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缨溜溜达达的从电视台里出来,思忖着下午去做些什么。
似乎要做的事情很多:买新车、拆行李、收拾屋子、租工作室……积攒的事情太多,涨得她脑仁儿疼,干脆就都别想了。
南缨站在路边,皱着眉在手机上划拉。
昨天白夭告诉她的打车软件,叫什么来着?唉,国贸的大马路旁,着实是拦不到车啊……
但手机忽然来了个电话,是个座机号码。
南缨的动作顿了一下,目光陡然转沉。她停了几秒钟,才接起电话:
“喂?”
“是我。”,电话那头传来冰冷的女声,优雅的、矜贵的,带着疏离。
南缨顺手拽下了绿化带上的树叶,烦躁的扔在了地上:“哦,妈。我回来了。”
“我知道你回来了……为什么?”
为什么?南缨冷笑,这真是个好问题。血脉相系的母亲,不问她哪天回来的,却要问她为什么回来?
“也没什么,我都毕业了,总不能一直在美国游手好闲。”
“你江叔叔,已经替你联系好了画廊。你在那边的发展前景,要远比在国内优越。南缨,你已经不小了,要对自己的人生有所规划……”
南缨烦躁的拽了下头发,心中是一片森然。她很想出言反驳,但最终,只是淡淡的,回了个“哦”字。
电话那头的人,似乎被她冷淡的态度气到了,半晌都没有说话,只传来抽气声。
南缨几乎都要以为,母亲要对她破口大骂了。但还是没有,多年的涵养都融在了骨子里,就算是气急了,也不会变作歇斯底里的泼妇。
但这种不出声的平静,要远比怒气十足的斥责,要来的恐怖。
南缨屏住呼吸,笑着等待最后的宣判,但电话那头,只飘来冷冰冰的一句:
“我是管不了你了。今晚来家里,和你江叔叔谈谈。”
南缨的脸上,骤然浮现出失望、讽刺的神情,复杂交错,像打翻的调色盘。
她挂了电话,抬头看向远处的立交桥。虽是午后,却也是车水马龙的景象。天幕和街道都是淡灰色的,街上的行人也都像戴了面具,一律匆匆走过,不带任何表情。
南缨忽然有些迷茫,她回来做什么呢?这个城市有16万平方千米、10个城区……
但究竟哪一寸土地,是她所能立足的呢?
人到六十,已是花甲之年了。但对商界的男人来说,仍是精力旺盛的年纪。
但江韶华,已经不大管公司里的事了。只因他有个足够优秀的长子——江北。
江韶华做的房地产生意,向来是在刀尖上跳舞。背后的关系错综复杂、涉及的金额数目巨大,稍有不慎,就是个满盘皆输的结局。
他在风风雨雨里闯荡了几十年,曾失败过,但更多的是辉煌。时至今日,已成了业内妥妥的“大鳄”。多少人想从他这儿分一杯羹,都得赔着小心,看他的脸色。
像他这样的家庭,最怕的就是后继无人,而更怕的,是继承人太多,会争得腥风血雨,平白让外人捡了便宜。
好在江韶华只有两子:江北、江南。南缨也算是他的闺女,但一没血缘关系、二没入过族谱,完全不在继承人的行列里。
而江北和江南,年纪相差了足足八岁,性情也是南辕北辙。生母去世时,江北已经十岁,是个稳重有担当的少年。此后一路披荆斩棘,不负众望的,长成了雷厉风行的商人。
那偌大的家业,就全落在了江北的肩上。
而江南,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一门心思扑在娱乐圈,手段刻薄狠辣,却游刃有余。按说他经营的娱乐公司,也算是行业里的巨头了。但在他父亲那里,终归是个花里胡哨的职业,上不得台面的。
但再上不得台面,好歹也是事业有成的青年。家里的三个子女,最让人头疼的,就属南缨了。
江韶华到家的时候,看到妻子坐在沙发上,语调平缓地与南缨说话。
而南缨则站在对面,低头看着自己的足尖,背影懒散……
“星河,你先去休息吧。”
江韶华扯下领带,交给等在一旁的保姆。而后慢条斯理的在沙发一侧坐下,姿态儒雅。
南缨的嘴角划过冷笑,但抬起头时,神情却乖巧的无懈可击:“江叔叔好。”
“嗯”,江韶华点点头,示意南缨坐下。
而温星河见到丈夫回来,显然松了一口气。她一共生了三个子女,大儿子稳重孝顺、大女儿柔弱乖巧,但唯独这个南缨,本就是一个意外,性情也太过极端,让她无从招架。
好在南缨对这个继父,尚且算得上‘听话’。留他们两个人谈一谈,温星河是放心的。
南缨极快地抬了下眼睛,看着母亲转身离开的背影,眼神淡淡的,又很快的挪开了视线,去看自己的继父。
一身合体的高定西装、全球限量款的腕表,衣着的精致倒在其次,关键是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文人气息,让他显得像个温柔的长者,而不是心思诡谲的奸商。
但南缨早就厌烦了这种惺惺作态,她宁愿江韶华和她的生父一样,一生气就大喊大叫,甚至一巴掌向她挥来!
而现在,他分明是对自己回国的决定不满,但说出口的话,仍旧是温柔的:
“小缨,我看了你得奖的那副画作,很有潜力。”
“只是个新人奖,不值一提。”
“不要妄自菲薄嘛。”,江韶华笑了笑,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我是不懂艺术的,你妈妈只懂文学,也不懂绘画。但那些评论家,对你的画反响还不错……你不喜欢国外的画廊,也没关系。叔叔替你联系了几个老朋友,哪天带你去见见。”
“谢谢江叔叔。”,南缨笑着婉拒了:“叔叔的朋友,都是鼎鼎有名的大艺术家,我还不够格去见呢。我这次回来,就想开个小的工作室,先磨炼两年。”
“嗯,这样也好。”,江韶华表示理解,说道:“画展什么的,也别搁置了。这些都交给你大哥打理吧,他办事,我很放心。小南总是瞎折腾,别扯了你的后腿。”
果然,还是说到重点了。
南缨对此毫不意外,手指却抑制不住的颤了一下。继父的言外之意,她已经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总之就是四个字——远离江南。
说来好笑,她在国外的五年,没少被江南拐弯抹角的骚扰。但末了,一切仍旧只是她的错,是她与兄长纠缠不清,是她不知何为自重。
南缨笑了:“我自然是要麻烦大哥的。”
江韶华点了点头:“要不要搬回家来住?虽说年轻人都喜欢没有拘束,但你一个女孩子,总是让人不放心。”
“不用了。”,南缨喝掉杯中的残茶,说:“我爸给买的房子,我要是不住,岂不是平白辜负了他的心意?”
毕竟他对她的心意,也只剩那一所房子了。
江韶华的眼里闪过一丝了然,客气的请南缨用些水果。而南缨,则笑着婉拒了,姿态得体的出了大门。
江家自然有司机把她送回去。南缨窝在后排座椅上,过了一会儿,干脆整个人都躺倒在座上,百无聊赖的盯着车顶。
连车顶,竟都是灰色的……
午饭时间,南缨又一次出现在了电视台的食堂。只不过这一次,显得有些没精打采……
苏黎走进食堂的时候,还不自觉的张望了一下。这回倒没人拽着他的衣角借饭卡了,不错,今天又是清静的一天呢。
结果苏黎刚坐下没多久,老远就看见一个端盘子的人,慢慢悠悠的往这个方向走。
身旁的吴团眼睛都亮了,兴奋地跟苏黎说:
“连长,是南缨姐!她真的穿了双胶鞋啊!不过这款式也太老了,咱都不发这样的了,她是从哪儿搞的啊?”
苏黎对他笑了一下,说:“团子,看来上午的训练量,对你来说很轻松啊。”
“啊?不轻松啊……”,吴团一脸茫然,随即低头猛吃,不敢再四处乱看了。
但其它桌的人,视线却都忍不住飘到了南缨的方向……
她今日穿了条军绿色针织长裙,脚上踩了双军用的胶鞋。这一身似乎有些不搭,但出现在她身上,又意外的和谐。
她本就身材高挑,就算穿个麻袋,大风一吹,也能显得凹凸有致。更何况身上是一条大牌的针织裙呢。
再配上她那副面无表情的表情,愣是把食堂的拥挤小路,给走出了秀场的感觉。还有女职员偷偷打量,在想她脚上的鞋子,莫非是哪个大牌新款?
而被人行注目礼的南缨,就那么毫无所察似得,慢吞吞地走了过来,慢吞吞地坐到了苏黎的隔壁桌。
这一回,她安静的很。垂着头,恹恹的喝着面前的汤,没什么胃口的样子。
吴团踌躇了半天,见连长连头都没扭,更别提主动说话了。他心一横,就开口问南缨:
“南缨姐,你吃这么少,不饿吗?”
“啊?”,南缨有些迷糊的抬起头,目光迷离,睫毛微颤。
苏黎几不可察的皱了下眉头,旋即脸色恢复如常。
“我不饿……”,南缨看了他一眼,又没精打采的低下了头,搅着碗里的汤。
吴团一脸着急:“连长,你看下南缨姐呀,她好像生病了!”
“没病。”,苏黎挑了下眉,“她是喝多了。”
“不会吧?”,吴团诧异地扭头,问道:“南缨姐,你大上午的,喝什么酒呀?”
“哦”,南缨又艰难地咽了口汤,压下胃中翻腾的酸意,“昨儿晚上喝的。”
这下,吴团沉默了……
南缨确实是宿醉未醒。出门前刚洗了个澡,发梢还有些潮意。身上倒是带着特有的清香,但仔细一闻,还是有些淡淡的酒气。
醉人的,堕落的酒气……
南缨的头很痛,昨晚在夜店喝了一宿,身旁的发小们都陆续携伴离开,她却一直在卡座里瘫着,一杯接一杯。
不是没有蠢蠢欲动的男女想靠近她,想捡个不省人事的醉鬼回去。
但那些人还没走近卡座,就会被酒保不露痕迹的请到别处。于是乎,从深夜到凌晨、从高朋满座到形单影只,南缨把自己喝得头痛欲裂,心中却异常的清醒。
这家夜店,是江南开的……
而南缨回到家后,天色早已大亮。她在地毯上坐了许久,面前是一杯冷水,毫无睡意。
也不知怎么的,她鬼使神差的,竟洗了个澡,套上衣服来了电视台。
脚上的胶鞋是新买的,很不合脚,走起来有些空荡。
按说她费尽心思的来了,应当再费些心去搭话的。但南缨整个人都很颓唐,默默地坐在那里,连肩膀都耷拉了下去。
其实她不说话的时候,反倒显得风姿绰约,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
但她那高冷的风度,也没能维持多久。食堂的汤做的太油腻了,她喝了几勺下肚,胃里却愈发的翻江倒海起来。
南缨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了,捂着嘴跑了出去。
一旁的苏黎叹了口气,眼神有些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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