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几天我都昏昏沉沉。
我竟不知道,自己做得对,还是做错了。
董于蔺几天都没有来找我。
看来我的说话生了效。
可是,我总觉得心底不甘。
甚至很多时候我自己一个人呆呆坐在屋子里的窗边,看着外面,窗外车来车往,华灯上了又散。
我是真的后悔不应该将人拒之门外。
不过,生活中有很多后悔的事情,即便能重来,我们也由不得自己选择,还会重蹈覆辙。
我依旧上班去,独自一人。
依旧下班回家,独自一人。
我并不在意是否有车接送,打出租车的开支对于我而言不过是一个小数目,我也不愿意搭乘公车,因为不想见那么多的人。
那么多的陌生人。
茉莉来见我一次,在我家里煮了一次晚餐,我们和以往一样,我并没有表现什么不同。或者,我并没有表现落寞。
倒是茉莉走的时候,站在门前对我说:“诺一,你的表情没有落寞,但是你的眼睛里是有的。”
我吃了一惊。
我以为我伪装得很好,但是一霎后我又释然,她看得出来,没关系,她认识我好多年。
我不介意在自己死党面前流露感情,不过我也不会把自己背负的感情明白流露,让她来分担。
感情这种不顺心的事情,本来就不应该让朋友来分担的。朋友帮不上忙。
朋友是用来分享欢愉的。
朋友没法分担感情的沮丧或者失败,我也不是那种说罢一次就心里坦然的人。
不如不说。
不如就在心底彻底结束和心死。
太阳升起我照样起床刷牙,月亮升起我照样疲倦上楼用钥匙打开门进家然后回头关门,先直接躺在沙发上。
周六,我们一个早上的工作日结束后,我径直打车回到住处。
低头上了楼梯,掏出钥匙,开门,进门,头也没回,反手要将门关上。
有人用力抵住了门。
我吃了一惊,回头。
董于蔺。
看见他,那瞬间我呆在原地。
他站在我的门前,用手撑住了我要关上的门。
他并没有象别人被拒的样子,胡子邋遢,两眼无神,或者表情疲倦。
相反,他精神奕奕。
我的钥匙从手中跌到地上。
董于蔺弯下腰帮我把钥匙捡起来,走了进来,将门关上,把钥匙放在门边的鞋柜上,看着我。
我的包又掉在地上。
他没有去帮我把包拾起来,他只是看着我,两手臂朝着我伸了过来,示意我过去。
他朝我敞开怀抱。
我的眼泪盈眶欲落。
我把头扭了回去。
这几日仿佛过了千年。我从童话仙境中堕入地狱,又爬回人间,终于回到原来的轨道,现在,这个人一出现,就又什么都乱了。
我强作镇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自己弯下腰去拾我的包,一边说:“不是说不要到这里来找我了么?有事情可以打我电话,也可以到我的办公室。”
我说得就像我们两人不过是过路人,或者,也许就是普通的办公室的同事而已。
我拾起了包,站来起来,他在我身后没有说话。
我顿了顿,等了一会也没听见他说话。
我回过头去,他的人已经拥了上来。
我整个人被他抱在怀里,听得他低声说:“我以为你不会回头。”
我的眼泪瞬间决堤。
如果,我做了自己违心的决定,我想,谁都应该不会原谅我。
他帮我把眼泪抹掉,说:“我不过是出去了几天,你就想我成这样。”
我破涕为笑,冲他“呸”了一声。
那瞬间,我忘记了之前的种种。
我愿我能重头来过。上帝,佛祖,妈祖也行,请你原谅我。
但是请你不要原谅他,我这样备受折磨,他却好像没事一般。
我挣扎地出了他的怀抱,走进屋子里,将包放好,将眼泪收回,头也没回对他说:“不是说不过来了么”
他跟着进了屋,走到沙发上坐下,舒口气说:“你说不过来,又不是我说的,何况,我并没有答应。”
我刚脱下外套要挂在衣架上,听到这句话,手停在半空,哭笑不得。
他站起来,到处去找茶杯。
我朝厨房努努嘴说:“茶具都在厨房里。”
他说:“你的茶具不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的?”
我说:“我这里基本没有客人来。”
他走到厨房,拿了一只玻璃杯,里面倒了冰箱里拿出来的牛奶,问我:“上次我拿来的牛奶还没喝完么?”
我走到厨房里,洗了洗手说:“哪里有这么多时间呢?”
我的房本来就不大,两个人来回在厅和厨房里走来走去地说话,也不用花费太大的力气。
他回到沙发上坐下,对我说:“看来你是忘记今天的约定了。”
我一边踮起脚去开厨房油烟机旁的挂柜,一边问:“什么约定?”
他在客厅里说:“我上周不是约了你,这周周末董事长要在家里开宴会,他点名要见你的么?”
我打开挂柜的门,拿出一盒没有拆开的咖啡,又关上柜门,走回大厅,将咖啡盒递给了他,说:“你试试这个,是马来西亚的白咖啡。上次到你家去,见你们喝的是印度的咖啡豆现磨的,我这里没有这么高级,只能冲速溶咖啡。”
他接过咖啡盒子拆开,一边往自己杯子里倒咖啡粉,一边说:“你是真记得还是真不记得?”
我舒舒服服地坐倒在沙发上说:“我不记得了。”
我真的不记得了,我只记得自己颠三倒四的上班日子,只记得自己心情灰暗的日子。
董于蔺说:“现在去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出门。”
我坐直了身,说:“不用盛装吧?”
董于蔺喝了一口咖啡,又把桌上的包装拿起来看了看,对我说:“果然没有现磨的咖啡好喝。”
我佯装生气,上去一把抢过已经撕开抖完咖啡粉的咖啡包装袋说:“下次只准你在我这里喝白开水。”
董于蔺嘿嘿笑说:“不用盛装,你知道这次是什么宴会?”
我摇摇头。
这样的聚会,每年会有一次。
董家总裁会每年邀请自己的客户到那栋别墅去,名义上是联络感情,实际是在宴会上成交很多生意。而且,重要的是,每年一定会邀请自己的竞争对手。
这样的逻辑思维很奇怪,照理来说,竞争对手应该见面或者不见面,都应该是表面客气暗地较劲,至少不会在一个场合打着哈哈说天气很好,你要不要和我这里的客户谈谈生意联络感情?
更何况是在董家的地盘上。
我再度摇头表示自己不明白董事长的做法。
董于蔺整个人向沙发背舒服再靠过去,说:“也没有什么理解不理解,因为,今天的敌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变成你的朋友,也不知道,今天的朋友,会什么时候变成你的敌人。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你的敌人保持关系,就像和你的朋友保持关系一样。商场上,这个就是真理。”
我心里默默念着这句话,抬起头问他:“有没有着装要求?我不想失了礼数。我老实承认,我几乎很少机会参加这样的聚会。”
董于蔺眯起眼睛说:“没有,你穿什么我都觉得好看。你穿了不是为着别人,是为着你自己高兴,再说更多一步,也是为着我看着高兴就行。”
听他这么一说,我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衣柜前,回头对他一笑说:“那我穿得彩色一点,你会不会觉得太唐突?”
董于蔺摊开双手,一副听君令的样子。
我挑了一条紫衣白长裙。
原因是因为这条裙子已经买了一年,但是从来没有机会穿过,不过是囤货了一年而已。
和董于蔺兴高采烈出了门,一扫之前的阴霾,现在出门就觉得心情极好。
这样的心情是因为董于蔺,我自己心知肚明。
在车里我转头望着他,看着他专注开车的样子,我觉得那张脸是那样的清俊帅气。
不,不是他的脸,是我的心情让我感觉他的帅气。
我自己和自己说。
我必须要承认自己的心,我不能违背自己的心。
假如真的有堕落这样的事情,就让我堕落好了。
我愿意堕落。
我再次来到那个别墅。
这里原来不过是董家用来举办各种宴会的地方,不是用来居住的地方。
我站在大门,有些目眩神迷。
看看里面,又是杯盏交错,香槟鬓影的场景。
这一切,会随着主人的安排拉开序幕,也会随着时间至半夜而逐场落幕。
来来往往的人,就真的是过客而已,夜夜笙歌,也终将会落幕。
董于蔺停好了车,走到我身边,低头问我:“在想什么?还不进去?”
我抬起头,对他微微摇摇头。
他更关注商场的胜败,这样的场合也历经一场又一场,这里面的人,人人都在跑场,似乎过得比我们这样的上班族还累。
我问他:“你也是这样会有的时候一个晚上跑两个场么?”
他站在我身边朝屋里看过去,有几秒钟不说话,尔后伸出手指头来刮刮我的鼻头说:“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我是真愿意和你每晚都在一起,听听音乐,说说话,不像这样来喧闹过一晚。”
我一笑,挽着他的手向屋里走去。
我们还没进屋,听到屋子里的厨房传来很大的一声哗啦啦的声音,好像是什么玻璃器皿从高处层层叠叠摔落。董于蔺一惊,连忙对我说:“糟糕了,可能是厨房里的酒杯全部被推倒,我要去看看,虽然不是我直接管,但是总归是这家里的东西。”
我点点头,他说:“你自己先进去,在里面等等我,我随后就来,喜欢吃什么就自己去拿。”
我又点点头,上次同样在这间屋子里,董于蔺让我想吃什么就自己拿,结果出来个混血女郎美丽。
想到这里,我不禁失笑,看着董于蔺一路小跑从侧门进了厨房。
我这一路竟然不记得有叫美丽这样的女郎出现过,她似乎后面也再没出现过。
这个人竟好像从未出现过。
我自己走进了屋子。
屋子里仍然是很多人,我才进门,就有一个服务生迎了上来问我:“请问是金诺一小姐么?”
我说是。
我不惊讶这里的服务生已经认识我了,反正要开一个宴会,将所有来宾的相片都熟记于胸,不过是流程,或者是要求而已。
服务生有礼貌地说:“董事长等金小姐已经有一会了,请金小姐到二楼来。”
我想了想说好,跟着他穿过诸多宾客,直接上了二楼。
反正我也是来见董事长的,他让我来,肯定不是让我来参加这次宴会的。
之所以在这里要见我,一定和宴会有关,而我,一定不是宾客才来的。
那位见过一次面的金边眼镜严肃中年男人,就站在二楼一个房间里,他站在落地窗前,从落地窗向外望,能看到大厅里所有的景象。
服务生轻轻敲敲门,示意我走进去。
我实在想不出,到底什么事情,值得董事长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环境下来召见我,找我谈事情?
他背对着我,良久才问我:“金小姐,我们应该是第二次见面。”
我站在他身后,礼貌地回答说:“是。”他示意我走到他身边,也让我朝下看。
他看着楼下一片宾客甚欢,缓缓地问我:“金小姐这么看下去,是不是会觉得象盛世?”
我很认真地向下看了看,又说了一声“是。”
董事长问我:“金小姐是不是知道,今天这样的场景,是怎么来的?”
我心里犹豫了一会,摇摇头。
董事长慢慢地说:“那年,我舍弃了于蔺的母亲,娶了莎莉的母亲,莎莉的母亲家里向董氏集团注入了十几个亿的资金作为嫁妆,将董氏濒临破产的生意从悬崖上挽救了回来。”
我静静地听着他的说话。
我想我已经开始明白此次被他邀请而来的原因。
电光火石之间我想起了那位混血女郎美丽,她之所以没有再出现,不代表她不会出现,不过是时间和机会罢了。
董事长说:“金小姐,你有足够的智慧,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于蔺能认识你,带你到家族的聚会中,大家对你有赞无贬。”
我心里默想,来了,来了。
先会夸你,让你不会那么难受,有些东西能垫底,让你摔得不那么重。
董事长沉默了一会又说:“如果当年我没有舍弃于蔺的母亲,他今时今日就不会如此在心底恨我。”
我没有说话。
董事长凝视着楼下的欢声笑语,说:“他恨我也好,不恨我也罢,如果再要重头,我还是没得选择。”
是,人生有很多事情,如果能够重新选择,我们还是一样身不由己,重蹈覆辙。
董事长伸出右手,指着场内一名穿着斜肩粉色礼服的女孩子说:“你看到她没?我一直想让于蔺能娶她,我们两家如果能联合起来,翁氏就一定不是我们的对手,不用过十年,两年都不用。”
我一早就已经看见了那个混血漂亮的女郎。
她叫美丽。粉色是今年的流行色,花瓣般的裙裾,短短地繁复地在那修长的腿边一层一层地撒开。
我刹那心底惨笑,我想借助董氏的力量,董氏还嫌我的力量太弱,想借助更强的力量,想更快吞并翁氏。
商场上本来就是如此。如果没有快速吞并对手,恐怕连下一个十年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被对方吞并。
我尽力保持自己的镇静,保持自己的平静。
董事长此时才回头看我,稍显惊讶,他没见到我的仓皇失措,没见到我的悲伤浮现。
我才将看似到手的幸福紧握,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已经化成烟,从手心飘向手缝,然后从指缝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将双手握紧,那让我迷恋的皮肤温度似乎若有若无。
不是,是根本就不曾在我手心停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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