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科幻小说 > 我也不想死啊[快穿] > 第120章 变态富二代(完)

铃铛响了许久,还是很有节奏地响。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铃。

        陈幺很喜欢周稷,真的很喜欢,他喜欢他那双没什么感情的瞳孔,他喜欢周稷较常人更苍白的肤色,他甚至喜欢周稷曾经受过的苦难,这样能使周稷看起来没有完美。

        他可以完全凌驾他上面,他抚摸着他的脸庞,去亲吻他的唇瓣,亲吻他眼睑:“周稷。”

        周稷被陈幺弄得有些痒,但他还是没有反抗,他总是很温顺,像一头纯白的绵羊:“嗯。”他的衬衫还好好的穿着,就解开了两颗扣子。

        他上身并不好看,很丑,现在又添了几道疤,变得更丑了,他瞳孔里的神采并不清明、像沾满霾,像是落满了雾:“嗯。”

        陈幺找风俗店玩了,他点了最有名的牛郎,打算跟人培养一下感情,但他做不到,他一想到做这种事会出现其他人的脸,他就想吐。

        他知道周稷爱他,他还知道周稷就爱他的脸:“你喜欢我吗?”

        周稷没有迟疑,也没有犹豫,他看向陈幺的眼神炙热又专注,像是信奉神明的信徒,他的眼里就只有爱意:“喜欢。”

        他声音很低,带点情事的哑,“喜欢的。”

        这两年的每一天,他都在思念他。

        陈幺也喜欢周稷的声音,明明那么冰冷,却又那么动听,令他浑身都感到燥热,他俯身,雪白的脸,蓬开的睫毛,他在笑:“我很美吧。我知道我漂亮,我从小就知道,好多好多人喜欢我。”他的脸涌起潮红,连带着肩背都鲜红到娇艳欲滴,他确实很美,张扬肆意,毫不掩饰自己的恶毒,“周稷,我这样的人是不会将就的。”

        陈幺真的很漂亮,尤其是在这个时候,他额头上沾着细汗,唇瓣鲜艳红润,他脸庞还有着惊人的光辉,骄傲、嚣张,比朱砂还要艳、比丹顶鹤的一抹红还要刺目。

        周稷沉溺于如此美色,他其实没遇到过什么波澜,在遇到陈幺之前,他一直重复着一日又一日、单调枯燥如苦修士的生活。

        他才觉得世界美丽起来……陈幺说他不会将就,他是觉得有些不对的,在这一瞬间他很想清醒一下,但还是没有,陈幺又亲他。

        不是跟恩赐似的亲,就像亲吻什么心爱的人。

        周稷的睫毛晃了下,他年龄不大,刚好二十,他其实也是会笑的,不是那种阴翳病态的笑,是挺干净又有点腼腆的笑。

        他虽然是个变态,但其实是个简单又纯粹的人,他一直没有什么物欲,他其实也没什么追求,他就是想跟陈幺在一起,他就是想陈幺喜欢他:“陈幺。”

        年轻人的瞳孔终于亮了起来,清凌凌地倒映着陈幺的面孔,他抚摸着陈幺的脸,“你别生气,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会做之前的事了。”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好吗?”

        “我会赚很多钱,我会给你玩……陈幺。”

        陈幺捂住了周稷的嘴:“别说了。”

        忽略周稷是个变态的事实,他的眼神其实很干净,干净到好像没有一丝的杂质,连灵魂都是纯粹的,周稷安静了,不管陈幺做什么,他总是很听话。

        比小狗还要乖。

        周稷不说话了,他就看着陈幺,眼里

        是炙热单纯专一的爱。

        陈幺对上又挪开,又忍不住再对上,他感觉他再待下去,他的恋爱观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不是什么只要恋爱谈得快,没有悲伤只有爱。

        而是什么,或许一辈子就遇到一个人,一直走下去也挺好。

        周稷好乖,真的好乖。

        陈幺在这一刻忽然很想找人说说话,也不是真的想说什么,他就是想逃避,他下意识喊了声:“齐哥。”自然是没有回应的,宿主的隐私保护机制会让系统强制下线。

        他没找到系统会有点慌,系统陪伴他很久了,真的很久了,他思绪发散的时候,眼睛跟有自主意识似又对上了周稷的瞳孔……刹那间回神,他俯身,在周稷眼皮上亲了下。

        很温柔,真的很温柔,周稷从未感受过的温柔,陈幺好像还说了什么,但陈幺没让他听清,他很乖,听不清就算了。

        ……

        ……

        老王还留在陈家服务陈家的主人,

        他先看到周稷回来就没再出过门,又看到陈幺回来也没再出过门,他守在楼下,还是有些难以接受他疼爱的小少爷已经长大了。

        都说陈家的大少爷浪荡纨绔,但他知道,陈幺自始至终也就周稷那么一个人而已。

        临近下午陈幺才出门,他穿了件不常穿的衬衫:“老王。”

        老王担心地看了眼陈幺的腰:“小少爷。”他非常的贴心,“厨房里炖了四宝汤。”

        什么四宝汤……陈幺沉默了下,他的脸很快就阴了下来:“用不着。”他径直走下楼,“我出去兜兜风。”

        别说是四宝汤,就是八宝汤也没用。

        陈幺是会开车的,还开得很溜,他当过赛车手,虽然没当多久就摔断脖子嗝屁了,但那是剧情需要,绝对不是他的技术原因,他车速飚得很快:“齐哥。”

        系统这次能回应了:“我在。”它很了解陈幺,“要走了吗?”

        陈幺没正面回答,只是道:“我真的不举啊……我还没当过不举的男的,齐哥,我要不要找个老中医看看?”

        系统知道陈幺这是想逃避了:“要去吗?”它其实不觉得逃避可耻,在实在不想面对的时候停下歇歇不是什么大事,凡事都要张弛有度,“去的话我给你导航。”

        陈幺也不是真的想去看,他就是说说,有时候打个岔才能更好地谈下去,他回答了系统刚刚的问题:“走,得走了。”

        他看着路,“陈四幺发现他无法拒绝周稷,他还发现他实在是喜欢周稷……可同时,他又很恨周稷,周稷给了他最接近完美的爱情,又在他背后插了一刀。”说到这里,“齐哥,你是会吃巧克力味的屎,还是屎味的巧克力。”

        系统认真寻思了下:“我会解决掉让我选的人。”

        陈幺抬起眼,惊奇道:“看不出来啊,你也是个狠统啊。”

        他跟系统处了很久了,知道系统这时候确实没开玩笑,系统在他眼里一直是个老好人的形象,再换个更贴切的形容词就叫怨种,同是打工人,他不知道让系统扣过多少次效绩了,系统还是一如既往对他这么温和……他点了下头,“这时候解决掉出问题的人就是最优解——陈四幺既忍受不了巧克力味的屎,也忍受不了屎味的巧克力,他只能

        解决自己了。”

        “顺道还能以最惨烈的方式报复下周稷。”

        系统看向陈幺:“你情绪有点低落,是不忍心吗?”

        陈幺沉默了下:“有点。”他舔下有些干燥的唇,“他真的有点惨……你说,他刚知道陈四幺有点喜欢他,现在是不是他最幸福的时候。”

        系统发现陈幺越开越偏:“应该是吧。”

        这是山道,速度稍微飚高一点就能飞出去,陈幺在过弯的时候还在踩油门,生死完全就在一念之间,他攥着方向盘:“我现在走,是不是对他太残忍了点。”

        系统不觉得:“陈四幺多喜欢他,就有多恨他,反过来也是这样,陈四幺想让他多痛苦就有多爱他……他在痛苦后一定会感觉幸福的。”

        陈幺都笑了:“齐哥,你为了我能少点负罪感真的好能胡扯。”

        系统并没有胡扯,它就是这样认为的,而且比起周稷,它更在乎陈幺:“你油门再踩重一点,车就能飞出去了,我计算了下,你这样飞出去的话,在车坠地的瞬间能恰好折断你的脖子。”它非常的贴心,“你都感觉不到疼。”

        陈幺觉得这样死得太潦草了,一点美感都没有,他继续朝前开:“与其说陈四幺是变态,不如说他是病娇……他对周稷的迷恋真的很病态——他那么狂妄自恋的人竟然能给周稷口。”他声音幽幽的,“齐哥,那时候周稷真的贱地跟狗似的啊,一个百亿集团的大少爷,一个妓女的儿子,即便陈四幺从来没有承认过,但这真的不算是爱情吗?”

        “抛开家室、性别、世俗……他们真的在一起了,你看,多纯情的校园恋爱。”

        系统:“……”

        纯情吗?勉强也算吧,它看向陈幺,“他们确实是单纯地喜欢对方。”

        陈幺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很少会带入私人情绪,他这行要看的风景太多,要遇到的人也太多,他应该会过喜欢几个人、他或许会很喜欢过几个人:“他说等我不漂亮就不喜欢我了……摔下去应该会很丑吧。”

        “换个漂亮的人继续喜欢吧。”

        ……

        ……

        周稷其实比陈幺醒的还要早一些,但陈幺并不想理他,他也就没非要跟上去。

        monday陪着周稷处理业务一直忙到十二点多。

        周稷看到霓虹灯全亮了才想起来要回去:“几点了。”

        monday报时:“12:53。”

        都快凌晨一点了,周稷觉得陈幺应该回家了,他坐电梯下楼,难得想了下要怎么经营他们的爱情……陈幺肯定还在生气,不然不会不理他。

        把名下的财产都转给陈幺

        他思索了下,还是否决了,他心里清楚陈幺现在没有太放肆的原因就是因为陈家还受制于他,他并不想看着陈幺去找其他人,他在车上疲惫地揉起了眉心。

        在市中心,车开得并不快,周稷看到了一家花店,在大都市,一两点并不算很晚,很多家商铺还都在开着,他叫停了monday,下车去买了一束花。

        花店老板看着也不大,似乎是没见过这么帅的人,全程都是脸红嘴结巴的状态,她在周稷走之前鼓起了勇气:“请问,您有对象了吗?”

        周稷跟她应该是同龄人,但气度非凡,阴郁矜贵,说真的,有种很华美的阴翳。

        周稷还没送过陈幺花,严格说起来,他们还没好好谈一场恋爱,一起去看电影、一起散步,甚至于好好坐下吃一顿饭,他没把人当过人,很自然地忽略了老板的话,接过花就迈步出去了。

        花店老板问完后紧张了下,没得到任何回应她其实也不是很失望,她反而有点艳羡:“应该是有了吧,哎,这么帅的人果然早就被拿下了。”

        她期待不期而遇的爱情,但也祝福别人美好的爱情,“好羡慕那个姐妹。”

        花店老板其实很漂亮,绿色裙子,眉毛弯弯的,眼睛大大的,青春又清纯,monday形容了下,就像很多人在学生时代仰慕的女神。

        他看向周稷……他其实不是很明白一件事——在周稷眼里究竟什么是有意义的?

        跟周稷相处得越久就越能发现,周稷这个人其实没什么欲望,可能在周稷看来,他们都是路边的小石子或者夹缝里的草。

        周稷买了花,在陈幺的卧室等到了天亮,他一夜没睡就只是有点疲惫,再漂亮的花过了一夜就没那么漂亮了,他用指腹揉了下那些花瓣:“你去哪了?”

        他的睫毛往下垂了点,自言自语,“你能去哪呢。”

        陈幺其实没什么地方可以去,周稷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摆脱不了对周稷的喜欢,他就跑不远,他要是跑了,那一定跑得很远。

        周稷在卧室等了陈幺两天,他不吃也不喝,就看着那一束花慢慢枯萎。

        monday已经查到陈幺去哪了,人和车一起坠崖,他们已经找到陈幺的尸体了,他们检修了车,也找到了行车记录仪,没什么好调查的,是自杀。

        他拿着报告犹豫良久,最终还是敲门进去了:“周。”

        周稷还抱着花,他看了眼陈幺那堪称惨烈的脸:“好丑。”

        monday:“……”周稷对陈幺的喜欢他们是有目共睹的,他没想到周稷的反应会这么的、这么的冷淡……或者用冷血形容更合适一点,“周。”他放低声音,提醒道,“这是陈先生。”

        周稷仍然无动于衷,他甚至放下了那一束花,他所有的心动和喜爱都悄然消失,完全的淡漠,他还颦眉:“我喜欢过他?”

        他又看了眼那惨烈的实践报告,无动于衷道,“我怎么会喜欢他。”

        monday:“啊?”

        他看到周稷站了起来,还面无表情地扔掉了那束花,“周?”

        周稷的步伐并不快,有种慢条斯理的优雅:“我需要休息和进食,帮我安排一下。”

        陈家大少爷车毁人亡的消息并没有瞒多久,很快就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到了头条上,很多人都在期待周稷会有什么反应。

        周稷没什么反应,他甚至没去参加陈幺的葬礼。

        陈幺似乎是唐陈两家跟cy集团唯一的枢纽,在陈幺去世后,不仅是双方的合作关系破裂了,他们还彻底撕破了脸。

        在唐陈两家疯狂反扑下,周稷在经历过一段时间的低潮,但也没有太久,唐岚绝望地发现或许有人就是得天独厚。

        唐岚彻底放弃了,在撤出华国前,她要求再见周稷一面。

        看在那边同意配合的份上,

        周稷同意了,他还是一身黑,衬衫风衣,英俊又贵气:“唐女士。”

        唐岚很憔悴,她问周稷:“宝宝到底怎么死的,是不是你做的手脚?”

        周稷还是没什么情绪:“警方调查的很清楚了,他是自杀。”

        唐岚再也忍不住了,她扑向周稷:“宝宝为什么会自杀,不是因为你吗?周稷,你为什么不去死,周稷,你去死啊!”

        周稷没让唐岚碰到他:“唐女士想说的话说完了吗?”他淡然起身,“那再见。”

        ……

        没有再见了。

        唐岚移民去了国外,一生都没再见过周稷,她一直希望周稷能不得好死,但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周稷越爬越高,可她觉得周稷也不是没有报应的。

        在她咽气之前,周稷都是孤身一人。

        周稷确实一直是一个人。

        周稷渡劫飞升成神,他已经活了很久,久到当凡人的记忆就像是沧海中的一粒沙,他甚至要忘记自己曾经爱过一个人了。

        他在无尽的生命中感到了无聊,他坐着猩红的王座上,崇高、孤独、冰冷,最终还是选择了自我毁灭,在走向毁灭的时候,他回顾了下自己的一生,依稀记得自己喜欢过一个人。

        他叫什么?

        陈幺么?

        周稷就记得自己喜欢过他,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那些心动了,但他确实做了很多低贱的事,比如戴上项圈和止咬器只为了让他开心点……他来了些兴致,他决定再去看看他。

        ……

        ……

        陈幺已经返回现实世界了,他在等老板的炒酸奶,天边忽然响起一道惊雷,简直是震耳欲聋,他都把耳朵捂上了:“不是吧,要下雨了?”

        他的肩被人轻轻碰了下,一低头,是捧花,很漂亮的花,“哎?”

        是周稷。

        他很年轻,还是二十岁的周稷,还是那天买花等着陈幺回家的周稷,周稷有点腼腆:“你好漂亮,我可以喜欢你吗?”

        来之前,无上神君想杀了他。

        来之后,他想给他一束花。

        陈幺怔了下,卧槽,尼玛,这是现实世界啊,周稷怎么过来的,他呆呆地接了花:“周稷?你。”

        周稷低头亲了下他,他从来没有哭过,但这次他哭了:“我忘了你好久……我好想你。”

        陈幺被冰得哆嗦了下,他下意识去抓周稷的衣服:“你怎么过来的?”

        周稷知道他不是个正常人,但他不知道自己能不正常到那种程度,不正常到他觉得尸检报告上的陈幺不漂亮了,就真的不再喜欢他了:“我走过来的。”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他知道自己不正常,但他一直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直到他发现他连能记住一个人、好好爱一人都做不到,他的感情就跟无所谓的垃圾一样很快就能被他舍弃,他只能为自己所看到的而心动,他最后摸了下陈幺的脸,“……对不起。”

        陈幺不知道为什么周稷要说对不起,他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周稷就跟风吹过一样散了,要不是他手里的花还是真的,他真觉得这是幻觉,他摸自己被周稷碰过的脸……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眼眶已经完全地湿滑,冰冷冷的,又有些

        黏腻。

        《无风》的结局是周稷一个人去墓地,这片坟场埋葬了许多跟随他的人,他举着伞,天空飘起了雨,他抬头看雨,半边肩头都被淋湿了:“下雨了。”

        《无我》的结局周稷渡劫成神,走了很远的路,再一次爱上他爱过的人,送了他一束晚了很久的花。

        “你好漂亮。”

        “我可以喜欢你吗?”

        “我忘了你好久……我好想你。”

        “我走过来的。”

        “……对不起。”

        ……

        周稷其实不具备爱人的能力,他就是被一个三流的作者捏造出来单薄得像纸片一样的人,冰冷、阴郁、病态、理智到癫狂,他从来都没有长久的爱过陈幺。

        他只是在见到陈幺的每一秒都会重新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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