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单纯天真的脸,傅景词很久很久以前,刚遇见她那会儿也曾见到过。
后来,一点点就消失了。
现在又见着了,他还以为他是在做梦。莫西故的一番话将他从梦里拉回来,让他知道这不是梦。
原来她是记忆定格在了十四岁,将他忘记了。把他忘了,所以才会眼内有星光,对着他也可以笑得出来。
见男人想坐起身,欧若连忙去扶他。关切着:“医生说你伤了肋骨,现在想坐也不能就坐,坐一会儿再躺下。”
傅景词点了一下脑袋,十分听话地应了一声:“好。”
欧若将他扶起,在他背后垫了两个枕头,而后又给他掖了掖被子。女孩微微起身,抬起眸子望着他,“七月去买早餐了,等会儿买了早餐过来你多吃一点。你躺了好几天没醒,又伤得很重,必须要多吃点东西补补了。”
男人凝着她的脸,依旧点了点头。
“你现在找回了自己的家,不回去吗?想必你走丢这么久,欧老爷子很想念你。”
“我想等你好了再回伦敦。”
不长不短的一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却比什么都好听。一道小小的话音,就那么击在男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面前的这个女孩是欧若,是将傅景词从身体和精神上双重剔除,简简单单天真通透的十四岁女孩。
而往昔那个记忆里有他的她,是黎小听,是希望自己能忘掉他,能忘记她和他的一切,就连死也不想与他死一块,死也不想欠他什么的黎小听。
如她所愿,也许上天终于睁开可怜了这个女孩,便满足了她的心愿,让她彻彻底底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傅景词看着她,仿佛怎么都看不够,仿佛这是最后一眼似的。
他弯了弯唇,想要伸手摸一摸她的脸,犹豫了许久还是没有抬起手。“想等我好了之后再回伦敦?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你就对我这么好啊?”
他朝她笑着,男人面容病态尽显,但那抹笑容却道不尽温柔。
“七月与我说,我和你认识好久了。她说我现在二十六岁了,说我和你还有一个孩子。”
十四岁的女孩脸皮薄,说起孩子,欧若的耳根便红了。
看着她逐渐低下去的脑袋,红起来的脸颊和耳廓,便让傅景词从记忆里寻出往昔最美好的画面。
那时她十五六岁的年纪,花季少女天真烂漫。他轻轻在她脸上吻一下,她便会脸红。后来她将自己给了他,他总爱在床上逗她,每次都逗得她将脸埋在枕头里,一双耳朵的耳廓都是红的。
有一句话说,在没有脂粉气的时代,女孩的脸只为心上人红。
他也曾是她的心上人,是她放在心尖上爱的男人。是他自己一步步将她推开,一点点将那深深地情分磨得一干二净。
所以他不恨也不怨,甚至有些庆幸她能将他忘了。说实在的,他都瞧不起自己,他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她?
他看着她,以打趣的口吻说道:“七月与你说我和你认识好久了,还有一个孩子?”他笑了笑,“她估计是逗你玩,你两数十年没见了,她跟你开玩笑。”
“可是……”
“我这次受伤与你没有关系,商业斗争罢了。你在我的商业对手手上,那时出了意外,莫西故他们便将你一块送来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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