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静了几秒钟。
全世界仿佛停止了喧嚣,顾展只能感觉得到耳边有“嗵——嗵——”的声音,一下一下像是谁的心跳。
而后,傅俨欣然笑了一声,“最近我爸交了一个很重要的项目让我负责,我可能忘了告诉你,我现在人在外地出差……”
“哦你人在外地啊,没事没事,你忙吧。”
顾展不假思索地接话,说完又逃也似的赶紧挂了,也不知道是在怕什么。
黑暗中,满室寂静,那‘嗵——嗵——’声越发明显,跳在人的心坎上。
顾展瘫靠在沙发椅背上,缓缓伸手抚按住自己鼓噪的心。
三分钟后,他起身开了灯,明璨的水晶灯豁一下,照亮了他恢复得凝白又平静的面庞。
顾展若无其事地走向厨房,从墙柜里掏出一包拉面,三下五除二,娴熟地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
黄灿灿的煎蛋,绿油油的青菜,还加了傅俨喜欢加的蟹棒,最后淋上芝士粒,色香味俱全,在这秋风萧瑟的夜晚,吃碗热汤面,一身的寒意也就驱散了。
顾展抱着面碗先喝了口汤,吃了一口面,慢吞吞又吃了一口面,然后“啪——”一下搁下筷子,就再也不想动了。
“啪——”地一声,傅俨狂奔在机场大厅,不小心撞到了什么人。
“对不起,不好意思。”傅俨匆匆帮人捡起行李,着急忙慌地又往前赶。
他好像停不下来了,难以抑制心底的雀跃,一停下就只能听见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刚才,远在千里之外的傅俨接到顾展的电话时,连轴奔波几天的身体一下子跟上了发条似的,忙奔跑着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按下了接听键。
然后他听到顾展说,‘你能不能过来给我煮啊?’
他的脑袋瞬间就轰了一下,这段时间以来,一直是他主动地接近顾展,虽然顾展每次也都很享受跟他在一起的时光,但确实也并没有哪一次,是顾展主动去见他,或者主动要求见他的。
他在顾展那里,一直是个不知疲倦的付出者。他能给顾展带去欢愉,顾展乐在其中,可这些欢愉对顾展来说却又好像可有可无。
他傅俨对顾展来说,就好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一直以来,他未曾从顾展那里感受到自己真正被需要。
终于,这一次,顾展竟然主动想见他。
虽然他表达得很含蓄,很矜持,怕自己尴尬也怕别人为难,可这不就是顾总吗?把自己武装得严实而强大,不轻易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表现自己柔软的一面,这正是他喜欢的顾总。
如果你喜欢的人说他想见你,那么即使迢迢千里,也不过是地图上的两个点而已。
傅俨这段时间确实很忙,年底事情本来就多,傅宏平还让他负责了一个重要的项目。虽然从商并不是傅俨心之所向,但既然已经选择了进傅氏,他就应该好好干下去。
他已经不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了,该替他爸在那些叔叔伯伯们面前争口气,该替他爸分担一些公司的事,所以他很重视这次的项目,很想干出一番成绩来叫他爸宽心。
一忙起来,凑到顾展跟前殷勤的时间就少了,有时难免顾不上。
但今天,顾展来了这么一个电话,他就什么都不想顾了,挂了电话就往机场跑,订了最近的一趟航班,只想回来见一见那个想见他的人,再亲手给他煮一碗暖和的热汤面。
顾展食不知味地盯着面碗上的袅袅烟圈发呆。
这碗面明明跟傅俨煮得一模一样,煎蛋、青菜、蟹棒、芝士一样没少,味道也不错,可顾展就是不想吃了,尽管他刚才饿着肚子到家,满脑子想的都是这碗热腾腾的面。
所以他到底想吃的是面?还是傅俨煮的面?
该死,傅俨这厮在外边大鱼大肉地花天酒地,他却只能自己一个人在家,自己给自己煮一碗面。
顾展越想越生气,以前这个时候,他不是应该已经吃完傅俨精心准备的晚餐,两个人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吗?
傅俨这个人很周到,总是会提前问他想吃什么,变着花样给他做。中餐、泰餐、法餐……他都给顾展做过,虽然不是每一道都非常正宗地道,但顾展总是吃得津津有味。
傅俨这个人还特讲究,看球赛的时候,要吃炸鸡啤酒;看电影的时候,喜欢把房间的灯都关掉点上香薰蜡烛。
然后莫名其妙又自然而然地,看着看着,他们就亲到了一起,亲着亲着,他们就痛痛快快地做了起来……
顾展越想这些事,越觉得现在的自己形单影只,也就越气傅俨这个没良心,竟然不声不响地跑去外地鬼混,最可气的是,竟然还有小男生勾搭他!
气着气着,顾展紧攥的拳慢慢松了下来,他有什么立场生傅俨的气呢?
他们说到底,也就是炮|友而已。傅俨没有必要给他做饭,没有义务随时跟他汇报自己的行程,傅俨想跟任何人交往也都是个人自由。顾展潜意识里给他安排的桩桩件件,都远远不是一个炮|友需要遵守或配合的。
顾展问自己到底把傅俨当成什么人了?傅俨又把他当成什么人呢?
傅俨是对他很好,像恋人般温柔体贴,可是他也没见过傅俨对谁不好啊。
记得上回在日料店遇见的那个小画家花玖,他作为傅俨的前男友,跟傅俨之间的关系自然和谐得就像个亲近的老友,人说‘分手见人品’,大概傅俨就是这样一个与人为善的老好人。
对姚晶也是,傅俨当初应该也仅仅是对他有好感而已,就愿意为了他挺身而出,几次三番地跟仗势欺人的‘恶霸顾总’正面对抗。
即便是面对当初那个‘恶霸顾总’,傅俨送手伤的他去医院,也是处处呵护照顾。
像傅俨这样的人,大概随便碰到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就会同情心泛滥,这是他优越的出身和高等的后天教育,赋予他的一种上位胸怀,在他眼里自己这样的强者,天生就该保护弱小。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算是优点,可是放到伴侣关系上,他这种四处散发暖男魅力的行为,很容易被人理解为‘中央空调’。
这样看来,傅俨对他——一个与自己有肌肤之亲且相处融洽的床伴好一点,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稀奇。傅俨本就是这样一个体贴绅士的人,反倒是顾展自己胡思乱想,庸人自扰。
大好的周五晚上,顾展一个人苦哈哈地守在家里像是在等什么人?他有必要吗?他光鲜亮丽的顾总有必要这样吗?这可太不像他了。
顾展将扒了两口的面一把倒了,当即出门,准备去一家新开的酒吧转转。
凌晨三点多,顾展迈着踉跄的醉步到家。
家门口,立着一身咖色大衣的傅俨。
顾展醉眼迷离,木然地望着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子爷不是几个小时前还在外地吗?现在怎么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他家门口?
他没有醉得很厉害,脑子还是清醒的,很快意识到傅俨不太开心,因为傅俨明明知道他家大门的密码,却选择在门外吹冷风,礼貌疏离得就像一个相交平平的客人。
傅俨为什么没有直接开门进去呢?或许他敲了门没人应,又或许他已经进去过发现没人?他不是一个蠢人,大周五晚上,顾展前脚还在家跟他打电话,后脚能去哪里呢?
但顾展并不想解释什么,也不觉得自己需要解释什么,径直上前按了密码锁,开门进屋。
傅俨也跟了进来。
一开灯,顾展明显感觉到傅俨的目光触及到他的衬衫领口时,暗了暗。
顾展知道他注意到了什么,那里有一个唇印,颜色比较淡,像是一些男士会用的色号。
今晚在酒吧有个长相不错的小男生一直凑到顾展身边聊天,笑容很甜,洁白的牙齿也好看。
尽管顾展知道这个口若悬河的男生,可能只是想跟他推销酒,但他并没有反感。因为他今晚心情算不上好,跟这个小男生聊了一会儿,还觉得蛮放松的。
顾展镇定的面容看不出丝毫心虚,反而直直地望进傅俨的眼睛,想在那双眸子里捕捉到一丝特别的情绪。
傅俨也定定地望着他,很想知道自己不远千里赶回来,他的眼里会不会有暗藏的欣喜?想知道他一身酒气从外边厮混回来,再看着自己时会不会有一丝愧意?
可是很遗憾,两人都是坦然又直接的望进对方的眼睛,没有流露出半点多余的情绪。
这大概就是成年人的爱情,只敢来回试探,不敢轻易触碰,谨慎地拿捏着分寸,生怕自己多走了一步,让自己难堪,让对方为难。
顾展别开眼,像是松了口气,随手解下两粒衬衫扣子,也不管傅俨到底看没看见领口的唇印,转身朝卧室走,蒙头把沾满酒气的衣服扒了下来,套上棉质的家居服。
他一身白皙精瘦的肌肉若隐若现,后背的肩胛骨随着脱衣服的动作牵扯出性感漂亮的弧度。
傅俨觑眼看了片刻,默默转脸去了厨房,厨房的水池里,面碗和一双筷子还没洗。
厨房的水声像一潺小溪,哗啦啦地流。
傅俨脱了大衣外套,灰蓝色的衬衫袖子挽上半截,露出一段有力的腕臂,防水围裙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倒三角的腰部曲线。
顾展倚在厨房门口,盯着这好看的背影停了几秒,轻轻走上前。
傅俨低沉的声音在静谧的夜晚更显浑厚,“自己做的面好吃吗?”
“挺好的。”顾展环胸背靠在橱柜上,眼神有所指地看了看傅俨手里空空如也的面碗。
傅俨一下识破了他的欲盖弥彰,目光坚定地移向一旁的厨余垃圾桶,里面有一大坨没吃完的面。
顾展忙解释道:“吃到一半,有人喊喝酒,没来得及吃完。”他又眨了眨眼转移话题,“你怎么回来了?”像是害怕听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似的,顾展几乎没给对方回答的时间,又紧接着问,“出差的事都搞定了?”
面对顾展一系列的反应,傅俨理智地在心里检索出一个最为稳妥的答案,波澜不惊地答道:“告一段落了。”
“那还过去吗?”
傅俨将洗好的碗筷摆到沥水架上,用棉巾擦了擦手,“去。”他曜黑的眸子慢慢移到顾展的眼上,语调平缓,“明天一早,还有个会。”
言下之意,就是今晚也不方便睡在这里。
那傅俨披星戴月地特意打个飞的赶到顾展家,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就为了上他家厨房洗个碗吗?他这是吃饱了撑着了?
此刻,连傅俨自己也不知道,他不远千里发神经一样地赶回来,到底是为了做什么?
他满腔热血地奔赴了一场无人等待的约,只不过换来了劈头盖脸的一盆冷水,只不过证明了自己的愚蠢而已。
傅俨在顾展家门外,独自面对一扇冰凉的大门,吹了快三个小时的冷风。这个三个小时的冷风,吹得他遍体生寒,也把他的头脑吹得冷静下来。
尤其当顾展凌晨才到家,不出所料地带着一身酒气和口红印时,傅俨清醒了不少。
一直以来,顾展只将他当做解决生理需求的炮|友而已。
他们在一起的感觉再对,他们在床|上再契合,也不过就是炮|友而已,顾展根本从来没把这一切当真。
他们之间的关系因激情而开始,因愉悦而存续,一旦有了不愉快,就跟轻飘飘的烟一样,瞬间就会散得无影无踪。
到了他们这种年纪,早该分得清激情与感情,激情终有一天会褪祛,而他们真的适合发展感情吗?他们两个人真的适合吗?
他们很像,都一样强势,不习惯将自己置于弱势的一方与人对话。你有你的矜持,我有我的骄傲,他们似乎时刻都在等着对方先出牌,然后适时地调整自己的方略作出最合适的反应。
就像顾展不会认真正面地询问他今晚到底为何而来?不会轻易承认自己需要他,也不会真的让自己需要他;
就像他不会轻易地表露自己因为顾展领口的一个唇印|心里吃味,不会不依不饶地质问顾展为什么没胃口把面都倒了,不会轻易地告诉顾展自己喜欢他。
傅俨喜欢过很多人,也交往过很多人,却没有一个像顾展这样让他一次次劳心费力,让他觉得难搞。虽然他曾经享受过这个过程,可是如果要他一直这么做呢?
当他一次次的热情付出却迟迟得不到顾展正面的回应,当他渐渐发现自己跟顾展性格上的诸多不合与相斥,他问自己,愿意一直在爱情里担任付出较多的那一方吗?愿意总是改变自己去迁就迎合另一半吗?
即使他愿意,那么顾展呢?顾展需要他给的这份感情吗?他能一直控制自己不计得失地去爱一个人吗?他不确定了。
他虽然不如顾展是个精明的商人,但在爱情里好像还没输过,他懂得如何适时地增减砝码,懂得如何理智地去爱一个人。
在他过往的恋爱经历里,那些人甚至都不用他勾手指,他往那儿一站,就百依百顺地贴上来。
那样的关系让他觉得轻松多了,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享受爱情的欢愉,又能有大把的时间做更重要、更有意义的事。
是的,对顾展和他这样的人来说,爱情似乎并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只是他们成功人生的一点调味剂而已。
一碗面不会因为没加盐就难以下咽到把人饿死,没有盐,还会有孜然、胡椒,还会有其他大把大把口感丰富的调味品。
他想,他和顾展都是深谙这个道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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