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林晚殊,在走过了崎岖蜿蜒的山路,车轮扬起灰尘的敖朔金街之后,白里透红的脸蛋上已沾了一些仔细看还是能发现的细尘。她发量大,却不喜戴华丽复杂的发饰,晏传义看着那支不足自己食指长的银簪,承担着绾起林晚殊一头柔亮青丝的重任,心里不禁感叹这小簪子在力量这个赛道上真是比自己还能卷。
在一番奔跑之后,这支承受了太多的小簪子,已经软软地别在了林晚殊的蓬松乱发之间,让原本明艳大气的她,也显得有些许狼狈之感。
没了质感十足的铜镜,和盘发手艺极佳的丫鬟,林晚殊就不会有一个能配得上自己身份的发型,好在她的美貌,连蓬头垢面难以掩去。
晏传义这么严肃地提醒她整理衣冠之后,她也只是不知所措地将贴在前额的几缕发,给紧紧挂到了耳垂上,然后一脸可爱的疑惑,看向一直盯着自己的晏传义。
好像在问:这样可以了吗?到底是要去什么地方、见什么人啊?
见她一脸呆萌,晏传义也只能亲自上手,轻轻来到她的身后,以当了二十多年卷王的手速,将林晚殊发间那支疲惫的小簪子握在了手中,根据所学的力学原理来回了几下,林晚殊的发型看上去终于挺拔有力了一些。
卷王的手速总是令人惊叹,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下来,林晚殊仿佛都还没反应过来。
“那个,虽然我手很笨,但用簪子简单盘个发,还是会的……”
感觉到自己的头发已经紧紧缠绕在簪子上之后,林晚殊心里云。
作为一个出门总是有许多丫鬟家丁陪伴的贵门千金,林晚殊显然是对社交距离很敏感的,在大街上被人拿走了自己的簪子,又伸入自己的头发,她本应像发现自己的领地被其他动物入侵的野兽一般,瞬间在双眼中涨满警觉。
但林晚殊此时却没有丝毫的警觉,只有被春风突然拂过池塘般的微甜,还一直无法自控地,回忆着晏传义刚刚将簪子伸入她发间时,她自己所幻想出来的那感觉——
那感觉就仿佛一道道温柔的闪电,在自己发间清脆地响了几下。
有点奇怪。
不过林晚殊目前最好奇的,还是晏传义要带她去哪里。
她双手抚住自己的头发两边,问他接下来是要去哪,为什么要理了头发才能去。
——
“是传义小公子啊?欢迎欢迎,这回要吃什么菜?”
这次来到玉景楼,来迎接他和林晚殊的,不是美艳大气的叶梦安叶掌柜,而是她雇来的那个一看就对美食有着极高鉴赏水平的丰腴美人儿。
“问她。”
“哎哟,方才竟然没发现,这儿还有这么一位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儿!”
尽管语气和面部表情都很夸张,但丰腴美人儿的话,还是不会给人一点儿在阴阳怪气的感觉,而只有发自内心的真诚。
果然被女人夸了才会真的开心到害羞,看上去能独当一面、又美又飒的林晚殊,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呃,呃,国色天香倒不至于啦。”
“晚殊,玉景楼的菜品种类,不输长公主府。想吃什么尽管说,不用担心没有。”
在这样的场合,从不选择困难的林晚殊,竟然开始犹豫——
她与韩庭露创办皎绫坊的初心,是为了让母亲感到骄傲,是为了让择凡哥哥眼中的自己不再仅仅是个出身高贵的花瓶,是为了让自己跟上帝京里那些出身平凡但依然优秀的女子的脚步。
而今天下山,是为了给皎绫坊找到合适的店铺,林晚殊并不想吃得太豪华,不想在这种时期摆千金小姐架子。
“传义兄,其实我今天吃干粮都可以的,随便点两道就好了,没必要像在公主府那样的……”
林晚殊语气中颇有些心虚,毕竟是她今天出门忘记带银两,才导致晏传义需要动用付店铺租金的预算,来买这顿奢侈的晚饭。
“今天林小姐走了许多路,麻烦你们给她熬个鲜美滋补的鱼汤,再做一个你们的招牌硬菜,配两道蔬菜。”
“好嘞!”
丰腴美人笑得眼睛眯成了缝,一边摇曳生姿地下着楼梯,走进了时不时溢出缕缕带香气炊烟的后厨。
随后,晏传义和林晚殊来到了玉景楼的第三层,进到了走廊尽头的那个厢房。
这里面陈设齐全,装潢雅致,一个大方美观的圆形木桌周围,放了足足十张垫着柔亮毛毯的椅子。
“吃、吃得这么好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今天确实累着了……只只是我们就两个人,为什么要用一个这么大的厢房?这不影响人家做生意吗?”林晚殊疲惫无力而疑惑地问。
玉景楼的一楼大厅,就有许多只能坐三四人的小桌子,林晚殊觉得那些小桌子完全够了。
“厢房才有水盆和绢帕,有足够清晰的铜镜,还有供女人补妆用的胭脂水粉。”晏传义的视线落在了这个厢房的各个角落,“你吃完饭之后,这里的东西都可以用……”
“玉景楼的生意确实好,但也不至于连这种位于走廊尽头、观景效果一点都不好的厢房,也会被人盯上。我们快吃快喝地用一下,也不会影响人家生意的。”
“传义兄,你想得可真周到!”
林晚殊甜甜一笑,这句话刚说完,肚子咕咕的声音,就响彻了一片安静的厢房。
一个尴尬而可爱的笑容,就这么无缝衔接住了原来甜美的笑。
都说玉景楼的地理位置极佳,又是能工巧匠所做,据说玉景楼每个厢房的窗户,都能看到一处别样的京城丽景,横看侧看皆有奇韵,引各路文人墨客驻足。许多著名的描写景色诗词,都是读书人们在玉景楼的厢房中写就。
在难捱的等待之中,林晚殊很难不盯上这厢房的那几个小窗。
谁知这些形状美而耐看的小轩窗,一打开竟瞬间妖风灌入,雷鸣般的呼啸声立刻给原本典雅大方的房间,增加了许多分阴森的气氛,还把她美艳绝伦的脸给吹成一团,五官也给吹得拧在一起,更别说观看外面的绝佳景色了。
林晚殊用了好大的劲儿,才把窗户给关好,帘子给拉上,可她还是想试试别的窗户。毫无疑问,每一次她打开小窗户,都会获得一次狂风吹脸服务。
可她偏偏不信邪,硬是要试完了房间里的每一扇窗户,才肯罢休。
在林晚殊和大风的搏斗之中,明明永远都是林晚殊占绝对下风,可她的笑声却一直没有中断过。
林晚殊试完所有的窗户不久后,那丰腴美人领着几个年轻小二过来上菜了,饭菜的美味香气,立刻充满了刚被风洗礼过的房间。
她端来的是一盘已如牛奶般洁白细腻的鱼汤,同样洁白的豆腐和鱼肉,在汤中摆着一个整齐的造型,散发的鲜香就令人口齿生津。站在第二个的小二,则双手端着一盘土豆炖排骨,浓厚的汤汁里这会儿还在冒着热腾腾的泡。
站第三的小二左右手各一盘菜,是热气腾腾的蒜香小白菜,和裹着金红色醋汁的凉拌木耳黄瓜,站第四的小二则一手拎着一盅米饭,一手握着一壶酒。
晏传义一眼便认出来了,这壶酒是他负责的桃花饮,陶壶的侧边还印着远醇坊的标志。
“二位,请慢用。”
桌子是上有十套标准餐具的,碗盘杯勺筷各一样,像玉景楼这样的高档酒楼,餐具都是需要用热水烫一遍再用的。但林晚殊这会儿实在是饿极了,她和晏传义都无视了桌上的热水,直接用了起来,反正看上去都干净得反光。
在皎绫坊一起吃饭那么多回,林晚殊一直是在意自己吃相的,最多吃得嘴边都是油渍,绝对不会上手,也不会乱放筷子。
但此时的林晚殊饿到极点了,遇到难啃的排骨,直接用指头夹着啃。炖排骨里的芋头丸子美味却过于圆滑,两根筷子夹不起来,她就用一根筷子插进去,连插好几个,串成串儿吃。
林晚殊中场休息时,晏传义在她的杯中倒满了桃花饮。
“传义兄,我不饮酒。上次那个妄念太烈了,我第二天起来都觉醉意未消……”
“这款桃花饮,是我之前在远醇坊时负责售卖的,我亲眼见过它的酿造过程。桃花饮非常淡,淡得像桃子蜜饯泡的茶,怎么都喝不醉人的。”
晏传义这么说,林晚殊才放心下来,鱼汤太浓厚了,她其实也很想来一杯淡淡的饮料。
杯中的桃花饮,林晚殊豪饮之后,带着满嘴桃花酒香,十分满意愉悦地看向晏传义:“传义兄,你到我的皎绫坊做事了,那你之前在远醇坊的活儿,交给了谁干呢?”
“其实还是我在干……”晏传义似乎有点儿不想告诉林晚殊自己的工作状态,所以他谨慎而骄傲地,淡淡一笑地答道,看上去竟然还像是有点儿不好意思,“只是多了个助手。”
晏传义也担心,自己的“卷王风采”,会震惊到还涉世未深的林晚殊。
林晚殊果然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内容,手掌盖住了自己的满是油渍的下半张脸,美目瞪得又大又圆:“传义兄,你可真是才干过人,令人不得不佩服!”
“这儿的叶掌柜是胡姐姐的好姐妹,我之前也卖了许多酒给叶掌柜。叶掌柜的酒楼大,需酒量也大,我就总是会给她拿优惠价,她便也会赠我一餐饭。这顿以后玉景楼与远醇坊的订单往来,还会继续,我给她的优惠还会更多,这顿我们放心吃。”
晏传义对开始了“第二回合”的林晚殊说。
整个厢房,此时就算是有好几盏明灯,也显得有些晦暗,看来是时辰已晚。
林晚殊再投入地吃喝了一会儿后,问晏传义这么晚了,肯定也不便于继续观察店铺,那晚上是不是还要借着与叶梦安的生意伙伴关系,继续住她家的空闲住房呢?
“最近这几个月并非玉景楼的旺季,要说空房,那肯定是有的。只是这玉景楼本身位于全帝京最热闹的地段,到了夜晚也吵闹喧嚣得很,更过分的是——这里还会有许多熬夜饮酒寻灵感的文人墨客,他们大晚上的不休息,就趴在窗口看夜景喝烈酒,时不时高声吟诵。在商旅人的圈子里,都流传着一句‘玉景楼的住房,从不是用来睡觉的’。”
晏传义认真地将自己对玉景楼的了解,详细告诉她。
已经疲惫了一天的林晚殊听了此话,忽的愁眉不展:“但我们肯定是都要睡觉的啊。这玉景楼不能住!”
“胡姐姐的姐妹很多,也愿意帮助我们!晚殊,你不必担心,你今晚肯定能睡上好房间。”
“那我们还要多麻烦一个人吗?”林晚殊越说,越感觉她对自己今日出门未带钱一事感到愧疚。
“她的好姐妹都是女商,生意场上的规矩就是这样,你来我来的越频繁越好,千万不要怕会麻烦别人。等你以后把皎绫坊做大了,别人麻烦你的时候也会多。”
晏传义一边说,一边用了一个洁白崭新的瓷勺,将炖排骨里面的芋头丸子,送到林晚殊碗里。
玉景楼的这道芋头丸子炖排骨,好像是素胜过了荤。他和林晚殊,比起排骨都更喜欢里面的芋头丸子,口感绵密,味道层次丰富,里面还有青菜和各类菌干,裹上炖排骨的酱汁更是一绝,唯一的不足就是被厨子揉得太圆了,十分考验筷功。
“真,真的是这样吗?”林晚殊一口一个丸子。
“对,你主动去麻烦别人,别人就更容易记住你。等以后有了什么需要合作的事情,别人就会最先想起你。”
或许是林晚殊今天实在是饿了,又或许是玉景楼厨子的手艺很合她心意,晏传义吃完后,她还分了好几个回合,吃了许久,仿佛是在践行光盘行动。
“晚殊,我先出门去守着,你一个人在这里面补补妆之类的。”
桌上一片狼藉之后,晏传义按着自己的衣摆,低调走出了房门。
“我哪儿也不会去,就在外面等你。我们时间不急的,你仔细一点儿也可以。”
晏传义刚才明明说,他要带她去一个安静的、适合睡觉的客栈,这样的客栈肯定是距离玉景楼有一段路程,如果她再磨蹭的话,那会不会要到深夜才能到达那个客栈?
而且马上就要睡觉了,何必再补一个标准的妆呢?
一想到这里,林晚殊的手脚便利索了起来。
尽管厢房里有胭脂水粉,她也没在这里补妆,而是直接用桌上壶中的温水,混到铁盆中的冷水里面,调和一下水温,然后把残妆洗得干干净净。
所以晏传义都还没在走廊找到站的地方,林晚殊便清清爽爽地出来了:“传义兄,我们走吧。”
作为一个不是很符合性别刻板印象的男生,尽管林晚殊一般只画淡妆,晏传义也能看出来她此时已是素颜。
这也是认识这么久以来,晏传义第一次见到她的素颜,其实大体感觉与淡妆差别不大。
初见时,晏传义以为林晚殊的美,是因为她足够天生丽质,又有精致华丽的条件;到今天,晏传义才知道她的美,其实是因为她不在意自己的美。
“好晚了,我们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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