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科幻小说 > 开局三个闺女 > 第13章 第13章

但马上就遭到了老大沈灼云的反对,沈灼云歪着小脑袋,像是在仔细回忆着什么,一脸认真,“可是这样就像是爹说的利用别人,是不对的。”

        额……所以沈煜平时都教了什么?明玥想了想,“怎么会是利用呢?咱们这是将一盘散沙组合在一起为自己争取权益而已,又不是去干坏事?更何况红尾巴狼不是最坏么?所以咱们也不是仗势欺人啊。”

        沈灼云听了,这才‘哦’地一声,像是明白了。

        沈煌月却怕她没更深刻地明白,解释道:“姐姐我懂了,我们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去讨伐红尾巴狼,是没有错的,这就像是皇帝统领百官给他干活一样。你说的利用,除非是大将军骗手下的将士去造反……”

        明玥被老二沈煌月这些言论吓得目瞪口呆,没等她说完连忙将她的小嘴巴给捂住,“我的宝,这些话哪里能乱说?是会掉脑袋的!”虽然这丫头说的好像也对,但是这话不能乱说啊!

        这什么皇帝啊百官将军将士的,孩子以前听都没听过,她们知道最大的官就是杜鹏老丈人家的那位县老爷亲戚,所以要说沈煌月刚才说的那些话和沈煜最近的教育没有什么关系,明玥是一点都不相信的,决定等晚上沈煜回来,得慎重地给他谈一谈。

        但也没谈成,因为沈煜被留在在何家村吃席了,回来已经极其晚,他还要忙着去阁楼的那小书房里看会儿书,明玥一句话都没顾得上给他说。

        就怕耽误他看书的时间了,到时候睡觉的时间就更少了,只去招呼小老六洗漱休息。

        没想到小老六晓得房间在后院,如何也不答应,倔着性子朝明玥说道:“明玥姐,我虽是拿你做亲姐姐,可是也没有和你们住在这院子里的道理,我去前面门脸打地铺吧,还能看着前头。”说着,便要去找他今天背着来的棕榈垫子,虽然薄但胜过睡在地板上要强。

        他家里在村里虽然不算穷,但兄弟姊妹多,尤其是在大哥成亲后房子就不够足,明玥知道小老六之前一直都和去了隔壁镇子给地主家做长工的小老五睡在圈上的稻草里,是没有铺盖的。

        明玥见此,忙道:“这里我给你准备了铺盖,叫你爹把那棕榈垫子卷着又背回去了,你听话就在这屋里睡。”

        说着,给他指了转角上楼梯的那间小屋子,里面有些狭窄,就能放下一张床铺和一张小桌,但小老六就是不愿意,说不能坏了规矩,他在那乡绅老爷家放牛,有时候也是直接睡在牛圈旁,反正没有跟主人一个院子的。

        明玥拗不过他,只能叫他自己抱着铺盖过去打地铺。

        帮送枕头过去的时候,瞧见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但又不说话,等明玥要走的时候,他才一脸为难地开口,“明玥姐,今天我跟阿煜哥去的这个主人家有些不讲究。”

        “怎么了?”明玥一愣,莫不是银钱没结清楚?

        却只见小老六垂着头低声不高兴地说道:“他们家有个姑娘,披着孝还跑到阿煜哥跟前来好几趟,我在旁边听她说了些胡话,笑得还跟一只花蝴蝶一样。”他越说声音越低,“我在黄老爷家的时候,瞧着他家的小妾和丫头跟少爷说话就是这般样子。”

        明玥一愣,旋即反应了过来小老六的话是什么意思,是提醒自己。心中自然是感激他的好意,“我晓得了,你也不必担心,我是信你阿煜哥的,你早些休息。”

        只是回到院里,又觉得白瞎担忧了,这沈煜往后是要金榜题名的,眼皮子怎么可能那样浅薄?而且退一万步说,他真和人情投意合了,那姑娘也还要守孝三年,沈煜要真和她在一起,还要不要参加科举了?

        于是也就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不过仔细想了想,如今沈煜跟几个孩子一样,在自己的营养搭配的精心喂养下,身上逐渐有了肉,气色又好,他本来就生得俊俏,还有那读书人的儒雅隽秀,写得那么一手好字,也难怪人家姑娘在孝里也对他芳心暗许。

        不过话又说回来,沈煜个头这么高,脸还特别俊,可是杜家那边就没有一个高个,就好似一波歪瓜裂枣似的,怎么就生出了沈煜这样一个好看的儿子呢?

        杜老太不喜欢沈煜,莫不是觉得沈煜太好看?嫉妒了?但是她觉得这个可能性很低,想着想着,听着孩子们香甜的熟睡声,明玥不知不觉也睡着了。

        翌日起来时,发现小老六已经把店门打开了,铺盖叠得整整齐齐放回了楼梯旁边的小房间。

        “怎起这么早?”镇子四周围绕的群山还不见山尖,都被雾气萦绕着呢!明玥将头朝铺子外伸出去,果然还没有一家开门的,而小老六已经在打扫门口了。

        也才是十四岁的男孩子,自己那个年纪才是个初二的学生呢!正要和他说往后不必起这么早,却见沈煜背着一背楼猪草从街尾那巷子里出来。

        她不免是有些惊讶,连忙走过去,“你睡得那么晚,怎还起这么早?”她昨晚睡前特意抬头看了一下,小阁楼上的灯盏还亮着呢!又看到他那满背篓的猪草,瞧着挺重的,就要去搭手。

        她前儿买了小猪后,四处看了,这镇子上压根没打猪草的地方,就算是有几块地,那也是有主的,比不得乡下的到处荒坡和田埂,随便割,所以当时就有些后悔自己太冲动了。

        尤其是听对面陈家嫂子说,她们这些女人出镇子也不方便,到时候只能雇镇子上那些没有营生的苦人家小孩去帮忙割猪草。

        这样还要多花一笔钱,可把她心疼不已,免不了是和沈煜感慨。

        沈煜看着还是有些清瘦,但那一背篓猪草在他背上看着轻轻松松的,一点都不吃力,小老六早放下扫帚抢过去,哼哧哼哧地背着忙给后院的猪圈旁送去。

        明玥则跟在沈煜身后也往后院去,还低声同他抱怨:“干嘛不多睡会儿,你又不是铁打的,病着了怎么才好?”

        然后听到沈煜轻飘飘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你不是心疼雇人打猪草要花钱么?正巧我早上出去锻炼身体,顺手的事儿。”不然的话,他就在楼顶打坐吐纳了,哪里用得着跑出去这二里地打猪草?

        所以说嘛,女人就特别麻烦。

        “啊?”明玥心想自己是吐槽过早知道不如直接买肉划算,不养猪……但也只是说说而已嘛。她还是比较关心沈煜的身体状况,真怕他再这样累出什么病来,以后拿什么金榜题名?他就算是往后可能会移情别恋,但自己好歹也能做一天的探花夫人嘛。

        以后即便是和离了,到底有个探花前夫,日子怎么也不会比别的女户差吧?

        重点是女儿们也能做官家小姐,往后起点稍微高一些。

        当然用移情别恋这个词,明玥觉得好像也不恰当,毕竟他们俩中间也没什么感情,不管是从前的原主还是现在的自己和沈煜都没有,不然的话沈煜怎么可能一直和自己保持距离呢?

        从前在桂花坪只有一张铺的时候,一家五口横着睡,他睡在孩子们的另外一边。

        现在房间多了就更好,他直接看书备考为由,几乎住在楼上那小书房里。不过其实明玥挺喜欢他这一点的,不然两人真单独睡在一起,她也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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