        她浑然不觉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在许云暮面前她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身份和伪装。

        “没有热水。”朝笙冷冰冰地看着许云暮,双手环胸,仿佛这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

        许云暮抬头看一眼热水器,有些无奈——这儿当然和谢家主宅里属于朝笙那堪称豪奢的卧室不同,自然也没有随时随地无穷无尽的热水。

        “抱歉,热水器没开。”其实夏天的时候他总是洗冷水澡,江岛市的夏天闷热之至,他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气候。

        他抬手,打开热水器,朝笙身上湿哒哒的水还在往下淌,他感到有些棘手,因为热水还要一段时间才能热,然而眼前的大小姐明显心情又坏了起来。好像在昏暗的楼道软声道歉的人是他错觉。

        “先出来吹干头发吧,热水还要一会儿,别感冒了。”

        “我还要换身衣服。”

        “知道了。”他点点头,询问她的意见,“我有一身新买的睡衣,你介意吗?”

        朝笙略略歪头:“除了这个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许云暮无声叹气,他就知道。

        可是为什么——反倒不觉得厌烦,还能再忍耐下去呢。

        他很快拿着睡衣来了浴室,递给了朝笙。

        是一身灰色的睡衣,尺码明显不合身,毕竟许云暮高大,还有线条流畅明显的肌肉,和因体弱而有些过于纤细的朝笙比,简直不要太明显。

        朝笙也发现了这一点,她从浴室出来时,脸上的嫌弃之味很明显。

        许云暮正在整理房间。他的房间也不大,胜在干净整洁,并且十分的简约,他好像没有什么多余的喜好,将一切都压缩到简单。朝笙环视这个房间,倒不排斥在这儿过一夜——至于许云暮要睡到哪儿,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他已经铺好了床,还换上了新的床单——对于朝笙的时不时的吹毛求疵,他已经十分的应对坦然。

        朝笙还算满意,坐在了床头,双腿自然而然的垂着,过长的裤腿盖住了她雪白的脚,像穿了一条比例不太好看的长裙。她满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披着,时不时落下几滴水来。

        吹风机的声音响起,许云暮的手抚上她湿漉漉的头发,热风对准了他宽阔的手,落在了朝笙柔软细长的头发上。

        朝笙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像一只妄自尊大的猫,一点也不觉得许云暮或许也需要休息。

        许云暮实在很会替人考虑,或者说,很会替朝笙考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几乎是他的本能。

        但朝笙没有丝毫愧疚,她被暖风曛得有些困倦,头也忍不住一点一点往下低去,许云暮不知道要不要伸手扶住她,觉得僭越,又有些不敢离她太近。最后在犹豫之中,许云暮眼睁睁看着朝笙一头栽了下去,脸直接砸在了枕头上。

        还是个荞麦枕?!

        她撑着手臂重新坐起来,有些吃痛的揉着纤巧的鼻头。朝笙抱怨道:“许云暮,你怎么没扶住我。”

        她的头发从他手中滑落,垂了下去,许云暮惊觉她的头发已经快长到腰际了,衬得她向来盛气凌人的美丽多了几分柔和。

        许云暮被她通红的鼻头逗笑了,他温声说着抱歉,但朝笙分明听出了一丝揶揄。

        敢笑话她了。

        她仰起脸看向许云暮,他一脸正色,认真地拿着吹风机,让热风流过他指尖握着的一捧乌发。

        许云暮和她的眼睛对上,看到朝笙的潋滟如琉璃的眼中映着他的脸,神情是难得的认真。

        他心跳漏了一拍,又有些欲盖弥彰的移开了眼睛。

        “头发快吹干了,别乱动。”他不轻不重地补充了一句,哄着朝笙重新坐好。

        房间里只有向上浮起的热风,和吹风机低沉的呼声。他感受着掌心的发丝渐渐变得柔软而干燥,缓缓的松开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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