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齐承认,e先生确实有两把刷子。
她一直分不清各种乐曲的区别。
在她看来,轻柔的钢琴乐就是一个人嘤嘤嗡嗡的絮语,餐厅里需要这种絮语,但不能太大声,否则就会有人掀桌子。
激情的小提琴独奏,则是她的梦魇,因为她总感觉那把琴弓不是在琴弦上磋磨,而是在她快要断裂的神经上。
至于辉煌的交响曲,她是否能忍受,主要取决于手上的扑克牌——要是一手烂牌,她就只能不动声色地溜啦。
e先生的歌剧,却完全没有那种无法忍受的感觉。
即使她对音乐一窍不通,从来没有成功欣赏过一首交响曲,也能感受到e先生在音乐上的造诣。
他换了一套深灰色的礼服,笔直地站在指挥台上,手持乌木指挥棒,以极其精准、清晰、果断的手势,统领着每一位乐手。
在他的协调下,三十四位小提琴手听上去就像是一位小提琴手在演奏。
领导力堪称恐怖。
听说在交响乐队中,弦乐组最受重视,木管乐器随后,铜管乐器其次,打击乐器排在最后。1大多数乐队的指挥也更注重弦乐组的配合。
e先生却没有忽视任何一位乐手,最大限度地调度出每一位乐手的潜力。
莉齐确定,就算是最后面那位十分钟才敲一下三角铁的乐手,也在他不容置喙的统领之下。
莉齐对他很感兴趣。
不知是否他的身形跟幽灵相仿的缘故,她一对上他那双焚烧似的金眼睛,心就跳得厉害,仿佛恋爱了一般。
“这样也好,”她平静地思忖道,“跟知道长相的人谈恋爱,总比跟不知道长相的人谈要好。那个幽灵连脸都不给我看,也不告诉我名字,我干吗要喜欢他呢。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个e先生的名字,但好歹能看见他的脸,而且长得挺好看。”
想到这里,莉齐晃晃脑袋,准备像往常一样把幽灵抛至脑后。
每个生性乐观的人,都有这种把烦心事抛到一边的本领。但这回,她的本领失效了。她不仅没能把幽灵抛至脑后,还回想起了那个凶狠而激烈的吻。
唉,莉齐忧心忡忡地叹了一口气,心想,她不会忘不掉那个可恶的幽灵了吧。
她开始回忆自己忘记初恋情人花了多长时间。
她的初恋情人是一个极其俊美的教士,金发碧眼,身穿黑色天鹅绒法衣。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场私人舞会上。当时,人们都在议论她投机商女儿的身份,没人和她跳舞,是他跟她跳了第一支舞。那支舞为他们惹来了不少非议。
他却不以为意,还温和地劝慰她:“不用在意那些闲言碎语,莉齐小姐。不少教士私底下都跟未婚姑娘跳过舞。我们教区的神父还跳过踢踏舞呢。只要不是康康舞就行。”
莉齐笑了起来。康康舞是一种粗俗而滑稽的舞蹈,姑娘们在舞台上高昂着头,随着舞曲提膝、踢腿,露出裙摆底下的风景。
她眨巴眨巴眼睛,假装不懂康康舞是一种怎样的舞蹈,天真无邪地瞅着他,希望他能给她演示一下。
尽管他面露难色,却还是站了起来,叉着腰,像康康舞女郎那样,提起膝盖,高高抬起一条腿。
看见这一幕,她乐得哈哈大笑。
他很快就意识到她在逗弄他,却没有生气,只是摇了摇头:“你这小姑娘。”
因为这句话,她控制不住地爱上了他。
可他并不是那种可以结婚的教士,看出她的爱意后,就请求调离了她所在的教区。
他离开那天,她哭了一整晚,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他了。
谁知第二天早上,艾德勒先生带她去买了一对水盈盈的翡翠耳环,她就把那个俊美的教士抛在了脑后。
如今两年过去,她并不避讳回忆起他——他的相貌,他的微笑,他那件黑色天鹅绒长法衣,他跳康康舞时可笑而又潇洒的身姿,内心却再无触动。
她天性乐观,感情充沛,勇敢果断,有一副玉石般冷硬的心肠。既然他不喜欢她,不愿意和她在一起,那她就能把他抛到脑后。
然而,她却无法这样对待幽灵。
为什么?
直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个吻让她的心脏跳得多么快,身体瘫得多么软,后颈通了电似的阵阵发麻。
她还记得他下巴的触感,冷峻、粗犷、轮廓分明。他的身材明明那么高大强壮,肌肉坚硬得像块石头,下巴却瘦削至极,没有一丝一毫的赘肉,她吻上去的那一刻,就像吻到了峻峭的下颚骨。
她还记得他的嘴唇,那么冷漠的一个人,双唇却松软而滚烫。她还记得他脸上的血——哦,他一直不来见她,她都差点忘了他脸上有伤这回事。他为什么不来见她呢?她真的有好多好多话想跟他说。
莉齐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惶惑——她不会栽在这个幽灵的身上,变成一个倒霉的多情种子了吧?
不行,她决不能沦落到如此悲惨的地步。
她抬起一双幽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了台上的e先生。
男人多的是,何必对一个幽灵念念不忘呢?现在忘不掉,多谈几次恋爱,肯定就能忘了。
“也有可能是我太久没接吻了,”她想,“我就不信,我再接一百个吻也忘不了他。”
自我安慰完毕,莉齐彻底放松了下来,露出两个甜蜜迷人的酒靥。
她从裤兜里掏出化妆镜,在脸颊和嘴唇上搽了一点儿胭脂——要是叫兰斯看见,估计又得大吃一惊。尽管不少贵妇人都开始搽胭脂,但在一些保守的人眼中,仍然只有轻佻女人才会涂脂抹粉。
见失恋并没有损坏自己的美貌,莉齐合上化妆镜,撑着下巴,继续观看e先生的演出。
等演出一结束,她就去问他愿不愿意当她的情人——他要是不愿意,她就换个人继续问,直到有人愿意为止。
·
埃里克第一次在指挥时走神。
他只要一想到,莉齐正在包厢看着他,就会不可避免地走神。
这段时间,他因为那个吻心绪混乱,一直不知道如何面对她,直到昨天才想出解决办法。
遇到她之前,他闭上眼睛,从来只能回忆起汗水、尘土、鲜血、恐怖的黑暗、遁逃的老鼠和枪口淌出的硝烟。
遇到她之后,尽管他还是会梦见那些阴冷的画面,梦境中却多了一双白皙的脚——莉齐的脚,脚背微弓,脚踝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当时他身受重伤,几乎已经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假如不是她向他走来,他根本无法走出那个牢笼。
从那时起,她就与他的梦境如影随形。
因为她,他的梦境不再恐怖而充满恶意,变得浓丽而香-艳。
明明他从未近距离接触过她,却莫名能在梦中闻到她汗水的气味;明明他从未在剧院外见过她,却总能看见她穿过昏暗的沙尘,向他走来。
恐怖因她而不再恐怖,黑暗因她而不再黑暗。
就连刺鼻的硝烟,都因她而带上了一丝清馥的香味。
不过,尽管他时常梦见她,却从未对她产生过不适宜的想法。
就像饥饿到生吃草根的人,决不会幻想佳肴多么鲜美一般,他也不会幻想莉齐会喜欢上他。
所以,当她故作娇憨,让他亲她的手背和手心时,他虽然心跳加速,脑中却没有任何出格的想法。
当他揽住她的腰身时,尽管他的手因此而微微发抖,仿佛被无数根通红的、尖细的针轻轻地扎了一下,头脑却仍然没有往暧-昧的方向想过。
直到,她吻了他。
她的吻打开了他幻想的闸门。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在此之前,他只想保护她,帮助她,让她和兰斯离婚。
至于为什么想让她和兰斯离婚,他从未细想过,也不敢细想。
那天晚上,他突然明白了原因。
想通以后,他的胸口前所未有的滚烫,呼吸一阵冷一阵热,仿佛患了会导致高热和心悸的伤寒病。
黑暗中,幻想在滋蔓生长。
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拯救和亲吻他的人。
他渴望得到她,就像野兽渴望跟打开捕兽夹的人回家一样。
假如没有她,他永远不会生出那么强烈的求生欲,也不会那么迫切地想要攫住财富和地位,更不会像一个正常男人那样奢想爱情。
他闭上双眼,冷静的头脑逐渐变得昂奋。
就在这时,他忽然想到了她的那句话——
“幽灵先生,我能看看你的脸吗?”
瞬间,昂奋的头脑冷却了。
只要他一日顶着这张可怖的脸庞,就一日无法在阳光下与她相见。
想要和她在一起,他必须制作出一副完美而英俊的面具。
然而,当她真的被这副面具吸引时,他又感到了锥心的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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