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奕坐在咖啡店里,宽大的渔夫帽遮住大部分脸,他低头微微喘气,捂住胸口,感受沉重而渐渐失去节奏的心跳,脑海里不住轮播五分钟前的惊险时刻。
过个马路的功夫,突然一阵狂风大作,竟然生生吹断一块招牌,把足以将人压倒的庞然大物砸在他的脚边,要不是口里中手机忽然响起,停下一步,被砸的就是他本人了。
算上这次,这已经是他今日第三次死里逃生。前两次分别是他的刹车失灵和自家餐厅电闸漏电。
毫不夸张的三次死里逃生,连奕觉得自己可能用完了这辈子所有运气,回想起来都觉得胆战心惊得后怕。
没有人不怕死,尤其是他。
因为他的生活很好啊,光是财富自由这一点,已经给了他足够的底气活得自在快乐。所以如果要他立刻结束生命,他算了算,太tm亏了。
他翻出微信,在联系人里翻了又翻,点了几个头像,群发了同一句话,马上便有红点冒出来。“1,2,……13”短短两分钟,他收到了十几条消息。
连奕满意地勾勾唇,更是释放百倍荷尔蒙,绅士地对着咖啡店员说话,点了一杯美式,果然引得小女生双眼冒光,双颊潮红。
是了,这才是他。不过是一句“我爱你”,难道全世界没有人对他说吗?多得是想爱他的人,如今正好给他们一个机会。
他晚上见的是一个比他小3岁的造型师,名叫paco。他们曾经在一场发布活动认识,paco读书的时候做过模特,后来转做造型,也亏连奕帮他介绍客户,他一个新人才有机会做了几个出圈造型,越来越火。
连奕第一次主动找他,paco很意外。谁不爱又帅又多金的老板呢?何况连少和其他想包养他的老板不一样,要说哪不一样呢,除了脸,还有连少身上那股劲儿,那种我很高贵谁都别碰我的傲娇贵族气。
paco和同事们讨论过,连少绝对不是装逼,因为连少完全有这个资本,不需要装。他发自内心的崇拜连奕,当然也希望从连奕这里获得一些,好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他想着,露出自己对镜子练习过无数次,最能俘获人心的笑容。他红着脸将纸袋推到连奕面前,里面装着某品牌justeunclou钉子系列的戒指,以感谢连奕上次的帮助。
奢侈品一般他都靠金主送,自己是不舍得买的。但如果要送连少礼物,不下点血本肯定不行。
连奕扬扬眉,笑得恰到好处,“谢谢,我很喜欢。”
paco说:“你不打开看看嘛?”这个款他选了很久。
连奕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没人能阻挡这种魅力。他们的背景从高档餐厅转换到了顶层套房。连奕站在落地窗前,整座城市夜景尽收眼底,霓虹灯连绵成一片闪光的网。
忽然,一双手试探性地贴在他背上,随后是侧脸。paco洗了澡,穿着浴衣,在他身后轻轻说:“连少。”
做过模特的人,身材自然是绝好,脸蛋也有种令人难忘的风情。可连奕实在没心情。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看到盒子上印着的logo,paco眼睛一下就亮了。
“我们很默契。其实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这是比他送的礼物还要贵上几倍的一直想买却不舍得的牌子,钻石胸针在馨黄的灯光下熠熠夺目。paco实在太开心了,他忍不住踮起脚尖想要献吻,却被连奕抱进怀里,“你还没说喜欢我呢?”
“你喜欢我吗?”连奕的眼睛深邃得像一块黑色宝石,一旦里面装满柔情蜜意,投射出来的目光就像绵密的蛛网一样,将猎物层层包裹。
“喜,喜欢。”paco满心欢喜,如果能和连少谈恋爱,那不知道有多好,或许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工作室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了。
连奕没有对他做什么,沐浴完,说了句晚安后,竟然直接睡了。paco不敢多问,像个乖巧的小猫顺从地钻进被子里,贴着连奕睡。连奕像对jessi一般摸了摸他的头,觉得触感不对,就停手了。
阳光洒在洁白的大床上,连奕撑着手看着醒来的paco,俯下身子在他额间印上一吻,“我爱你。”
在清晨收到如此热烈的告白,paco大为触动,好在他经验丰富,他娇娇地蹭着连奕的胸膛,包含柔情蜜意道:“我也爱你。”
连奕佩服自己居然有如此耐心,花一整晚时间,只为听一句告白。毕竟他记得梦中白大褂说的关键词,“真心”。所以他总是要铺垫一下,诱发一些真心实意出来。
听到这句话,连奕看了看表,翻身起来直奔浴室。他在里面独自呆了两分钟,paco听到里面传来两声低低的干笑。以为连奕有什么开心的事情,他捞起自己的白衬衣,露出高挑纤细的长腿,婀娜地倚在门框,“连少,怎么了?”
连奕把视线从镜子转向paco,笑得人畜无害的美男子,含情脉脉的双眼注视着他,那双薄唇曾在刚刚,向他发出告白。
真蠢。
“你现在能消失吗?”
paco拎着包,失魂落魄地走在酒店大堂。他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连奕,怎么的一个大早就被人轰出门?
好在他心理素质过硬,转眼他又想开了,无所谓,他又没有损失,反而赚到一个几万块的胸针。他满意地合上盒子,摇曳生姿地走出旋转门。
他戴上墨镜,心想,不过这一夜都没有碰他,连少不会是不行了吧?啧啧……
连奕自然不知paco是怎么揣测他的,他颓然坐在浴室里,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胸口上的数字又少了一天。
他忍不住抓了几下头发,骂了一句。
其他的人都不需要见了。还有必要吗?他自己是什么人,他交往的那些又是什么人?
呵,什么真心。
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没有这两个字。一切人,一切事物,都是资源。他作为上位者,占据先天的优势,进行资源整合或置换,在利益交换间,真心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
他相信他的父亲在董事会上,也不会因为某个老员工的一句“我十年真心为这个公司!”而撤回对他的调动,只会反问他“你对公司有什么价值?”
同理,他连奕对于这些人来说,又有什么价值,无非是地位、权利、金钱。真的可笑,这个诅咒是存心踩着他的雷点不让他好过是吧?
他本就没有真心,拿什么去换别人的真心?世界上哪那么多傻子让他哄?
连奕恍惚间想起一张脸。盛夏的午后,他在空旷的自习室,听到的一句告白。
“连奕,其实我喜欢你。”
每当想起这句话,他的心都会不可避免的泛起淡淡的奇怪的感觉。
他推开家中储物室的门,在一堆盒子中找到了宋之辞送他的礼物,除了那张贺卡以外,还有一本绝版书。
这本书是他大学时期很喜欢的作家早期一部作品,很久以前他们还是朋友的时候,曾经和宋之辞提过一嘴,没想到他现在还记得。
宋之辞是连奕有生以来接触过的,少有的正派人物。用正派这个词,的确是因为宋之辞本人极其谦和善良,品行端正,毫无不良嗜好,而且界线分明,刚直不阿,什么两面三刀、趋炎附势、能屈能伸的适合社会生存的能力倒是很欠缺。
连奕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以为他假正经。陆陆续续发生了一些事情以后,他认清了,这人是真正经。连奕觉得宋之辞人还不错,又聊得来,便与他成为了朋友。
在绝交之前,他没想过会和宋之辞走到这一步。
同样,在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能帮他解开诅咒前,他也没想到宋之辞。
他一下找到人生中最后一个,可能会真心告诉爱他的人。毕竟,那个人曾经那么爱他,只是他拒绝了。
此时的连奕尚不知道他将宋之辞伤得多狠、多重。他一如既往地陷入自恋中,将这件事情看成创业,从0到1很难,若是从1到100则简单多了。
他很有自信,让宋之辞再次喜欢上他。
或许是老天眷顾,在连奕相信了这个诅咒,并且积极开始找对象开始,他的身边再也没有发生危险的事情。若不是胸前的倒计时还在继续,他要以为自己是不是妄想症。
他立刻从同学那里问到了宋之辞现在的工作地址,一家位于cbd的知名国际广告公司,宋之辞在那做设计总监。
连奕认识那个公司的老板,他联系上说自己下午有事找他谈,对方自然是喜不自胜,推开了原本的例会,改约连奕。
约定地点,就在宋之辞公司。
连奕换上崭新的西装外套,俨然一幅成功人士模样。他侧仰着头,系着领带。换完衣服,连奕只觉得老气,不耐烦地脱下,一些过去的画面又跳进脑海里。
他在篮球场打球,跳跃,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后,他落地,转身就见背着帆布包的宋之辞,站在梧桐树下,绿色的树荫,白色t恤的少年。
连奕重新换了一件t恤,外面穿了件黑色衬衣外套,脖子上挂着几条设计感极强的金属项链。
这样,会不会比较像那个人大学记忆里的样子?他烦闷地戴上戒指,心跳声音越来越大,甚至从手指传递给他。
你在紧张什么?他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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