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鹊谢过司千秋,先是拐去街头那家店全款拿下《清冷师尊爱上我》,交易全程面无表情,很是高贵冷艳,然后展开飞毯抖了抖,往上面一躺,回逍遥峰去了。
只留下伙计在原地凌乱。
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但这风水转得也太快了。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原本三千下品灵石都出不起的穷酸修士,反手掏出一堆上品灵石拍在他面前。
连她那块毯子都绝非凡品,金绣潺潺往外冒着灵气,一看就比市面上的飞行法器好了不止一点半点。
伙计摇了摇头,果然不能小看任何一名修士。
惊鹊回到房间,把毯子收好,瘫在床上开始看话本。
距离她和司千秋约定的截稿日期还早,不用急着码字,先看看修仙界的追妻火葬场是怎么写的,磨刀不误砍柴工,好好揣摩下市场需求再构思也不迟。
到时候再小小的营销一把,争取一本爆火,直接躺平养老。
有大腿抱,有钱花。
这日子简直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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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惊鹊顶着巨大无比的黑眼圈去了学堂。
她熬了个通宵,也没看完《清冷师尊爱上我》,这会儿人是坐在位置上哈欠连天,实际上心里跟猫挠得一样,满脑子都是后续剧情发展。
刚看到两个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心意相通要在一起了,然而作者笔锋一转,硬是把女主给写失忆了,一切又回到原点。
惊鹊那叫一个震惊,一本小说里竟然能用两次失忆梗,她严重怀疑作者吃到了稿费甜头不想太早完结,但是又没灵感了,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写恰烂钱。
但别说,虐恋情深确实真还就吃这一套。
她迫不及待等着看作者怎么下狠手虐没长嘴的师尊,结果翻开第三册时天色大亮,要上课了,剩下的只能等到夜里再看。
不得不说,作者有点东西在的,对读者心理拿捏的很到位,前期虐女主丝毫不留情面,后面虐男主也是要痛下杀手的架势。
怪不得这本小说能火,这才是名副其实的追妻火葬场。
惊鹊困得厉害,上课的时候不敢太放肆,一直强撑着没睡,一到中午休息,直接趴在桌子上开始补觉。
班上其他同学精神抖擞,聚在一块说闲话讲八卦。
“你们昨天夜里看没看到一片黑影飘过,声音还很大,呜呜直响,怪吓人的。”
“看到了看到了,大概亥时,我正准备睡觉来着,窗外猛地一黑,飘得速度还很快!”
“会不会是什么妖邪之物?”
“……”
此话一出,班里陷入沉默,有人说道:“这里可是延仙宗,应该不会有脏东西这么想不开吧。”
“说的也是。”
“想这么多没用,不如勤加修炼,早日提升境界,让自己变得强大才是上上策。”
众人认为这话说得在理,下午的术法修炼课上的格外认真,卯着劲地练习,时不时还向老师请教指点。
惊鹊趁机躲在角落里划水打盹,一下课就精神抖擞地掏出毯子往回飞,再有三个时辰她就能看完《清冷师尊爱上我》。
一想到男女主马上就要和好如初腻歪双修,她就迫不及待了。
留在原地想要再修炼一会儿的同学们眼睁睁看着昨天夜里那块奇怪的黑影从头顶飘过。
一时间,众人百感交集——
原来是惊鹊……
她果然筑基了!
她这么厉害还这么刻苦,眼下青黑,一看就是通宵修炼了,而自己如此平庸还如此懒惰,昨夜竟睡了三个时辰,好惭愧。
要再努力亿点点,天道酬勤,笨鸟先飞,相信付出一定会有收获。
于是,同学们努力修炼到半夜,睡前还在给自己打鸡血,修仙本就逆天而行,只要炼不死,就往死里练。
罪魁祸首惊鹊对此毫不知情,舒舒服服地窝在床上看话本,泼天狗血一盆接着一盆,直呼好书好书,过瘾过瘾,盘算着明天放学后再去挑几套话本回来看,然后心满意足地睡去了。
与此同时,隔壁房间。
聂峥一边拿手抵着榆木小人的脑袋,看着他直扑腾,一边说道:“听说你收徒弟了,真稀奇啊。”
大半年前,他在机缘巧合下得道飞升位列仙班,原本以为从此以后可以就地躺平颐养天年,没想到刚上去就被扔去接老司命的班,忙得脚不沾地,比修炼的时候还累。
好不容易抽空下来一回,顺耳听了几句闲话,说是谢听雨不仅收徒了,这徒弟还资质不凡,坐地筑基,于是马不停蹄地赶来确认。
谢听雨没应声,聂峥和他相识多年,知道他脾气向来如此,也不恼,调侃道:“怎么突然想收徒弟了?”
谢听雨扫了他一眼,语气冷淡:“闲得慌。”
“……”
聂峥闻言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他在天上累死累活,全天无休的写命格布星盘,两天一小会三天一大会,谢听雨在底下无聊到收徒弟。
“你要是真那么闲,能不能赶紧飞升,仙界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谢听雨蓦地笑了,慢悠悠地开口:“收了徒弟,没那么闲了。”
“你亲自带她?”聂峥恍然大悟,手一松,榆木小人就溜了,他没在意,继续说道,“怪不得,能当你徒弟肯定不是等闲之辈,都能御物飞行了。”
“这才修炼多久就筑基了,进阶速度比你当初都快吧。”
谢听雨顿了顿,说道:“假的。”
聂峥扭头盯着谢听雨:“……?”
“她还没有筑基。”
甚至尚未练气。
宗门里的那些传言谢听雨也有所耳闻,他查验过,只有天赋异禀是真的,剩下的纯粹是子虚乌有。
聂峥不信,神识略加探查,隔壁少女睡得正香,丹田里干干净净,半点灵气都没有,和外界传闻相差甚远。
他震惊了,好半晌才说:“你徒弟有点本事在身上的。”
毫无根据的事情传得有鼻子有眼,那些弟子甚至把超越惊鹊当成努力方向,半夜了还在背心法口诀练术法,好生刻苦。
要是知道真相了不得信仰崩塌。
想想都觉得匪夷所思。
聂峥实在好奇,忍不住问道:“她是怎么做到的?”
谢听雨也有些无奈,惊鹊压根什么都没做,她的心思完全不在修炼上。
他不想多说,掀起眼皮反问:“你很闲?”
聂峥一听就绷不住了,哭丧着脸:“闲个屁,几百年没人飞升,一堆排着队等着退休的老神仙,我一上去全跑了,现在我一个人干八份活,开不完的会写不完的命格,累死了。”
都说修仙的尽头是飞升,等到真的飞升了,他才发现,当神仙真不是什么好差事。
近些年人间太平,没有出现什么毁天灭地的大祸害,神仙们不用四处征战,仙界就搞起了体制改革,致力于为百姓服务,年底还要进行满意度排名,排名垫底要扣香火,扣功德,延长服务年限。
有个老战神因为脾气差了点,年年考核倒数,现在服务年限已经被加到地老天荒了。
之前那种来个任务,把冒头作祟的妖邪镇压完了就能喝茶看报的舒坦日子一去不复返。
大人,时代变了。
他算是明白为什么近些年渡劫天雷劈得是越来越狠了,现如今的神仙,不仅实力要足够强大,意志也得异常坚定,稍微心理脆弱点都胜任不了这份差事。
谢听雨扬眉:“那你挺厉害啊。”
聂峥双手合十,情真意切道:“你更厉害,你准备什么时候飞升啊,求求了,快点吧。”
再来个新神仙他就是老人了,手里的活儿多少能推出去点。
凭借谢听雨的实力,飞升是分分钟的事情,但自从渡劫失败后,仿佛对当神仙就失去了兴趣。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整日吐槽神仙难当工作难干的缘故。
谢听雨一副你看我像脑子不好吗的表情:“没这打算。”
修炼固然无趣,至少能有境界突破的目标,要是飞升了,整日被繁琐公务缠身,实在是无法想象。
还不如待在人间。
聂峥本想继续哭嚎,腰间的传讯石闪了又闪,小仙娥催他回去,说是有紧急会议,只好急匆匆地走了。
聂峥离开后,谢听雨抬手撤了隔音结界,榆木小人趴在他旁边,手托着脸,看着窗外的月亮发呆。
另一边,惊鹊半点儿动静都没听见,一夜无梦,睡了个饱觉,醒来以后神清气爽,心情大好,连上课都没那么抵触了。
再加上她那个便宜师尊谢听雨,又强事又少,完全放养式带徒弟,简直就是模范大腿,惊鹊乐得自在,每天按时上下学,晚上就窝在房间里看小说。
日子过得格外舒坦,短短几天时间,她就把修真界畅销榜单扫了一遍,然后得出个结论——狗血文经久不衰,玛丽苏常看常新。
这她熟啊,不就是狗血玛丽苏吗?
惊鹊想都没想,大笔一挥写起人设和大纲,那叫一个行云流水,酣畅淋漓,就是字迹歪七扭八的,跟鸡挠的似的,写完以后修都没修,直接用传讯玉石给司千秋发了过去。
司千秋收到讯息以后赶紧打开,好家伙,光主要男性角色就一大串,仙尊魔修小妖王,各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且都对女主心怀鬼胎,或强取豪夺,或欢喜冤家,或默默守护。
不管读者喜欢哪一款都能找到完美代餐,路走宽了啊。
剧情更不用说,开篇就是女主和仙尊大婚之日,魔尊大张旗鼓地来抢亲,一番打斗厮杀以后,女主跟人跑了,半路上又被人掠走,被妖族少年救了,再然后,仙尊找魔尊要人,魔尊找妖族要人,几方大佬打的天翻地覆,争着要给女主当道侣。
魔尊玩的比较野,扬言道实在不行,当狗也行。
很好,够苏够狗血。
相信这个本子只要稍加打磨,他和路人甲必定能够一本封神。
司千秋干劲满满,却在落笔的瞬间停住,传讯问道:“路小友,话本名可想好叫什么?”
片刻后,传讯令一亮,惊鹊的声音传出来:“就叫始乱终弃仙尊后我成了万人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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