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得早,灯便也亮得早。打马过长街,池暮跟在朝笙身后,流经兴宁、永嘉两坊的龙首渠水声潺潺,往曲江而去。他循着声,看到灯火逐水而逝,而朝笙却驱使着砚白慢了下来。
还未到宵禁的时候,坊市仍亮着。店主们在门外支起摊子,悬烛于上,然而客人却算不得很多。
“不忙回去。”她道。
池暮知道她与昌乐王府的另外三个主人关系很是淡薄,也没甚归属感。
他安静地牵着马,跟在她身后。
洛都人喜吃羊肉,小店里,盆大的碗中盛着碗热腾腾的汤,汤上浮着葱蒜胡椒,底下羊肉炖得软烂,若冬夜喝上一碗,四肢俱都要暖起来。
“小马奴,你是洛都本地人吧?听你官话说得极好。”朝笙好奇地走到了摊子边,冲正在拴马的池暮道。
池暮一愣,官话,其实也不是人人都会说。寻常百姓总带着点口音,而高门大宅连奴仆都是一口雅正的官话。
不过,朝笙似乎没有探寻他出身的意思,只是笑道:“往日你在洛都爱吃什么?”
她只是好奇洛都的吃食而已。
池暮见她并不在意摊子简陋,开口答道:“冬日便是羊肉汤了,佐个胡麻饼,还有酒酿圆子,都是热气腾腾的吃食。”
朝笙落座,示意他也别干站着。
那店家见来了生意,热络得很。朝笙一身不菲的衣衫倒让他踌躇了几分,这样一看出身就很高的客人鲜少来他的小店,店家遂把目光转向了池暮。
“您二位吃些什么?”
朝笙支着脸,并不说话。
池暮道:“来两碗羊肉汤……郡……小姐,您吃得惯吗?”
朝笙想了想,道:“膻了点。”
这就是拒绝的意思了。
池暮略略思索,对着有些紧张的店家道:“那便再来碗圆子,要桂花馅的。”他想,江南来的人,大抵更爱甜食些。
朝笙果然没意见。
他们俩坐在摊子上,身旁就是通明渠。
池暮揣测,她或许从前也爱逛坊市,因此并不嫌弃这样小而简的店面。
很久以前,他的父亲给他带过一碗这家的羊肉汤,他那会儿刚生了场风寒,他父亲捧着汤进来,笑着说:“一碗热汤下去,风寒也就都去了。”
果真如父亲所言,他出了一身的大汗,缠绵半个冬季的风寒终于散尽。
池暮垂着眼,目光只在羊肉汤上停滞了一瞬,而后舀起了一勺羊肉葱花。
朝笙吃着圆子,发现那汤是桂花米酒酿,有一股软绵甜曛的气息,融在口里,唇齿间都是桂花的香味。
洛都的北风吹起她的鬓发,朝笙咬开一颗圆子,道:“洛都的夜里,可真不热闹。”
“因冬夜太冷,又有宵禁,所以等闲不在外长留。”他解释。
洛都的金吾卫向来以严苛闻名,摊贩们纵是想多做会儿生意,也不敢不尽早收摊,不过平康坊那倒是能笙歌达旦,是所谓风流薮泽之地——但他觉得不必告诉这位郡主这些。
暮鼓声渐起,朝笙看着往来的行人步履匆匆。
“青州的宵禁并不这样严。”也许是喝了点桂花酿,借着酒意,朝笙对着这个长在洛都的小马奴道,“青州也是大大小小的里坊,但青州城内水系纵横,坊和坊之间的界限便没洛都这样分明。”
“到夜里,青州城的舟子上泊在水上,尽是些做生意的招徕客人。卖花的,赁酒的,做梅花糕的,还有翡翠包,糖山芋——总之,实在是很多。”
那是座水系发达的城池。
“水上都是明晃晃的烛火,远远望着,整个青州都似飘在澄金的光上。”
池暮已能从她的几句描述中窥见那儿的繁华与无拘无束。
“郡主,既然您很喜欢青州。”他有些疑惑,“为何还要来洛都?”
朝笙忍不住笑了起来,小马奴到底还是个太过年少的郎君:“因为我十五岁了。再过三年,我便及笄,当嫁人。”
可她是位郡主,婚嫁并没有那么自由,更何况嫁娶乃是父母之命,她的父亲是位王爷,娶了新妇后,她依然有一位名义上的“母妃”,因此,她不能一直留在青州。
池暮终于恍然。
龙首渠在她的脚下,月光也揉碎在水中,朝笙忽而笑道:”不过,若不来洛都,如何从曲江里捡起你?”
池暮发现她实在很喜欢逗弄人,譬如对露葵,对宿从笙,又或者是昭文书院里的贵女。
哪怕是救起他的时候。
龙首渠自流去,他想起曲江冰冷的江水,想起拍在他脸上的尤带暖意的簪子。
他看向她,她今日挽了个单螺髻,发间插了个桃形玛瑙簪,玛瑙下垂出的金珠串成道流苏,看起来极为纤巧精致。
池暮陡然意识到,那日的金簪也是从她如堆云般的发间拔出,所以才带着清晰的暖意。
她的话让池暮不由得思索,她会嫁一个怎样的人?
池暮发觉自己很难想象,她像是没有轮廓的风,高飞,奔放,无拘无束,四四方方的院子如何能让一阵风长久的停留。然而一刻也不曾停息的水声提醒着他,他是如何在冬夜里含着恨意苟活下来——
他有些生硬的挪开了眼,停止了漫无边际的想象,只垂眼看着龙首渠。
暮鼓声咚咚,仿佛是催促。当敲响六百次之后,行人就必须留在坊中,若擅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朝笙想起露葵,觉得还是不要踩着点儿进芳汀馆,不然那丫头准会念叨她许久。
“得回去啦。”
砚白的马蹄在水岸边轻踏,等待着它的主人。
长街上行人已稀,砚白放开了马蹄,尽情地飞驰而去。
平康坊外,锦衣的纨绔们正推推搡搡着离去,纵然年少,却喝得面红耳赤。
宿从笙也喝了一点,呼延明迦的舞跳得好极,只是他好像还没要到能欣赏这般美丽的年纪,一晚上下来,觉得甚是乏味。
狐朋狗友们称赞的金风玉露酒,也不过是普通的桂花酿罢了,他喝了几口,没琢磨出所谓能“胜却人间无数”的好滋味来。
但他不想回家。
陆嘉木酒量最好,喝酒却不上脸,这堆子纨绔里,唯有他神色最清明。他听着暮鼓声,望向胜业坊的方向,知道此时回家恰好来得及。
长街上,忽有四蹄踏雪的乌骓飞奔而过。
这匹马,他的印象实在很深。
而这在洛都的夜中肆无忌惮纵马的人,他也认识。
“乌骓果然是名不虚传的马。”他轻声道。
宿从笙闻言,借着些末醉意望去,怔然看到了他的姐姐。
她来洛都已有半月,却依然没怎么与他好好说过话。
初次见面是他闹脾气,后来她也没甚见他的意思。父王潜心修道,母妃独居养病,家并不像家。
姐姐是他期待了许多年的亲人,可结果她和他的父王母妃一样,与他隔着疏远的薄膜。
那个小马奴跟在她后面,她偶尔停下踱马等他,似乎是嘲笑他太慢。
她只对一部分人友好。比如她的婢女,比如洛都的女郎。
如今还要算上一个卑贱的马奴。
“你姐姐,仿佛与那马奴关系不错。”陆嘉木淡声道。
宿从笙垂在袖袍里的手微微捏紧,涌上点孩子气的委屈。
其他的纨绔们闻言,酒意上头,大声道:“马奴?堂堂郡主怎么能与马奴交好?”
“阿从,这可不成!你姐姐——嗝——以前在青州,可以跋扈任性,可如今是在洛都。”
“就是!你得帮你姐姐!得教训教训那马奴,叫他晓得尊卑高低。”
他们还只是群十三四岁的小郎君,往日玩耍,也都是彼此可亲的伙伴。然而对待庶民乃至奴仆,洛都的纨绔们会显露出残酷的一面来,他们都不觉得不妥,有的东西,是从血脉里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
陆嘉木微微一笑,看着宿从笙眼中浮现出犹豫的神色。
从东楼的高处往下看去,他第一眼就见到了朝笙。她站在冬日的梅花底,神情懒散又随意,有着他从未见过的风情。
可那个跟在她身后的马奴,就宛如白梅上被溅起的一颗泥点子。
他们在夜里告别,各自由家中的奴仆接了回去。
宿从笙上了马车,忍不住又想起朝笙当街纵马的情形。
他还不会骑马,没人教他。
踩着暮鼓声,他回到了永嘉坊。王府朱绿的匾额下,朝笙正把砚白的缰绳交给她的马奴。宿从笙跳下马车,走了过去。
经过他们时,他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离得这样近,他才发觉朝笙格外的高挑,他得仰着头同她说话。
“……宿朝笙,你站住。”宿从笙犹豫着开口,他现在不乐意叫她姐姐了。
朝笙有些意外,她微微低头,看着她的便宜弟弟。
——仔细一看,简直是她的性转版,就是矮了点……
“阿弟呀,你回来了。”她倒是不在意宿从笙的别扭,反而声音懒洋洋的唤他,“前些日子真不赶巧,在书院里也未曾碰到过你。”
宿从笙有点委屈,他看得出朝笙眉眼里淡淡的敷衍。
大抵是懒得理自己的弟弟,所以大半个月还不曾想到过见他。
朝笙轻轻拍了拍砚白,池暮接过了她手中的缰绳。两人动作之间,带起一阵熟悉的气息。
宿从笙睁大眼睛:“你们,也喝了桂花酿吗?”
池暮的手微顿,他垂眸,纤长的睫毛像两面小扇。
朝笙这下终于收起了懒散的神情,打量着宿从笙:“怎么?你也去喝了酒?”她露出个笑来,“这般年纪饮酒,仔细长不高。”
空气中突兀响起轻笑声,宿从笙怒火中烧,愤怒看了过去。
朝笙揉着砚白的耳朵,道:“砚白,你刚刚怎么打喷嚏啦?”
“洛都天冷,想必它从青州过来,还没适应。”那小马奴解释。
朝笙长长的喔了一声。
宿从笙忍无可忍,明明——明明就是那马奴没忍住笑。
他恶狠狠地瞪了眼池暮,是比他高了那么点,但还是比姐……比宿朝笙矮!
而且他还是个马奴!
先前陆嘉木等人的话犹在耳畔,他气冲冲地迈过了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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