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大概就是爸妈给我起这个名字的原因。喜欢大暑时节,闻着老爹从田间带着稻谷和泥土混杂的气息,晚间走在蛙鸣的小道上,邀明月跟着我穿过竹林,去看那不知从哪来又不知奔哪去的潺潺溪流。
小学的时候,学校的红旗随着日初而渐渐升起,一升就是一礼拜,可是胸前的红领巾却不需要站岗那么久,就周一一天。记得有一次,数学考了一百分,回家的路上开心地把红领巾给弄丢了,死活哭着找妈妈载我去找那不知飘哪的红领巾。如果要问儿时最忘不了的一幕,那大概就是,每到傍晚,奶奶忙完农活,拉着我的小手经过芦苇丛生的泥土路,爬着狗洞,翻到中学的操场上,血红的夕阳垂落在天边,比我高的影子拿着时间的给板擦缓缓抹去稚气的懵懂。
转眼到了豆蔻年华,那时的我就喜欢看电视剧,不喜欢读书,日子过的太清闲,老爹就会过于惦记自家闺女,于是硬拉我去田间跟他种花生。那是我第一次下田,头顶着斗笠,右手抓着装花生种子的竹篮,穿着不知比自己脚大几码的雨鞋,一路颠颠簸簸地,行吧,我承认,我就是个有名无实的农家野丫头。明明戴着个眼镜,却还傻傻分不清,到底田间有多少个坑让我放花生种,尽在那帮倒忙。回家后,妈妈不忍心我在外风吹日晒的,就让我在家呆着,拨花生。于是,初中那几年,几乎年年这种老少皆宜的大活动,都少不了我的强颜欢笑。永远都长不大的小手,在花生壳日积月累的摧残下,也渐渐起茧结痂。到初三那会儿,不知怎么,突然喜欢上了当时国外很流行的歌手,为了到时能看他演唱会,每天起早贪黑地学英语,终于笨鸟也学会飞了,被保送进了重点高中。当时老爹还得意洋洋地夸赞自己优秀的教育方法,殊不知,她可爱的女儿只是一时被男色所诱惑。
之后的高中,沉浸于小说,我也没有啥理想,就像是没有舵的扁舟,跟随这高考的大军潮流,被分入了很普通的大学,毕业后,回到自己土生土长的城市,过着工作回家吃饭两点一线的宅女生活。当然,时不时也喜欢跑街头巷口和同事们一起聊着八卦撸点串。那时的生活确实很稀松平常,但是我就是作,志在山峰,奈何瓦块般的头只有米粒大的脑子,只能一直沉醉于半山腰下的风景。面对随时下岗加班加点又勉强混吃的工作。我坐不住了,想要再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背起我的小行囊,颜家小初日出发啦,转战到了鹭城。初到鹭城,多少还是不太习惯,没有欢声笑语,尽管窗外熙熙攘攘,但是总觉得自己的世界很安静。资质平平,求职的生涯多少有点风雨。但是,只要是个活着的人,总归有人看到你是个金子。苍天不负有心人,果然我就是个负心人,得到了又不想珍惜。爱作的毛病又犯了,夜深人静时总是思考未来的路程,最后决定重新启航,一股脑把工作给辞了,报了个机构,开启漫漫考公路程。于是在那就遇见了一生相伴的冤家章望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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