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宋之辞就接到阿栩的电话。元气满满的声音比窗外的阳光还提神,宋之辞把手机稍微拿远了点,无奈道:“早安,阿栩。”
阿栩嘿嘿地笑,问宋之辞在哪里,他要接他去玩。听到宋之辞的回答后,音调瞬间又拔高了好几个度,“你说你在哪里?!”
“为什么会在他家啊!”电话那头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你等着,我马上来救你。”
宋之辞忙道:“阿栩,连奕生病了,我帮忙照看一下。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哈??搞不懂诶,你干嘛要管他死活。”阿栩刚穿上外套,往床头一坐,愤愤道:“我看他又在演戏啦。”
宋之辞扶额:“他真的在生病。”
阿栩切了一声,“那就是苦肉计咯。”他气鼓鼓的,生怕宋之辞再被连奕的花言巧语骗了,提醒道:“小辞,你又不是第一次在他身上吃亏!”
捧着杯子,回想起昨天与连奕相处的种种,宋之辞笑着说:“我们现在只是朋友,阿栩,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而且,我走以后,我和他以后应该不会再见了。”这两天就当,给他们这几年,划上一个相对完满的句号吧。
阿栩不放心地又唠叨了好几句才挂了电话。宋之辞收起手机,转身便看到连奕站在沙发旁,表情有点错愕地看着他。
“我,我不是故意听你打电话。”他推开卧室门,正好听到那句“我和他以后应该不会再见”,落地窗前的背影刺痛双眼,脚下如同灌了铅块,走每一步都很艰难。他抓了一下头发,笑容怎么也勉强不出来,有很多个问题想问,统统梗在喉头,无法开口。
宋之辞帮他倒了一杯温开水,两人互换位置,坐在昨夜聊天的桌前。
“连奕,我打算去另一个城市定居。大概下周离开。”
“伦敦?”连奕很缓慢地喝水,温热的液体更让他能感受到逐渐变冷的身体。
“不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小城市。”
“噢。挺好。”比他想象中,近一些。连奕配合地说道,“小城市安静,宜居。”
“你一个人吗?”他忍不住问。
“……”
“对不起,我冒犯了。”连奕低下头,他必须谨记朋友的边界,不能越界。他尽量让语气显得轻松,并且充满真挚的祝福,“祝你一路顺风,事事顺心。”
宋之辞笑着点头,“你也是。”
连奕也笑。转身去冰箱里拿东西,在冷空气四面八方的包围里,他终于把涌上来的情绪压了下去,在宋之辞面前保持了完美的风度。挺好的,他想,有这层朋友关系,起码宋之辞不会再不告而别,比上一回的状况好太多了。
宋之辞还说,直到他不需要输液为止,也就是明天前,他都会在家陪他。听到这个消息,手里的杯子差点掉到地上。“……真的吗?”
宋之辞环顾了一圈他家,指着整齐排列的蓝光dvd的玻璃柜,“等你输完液,我们看电影可以吗?”
连奕立刻拨通了医生的电话。
不知道是血糖的作用,还是对这件事的期待影响,他的脸色是近日以来最好看的时候,迷人的眼睛重现光彩,脸颊带着浅浅的红晕。整个精气神都上来了,哪还有前两天颓废的影子。
他们选了一部老片,讲述了某个求死的男人被吸血鬼变成永生的同类后,两百年爱恨纠葛的故事。
连奕以为这是惊悚类电影,随着剧情深入,两位吸血鬼男主角在轻薄床帷之后,用尖锐的獠牙在彼此脖颈上游弋,柔柔缕缕折射暧昧的白,冲破屏幕的诱惑气息撒了他一脸。
他悄悄看宋之辞,坐在与他隔了一个位置的地方,正专注盯着屏幕,左手撑在沙发垫上,和他的右手差不多10公分距离。
注意力回到电影里。起初,名叫路易的男人抗拒喝人血,和本能抗争着,最终失败,堕落。但他始终恨那个将他推入血腥地狱的吸血鬼莱斯塔特,甚至为了逃离他而将燃烧的烛台向重伤的他掷去。
张牙舞爪的冲天烈焰将最初吸血鬼惊艳绝伦的身影完全掩去,只有不可置信的悲痛的声音不断呼唤路易的名字。
放映到这一幕时,宋之辞抓着抱枕的手渐渐抓紧了,连奕很想按下暂停键,然后将宋之辞收进怀里,用吻安抚他。
连奕预感到电影是悲剧。永生意味着永远孤独。一个天然的吸血鬼,一个后天的本性依然是人的吸血鬼,注定无法互相理解。
他们在漫长羁旅中,温馨陪伴只是脆弱的樱花,美丽而短暂。更多的是失去,不断的失去,然后回到孤独中。
果然,结局里他们再度相遇,迷人摄魂的莱斯塔特已经垂暮枯萎,再也不复曾经。背叛,恩怨来了又去,但他依然等着路易,说着“我们”。
然而路易还是撇下虚弱得不堪一击的他离去了。
两百年的执念最后化作被吸干血液的枯萎蔷薇,被风吹成残沫。
果然……伴着电影落幕,连奕在等宋之辞先开口,一般朋友看完电影不都是有讨论分享的环节么?
只听宋之辞轻轻出了口气,小声道:“莱斯塔特太帅了。”
……早知道看动物世界算了。连奕表示他并不想听前男友兼单恋对象当他的面夸别的男人,哪怕是电影演员,也不行。
可他没有像以前那样撒娇,然后得寸进尺要拥抱的资格,所以抓了一个抱枕压在胸前,忍住不让委屈的脸色流露出来。
宋之辞侧脸靠在抱枕上,歪头问他:“你觉得呢?”
“……帅。”他妥协。
宋之辞闻言笑了,“我问你觉得电影怎么样?”
连奕想撤回上一句违心的话。
他们如同回到没有误会,没有那么深羁绊的大学时光,单纯地聊生活里的趣事一般。不过这仅是表面,或者说是宋之辞单方面的视角,只有连奕知道他每分每秒都在忍耐,因为宋之辞就坐在他的家里,坐在他旁边。
如果他有獠牙,或许也会自私地将宋之辞变成吸血鬼,与他共永生也不一定。这个幻想出现一秒,便被他抹杀了。
倘若他真是电影里叫做莱斯塔特的吸血鬼,他会找个城堡,在最高的那座塔里定制一个适合长眠的棺材,别遇见路易,以免抱着无法拥有的遗憾和痛苦,永远孤独。
他抱紧怀里的枕头,问宋之辞:“你觉得,路易对莱斯塔特是什么感情?”
宋之辞认真想了一秒,“恨?”
被逼着去做不想做的事情,变成恐怖的嗜血怪物,换成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恨那个吸血鬼吧。
连奕笑了笑,“的确,他不可能会接受莱斯塔特。”
宋之辞摇摇头,有不同的见解,“说不定他们还会再见,吸血鬼不是永生的么?”他顿了顿,视线再次投向屏幕,“何况莱斯塔特真的很美。”
行。还是结束电影话题吧,连奕想。
晚上,宋之辞给自己煎了一份牛排,不能吃的连奕坐在一旁喝温开水。
以前宋之辞的拿手好菜是阳春面,两年时间,已经修炼到能快速做出一份卖相和香味都极佳的牛排。表皮微微焦褐色,滋滋作响,肉类的香味飘进鼻子。老实说,这种味道对于还在恢复期的他来说,有点油腻。但这是宋之辞做的牛排,他讪讪道:“我能吃一小块吗?”
宋之辞放下叉子,正色道:“医生说你明天才能吃流食。”
连奕垂眸不语,像犯错的小孩,双手捧着杯子,眉宇间散发着沮丧的氛围。
“早点睡吧,明天早上我帮你煮粥。”宋之辞再次包容照顾他。
连奕立即抬起了明亮的眼睛,一口气将杯里的水喝完,去卧室里洗澡了。
宋之辞无奈地摇摇头,仔细将牛排切成小块。投入地做一件事情,他才能平复因为连奕而混乱的心跳。真的很奇怪,他只要靠近连奕,很多理智都会像被融化一样,脱离他的身体,只有遵循本能一般,忍不住依恋那个人。
反正已经是最后一次了,他告诉自己。明天一起吃完早饭后,他便会离开,然后他们两人都回到各自的生活轨道上,做淡如水的君子之交。
宋之辞洗漱好,准备履行煮粥的约定,却看到连奕早已经在厨房里。他看起来身体状况好了很多,昨天似乎也没有再犯胃痛。他正把翻滚的砂锅放在隔热垫上,抬头见宋之辞,便笑着说:“早安。”
宋之辞恍惚了一下,若不是连奕和过去在外形上有变化,以及他豪华宽敞的家与老小区差距实在大,他也要有时空混乱的错觉。
于是他很沉默地喝粥,连奕不知宋之辞的温度为何冷了,有些不安地开口道:“很难吃吗?”
“……不会。”
连奕机械性地进食,回想着氛围是从哪一刻开始变差的,是因为他自作主张准备早餐吗?还是因为说了早安呢?
嘴巴里又干又苦,根本吃不出味道,苦涩的心渐渐蒙上无力的灰尘,他没有自信把控好宋之辞嘴里的“朋友”的尺度。
宋之辞忽然道:“你的手机一直在亮。”
“噢。”连奕拿过来,看了一眼,微表情写着不耐。点击了屏幕几下,往下滑,最近通话里很多个未接,来电人刚刚又给他发了几条信息。
“宋之辞。”
“嗯?”宋之辞抬头,捕捉到连奕看似平静的脸背后,暗藏的不自然的焦躁不安。是什么事情,会让连奕紧张?他问道:“怎么了?”
“对不起,可能需要你回避一下。”他站起来,背对着宋之辞,握紧了手机,声音听不出情绪。
“现在有人要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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