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比赛是由科幻小说爱好者论坛举办的,该论坛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科幻论坛,里面聚集了无数科幻小说迷,在专业性和会员数量上遥遥领先其他论坛。
该论坛每年都会选出一个主题举办征文比赛,所有人都可以参加,比赛为期十天,由全体论坛会员充当评委,得票最高的作品为优胜者。
根据往年的经验,相同质量的参赛作品,越早参赛的获胜的可能性越大,因为比起后面几天才参赛的作品,它们的曝光率和拉票的机会要多出许多。
一般情况下,倒数第二天就可以看出比赛结果了。
谁知今年情况发生了变化,在比赛的最后一天下去,突然冲出来一匹黑马。
这匹黑马正是沈知晏的参赛作品,一开始众人都没有把这篇匿名参赛的作品当回事,只觉得又是个来凑数的。
通读完全篇,他们才发现他们的想法错的离谱,如果这是来凑数的话,那绝大部分的参赛作品连凑数两个字都配不上!
今年的征文主题是时空旅行,沈知晏在切合主题的同时把剧情写得酣畅淋漓、一波三折,充满了波澜壮阔的史诗感。
有位在论坛中颇有名气的会员发评称,读完这篇短文,他才知道什么叫字字珠玉、笔扫千军。
此外,该会员甚至还表示,有时间他一定要把这篇参赛作品背下来。
在超高质量做支撑的前提下,沈知晏的参赛作品票数涨得飞快,很快就从票数榜末尾涨到了中下位置,并且票数还在不断攀升。
众人预测它的最终成绩应该是榜单中间位置。
因为越往上,所需要的票数的就越多,沈知晏的作品虽然足够优秀,但他发稿时间实在是太晚了,他是下午六点发的,距离比赛结束还有六个小时。
想用六小时超越别人十天的积累,想想就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众人觉得大势已定,甚至还说再给这篇作品三天的时间,它也不可能排到榜单上游位置,孟思安也是这样想的。
这次的征文比赛,孟思安也参加了,参赛作品是他从文豪系统那里兑换来的,现在正在第一名的位置上挂着呢。
他已经把冠军看作自己的囊中之物了。
在众人集体不看好的情况下,沈知晏的参赛作品一路势如破竹,高歌猛进。
截至到晚上八点,它已经升到了榜单的中上游位置,论坛里的人都惊呆了。
他们摸着被打红了的脸,心想,这也太快了吧!
不少会员纷纷断言,这就是它最后的辉煌了,它不可能再前进了,事实是它的上升势头就没停过。
晚上十点,排名十二。
晚上十点三十分,排名第七。
晚上十一点,排名第五。
晚上十一点三十分,排名第三。
论坛众人震惊地差点连下巴都合不上了,要知道前十可都是专业作家啊。
有会员感叹,“我滴个乖乖,你们还说给它三天的时间,它也到不了榜单上游,结果不到几小时,人家就排名第三了,我看照这个势头下去,它拿下第一都有可能。”
评论一发出去,立刻受到了无数人的嘲笑,拿下第一,做梦呢,也不看看第一位置上的作品是谁写的
那可是写出国内顶尖科幻佳作《观星》的孟思安大神啊!
“更何况,第三名和第一名中间还差着一万五千张票,如果想要胜出,它就必须在不到三十分的时间里得到一万五千张票,傻子都知道这是天方夜谭!”
这条评论说到了孟思安的心坎里,他承认那篇匿名参赛的作品是很强,但那又如何?胜利终究是属于他一个人的。
毕竟那可是一万五千票。
随着事情的不断发酵,越来越多的论坛会员上线了。
沈知晏用实力告诉了所有人什么叫奇迹!
五分钟后,他的作品超过第二名,位列第二,并且票数继续增加,与此同时,孟思安的作品票数也在不断增长。
最后五分钟,两人的票数差距缩减到三千票。
最后三分钟,差距进一步缩小到二千票。
最后两分钟,差距变成一千票。
最后一分钟,差距来到七百票。
孟思安双手握拳,眼睛死死盯着电脑屏幕,难不成他要输了?
不,不可能,他绝对不会输!他的参赛作品可是从文豪系统里精挑细选选出来的。
最后三十秒,两人只差三百票。
几秒后,投票页面突然崩了。
再次恢复时,比赛正好结束,只见投票页面上孟思安的作品以三票的微弱优势胜出!
“呼!我就知道我不会输!”孟思安长长吐出一口气,毫无形象地瘫倒在转椅上。
在他放松的瞬间,投票的页面突然又刷新了一次。
官方解释,刚才的投票结果是最后二十秒的结果,并不是最后的结果,最后的结果受突发故障的影响,当时没统计进去,现在他们技术人员已经恢复出来了。
论坛众人清晰地看到在最后的结果中,孟思安输了,对方以五千票的巨大优势赢了他!
“那篇匿名参赛的作品竟然真的拿到了第一名,我不是在做梦吧!”众人大呼不可思议,甚至还有人觉得是不是作弊了?
但这类声音出来没多久,就消失了,因为官方放出了后台数据。
数据表明,投给沈知晏的每一票都是货真价实的,没有一丝作假!
换句话说这是名副其实的大佬。
论坛里的人彻底服了!先前那位预言沈知晏会赢的会员收到了无数人的道歉,人家慧眼识珠,他们竟然还嘲笑他。
震惊、感叹过后,众人都非常好奇那位打败了孟思安的匿名作者是谁?
针对这一问题,大家讨论了许久都没有讨论出来。
另一边,发现自己输了后,孟思安气得把鼠标砸到了地上,鼠标落地时的声响惊动了客厅里的男人。
男人名叫郑子骞,相貌堂堂,身材魁梧,是孟思安踹掉渣男后新找的男友。
郑子骞出身不凡、家财万贯,收买许茂、发动媒体报道叶云清代笔的事都是他帮孟思安做的。
他听到书房里有杂音响起,立刻冲过去打开书房门,“怎么了,宝贝儿?”
“我太沉迷写作不小心把鼠标弄掉了。”孟思安故意装出楚楚可怜的样子。
看到那张我见犹怜的清秀脸庞,郑子骞心疼坏了,连忙走过去安慰他,“你这个小笨蛋,只会写书,其余一窍不通,没了我可怎么办……”
孟思安把输掉比赛的怒意压到心底,面上流露出依赖的神色。
……
这天晚上,不论是对孟思安而言,还是对论坛众人而言都是极为难忘的一晚。
孟思安因输掉比赛、心中郁结辗转反侧、彻夜失眠,论坛众人因纠结于匿名作者是谁,半宿没合眼。
与之相反,沈知晏这一夜睡得很好。
他早就把参加征文比赛一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因为对他而言这就是一件小事,不值得铭记,当初选择匿名,也是懒得写。
第二天醒来,沈知晏草草吃过早餐便坐到了电脑前。
昨天,他用剩下的时间构思好了要写的作品脉络,由于被孟思安盗去的《松涛之书》是一部长篇奇幻小说,他打算也写一部奇幻小说,全方位压制孟思安。
有设定、脉络在手,沈知晏写得很快,没有多久就写完了开头
。写出开头后,想到孟思安男友的所作所为,他又打开了另一个文档。
沈知晏做事时尤爱全情投入,每当做任务时,他都会全身心地头投入到原主的身份职业中,这次也不例外。
变成叶云清的他恨不得每时每刻都畅游在文字的广袤世界中。
直到胃部的饥饿感袭来,他才意识到时间已经到中午了,该吃午饭了。
家里食材不多,早晨沈知晏用完了冰箱里的最后一点食材,要想不饿肚子,只能出去吃。
出门前,沈知晏将写好的稿子发到杂志社的邮箱中。
这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因为即使作品再好,没有人读也是枉然,想要压下孟思安的风头,他就必须把自己的作品推到台前,让更多人读到它。
确保文稿成功发出去后,沈知晏出门吃饭去了。
他选择了一家离家较近的饭馆,进餐途中,他听到隔壁桌上的两个女生在交谈,他无意偷听,但两个女孩子估计是太激动了,说话时下意识拔高了声调。
沈知晏听到她们说有部电影要来附近取景。
沈知晏对此并不意外,他从原主叶云清的记忆中得知,这座小城保留了许多古香古色的建筑和街道,所以来这里取景的剧组并不少。
令沈知晏感到意外的是,他从两位女孩子的交谈中听到了陆渊的名字,她们说陆渊要来电影中客串,运气好的话,很可能会看到他。
听到这里,沈知晏终于知道她们为什么会如此兴奋了。
原主叶云清基本上不关注娱乐圈,眼熟的明星一只手就能数过来,叫得出名字的名字更是少之又少,但陆渊却是个例外。
通过原主的记忆,沈知晏得知,陆渊是国内最知名的青年男演员,他长相俊美,身材高大,是无数人的梦中情人。
在大多数男演员还在偶像剧中打转时,他已经拿遍了国内的影帝奖,去年又在24岁生日当天拿下戛纳影帝,风头无二。
最令人敬佩的是,陆渊演技天赋极高,但他从不以此为傲,一直勤勤恳恳地磨练演技,从未间断。
沈知晏向来喜爱有天赋而又肯下功夫的人,所以在没见过陆渊本人的情况下,沈知晏就对陆渊产生了一个好印象。
某辆黑色的高档轿车内
“不得了!太不得了了,我以为那篇匿名参赛作品能排到第十二名已经是顶天了,谁知最后它成了第一,还超了孟思安大神五千票!”
说话的男人叫杨兴业,是陆渊的经纪人,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位书迷,尤爱看科幻类和奇幻类的作品。
他也是科幻小说爱好者论坛的会员,昨天那场精彩十足的逆袭战,他从头看到尾,因为太激动了,甚至还向陆渊复述了一遍。
陆渊听完后,眸光微动,“听起来是个很厉害的人,如果可以,真想见见。”
“害,谁不想见!”杨兴业发自内心地叹气,“问题是都快一天了,论坛里的人都还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
想起这件事,杨兴业又下意识打开论坛,点进论坛的第一眼,他就极不凑巧地看到了一条评论。
评论的大体内容是那篇获胜的参赛作品给了发评人及其愉快的阅读体验,甚至比读叶云清的科幻巨作《观星》都酣畅淋漓。
下面立即有人反驳他,什么叫叶云清的《观星》,那分明是孟思安大神的《观星》,发评人连忙道歉,说是打字时手误了。
“唉~”杨兴业忍不住为孟思安鸣不平,“《观星》明明是孟思安大神的,提起《观星》,人们第一个想到以及唯一一个想到的人都应该是孟思安大神,结果却被叶云清这个臭不要脸的骗子横插一脚,想想就气!”
杨兴业曾是叶云清的铁杆书迷,后来得知他的作品是孟思安代笔的,立刻粉转黑,把书都烧了。
杨兴业的话令陆渊眼中浮现出一丝厌恶。
陆渊和杨兴业合作多年,他们关系不错,杨兴业有时会说些生活上的事,所以陆渊对叶云清找孟思安做代笔、并威胁对方的事也有所了解。
受其影响,他对叶云清的印象相当差。
他向来厌恶这种欺世盗名之徒,陆渊想若是在生活中见到对方,他肯定转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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