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青梅竹马,其实是相当玄学的关系。自古以来,青梅竹马就敌不过天降系。深知自己有这一巨大劣势的季言一直在磨砺自己,积攒优势,以期后期翻盘……脸是没办法了,是她亲妈把她生成这样子的。
季妈年轻的时候是个古典美女,文青,当年想和季妈妈一起建设社会主义的有志青年能够组上一个加强排的。季爸爸季建军把笔杆子都咬烂了写了仨月情书,又和开苗圃的亲戚挂了勾,把情书连着一支带着露水的鲜花日日送到她的窗前,这才有幸获得了她的垂青。
到老了季妈还是很浪漫,经常带着季爸爸出国旅游。在最新的照片里,季家夫妇两人穿着宽松的衬衫,挽着手走在南半球的某个小镇里,天很蓝,阳光正好,街道上人来人往,白色建筑物外墙上有鲜花盛开。
与此同时,在北京的寒冬深夜里,季家三兄妹难得聚在一起面面相觑,会议室的液晶大屏幕放着公司的年终财务报表,三个人都有气无力,熬得跟乌眼鸡似的。
“爸妈今年不回来过年么?”大哥季游问。他常年不在国内,也就这个时候会回国一阵子。
“看这样子……我们仨阻碍他俩过二人世界了。”二哥季棠耸肩道,“话说季言你不愧疚么,妈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大哥都已经出生了。”
“滚。”季言挂掉电话,同时在面前的笔记本上奋笔疾书,“你还是解决好你自己的问题吧。下次再发现你带嫩模到家里乱搞,我就把照片群发邮件给你通讯录里的所有雌性。”
“随你,说不定她们看到我坚实的肌肉会更加飞蛾扑火般扑过来呢?”季棠一脸欠扁,“话说你助理长的不错啊,进公司也有好几年了吧?有兴趣让她变成我的通讯录成员之一吗?”
“曲彤?”季言愣了一下,“她不是才进公司三个月吗?”
“那就是我记错了,”季棠有点疑惑,但随即摆摆手,表示可能是自己记错了。“世界上的女孩那么多,各有各的妍丽,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男人也是这样……我是说,”季棠双手把自己的脸托成一朵花骨朵,“王也就那么好吗?人家都出家了诶——”
“季棠,打人不打脸,你这么说就太过分了吧?”季言端起一杯热巧克力,“还想不想让我帮你干活了?”
“你又不是帮我干活。这公司是爸的,他是万恶的资本家,现在他正带着如花似玉的老婆在温暖的南半球搞罗曼蒂克。我最多算是个包工头。”季棠说,“你要觉得我不成,你就自己接手过去,我没意见,反正爸不是说过你是最像他的么?”
季建军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他在某次家宴上举杯痛饮后不无感叹地说:
“我生平最得意的三件事……第一件是做出了如今的事业,第二件是娶到了小美做老婆,第三件事……就是有阿言这样像我的女儿。”
季言的脸几乎全盘继承了漂亮老妈的基因,她真正像季建军的是性格。季建军从一介无名小卒,三十岁还没有娶到媳妇的退伍军人走到如今的地位,固然有时代浪潮的推动,但他在滚滚浪潮中没有被拍死在沙滩上而是始终屹立不倒,这与他本人当然也密不可分。
“我这人有两个优点最突出,一是眼光好,从不在时机上犯错误,看准了以后该出手就出手;二呢,就是性格犟,嘿嘿,这不撞到南墙,是不会回头的。你们看,我不就靠着这两个优点才追到小美的吗?”
季妈妈脸微微泛红:
“老季喝醉了……就知道在孩子面前乱说话……”
“不过啊,阿言……”季建军突然有几分怅然,“这人生呢,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况且过刚易折,尤其你是女孩子,性格太犟,总怕你撞得头破血流啊……”
“老季,没想到你还是个有故事的人啊。”季妈妈微笑了一下,直接拎着季建军的耳朵带走了他。那次家宴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现在想起来,季建军简直就是往季言的头上竖了一个天大的flag。
季言遇到了自己的南墙,那堵南墙就是王也。季言已经很好了,她磨砺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好,特别好,好到无以复加,她有自信比王也人生中遇到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好都要强,任何姑娘都应该在看到她的时候自惭形秽主动退出——
——但王也压根不喜欢任何一个人,他出家了!
这就好比叶孤城约战西门吹雪决战于紫禁之巅,叶孤城一招天外飞仙已经妙到毫巅,他相信这一定是可以和隔壁华山论剑相比拟的旷世一战。他千里奔袭,他痴痴等待……这时传来消息,西门吹雪不想打了他出家武当山了!他不仅出家,而且封剑了!你就算杀了他他也不会再出手了!
这样的难题是叶孤城再强也无法解决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从紫禁城的围墙上默默跳下去,回到自己来的地方,从此不问世事,保留自己作为一代高手最后的体面。
“我说,最近元元姐怎么样了?”季言突然幽幽地开口。
“啊……这个……”季棠突然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今天天气真冷啊。”
叶孤城再落魄,也不会被村里的张屠户给一刀砍倒。
季言不再理睬被一招ko的季棠,她捧着那杯热巧克力走到窗边,夜空中已经飘起了绵绵的细雪,想必明天早上,整个四九城就会变成一片白茫茫的琉璃世界。
“等明年春天到了,我还是去一次武当山吧。”她几乎是怀有希望的说,“听说那里的风景非常美。”
武当的风景确实美,群山如黛,云霞缥缈。季言虽然没有见到王也,不过难得出去走走也不算吃亏……现在他居然被除名了,什么情况?
屏幕上还在滚动刷新留言,不过没什么有营养的信息出现,大多数都是些白烂话,还有一些诸葛青的粉丝在底下搞人身威胁……看来就是王也去参加罗天大醮打伤或者击败了那个诸葛青,他的粉丝闹出的些幺蛾子……想起昨天看到的血色马赛克,季言摇摇头。
“不过还真难想象王也一巴掌把人家打吐血的样子……”
季言突然把双手放在膝盖上,正襟危坐:“诸葛青,吃我一记虎爪绝户手——”她看到玻璃反光里自己滑稽的样子,又禁不住一乐。
她知道王也不是普通人。
他们一起在重庆度过童年,大概王也三年级时他们又一起来北京念小学。中学校区和小学校区南辕北辙。王也念初一时季言果断跳级去了六年级,第二年就来了附中,做了王也的学妹,暑假过去的那天早上,季言兴冲冲的叼着根冰棒跑到王也家里,却被王也他妈告知王也生病发烧了。
王也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脸上盖着初中二年级的课本,季言掀开课本一看,好家伙,王也脸上在发光!那时季言还没有学会现在的喜怒不形于色。于是她大惊之下把冰棒戳王也脸上了。后面王也一脸懵逼地摸着自己脸上化掉的冰棍,季言恶人先告状说是因为王也烧的迷迷糊糊抢她冰棒导致的。
王也脾气很好,笑嘻嘻地赔了她一根冰棍。还帮她背着书包,两个人又一起在北京喧嚣的蝉鸣中一起去上学了。
这种事不只发生过一次,但季言意识到只有自己能看到,别的人全然无知无觉——还有王也,王也自己能注意到,他那时总有微微的不自然,但是这种现象过了一两年以后就不见了。季言推测是王也已经学会了掌握这种光的方法。
而且后面季言发现会发光的人不止王也一个,而且颜色也不一样,那个男人在刺目的阳光下,身体上的光芒却是冰冷的黑色。季言只不过是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两三秒,男人就立马察觉,给了她一个凶狠的瞪视。
“王也你这个烦人精。”季言回来后跑王也家里在他后面抱怨。王也正在写作业,听罢回头给了她一个疑惑的“哈?”
季言三口两口啃完一根冰棍,拍了拍膝盖。她现在已经高二了,王也高三。
“说起来你为啥总要来我家吃冰棍噢?”
“我妈现在已经不太让我多吃冰的了。”季言暗搓搓地在王也洗过以后还在淌水的发梢和发梢末端肌肉线条流畅的肩膀上留恋了几眼,心想这小子平时看着懒得不行,肌肉却练的很好看。王也也没回头,就很自然地开口问:
“你老盯着我看干嘛?”
其实也就两三秒的时间,普通人恐怕连反应都来不及。季言想起那个眼神凶狠的男人,心说嗯耳聪目明,看来是超能力,要么是修真修道修仙。
所以后面王也提起自己要出家的时候,季言只是点点头说你如果说服了伯父伯母,我和元元姐和你践行啊。说完后就麻利地下了楼和王母打了个招呼,好不容易憋着出了王也家大门,寻思着都到了这儿那混蛋应该听不到的时候,季言终于没有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那个时候毕竟才十五岁。
季言点击了关机。她寻思着这个悬赏贴大概就是搞笑……王也被武当除名是个奇怪的事,明天打个电话去问问好了……
在关机前还有十几秒的时间,季言打了个哈欠。屏幕里还有信息在滚动,在屏幕熄灭之前,,一条简短的留言突然映入了她的眼帘。
“去北京。”
季言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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