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李叔虽然看着像是喝醉了酒,表情猥琐,但是说话却很正常,有着山里人的憨厚,客气热情地道:“凌难不在家啊,咋让你一个人过来?”
“他、他忙。”郑秋实走进院子,扫了一眼发现院子里种满了应季青菜。
“哎呦,再忙也不能让新媳妇一个人来啊,真是的!等我见到他一定帮你骂他!”阿李叔说着笑,把郑秋实带进堂屋。
堂屋里,还坐着一个汉子,年纪看着比阿李叔小几岁,也是不修边幅。
“这是我弟阿顺。”阿李叔扯了张凳子给郑秋实坐。
郑秋实主动向阿顺打招呼,但是阿顺仿佛没听见,坐了一会后钻进里间关上了门。
阿李叔有些尴尬,向郑秋实解释:“哎呦我弟脾气有点怪,你莫在意!”说完他对着躲进里间的阿顺吼了一句:“把那点猪肉喂完给老母吃!”
郑秋实见状,笑了笑,缓和了一下尴尬。
阿李叔虽然看着猥琐,但是相处起来却朴实热情,不像是不正经的人。
两人唠嗑了一下家常,聊到了海碗里的东西。
郑秋实捏了捏耳垂,道:“这是我、我家夫郎做的东西,叫做三不沾。”
郑秋实本来想说是自己做的,但是想到凌难的突然消失,心里莫名有些生气,于是借着凌难的名声出气。
“我们刚成亲,他说做三不沾来还礼,结果做的不太好看,他不好意思送人,家里穷,实在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送,但是这风俗必须要送啊,所以我只好来送……”郑秋实把家里的穷酸和夫郎的懦弱说得真真切切。
“那、那这锅勺……”阿李叔的嘴角都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这个,要趁热吃。”郑秋实把大海碗捧到阿李叔眼前。
只见阿李叔盯着大海碗里那坨黄乎乎的东西,挤出一丝苦笑,艰难地咽口水。
阿李叔看着郑秋实的眼,亮晶晶的眼里满怀期待,他没忍心拒绝,只好拿起筷子,夹起一团三不沾。
可是这三不沾太粘了,要么一夹就是一整坨,要么就是夹不起来。
阿李叔索性放下筷子,用手揪下一小团三不沾,结果三不沾非常黏手,在郑秋实的协助之下,阿李叔终于揪下一小坨,然后用嘴咬下手上粘的。
他紧闭双眼,面露痛苦之色,仿佛吃一口能要了他的命似的。
阿李叔嚼了嚼三不沾,只是一瞬,阿李叔的脸涨红起来,他的脸本来就泛着不自然的红晕,现在比关公还红。
郑秋实心里突然虚得没底,这东西不会吃死人吧……
阿李叔猛然睁大双眼,仿佛如梦初醒,他张大嘴巴,一时间竟然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怎、怎么了?”郑秋实看到他的反应,有些害怕,忙劝道,“叔,你没、没事吧?不好吃可以不……”
“我的娘啊!太好吃了!”阿李叔终于吐出一句完整的话,大喊道,“这比我在凤凰楼吃的还要好吃!”
“啊、啊?”郑秋实甚至怀疑阿李叔在说反话。
谁知阿李叔直接上手揪下一大坨三不沾,塞入嘴中,一边塞一边大赞:“太好吃了!”
“我真的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糕点,”阿李叔嚼巴嚼巴,口齿不清地说,“这东西和酒贼配,我去搞点酒来!”
说完,他跑进厨房搬出一罐老坛酒,拿了两个破烂碗,斟上两碗满满的酒,豪爽招待道:“喝啊,别客气,自家人!”
郑秋实不会喝酒,立马摆手拒绝,他现在倒是好奇自己做的三不沾到底是什么味道,竟然让阿李叔赞不绝口。
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揪下一坨,略带迟疑地放进嘴里,嚼了嚼。
本来无比粘牙的三不沾在放入嘴中,裹上口水后,竟然失去粘性,变成一坨□□弹弹的球,带着弹性,嚼一下,面团好像在口腔之中来回弹跳,嚼两下,面团像是肥硕的盐水鸡皮结实紧致,嚼三下,面团的口感成为浑然一体的bia黏bia黏。
在口水和面团的充分混合之下,本来较紧实的口感变成了软绵,带着一点沙沙的糯,用上颚和舌面按压,面团完全被展开,平铺在舌面上,像是在比基尼海滩晒着太阳,把湿润的沙子敷在身上一样,让人浑身舒坦。
本以为是翻车之作,没想到又一次挽回了他“甜点之神”的称号。
将三不沾吞了下去,留在齿间的是甜甜的蛋香味,完全没有一丝腥味,郑秋实不禁有些得瑟,自己可是一点酸都没加,居然可以做到一点腥味都没有,不愧是“甜点之神”,郑秋实的自信再次回归。
郑秋实迫不及待吃第二口,这次他选择直面不堪,直接揪下那让人看了就起鸡皮的疙瘩面团,他之前严重怀疑那是未溶解的面粉。
面团放入嘴里,嚼了一下,咔的一声脆响,是疙瘩面团被嚼碎的声音,又嚼了几下,咔咔咔一连脆响,每嚼碎一颗疙瘩,嘴里的焦香味就浓了一分,真的是越嚼越脆,越吃越香。
最后,郑秋实撕下之前粘锅底的底板,这底板像是锅巴一样,焦得刚刚好,金灿灿的,仿佛初升太阳般金黄。锋利的牙尖扎破底板,咔嚓咔嚓,带着些许嚼劲,又带着脆香,像是在嚼薯片,碎成小块的底板在口腔中来回摩擦,让味蕾再次苏醒。
这样的三不沾确实是第一次吃到,因为没有放油的缘故,整个嘴巴里面没有一丝油腻的感觉,只有蛋糕的香味,口味清新甜美,口感有软有脆,吃起来毫无罪恶感。
郑秋实再次伸手去揪三不沾,这时阿李叔居然将海碗揽了过去,他搔着头,红着脸道:“这不是回礼吗……”
“啊这、这……”郑秋实完全没想到阿李叔居然会为了糕点说出这样的话,只能用哈哈大笑掩饰尴尬,“这东西要趁热吃,叫阿顺叔也出来吃啊!”
郑秋实心道:“早知道这么好吃,就不拿过来了……”
“我弟脾气怪,不爱见生人。”阿李叔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了阿顺出来吃。
过了一会,阿顺才出来,阿李叔问:“阿母吃完那点猪肉了吗?”
阿顺摇摇头,倒了一碗水又走进里间关上门。
郑秋实大概能猜出阿李叔家的情况——两个四五十岁的单身老汉和一个瘫痪在床的老母亲。
哥哥老实,弟弟脾气怪,老母瘫痪在床,家里面一穷二白,总之,情况也不好。
两人一边吃三不沾,一边唠嗑。
郑秋实想起张婶说阿李叔也订购猪肉,问他:“叔,你们向张婶订购猪蹄一般是多少钱?”
阿李叔打了个酒嗝,悠悠道:“二十文一个,我一般按月买,一个月定十只,大概二百文钱。”
才二十文一个?!凌难定二十只就要一两银子,如果按一两银子一千文的话,那凌难定一只猪蹄岂不是要五十文?!
阿李叔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二十文我还嫌贵哩,镇上才卖十五文!”
“张翠芬那人特别爱占村上人便宜,这不,仗着金雷河涨水,又把猪肉价抬高……”他摇摇头,道,“都是村上人,又不好说什么……”
这也太坑了吧!不行,他郑秋实不能吃这种亏!
郑秋实完全没有了待在这里的想法,准备打道回府,回去好好谋划怎么退订猪蹄。
回家之前,阿李叔摘了好多小白菜塞给郑秋实。
了解到阿李叔一家的情况,他推辞着不用,阿李叔却说:“拿着吧!河边发大水,我种的菜都运不到镇上去卖,扔在这都老了,你拿点回去煮!”
挡不住阿李叔的热情,郑秋实最后拎着两大捆小白菜和大海碗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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