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跟张晓晨同居的日子,一向被称为劳模老黄牛的我,也开始在快到下班的时间就期待着赶紧回家。现在回想起来,我是有多么想念张晓晨吗,似乎也没有,我更喜欢的是回到那个温暖的小窝。我喜欢回家的感觉,那个属于我的家。我喜欢在楼下买菜,想着晚上做点什么好吃的,然后在厨房里叮叮当当一顿操作,感受着那抚慰凡人心的人间烟火气。
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我能感受到张晓晨也期待着早早回家,吃上那口可以让他不会胃疼的家常菜。只是有再多的激情也敌不过日子的平淡,我做的菜再可口也终究只是个家常菜,哪怕就是五星级的酒店,也不可能每天都不重样。
后来他的工作也会有很忙的时候,他会加班,也会和同事出去聚会喝酒唱歌,偶尔带着酒气半夜才回家。
张晓晨喝过酒以后话特别多,哪怕后半夜回来也会拉着我聊个没玩,我又属于醒了就睡不着那种。经常是他半夜回来叮当作响,把我吵醒以后拉着我聊天,聊了大半天过去他也困了,然后倒头就睡,酒后的鼾声就像打雷,然后我就坐在窗口看着日出。
不过我和他的生活大体上还是和谐的,我生命中仅有的浪漫也都是他给我的。心里有很多苦的人,只要有一丝甜就能填满。一个从小被忽视被嫌弃的人,有一丝丝浪漫就能铭记一生。
我无比珍惜那段生活,以前周末还会跟朋友出去聚会,后来我俩一起生活以后,我的周末几乎都宅在家里。我精力充沛又乐此不疲的打扫着卫生,家里面一尘不染。
有一次家里的水管坏了,房主带着工人进来修理,一进屋房主楞了一下,他没想到他这个不算新的房子被租户收拾的这么干净。干净到他在自己家里竟然显得有点局促。
从那次以后,我们和房主协商事情的时候他都特别爽快,毕竟我们这种租户在他过往的人生经验里应该是没出现过吧。
我不但打扫家里的卫生,我把张晓晨也打理的井井有条。他每天都要换新的衬衫,里面打底穿的t恤袜子内裤,通通每天都换。每天晚上他回家以后,我都会把他白天穿过的外套用挂烫机熨烫一遍,皮鞋擦灰,隔几天打一次鞋油,皮鞋亮到反光。
睡前还会根据第二天的天气准备好他要穿的干净的衣服,这样第二天早晨他就可以多睡一会,起床洗漱一下吃早饭,然后换上衣服就上班,每天都很从容,不浪费一点时间。
我乐此不疲的打理着家里的一切,水龙头不会有一滴水渍,卫生间的地面每隔两周都会用刷子刷一遍。床单被罩只要有时间每周都换洗,张晓晨特别喜欢在干净的床单上裸睡。
张晓晨的衣服有点多,衣柜里乱乱的,我一点点分门别类,把衣服叠好,用他的话说,打开咱们家的衣柜可以疗愈强迫症。
周末除了例行的打扫,我还会提前把下周吃的菜料理成半成品,经常是家里炖一大锅牛肉分装好冻起来,想吃的时候取出来一份,里面加点土豆胡萝卜西红柿,就得到一大碗热乎乎的肉汤,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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