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有一岛屿,似是一只玄龟驼在背上,又有渔民见天人飞于空中,世人皆以为此乃仙岛,称之为“蓬莱”。然而传说中的蓬莱仙岛远在东海,与此处岛屿可以说是毫无关系。
五胡乱华,战火连连,没了活路的江家人逃难来到了这里。
江家人称这座岛为“寄春君”。
寄春君是梅花的别称,可是这座岛上却遍地都是桃树。
战乱一直持续了三百年,在这期间陆陆续续有难民到岛上定居。
如今的寄春君岛,已经成了世外桃源,众人安居乐业。除了夏季海上来的大风,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烦恼的了。
江家人世代经商,后来出门在外的江家人有了奇遇,便开始习武。
作为寄春君岛的主人,江家人一直肩负着守护岛民的责任。
寄春君岛虽然孤悬于海外,但是岛民却因为掌握了人工养殖珍珠的秘法,生活过得十分富裕。有那水性好的,还会在天气好的时候,出海采集珊瑚和野生的珍珠蚌等海中的珍宝。
江家人世世代代积攒了一笔庞大的财富,但也只是在岛上建造了一座三进的宅子。
在宅子的地下,江家人建造了一个庞大的地下室,地下室里存放着这些年收集的书籍,每一本书都精心保存,虽然被反复翻阅,依旧没有损坏。
这一岛的桃树,到了桃子成熟的季节,岛民们都十分忙碌。
这些桃子,大部分都会用于酿酒,也有一部分会做成菜。
寄春君岛最有名气的便是仙桃宴,偶尔也会有慕名而来的游人。
但岛上淳朴的居民并不喜欢外来人,因为总有人管不住自己那颗贪婪的心。
在江家人的眼中,游人也是不安定的因素,他们的到访,江家人只是将其视作了敌人,时刻监视,准备斩杀。
最近数年岛主的漂亮侍女也是格外惹人羡慕。
岛民信任江家人,江家人为人厚道,因此十分乐意去江府干活。
只是如今江家嫡系就只剩下一根独苗,还是一个漂亮姑娘。
因此江家招人的时候,更倾向于招那些相貌清秀、根骨不错的小姑娘。
岛上的男儿虽然也能进江府干活,但却少了被岛主指点武艺的机会。
“岛主?”月芳菲隔着门不断呼喊着,作为江露浓的贴身女婢,还未见过江露浓如此躲懒的时候,已是日出时分,江露浓竟还未起床。
江露浓的父亲十分喜欢李白的诗句,因她生在桃花盛开的季节,其父便以李白所写“桃花带露浓”这句诗为她起名。
“进来吧!”
江露浓虚弱的声音传入月芳菲的耳中,月芳菲顿时急了,赶紧推门进去。
“岛主,这是怎么了?昨天不是还好好的么?”
因为江露浓是江家嫡系唯一的孩子,极有武学天赋,其父十分重视。
从小便让江露浓刻苦修炼,似乎自江露浓懂事起就极少中断过。
“头怎么这么烫?”月芳菲摸了摸江露浓的额头,道:“我这就去请大夫过来。”
“不用了。”江露浓挣扎着起身,道:“早膳准备好了么?”
“已经准备好了。”
“月姐姐,我饿,我要吃饭!”
“我这就去给你端过来。”
等月芳菲走后,江露浓坐到了梳妆台前,褪下寝衣,后背有一条狰狞的伤口。
“这次是老娘大意了。迟早有一天老娘要砍翻整个东瀛!”
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的的伤口上药,江露浓已经习惯这种自己的事不再假手他人的生活。
曾经有一个人教会了江露浓,一个人要如何生存。
忆起往昔,江露浓不免有些怀念。
“唉,老娘这般花容月貌,却只能在江湖上打打杀杀,实在是浪费啊!”江露浓看着镜中的自己酷似先祖的容颜,感慨道:“那位先祖,一辈子妻妾无数。老娘这辈子要求不高,嫁个天下间最好的男人就好。唉,可是为何老娘遇见的男人都那么弱鸡呢?天下之大,但却难寻一位能与我匹敌的高手啊!”
想到这里,江露浓不禁摇摇头。
“我想这些做什么?既然已经决定远离江湖,那便不要再考虑那么多,先解决了眼下的麻烦再说!想要过逍遥的日子,得有权有势才行啊!”
听着远处传来的海浪声,江露浓实在没有力气去练剑了,看着身边已经被擦拭得光亮的剑,不由自主搓了搓手上的老茧,自言自语道:“反正今日已经起晚了,就偷一下懒,问题不大。”
江露浓很快就给伤口换了药,梳洗完毕,就带着剑去用早膳了。
早膳准备了江露浓十分喜欢的清蒸鲜鱼,一张桌子上有多个盘子里盛放的都是清蒸红杉鱼,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小菜,桌子上差不多摆放了五十个盘子。
江露浓无肉不欢,尤其喜欢羊肉汤。
可惜寄春君岛上不缺海货,但鸡鸭鱼肉这些确实不多。
因此一般江露浓的一日三餐都是以鱼肉为主。
“这一桌的美味佳肴,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啊!”江露浓看着丰盛的菜肴,不由赞叹道。
“要不然午膳一起用了吧!”江露浓一边慢条斯理地吃着早膳,一边说道:“今天特别饿,好想吃东西啊。月姐姐,我饿!”
月芳菲闻言,笑了起来:“好,好,好,马上就去准备,岛主稍等片刻。”
月芳菲已经习惯了江露浓的任性,谁能拒绝得了一个可怜兮兮等着你投喂的江露浓,立刻吩咐厨房开始准备江露浓的午膳。
吃饱喝足,江露浓顶着正午的阳光出门了。
正午的阳光正是晒人的时候,很少有人会顶着烈日在外行走。
江露浓持剑出门,一身白衣飘然而过。
岛民们待在屋子里纳凉,看着路过的江露浓,都会问一句“吃了么”。
江露浓只会淡定地点点头,算是回礼,然后继续专注于走路。
“哎哟,太阳真猛。”
江露浓伸手挡着阳光。
其实江露浓的内心也十分无奈,但她控制不住自己脚。
这个脚啊,吃饱喝足了,就会自己往海边走。
明明说好偷懒的,但江露浓的脚竟然擅自为她作出了选择,实在是可恨,可是江露浓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脚砍了。
“老娘一个伤员,一个病号,为何要如此勤奋!”
江露浓一边在心底骂着自己,一边坚持向海滩走去。
对于生活,江露浓其实有很多不如意之处。家里其他的姐妹可以当公主、郡主,小日子过得滋润;而她只能做一个岛主,还得天天早起练剑的那种。
有时候江露浓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一个武林高手,为了以后打老公顺手么?江家其他的姐妹不练武,打老公也很顺手啊!还是为了能够自保?又不是没钱请保镖!亦或者,江露浓内心深处是想要成为江湖中的强者的?这个世上有的是办法,让这些江湖人瑟瑟发抖。
江露浓想不明白,也不愿意承认,但她其实已经是个武林高手,可是却找不到停下来的理由。
也许停下来的理由曾经出现在了江露浓的生命中,但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至于丈夫,随缘就好。
反正江露浓从小就被灌输江家只有丧偶没有和离的思想,江家女儿的名声在外界确实不大好听,大约是集齐了汉唐两朝公主的精华。
受先祖的影响,江家日常的衣服以白衣为主。
其实江露浓不喜欢这样的装束,总觉得太过单调,但她穿在身上的确仙气飘飘。
用先祖的话来说,白衣比较有范,在一群灰头土脸的人之中,唯有纤尘不染的白衣才可以显出自身的不凡。
这一点,江露浓深以为然,白衣非常经济实用,砍完人还能顺便去参加一下葬礼,吃个酒席。
习武之人要对对手保持敬意,虽然很多时候江露浓都会吃闭门羹。
不过没关系,做人嘛,开心最重要。
有的时候,没有收尸的人,江露浓也会自费帮忙收敛尸体,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嘛。
随着年岁的增长,江露浓每年都会离开寄春君岛外出砍人。
都由朝廷提供的情报,这些江湖人到底是什么货色,江露浓心里一清二楚。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江露浓算是朝廷刑部的编外刽子手,专门用来解决那些武功高强又不好抓捕的江湖人。
不知不觉,江露浓已经走到了海边,看着碧海蓝天,她的心再次平静下来。
深吸了一口气,海边的空气令江露浓觉得格外亲切。
江露浓将剑插入剑鞘,脱掉鞋袜,赤脚踩在沙滩上,任由微风吹拂,这一刻她的心是自由的。
寄春君岛之外,有许多关于江露浓的传说。
“传说海外有仙岛,名曰‘蓬莱’。蓬莱之主,天人之姿,剑法无双。”
说书人顺了顺保养得极好的胡须,缓缓道来:“却说那五毒教的程护法,面相丑陋,似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其品行之败坏,可谓是无恶不作,恶贯满盈。整个南疆的老百姓恨不得饮其血、食其肉。”
“朝廷闻此人之恶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搜集到了程狗贼犯罪的证据。奈何程狗贼阴险狡诈,一身毒术使得出神入化,逃过了朝廷一次又一次的抓捕,朝廷的神捕们为了对付程狗贼使出了浑身解数,但却依旧不能伤程狗贼分毫。”
“就在此时,蓬莱之主听闻此事,便执剑前往南疆……蓬莱之主剑势如雷,只用一招便制服了程狗贼。当日有幸得见者,皆称蓬莱之主风姿绰约。”
“有诗云:‘流星长剑桃花面,美目娥眉凤鸟鸣。疑是广寒归九囿,嫣然一笑英雄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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