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言观色的是自我记事起就已经烂熟于心的本事,大人们高兴了我就撒个娇,大人不高兴了我就躲远点,家庭气氛沉闷了我拼命的干活。小学一年级时,我就知道做完作业赶紧帮妈妈把菜洗干净准备好,这样她到家就能开始做饭。
本来我也是想积极的学习做饭,后来我妈思前想后,觉得不安全也就作罢。当我进入青春期慢慢长高,小学毕业那个暑假,我已经可以炒出几个简单的家常菜了。
六岁的时候我想帮妈妈洗衣服,大的不好洗,就拿个小盆蹲在厕所里洗着全家的袜子,我仔仔细细的搓着,细嫩的小手因为搓的太过用力,关节摩擦的地方竟然擦破了一层皮,红红的疼了好几天。
我知道爸爸不喜欢我,甚至都不愿意给我起一个名字。很多女生名叫琳琳,王字旁的琳,那个琳字象征着美好。我也叫林林,只是因为当时要上户口,我还没有没名字,妈妈又不敢做主便征求爸爸的意见,爸爸顺嘴就说了一句老林家的孩子还叫个林吧,所幸名字叫起来不难听,真不敢想象如果姓个张王李赵,会是个什么样的光景。
我喜欢妈妈,虽然她唯唯诺诺的,但是也蛮温柔。她有时候会把我当成个小大人,她的烦恼痛苦都会说给我听,哪怕彼时我只有五六岁。我要心疼妈妈,懂事是我一直以来的人设,我主动走进了这个框框里,背负着整个家庭的情绪,我也隐隐的意识到,造成家庭不和谐的错在我,所以更加的要懂事。
我很怕和爸爸独处,我们俩独自在家的时候,我像一只受惊的小羊,恨不得把自己蜷缩起来。除了在襁褓时哭个不停让父亲恼火外,我是个格外听话的小孩,当然我不论表现得如何懂事,我的出生和存在就是父亲心头的一根刺,时时的刺痛他那颗并不强大的心脏。
爸爸和我说的最多的话是,去给我买瓶酒。从我能拿得动酒瓶的年纪开始,每当我听到指令就拿着钱飞快地跑向食杂店。买过了就小心翼翼地抱着酒瓶回家,路上有人和我打招呼我也不会理睬,专心的走着脚下的路,生怕有任何闪失,只想赶紧把酒瓶放到饭桌上。
我把买酒当成一个有点光荣的任务,但是又怕爸爸喝酒,喝多了他会不开心,不开心他会骂妈妈,骂的很难听。好在除了过年外,爸爸几乎没有动手打过妈妈,只是不停不停的咒骂。
在过年时,看到一大家子人,奶奶有儿子,二叔有儿子,小叔有儿子,只有他没有。他在人前就像一个敦厚的大哥,一个孝顺的长子,亲亲热热地和全家人把酒言欢,可是回到家,便是一场疾风骤雨。
十岁那年一切噩梦都结束了,爸爸不再唉声叹气,不再结着酒劲抓着妈妈的头发扇耳光。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平淡的幸福下去,直到前男友张晓晨的一巴掌,把我从幻想打回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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