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是很简单的三明治加咖啡,朝笙并不喜欢这样的搭配,原主也不喜欢。洛朝笙长在一个江北小城,早上常吃的是热干面再配个酥脆的面窝,但这座南方的滨江城市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吃法,颜暮初也未曾想过迁就洛朝笙的口味。
二十岁的颜暮初曾陪着二十岁的宁望舒出早功,然后在她结束后拿出早就买好的三明治和咖啡。
但三十岁的颜暮初不会想去知道二十岁的洛朝笙早上又习惯吃什么。
“今天晚上陪我出席一个晚宴。”颜暮初看着朝笙小口小口抿着咖啡,微微皱眉。
他当然知道洛朝笙不如何爱喝咖啡,那是属于宁望舒的习惯,而他选择了洛朝笙,也无非是为了那个“像”字罢了。
至于不像宁望舒的部分,他会一点一点让她改掉。
某种意义上,洛朝笙确实是被人用心驯养的雀鸟。
朝笙艰难咽下口中微酸发苦的味道,而后认真看向颜暮初:“颜先生,时间是几点呀?”
“七点开始,我会在六点的时候派人去接你。”
朝笙点点头,乌黑的卷发随着动作起落,看起来有点儿孩子气的可爱:“下午最后一节课五点半结束,我到时候去校门口等您。”
她乖巧而顺从,也不问是什么宴会,全然的相信着颜暮初。
“好。”颜暮初并不是话多的性格,仅有的温情也不过是夜里相拥时那刻。他的金丝雀,只要听话和像宁望舒就可以了。
用过早餐,目送那辆银灰色的车载着颜暮初远去,朝笙按着自己还是个学生的身份,打算去学校。
洛朝笙其实是很倔的人,明明成为了一个身份财富皆顶尖的人的金丝雀,却老是守着自己心里的一套准则。她拥有顶尖的美貌,如果借颜暮初的东风,她可以扶摇直上,也许成就并不会低于宁望舒。
可除却和心爱的人住在他名下的豪华公寓之外,其他的和颜暮初有关的她都不沾——假装自己是租住在校园外郊区的安置房,不坐颜暮初那些惹眼的豪车去上学,自己去影视城面试而非进入颜暮初名下的公司签约,她做的一切只是想让自己在感情中稍微和颜暮初平等那么一点,不过,颜暮初其实并不稀罕这些。
谁会希望自己的金丝雀飞上青天,谁会明白一只金丝雀的爱意深刻。
通常,一腔爱意全部倾注反而容易被人所轻视,洛朝笙一开始就是输家。
朝笙转了两次公交,在摇晃中终于到了南影学院。
她到的还算早,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因为是公共课,所以大家都不算特别积极。
窗外,六月天空明朗,梧桐叶光影斑驳,青翠蓊郁,穿堂风抛下知了的长鸣,带来夏日难得的清旷。
这大概是原主一生中最后最好的时光了。
一个女声忽然响起:“朝朝!朝朝呀!”
朝笙闻声,转脸便看到扎着丸子头的女生坐在他旁边。
“黎学姐。”她按着记忆打招呼。
黎子晗摆摆手:“不用这么客气,叫我栗子就好!我和你说的那个角色你考虑的怎么样啦?”
黎子晗是大四编导专业的,最近在大热的《帝台歌》剧组做导演助理——虽然有导演黎巍是她小姑的原因,但是黎子晗表示她绝不是拖后腿的关系户并且一直在努力干活!
物色演员也是她给自家小姑打白工换来的小权利之一——因为只是几分钟剧情的龙套,黎巍也就由着她选了。
在原本的剧情中,洛朝笙并没有去成,原因是颜暮初不希望洛朝笙和宁望舒一样。成就斐然的,有宁望舒一个就好。
多薄情,可他已经三十岁了,再不是年少时真诚捧着颗心的爱人。
圈养金丝雀的人是自私的,他会给他的鸟儿做好人生的安排。只要包裹上爱意,金丝雀就会驯从满足的接受。
朝笙可不打算按照颜暮初的安排来。
“栗子学姐,你……确定我可以吗?”她声音清亮,又带着点少女的娇软,拖长了音调喊人时,总带着点难言的可爱,温润乖巧的眼里总噙着透明的水光,不笑也要弯三分,天生就让人想亲近。
黎子晗:有点蛊啊!
她握拳,认真道:“你可以的!虽然只是一个小角色,不过我觉得真的很适合你!试试吧!”
天知道她在上公共课见到洛朝笙时,就觉得惊为天人,又一打听小学妹居然高中是拿着奖学金考上的南影学院,出生于孤儿院,她就更加怜爱了——这张脸,她黎子晗作为未来的大导演,决不允许她成为沧海遗珠!
纵然这是全国最好的几所戏剧学院之一,但渴望在演艺圈出人头地的人太多,竞争何其激烈,对于洛朝笙来说,有机会她本该珍惜,而不是一味的为了颜暮初不皱眉去顺从。
“那行,先谢谢学姐了。”她抓住了机会,答应了下来。朝笙双手合十,笑容真诚。
黎子晗朝她比了个ok的手势,火速趁着教室里人还没坐满穿梭到最后一排去了。未来的大导演上课时也爱摸鱼呢。
很快到了下课,朝笙慢悠悠地收拾完书包,准备离开教室。黎子晗刚从睡梦中醒来,意识还没回笼,见到小学妹要走了,还不忘隔着阶梯教室叮嘱:“要记得来哦。”
朝笙远远的朝她笑,比了个ok的手势。
黎子晗放心地趴了下去,在片场导戏真的太辛苦了,她抓住一切可以睡觉的时间补回自己早已经稀碎的睡眠。
朝笙离开拥挤的人潮,走到校外一家有些偏僻的咖啡店外,在那等待颜暮初的司机的到来。
咖啡店的老板娘是个逢人总有三分笑的中年女人,原主时常来这坐坐,店里向来客人不多,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到现在也算是关系不错的友人。
这家咖啡店生意实在寻常,老板娘长年处于躺平的状态,但却一直维系了下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颜总以高价买下了这家咖啡店,条件是只要老板娘一直经营下去,盈亏随意。
洛朝笙并不知道其中的因由,她来这儿,起初是因为颜暮初在大一开学时送她来了南影学院,然后带她在这聊了会天——这是颜暮初和宁望舒在学生时代常来的咖啡店。
彼时的洛朝笙还不知道宁望舒的存在,她也喝不惯咖啡,只是想多了解喜欢的人一点,才暗自记住了这家店,然后因缘巧合和老板娘熟了起来。
“朝朝。”店里没有客人,老板娘正趴在吧台上百无聊赖的浇花,见她来了,露出个懒散的笑来,“今天还和之前一样?”
来了也不好什么都不点,洛朝笙通常折中的选择喝拿铁,奶味冲淡了咖啡的苦味,她勉强喝得惯一点。
朝笙不打算改变原主留存的习惯,她点点头:“麻烦晴姐啦。”
晴姐放下喷壶,转身去了制作间。
这家店颇有些年头,装修也是十年前的风格,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反倒多了点不同寻常的味道。只是位置偏僻,老板咸鱼,就这么大隐隐于市了。
黄昏时的阳光照进来,微绿的玻璃折射出奇异的光彩,落在朝笙秀丽的脸上,她低头摆弄着晴姐刚刚浇多了水的仙人掌上,一不留神被刺破了手指。
朝笙悻悻地收回手,晴姐瞧她这样,忍不住一笑:“哟,还流血了。
她把拿铁放在朝笙面前,又四处去翻急救箱,想找个创可贴。
朝笙搅碎拿铁上郁金香轮廓的拉花,无奈道:“晴姐,还没找到吗?我的伤口都要愈合啦。”
晴姐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她把创可贴放在朝笙面前,“自己贴好。”
“以后要当大明星的人,怎么这么不爱惜身体?哎哟,我听说演员身上一点疤痕都不要有的,拍戏的时候不好看。”
“哪有那么夸张。”朝笙眯眼,去找自己手指上的小血点,随意把创可贴贴了上去。
晴姐见她这不以为意的模样,玩笑道:“防范于未然。虽然今天是个小小小伤口,贴个创可贴也算警示你了。”
“说起来你知道宁望舒吧?就是老在国外那个女明星,去年还拿了奥斯卡的。她以前老在我这喝咖啡呢。”
晴姐继续碎碎念,朝笙手指微顿,继而笑道:“我当然知道呀。我第一次来这的时候,晴姐你不就觉得我面熟嘛。”
晴姐点点头:“可不是嘛。我上次见到她来这喝咖啡还是好多年前的事情啦。那个时候她和你一样年轻呢。”她看着朝笙的脸,感慨道,“当时就觉得,满学院的姑娘没她一个好看,你瞧,现在都是国际巨星了。”
朝笙含笑点头,又道:“但我可不是她那样的大明星。”
晴姐伸手点了点朝笙的额头:“信不信晴姐的眼光。”
她打量着朝笙,认真道:“我觉得朝朝你不比她差呢。你也会成为大明星的。”
虽然是玩笑话,但朝笙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也以认真的口吻道:“嗯,我也会的。”
笑够了,时间也差不多了。朝笙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和晴姐道别。
“接我的人来啦。晴姐,下次再见。”
晴姐又去捣鼓她的花了,朝朝笙招了招手:“知道啦知道啦。”
“你的仙人掌再浇水下去,估计会坏掉的。”她见此,无可奈何的叮嘱了晴姐一声。
晴姐冷笑:“给它点教训,谁叫它今天不知好歹戳破了大明星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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