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时局动荡的洪流之中,上海的弄堂仍未沾染上一丝时局的波及,深深浅浅的成为这座霓虹辉煌城市的背景,藏在光的后面,连绵成一片一片的暗。
星君挺立着身姿,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弄堂里。
老式弄堂房顶的老虎天窗上露出一个个脑瓜儿,伸着头去看弄堂里误走进来的这个少年,他这模样,跟他们弄堂相差太远,一眼望过去就能看得出来他定是哪家的少爷,不属于他们弄堂。
有小姊妹成双对的望着那少爷,咬耳朵说着耳语。
“这小少爷生的好漂亮。”
“他是不是迷路了呀,怎么走到咱们弄堂里来了?”
“若是我们学校也有这么好看的人就好了。”
“怎么啦,想跟这样的少爷交朋友嘛!”
被嬉笑的小姊妹脸一下就羞红了,但视线仍旧跟着弄堂底那少爷走。
星君本来不知自己被一路围观了,白如在一旁抱着一个全新的瓶瓶兴奋的喊:“星君,这一次的速度也很快,都快赶上咱们上个世界了!”他才知道,自己这一路被围观了。
从女尊世界里出来之后,他们去的上个世界是现代娱乐圈世界,他以顶流开始、以问鼎影帝为终,年仅三十六,就完成了本源之晶收集进度,死遁。
民国这里,是他的第三个世界。
星君抬睫朝前望去,顺着山墙上裂缝中的青苔,他看到了记忆中的院门,院子里种着夹竹桃,锁不住的伸出了墙外,风一吹摇曳生姿。
这时院门儿开的声音传来,从内走出个身子微驼的妇人,星君的眉眼弯了弯,快步走上去,唤道:“苏姨!”
苏姨脸上先是一阵惊喜,旋即这喜色被担忧层层遮掩,她连忙放下手里的篮子,伸手托扶住星君的一双胳膊,嘴上嗔教他:“少爷怎的寻到了这里,这里不是少爷这样金贵身子的去处,况且少爷的身子还没痊愈,苏姨这就帮少爷叫来三轮车家去。”
星君反手捉住苏姨的手腕,“苏姨莫要叫车了,我也不能再回程家了,那程司钦已与我断了父子关系,苏姨若是也叫我走,那我便走罢。”
苏姨眼眶瞬时被泪星子填满,声音呜咽,张口要说什么话,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两人还在门口,忙抓住星君的手朝院子里带,又回身取了篮子关上院门,才拉着星君的手说话。
“我苦命的少爷啊,苏姨怎么能赶你走,苏姨是怕少爷受不住这里的环境,我一大家子过清贫日子惯了,这里太寒碜了,少爷不该在这里。”
星君轻叹了口气,安慰苏姨:“我不觉得苦,现在能有苏姨收留我,已经是我谢不过来的大恩了。以后,我也会让苏姨也住上豪华大宅。”
苏姨含泪连连点头,扯来家里的男娃儿给星君认识,“这孩子是我外孙儿,他爹爹娘都去上工了,家里就我娘俩,我先生去的也早……”
男娃儿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看他,也不认生,听阿婆让他唤人,奶声奶气的叫着“哥哥”。
这一声叫的星君心都软了,蹲下来习惯性的去摸口袋,才发现他这身外衫压根就没有口袋。
在口袋里装糖是上一世养成的习惯,那时的他容易血糖低,吃一颗就好些。
星君也不尴尬,揉了揉娃儿毛茸茸的脑袋,眉眼弯弯,“哥哥今天没带糖,下回出门了去给你买好不好~”
奶娃儿眼睛里亮着光,甜甜的应:“好!”
又羞羞的松开了星君的手,抱着腿躲在苏姨身后,露个脑袋偷偷的瞄一眼星君,在星君看过去的时候又忙缩回去。
星君被他逗的心情都好了,站起身来问:“这娃娃的名字叫什么?”
苏姨弯腰将抱着自己大腿的娃儿一把捞起来,抱在怀中,“他叫宋知遇,平时都喊他知知,五岁啦,准备明年送他去学堂。”
苏姨说着话,知知伸着手叫星君抱,星君笑着将他接过来,抱着他玩。
苏姨问他吃饭没,他摇了摇头,苏姨叹了口气没说什么去厨房给他煮吃食去了。
—
在弄堂住了两日,隔壁留声机里悠扬的周璇的歌儿、老妈子之间说流言的村话、还有时不时门口包车夫的俚语,将星君的耳朵填充的满满的。
身体的伤也在这爬满青苔的潮湿弄堂里慢悠悠的好了起来。
第三日的傍晚时分,星君出了门。
“大上海舞厅”的霓虹灯牌如常在太阳落山后亮起来,辉映了后街一片迷朦。
星君停在舞厅的门前,两个穿着西装革履的人打量了他两眼,虽然衣服穿的朴素,但这张脸却是生的极漂亮,浑身没有一点穷酸气质,倒是一副少爷气派。
保安两人对视一眼,最后还是放他进去了。
虽然还没到最热闹的时候,“大上海舞厅”这时已经有不少人了,星君出现在舞厅里的时候,经过的人都忍不住频频去看他,饶是少爷老板云集的舞厅里,这张脸在其中也属于最顶尖的佼佼者。
直到看见他朝后台走去,人群才发出一阵议论。
“——他是舞厅新来的歌者吗?”
“——这样一副绝世之颜,别是哪位圈养的禁·脔……”
“——不会吧,我看他那挺直的脊梁,不像是、不像是。”
……
……
后台很快有人注意到星君,纷纷惊讶于他的长相气质,但都不认识他,不敢冒昧上前来。
一位化妆师以为他是新来的歌手,自来熟的上前招呼他:“来化妆的吧,我这里空着,你坐我给你化妆。”
“我不是。”星君礼貌笑了笑,“我想请问你知道这里的老板是哪位吗?我想自荐来舞厅唱歌。”
“啊,这样啊。”化妆师也不尴尬,抬手指了下站在化妆室门口的人,说,“那位是我们老板的助手,老板我是没那么大的力量攀识,若是你想来这里唱歌,可以跟他说。”
化妆师直接带着他走到一个人跟前,介绍道:“这是我们的总事,总事好,这位…想来咱们舞厅唱歌,我觉得他外贸条件十分的好,声音听着也非常润耳,这才带他来给总事认识。”
星君不卑不亢的伸出手,“你好,我叫唐星君。”
他用了外婆家那边的姓氏,“程星君”,已经死在了程司钦的皮鞭下。
“唐星君?”总事皱着眉头重复了一遍他的名字,“我怎么没听说过你?你以前唱过歌吗?”
“唱过。只不过不是在舞厅。”是在鸟巢的舞台上。
总事眯着眼睛细细的看着星君的眉眼,似乎是在琢磨他能带给“大上海”的价值,打量了一会,才开口:“会唱周璇的《夜上海》吗,哼两句。”
星君轻挑了下眉毛,《夜上海》在耳边飘了两天,他听一遍就会了,清了清嗓子,哼唱起来。
虽然声音压的有些低,但他润朗的声线滑出第一个音符起,就让所有人耳朵一颤,恰好前面舞台的绚烂的灯光照映到后台来,映衬的面前这个少年的容颜更加如仙似幻。
但最吸引人的,还是从他嘴里哼出来的歌声,周璇的音色甜美、音质细腻,经由他的嗓,少了些少女的婉转却增添了些儿郎低沉的深情。
星君只哼了几句,那总事脸上带着意犹未尽,眼睛里盛着光激动的拍手,“好歌喉,好歌声!”
唱完歌的星君眉目间的温润顿时消失,长睫压下眼尾的风情,转而被凛冽替代。
后台正在给人化妆的化妆师、在化妆的人,都停住了手头的事,沉浸在了他的歌声中,直到总事这么一拍手,才大梦初醒似的回味过来。
最初领着星君来见总事的化妆师更是如获珍宝似的,“太好听了!真的太好听了,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这歌经男嗓唱出来是这么的有情!”
总事一脸开心,拉着星君的胳膊朝一旁的房间去,“走走走,咱们去签约!今天晚上你就直接上台唱歌!”
不怪总事如此激动,哪怕是老板在这里,就算是长得没有那么好看,也一定会直接签下这么个好歌喉!
更可况,他还生了一副好容颜!
他这样的人,天生就应该站在舞台上,天生就应该站在麦克风前,站在霓虹灯下,被拍手叫好,被万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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