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的咖啡馆,馥郁的咖啡香味萦绕。高渊见侃侃而谈,中心思想就是,啊,豪门富家终于找到走失的小女儿,而他也终于能和初恋修成正果了。
三件套西装出门的吴叔,在沁凉的空调房间里却感觉很热,脱下了西装外套,搭在了椅背上。他保持风度,耐心地听完,而后虚心问道:“所以,我们能不能言归正传,聊一聊温语?”
吴叔直接称呼了姓名,他现在已经知道画像上的人叫温语,他不想说是高渊见的女朋友,毕竟是一个和相亲对象相处融洽的渣男,说是他女朋友都是对别人的一种不尊重。
高渊见喝了一口咖啡,润润喉,“我一直在聊啊。”
“她不是你家走失的小女儿?”
吴叔:“?”
啥玩意?
高渊见一脸我都看透了的笑意:“别装了,我都明白。悄悄地找,不能声张。豪门秘辛,我懂的。”
你懂屁!教养良好的吴叔心底默默爆了粗口。自家少爷向来不近女色,避女人如蛇蝎,可前几天他在收拾他房间的时候,看到了书桌上一张女孩子的素描,上面写着方大校花四个字。
吴叔暗喜,少爷终于开窍了,有了暗自喜欢的姑娘,情劫有救了。他悄悄地收起素描,拿到方大打听,结果遇到了高渊见,说画像上的姑娘是他女朋友。
吴叔那瞬间脑子里想了很多,为了少爷的命,甚至想过让少爷不如做个三吧,后来者上位。太毁道德了,吴叔暗自唾弃自己,而后就听说了高渊见要去相亲。
吴叔黑人问号脸,圈子里打听了一圈,知道了太多。比如高家嫌贫爱富看不上儿子女朋友,拿了十万块钱逼分手,比如分手就在他们现在在的咖啡馆,比如分手当天少爷也在,围观了全过程。
所以,也就是那天,少爷见到了温语,并且一见钟情的吧?
吴叔恨不得穿越到当天,摁住少爷的头送到温语跟前,让她立刻甩了渣男和少爷在一起,少爷比渣男有钱,比渣男帅气,分分钟打渣男脸。
查到这些事情后,吴叔问了方大温语同班同学,很多人都只说知道温语家在山里,但具体是哪里的山,家在山哪里,都是一问三不知。想着前男友关系更亲密一些,也许会知道她家住址,是以,高渊见约他见面,他同意来了。
来之前,他特意把这件事告诉了少爷,让他安心,他最终会抱得美人归的。少爷似笑非笑,笑容诡异地让人发毛,见多了这种笑的吴叔完全不放在心上,只是按照少爷的要求,在和高渊见谈话的时候和少爷保持通话的状态。
高渊见神秘兮兮地套近乎:“以后都是一家人,吴叔,不要和我这么见外。”
高家这儿子脑子恐怕有那个大病。吴叔不想和他掰扯,直截了当地问:“你知道温语现在哪里吗?”
“她和我生气了,拉黑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高渊见叹了口气,“她在躲着我,我找不到她。不过,幸好,吴叔你出现了。你们找了她这么多年,一定知道她家在哪里吧?”
他充满期待地眼神炽热地望着吴叔,吴叔只想再爆一句粗口。他知道个屁。
同意和高渊见见面一定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吴叔懊悔不已,随意敷衍两句,便要告辞离开。
高渊见没有阻拦,又是一副我都懂的神经模样。
吴叔:“……”
他拎起西装外套穿上,边扣着扣子边准备离开,一抬头,看到了隔壁桌的年轻男人。
五官秀气,身材略有些单薄,少年感却很足,远远看去很吸引人眼球,尤其是对女孩子而言,能打动对方,从而母性泛滥,忍不住想呵护他。
吴叔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尤其是,当初高渊见和温语分手的时候,少爷正是和他一起喝咖啡,很微妙。吴叔走过去打了个招呼,侯景同抬起眼,站起来,很规矩地喊了一声“吴叔”。
“一个人?”
“是呀。”
“在干什么?”
“画符。”
侯景同转而问起了赵博言:“泼黑狗血有用吗?”
吴叔摇头,“还是要谢谢你。”
侯景同却皱起了眉,认真地追问:“他是不是不愿意把黑狗血泼在自己的身上?”
吴叔这才知道黑狗血是要泼在身上,而不是床边。他家少爷估计洁癖发作,根本就没告诉他这一点。
从吴叔的表情上看出,他猜对了,唇边绽开一抹得意的笑容,“我就知道。”
吴叔又感觉到热,想脱西装外套了,侯家生这小儿子的时候在医院和人抱错了,前段时间刚发现真相,才从山沟沟里把他接回来。听说,这个小儿子狗血小说看多了,尤其是真假少爷系列的,什么真少爷回家,却发现父母爱的是假少爷,哥哥护的也是假少爷,真少爷可可怜怜一个人。假少爷是明珠,真少爷鱼目,怨不得大家都爱假少爷。但其实,真少爷却玄术一流,各路大佬都求上门,请他帮助。
最后一家子震惊,纷纷抛弃假少爷,要给真少爷温暖的亲情,真少爷却不稀罕了。
吴叔私以为,侯家小儿子和高渊见可以好好聊一聊,或许会相见恨晚。
终于走出咖啡厅,艳阳高照的太阳底下,吴叔却感觉到一阵凉爽。他拿出手机,打电话给自家少爷,“少爷……”
对面凉薄的声音打断他,“吴叔,说过很多遍了,不要叫我少爷。”
吴叔从善如流:“好的,少爷。”
对面:“……”
吴叔自顾自说道:“两件事,第一,少爷您可以不做三了,放心大胆地去追求心上人吧,到时候一定要带着温小姐去高家面前,让高渊见悔不当初,痛哭流涕,他既然这么喜欢写剧本,这种高爽剧情也让他试试;第二,我刚刚遇见侯家小儿子了,您等着,我这就去收购黑狗血,晚上十二点,不见不散。”
对面:“……”
挂断电话,吴叔长出一口气,舒服了,他再次穿上了西装外套,上了听着路边等他的加长宾利。
浑然不知有人在寻找她的温语,正蹲在山沟沟里,等着自己种的第一批西瓜成熟。
她举着手机,向自己的金主姐妹展示:“看,这就是我为你种下的西瓜!”
一望无际的瓜田辽阔,翠绿的藤间是一个个绿色花纹分明的大西瓜。苏澄嘉喝着无糖的肥宅快乐水,诚恳发问:“一千万买这么一大块地的西瓜吗?”
温语从手机里找出自己种西瓜过程中拍的照片“啪啪”一下全发过去,有翻地的,有西瓜种子种下去的,发芽、长藤、开花、结果,全都有,无声证明了这西瓜真是她亲自种出来的,不是花钱买的。
苏澄嘉:“p图技术真不错。”
温语:“……”
作为金主爸爸,怎么能不相信她投资的未来首富呢?温语邀请她来荒山,亲眼看她怎么用二十天的时间种出满山挂果的荔枝。
一个人在宿舍待着寂寞的苏澄嘉心动了,就当来度假吧,她答应了:“你把地址发给我,我来申请航线,作为考上研究生的奖励,我爸刚给我买了架私人飞机。”
温语狠狠地羡慕了,她开着拖拉机回荒山,而她的富婆姐妹却开飞机来。贫富差距太明显了。
不过,荒山刚出现在世人面前,估计航线暂时申请不下来。温语说私人飞机的事待会再说,现在言归正传,“我们来采摘西瓜吧!”
手机屏幕一转,中间闪过慕飞尧的身影,被苏澄嘉眼尖地看清了,白衣飘然,眉眼轮廓分明,优雅俊美,一头长发比束在身后,玉树临风贵公子。
好姐妹,苏澄嘉感叹,做戏做全套,买了西瓜地,还请了演员。这演员长得真不错,她可以再投一千万,送他出道。等见面,她一定要和这个演员聊一聊。
西瓜颜色青绿,敲之声音清脆。温语用灵力笼罩住一百亩的瓜田,以精确的尺寸比量,精准地找到了最大的一个西瓜,然后摘了下来,她让慕飞尧拿着手机,对着屏幕,当着苏澄嘉的面,徒手掰开。
水灵灵的,瓜瓤鲜红,汁水丰富充盈,令人垂涎。
温语吃给苏澄嘉看,言简意赅评价,“甜。”
苏澄嘉手里的肥宅快乐水瞬间不香了。
荒山的精怪屏息等待温语对手中瓜的点评,待看到她吃完满足地笑意不自觉盈满眼睛,便知道这西瓜种成功了。
他们不自觉欢呼起来,温语招呼他们自行摘西瓜吃。
每个人都冲向了自己灵力催生西瓜的地方,自己种的西瓜最好吃,不容反驳。
温语再次拨打视频,很快,对面出现了一个坐在办公桌后的男人,四十来岁,大概是平日里常绷着脸,面容便显得严肃,还有些凶,整个人的气质慑人。
“莫局,看,这就是我种下的西瓜。”温语不怕他,笑着移开身影,露出身后的瓜田。
“可以让你的专家组来验收了,该怎么实验怎么实验,我种的瓜,保证质量,味道还甜。”
莫成泽难得露出笑容,肯定了温语的辛苦,“好,我这就组织人过去。”
温语挂了视频,看向她的瓜田,微风拂过,瓜藤如浪。
这不是瓜,是她的钱啊。
她的一个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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