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周围的年轻人,都很可爱,那么,深深喜爱对方的灵魂,不论男身女身,是存在的。
我大一,喜欢某某君。
当时,我不知道,他是某省语文第一名。
我每周邮件骚扰他,跟他说了非常多村妞进城的重大发现。
哪个超市门口,有人搜集小票,虚开□□。
哪个大学门口,可以办假学生证。
芭芭拉,芭芭拉。
对方可能没见过我这种人,他不对我分享日常或看法,只是默默指出我的邮件,哪里哪里行文不正规。
一个学期之后,我发现,这走向是编辑和作者的关系。
今生无缘,君既无情,我便休。
哪怕,他过完年之后,愿意敞开心扉,讲他的日常,以及影印小时候的照片,发给我看。
别了,司徒雷登。
值得吹嘘的是,我的文字,是经过某省语文状元校正过半年的……
泡仔,也是一种修行。
后面就更爱和女孩子们玩,大家去吃火锅,烤鱼,家常菜之类。
那会,我不吃辣,姑娘们是怎么关照我的呢。
自觉点完辣菜,自觉叫:“服务员~加碗白开水!”
我就涮菜吃,啥都过水涮一涮。
别的不说,有减肥效果。
偶尔,上课看见某某君,也会怅然。
后面,某某君谈恋爱了,我故意不去想,仿佛不存在。
大四,考完最后一科,室友们聚餐,某教学一楼附近餐馆,萝卜炖排骨之类的,吃的正舒服,猛地看见某某君来了。他的室友在包厢等他,也定了此处毕业聚餐。
我预感,这是我俩最后一次见面,多看了他几眼。
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大一我能感觉得到他语文好。
这是我的癖好,我最喜欢语文好的男女。
因为,我不想跟谁狡辩。
玩文字游戏,分证心声,唾沫四溅。
我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某某君的信息,这么多年,我想看,还是能看到。
原来,他也喜欢武侠,可惜当年没跟他聊这茬。
不像现在,我成熟了,对方想听什么,我可以说什么。
三十多,也像蔡依林说的,“feeldamngood”。
不被人糊弄,不被人玩弄。
该吃的,该玩的,该见识的,都试过。
看人,也很清楚。
人品、才情、智识,都掩盖不了。
诚如我读上交的高中同学徐君所说,当年,我应该从政的。
从艺,要低的了身段,我不适合。
醉心从政,也不一定要去单位。
我在老家,也可以当居委会大妈,而且乐趣多多。
炸鱼雷,大家小时候玩过吗?
就是一条河,扔火药下去,鱼炸了,漂浮起来。
特别舒爽。
现在是违法的。
虚拟网络,我还是想当为所欲为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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