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詹姆斯波特,一个,什么都在渴望的男孩。
我从小就喜欢爬到树上,看远方的山和水,我希望能够像鸟儿一样去更远的地方,嘿!戈德里克山谷是个很狭窄的地方,我们仿佛被世人隔离,很少有人出去也很少有人进来。和我一起玩的就这么些孩子,我们会一起骑飞天扫帚,如果是麻瓜好友的话我们会一起下河捞鱼,去学他们的数学。我是个乐观开朗的人,我在哪都吃得开。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好奇起了另一件事:山谷之外又是些什么呢?
我父亲会带我出去,我们走过对角巷,去过麻瓜的游乐场,一起去山上野营,可我依然很想去交更多的朋友,地理书上说世界这么大,而我所属的英国,就像是一块小不点儿,你不点出来,你都找不到它。
我当时就在想:等从霍格沃茨毕业以后,我要和我的另一半一起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有多远呢?就把整个地图都走上一遍吧。
我也算生不逢时,出生在一个时局并不算明朗的年代,在我父亲儿时,第一代黑魔王崛起,却又很快败给了邓布利多,在我有记忆以来,父亲的背影越发匆忙,各路政客用猫头鹰寄信给他,当然更多的是直接找上门。
九岁那年,艾弗里上门来,想要我们的财产。想要我在威森加摩的爷爷的支持。
父亲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们一家跑到了德国,这是我第一次去这么远的地方。在那里,我搞清楚了德语单词的阴性和阳性,你认为自己是对的,他认为你是错误的。答案对与否,靠的是主流思想。
混血,麻瓜出身,纯血统,我并不认为他们有任何区别。相反的,儿时认识的麻瓜朋友和数学课本告诉我麻瓜可能比我们更加聪明,甚至多的多。
11岁那年,我在列车上认识了我这辈子最好的哥们儿,西里斯布莱克。
他的的确确是个帅小伙儿,当然永远也比不上我。
我也在这节车厢里同时遇到了我接下来几年最讨厌的人:西弗勒斯斯内普,当然我更喜欢叫他鼻涕精。
莉莉伊万斯对此相当恼火,她相当生气的拉着他离开了车厢,我实在无法理解那么漂亮的姑娘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全身是黑的鼻涕精呢?
莱姆斯曾经问我为什么这么讨厌斯内普,刚开始我会说:“因为他的头发总是油腻腻的,而我们家专卖洗发水!”
稍微正经点吧,或者你非要我说个真正的理由的话,我会说:他该。
戈德里克山谷虽然小,但我也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有的男人可以说是书里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有责任感,做事公正严明,光明磊落,而有的男人胆小如鼠,欺软怕硬。第一次见到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时候,我只是本能的不喜欢他身上散发的阴森怪异的气息,他谨慎的蜷缩在车厢的一角,牢牢的抱着魔药书,对一切外来事物冷漠以待,除了旁边的莉莉伊万斯。
非要说这的确和我无关,但他将斯莱特林奉为最好的学院时,我自顾自的说道:“谁想去斯莱特林?我才不愿待在那儿呢,你呢?”
几年后想想,当时我的确不应该这么下结论,四所学院有他们存在的理由,这的确是我最大的缺点之一:我有时候过于盲目,还倔。但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和刚认识的西里斯嘲笑完斯内普后,伊万斯对我们关上了门。
迷上伊万斯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很多人认为我对她是一见钟情,可是并不。刚认识伊万斯的时候,我认为她漂亮,仁义,但你要说我爱上她了那就实在有点扯了。进入学校以后,斯内普如一切所料进入了斯莱特林,而我们进入了格兰芬多。
塞尔温,穆尔塞伯,斯内普成了那一年级我最讨厌的人。当然,斯内普更甚,他在另外两人背后为他们出谋划策,只是为了融入他们学生之间:一对靠着欺凌同学为主的学生团体。
我的确不懂斯莱特林潜在的规则,我也没有任何兴趣去了解他们。他们管我们的同学叫“泥巴种”,我想这就够了,没有任何值得讨论的理由:他们就像毒蛇一样肮脏不堪。老爸说不能盖棺而论,但我想他们几个起码没有任何值得尊敬的地方。
伊万斯显然对他抱有很强的期望,认为斯内普只是被穆尔塞伯带坏啦,可究竟是谁带坏谁我想应该另说,如果没有斯内普在背后,我估计他们是想不出如此多的“小妙招”的。于是我和西里斯带头和他们对抗,打架,在这个过程中,我意外发现:鼻涕精的好朋友伊万斯是个正义,善良的女孩。
伊万斯不是傻子,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她怎么可能真的完全蒙在鼓里,只是在鼻涕精的一次次道歉中选择了相信原谅。可以说我很恼火,没理由的恼火,于是我开足了马力欺负斯内普他们。我想让伊万斯完全对斯内普失望,可结果总是和我想得有些小出入。
朋友说我是不是喜欢上伊万斯了,我总是在她去找斯内普时变得暴躁,我仔细一想,好像确实是这样。莉莉漂亮,对除了我以外的任何人笑容满面,鼎力帮助。就连那些斯莱特林的虫豸们都会在外面“夸赞”她的美貌。至于斯内普,他就像黏糊糊的鼻涕虫一样,怎么着也不该被她喜欢。
我开始宣布追求伊万斯,斯内普对此的反应相当大,他在夜里埋伏在走廊上偷袭了我。捧着魔杖恨不得让我去/死,他的眼神里包含着恶意与愤怒。我和他就这么打了一架,结果是双方各扣三十分。
我一直认为我会追着莉莉伊万斯到天荒地老,梅林见证,我是一个执着且死倔的人,我认准的事情,十把光轮也拉不回来。
上三年级时,我认识了一个斯莱特林,当时的我其实并不对所有斯莱特林都持反对态度了,安多米达布莱克,西里斯的堂姐,一个相当友好知心的姐姐,毕业后嫁给了赫奇帕奇的泰德唐克斯:一位同样和气善良的巫师,我和西里斯还出席了他俩的婚礼。
可是,海蒂艾弗里不一样,准确来讲,在分院仪式上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她了。
艾弗里,熟悉的姓氏,那个当年险些把我家砸了的人的女儿,但当时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鼻涕精占据,况且艾弗里并未有什么恶名,甚至可以说宛如透明人。
三年级的上半学期,我再次注意到了她,她扎着半披肩发,穿着一条并未修改过的巫师袍,模仿我追求莉莉的告白词。
然后我很快就玉玉了。
她骂我是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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