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望舒觉得,那个叫“洛朝笙”的女孩的走红,简直快得似她某年在德州碰到的飓风。
起先,只演过一个小小的配角,在网络上掀起一点水花。人们最多随意感叹一下这是个“美丽的炮灰”,然后很快的把她忘记。
然后,在慈善晚会上,她见到了朝笙,女孩的容光确实惊人,但她轻描淡写,称她为“替身”。
四年的爱情,七年的等待,最后败给这样一个金丝雀般的女孩。宁望舒觉得有些荒谬。
可当她说出“替身”那两个字时,当她看到颜暮初那永远沉静矜冷的眼中露出痛苦时,她真真切切意识到,她和颜暮初曾经有过的纠葛,在她这儿,从此结束了。
之后,网络上的议论响起时,她并不内疚,甚至感到畅快。
宁望舒知道要如何去操纵舆论,因为舆论本身就是可以控制的。这样做固然为人所不齿,可她的不甘心又算什么。
隔海相望的这些年,她不过是以为,当年的分开成全了彼此,所以才放手。
宁望舒说服了自己。
面对镜头,含泪笑着说出那句“误会罢了”的时候,她知道朝笙要面对什么,她不在乎。
可是那个女孩子并没有受到流言的影响,她进组拍戏,然后以演技堂堂正正的出名,而已经是颜氏掌权人的颜暮初却坐在了娱记的镜头前,回应那些尖锐刻薄的问题。
她受虐般看完了那场发布会。闪光灯下,他神情淡静,声音带着一点微不可查的疲倦。这个人已到而立之年,眉眼间却仍是十一年前,她看一眼就心动的冷淡清俊。
可他泾渭分明的划开和她的四年,他称她为“宁小姐”,他剖陈着自己的错误,回护那个女孩,当他在提及“朝朝”两个字时,神情都柔软了下来。
“朝朝。”
“宁小姐。”
宁望舒终于得承认,爱与不爱有着这样大的不同。
最终促使她结束这趟回国之行的,是朝笙主演的第一部电影终于上映。
她的回国之旅算不得顺利,原本谈好的活动悉数告空,和谢氏有关的一个代言也取消,谢氏那个滴水不漏的谢何委婉表达了对她当日行为的不满。
她其实很久没有这种处处碰壁的感觉,毕竟到今时今日,以她的成就,一切都顺风顺水,唾手可得。正如以她的声望,她想要舆论站在她这一边,羞辱那个女孩,仅仅只要在镜头前落一滴眼泪。
但这是一个庞大的资本集团想要给她回馈等值的报复,那个叫何希文的女人手腕高明,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轻易就让她知道了什么叫自讨苦吃。
她于是明白,她和颜暮初,最后一点点情谊也没有了。
而被她称作“替身”的女孩,在电影上映后,真正的一鸣惊人。
“葛向薇”这个角色完全冲去了人们对朝笙的固有印象,以前的恶评成了巨大的反差,“葛向薇”以盛大的悲剧,成就了朝笙。
而她主演的第一部电影《折春》,则为她赢得了奖项的垂青——
民国三十年,年轻的女学生许梨从北平辗转到南京求学,无意中结识了伪政府的高级官员周贺。周贺看似衣冠楚楚,文质彬彬,实则是个疑心极重心思深沉的人,他怀着疑虑,查清了她的身份,确认许梨是革命军的成员。
他处心积虑成为了许梨的男友,带她进入了一个繁华绮丽却又危机四伏的世界。政商名流,军阀官僚,和懵懂女学生的平凡生活截然不同。他引诱她沉溺这样的繁华,却又爱上了她,但他对于感情太残酷,周贺利用许梨,在和革命军的交火中,他把机密交给许梨,将她置身在危险中。
她在枪弹中保住了机密,也保护了周贺。
许梨背叛了自己的信仰,以一个年轻女孩赤诚的爱意通过了这个人的考验。
当猎人以为自己终于抓住了猎物时,并不知道猎物只是藏起了獠牙。
在周贺和她的婚礼上,这个美丽的新娘决然地把枪对向了她的丈夫,白色的玫瑰成了枪火的点缀,那些伪政府的高官悉数到场,皆死在了这场婚礼上。
她从没有背叛过自己的信仰。
虽然要以爱人的生命为代价。
但她想,不止是爱情,这是战争的博弈。
故事的最后,革命胜利的火种燃遍神州大地,许梨已从一个女学生变成荣誉在身的功臣,她站在已长满了荒草的举办过婚礼的草坪,放下了一捧白色的玫瑰。
“这儿埋着的,是谁?”有人问她。
她看一眼那捧玫瑰,笑了笑:“我的过去。”
而那个名字再不必提及。
可那双看尽沧桑的眼里,居然也有遗憾。
宁望舒在电影院独自看完了《折春》,饶是以她的成就,也不得不承认,朝笙实在太有天分。
明明这样的年轻,却好似历尽了千帆,双面的舞姬,天真的学生,隐忍的革命者,全部能以惊艳的方式呈现出来。各大奖项垂青这个刚毕业一年,不过二十四岁的年轻演员。
而她的光芒则开始黯然,不必再看朝笙如何闪耀,宁望舒在颁奖典礼开始前决意离开海市,飞回大洋彼岸。
颁奖典礼开始前,颜暮初推了一个会议去陪朝笙。
休息室里,朝笙难得露出了些紧张的神情。她对着镜子检查了好几次自己的妆,似乎还是不太满意。
颜暮初已很少见到她露出这样孩子气的神情,因为她成长得实在太快。
她今天穿了一条银色的vintage长裙,身前的刺绣和钉珠勾勒出古典的美丽,身后却露出一段雪白的背,乌黑的长发垂下来,像幅欲说还休的水墨画。
打量了自己几次,她终于收敛了些紧张。
“还有一小时,就要开始了。”颜暮初看着朝笙坐了下来,眉眼放松,举手投足间都是随意的风情。
他想,好像不久之前,她还是那个隐忍垂泪的雀鸟,可某一天开始,她挣脱了他的枷锁,飞了出去。
可他不后悔打开金色的笼,鸟儿沐浴在自由里时,连羽翼的末梢都是熠熠的光芒。他学会欣赏这样的美丽,心甘情愿变成被驯服的那一个。
朝笙低头,想换上银色的高跟鞋。
“时间是过得很快的。”朝笙看着他极其自然地蹲身,替她穿上这双高跟鞋。
他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却不消瘦,指尖落在闪烁的水晶上时,说不清谁是更美的装饰。
“是。”他看着她脚踝上悬着银色的链,一颗欧泊凝成水滴的形状,流动着绮丽的光。
颜暮初语气轻松,好像只是随意感慨:“从看你第一次演戏,到如今,居然也已经一年了。”
朝笙似笑非笑地看他:“对啊,我也过了一个二十四岁的生日,而颜先生你也三十二岁了。”
她很久没再这样喊过他。
颜暮初润秀的桃花眼抬起:“朝朝,你很在意年纪吗?”
“不是我在意。”她如今放开了性子,调侃起颜暮初来十分随意。
颜暮初被她说中了心思,有些无奈。他把银色的高跟鞋缓缓地推去,欧泊轻晃,变彩如焰。
朝笙想起身,在镜前再看一眼自己,却被颜暮初按住了脚踝。休息室里面的冷气打得太足,对比得他的掌心温热。她垂眸看他,对上了男子冷清却温和的眼。
“我确实很在意,朝朝。”
“我大你八岁,你二十四的时候,我三十二岁,等你三十四岁的时候,我已经是可以被人称作长辈的年纪了,无可避免的,我会比你先老去。”
“这世上有的事情,确实人力无法更改。”
她歪头,问道:“所以,你要‘服老’放弃吗?”
他失笑,停顿了一瞬,认真回答了她:“我后来想,比你先老去,就先老去吧。人对于衰老,总有莫名的恐惧,那些未知的事情我先去体验,这一生无论如何,我都能挡在你的面前。”
“唯一遗憾的大概是,我也会先死去,然后留你一个人在人间。可如果真这样,自私一点的说,起码对我而言,我和你有一个‘永远’。”
他言辞恳切,剖白他辗转千次百次的心迹。那些本与他这个人无关的紧张、不安,那些压抑着的占有欲和想念,最终让他屈从于他曾经的雀鸟。
朝笙感受着脚踝上细热的温度,她沉默着,并不回应颜暮初。
他有些失落,情绪却并不浓烈,要修补好一道裂痕,当然没有那么简单。
可朝笙忽然俯身,吻在了他薄而温凉的唇上。舌尖抵开牙关,卷起湿热的温度,她终于心软,给了他这样的回答。
他意外于她的主动,然而身体反应很快,手指从脚踝上松开,摁在了她柔韧的腰上。雪白的脊背太凉,她被他拥着,身躯也微微颤抖。
在他西装的口袋中,一枚早已经打磨好的戒指静静躺在小巧的丝绒盒子里,那半颗“阿芙洛狄忒之心”,也许今日终于可以被它的主人接纳了。
她在浅而滚烫的呼吸声里,听到了好感度终于满了100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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