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科幻小说 > 开局三个闺女 > 第111章 第 111 章

晴天霹雳,  也不过如此罢了。

        只是这雷道道不见真身,却又道道劈在心坎上。

        宫情瘫软在地上,此刻只剩下满腹的不甘心!他的儿子那样优秀,  却便宜了一帮不相干的人。反而是他,得了别家的病秧子,  拿来做宝贝心肝一样疼爱着,  他心里有恨啊!

        他几乎将所有的力气都灌在了那腿上,一脚朝旁边的宫忆音踹过去,  “那他又是何人?”

        “当年杜家喝了催产药生下来的早产儿。”沈煜倒是很平静,毕竟事情的发展局面是由着自己来控制的。

        宫情一听这话,眼里闪过一抹心疼自责,  “你一定怨恨为父吧?若是为父早点发现端倪,一定早早的找到了你。不过杜家待你,  应该还好吧?”他看沈煜一表人才,  长得如此高大,  显然小时候也没怎么吃苦受累才是。

        只是这话引得沈煜一声冷笑,  “杜家将我丢了,是我爹将我捡回去养着,可是你知道吗?杜家是那样的贪心,  他们不承认我这个儿子,  却又要我这个儿子做牛做马养着他们一家。”说到这里,似有些好笑地看着那同样离死不远的宫忆音,  “而你,  将他们家的儿子捧在手心里。不过这些我倒也不介意,  毕竟于我来看,  你也不过是无关紧要之人罢了。”

        他最后这句话,  才算是诛心。

        宫情还以为他与自己诉起年少的悲惨,  必然是想听自己说一声对不起。但是没想到沈煜话锋一转,他根本就不在乎……

        “你……”他抬头绝望地看着沈煜,“难道你就真的不愿意给为父一个机会么?”可心里始终不甘心,指着那宫忆音,“我一直以为他是你,你看我能为了你,私自离开上京,为你以身犯险求药。”

        明明是这么领人感动的时刻,偏偏那宫染夜很不合时宜地插了一嘴,“祖父,刚才您可拿他来做挡箭牌,您瞧他肩膀上还插着一支箭呢!证据确凿,咱不兴再打感情牌了。”

        宫染夜说完这话,还十分调皮道:“该叫我娘出来看看的,叫她提心吊胆了这么久。”

        有天幕山的好事者,“我去帮大少爷叫。”然后屁颠颠地跑回马场去了。

        宫情觉得,聂氏真是克自己,如果不是因为娶了她,生了宫兰亭,哪里有现在宫染夜这个该死的小子。

        但现在他想活着,他也看出来了,这两兄弟倒是够和睦的,北州一战,两兄弟相互帮衬,不但守住了北州,还夺下了青柠塔。

        按理,他家两个儿子都如此出息,文武互补,可是他此刻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份荣耀压根从来就不属于自己。

        他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自己被排除在外。到底还是老了,想到这里心生悲凉之情,因此朝沈煜问:“所以,你还是恨我。”

        沈煜摇着头,“那倒不至于,说了你这样无关紧要的人,犯不着我生一分多余的情绪,只是你叫我外祖父这些年难过,私藏我母亲尸骨,的确是该死。”

        宫情这一刻觉得沈煜果然是自己的儿子,和自己一样无情冷漠,但他还是喊出那句话,“我是你的亲生父亲,你难道要弑父么?”

        “杀你这样的叛徒,哪里用得着阿煜亲自脏手?”南宫阙走上前来,哪怕他现在是以一个胜利者的姿势站在这里。但如何可以选择,他宁愿女儿活过来。

        沈煜也抽身退开,走到明玥的身旁握住她被暖炉捂得温暖的手,“回去吧。”临走前,让外祖父南宫阙务必问出那密室的钥匙。

        他夫妻二人果然回去了,路上还遇到了云绮带着琮儿过来。

        只是他俩倒是走了,宫情却没有马上求得痛快。毕竟杀人就要诛心,身体上的疼痛哪里比得过心理上的?

        所以一把年纪的南宫阙难得好脾气,慢条斯理地给他介绍着沈煜家的三

        个闺女多么出息,还有两个养子也是怎样的好。与这宫兰亭这个同父异母的大哥又是多么的兄弟情深,妯娌相敬相爱和睦。

        又说那李家覆灭或是青丘州盐田案,都是沈煜凭着真本事办的,李家是真的不存在了,并不是像宫情以为的那样金蝉脱壳,换一个壳儿继续横行。

        不过李家手里大部份的私产如今在沈煜手中,这点倒是不假,都是由着天幕山在打理。

        南宫阙越是说,尤其是到了这最后,说着沈煜的马场,或是与元家的合作,即将奔赴那星辰大海等。

        一桩又一桩,一件又一件,无一不是在证明着沈煜的出众和能力。

        按理宫情这个做爹的应该因为儿子的出息而高兴,可惜他却笑不出来,反而因南宫阙每多说一句,他便觉得心脏上被扎了一刀。

        这么优秀的儿子,竟与自己无关!他一口鲜血再次喷出来,已经开始涣散的目光扫视着这四周,只见着那些个年轻的面孔明明越来越模糊。

        宫情竟然松了一口气,他是要死了么?去见阿音了么?告诉她,她的儿子和她的父亲是怎样的残忍恶毒,居然将自己活活气死。

        但他想得太简单了。

        他明明已经看着眼里的世界变得黑暗了,可是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睁开眼发现还是能看到那灰蒙蒙的天,还飘起了雪。

        宫忆音已经凉透了。

        他那身体本就单薄,在这雪地上这么久无人问津,又是病又是伤,如何撑得下去?

        不过宫情也就这样躺在雪地里,能听到远处南宫阙他们在湖边的争论声传来。

        “还是辛苦些,给埋了吧,扔到这湖里,没准到时候鱼把这些尸体吃了,咱们吃鱼的时候多恶心啊!”

        但是马上有人反对,“那埋在地上还不是一样,到时候坟头的草让牛羊吃了,咱们再吃羊肉喝牛乳,不也是间接性地吃他们么?一样恶心好吧。”

        是几个孩子在争论,最后争来争去的,那个叫萝莎的苗疆小姑娘开了口,“哎呀,烧了呗,就是有些废柴火,不如给我炼蛊好了。”

        然后小姑娘像是想起了什么,宫情只觉得那蹦蹦跳跳的脚步离自己越来越近。

        果然,那个小姑娘很快就到了自己跟前,笑嘻嘻道:“你武功真不错,命也大,我的阿宝在你身体里一定吃得饱饱的,你可不要一下给气死了,不然阿宝肯定吃不饱的。”

        萝莎怕他死了。

        阿宝可不喜欢待在死人的尸体里。

        宫情着实被恶心了一回,甚至因为萝莎的这番话,觉得身体里果然有一条小虫子到处跑来跑去的,那种痛苦让他忍不住想要自尽。

        可奈何手脚早就被冻僵,他连自尽的权力都没有。

        这时候有声音从湖边传来,“萝莎,别忘记问他要密室的钥匙呀。”

        他们一遍又一遍强调要管宫情寻这密室的钥匙,但好像对这事儿又不大上心。

        但凡他们上心些,宫情还能拿这钥匙来争取一二,说不准能换自己的命一条。

        可没人给他这个机会。

        萝莎是扭头答应了,但等转过头来看着宫情之时,笑得宛若月牙的眼睛看着他,“其实阿宝很温柔的,又不像是那些低级的虫子,能把人啃噬得只剩下骨头,我们阿宝只吸你的内力。”

        宫情急了,不想听这个什么阿宝不阿宝的话,主动开口道:“你不问我要密室钥匙么?”

        “我看你也不想给,问了也是白问。”萝莎果然聪明,才不愿意在这样的问题上浪费时间呢!伸手拔了拔宫情的眼皮,“嗯,你再坚持两天,阿宝就吃完出来了。”

        然后说完竟然拍着屁股就要走了。

        宫情只觉得呼吸一下不顺畅起来,一股腥甜堵在了喉咙里,

        他那胸腔上下起伏好一阵子,好大一口血喷溅出来。

        呼吸倒是顺畅了,可是他能明显感觉到生命在快速流逝。

        送走了一个萝莎,没多久又来了一个人。

        是那个朝自己放箭的红衣小姑娘,自己的亲孙女。哪怕这个时候宫情被折磨得不成了人样,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孙女很是有大将之风,那眉眼间甚至是可以说有一个至尊王者该有的气势,只是可惜是个女娃儿。

        煌月双手放在身后,一副老干部的模样居高临下地扫视着宫情,然后兴趣乏乏地问:“你说密室钥匙会藏在哪里?”

        这并不是问宫情。

        而是问朝她跑来的元招。

        两人一黑一红,站在一处在这冰天雪地里竟然是那样灼目耀眼。

        “他要是藏在身上,咱们也不用翻找,等过一阵子他尸体被飞霞山上下来的秃鹫吃完了,钥匙自然就出来了。”元招将重剑立在身旁,胳膊肘直接搭在上面,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要是没在身上呢?”煌月又问。

        元招继续答:“那就是在他书房里呗,你想这么多年他一直待在上京,围着那个冒牌货转悠,哪里都去不得,那除了书房,就是药房咯。不过就算这些地方都找不到也不怕,到时候咱们直接将阿煜叔叔的天雷炸开,就不就好了。”

        沈煜利用上一世和明玥的建议,开始制作炸药了,只是这东西威力太大了。如果不到万不得已,是没有打算用到战场上的。

        明玥也觉得,用来开采石头还差不多。

        宫情就这样被完完全全地漠视掉了,他心想但凡他们问自己一句,自己也会告诉他们,钥匙就是自己头上的发簪。

        说来也是巧,就他这样想的时候,只听见煌月开口,“我看他发簪挺别致的,你摘来我看看。”

        然后元招照办,紧接着就是元招对煌月的一通彩虹屁,“哇,煌月你慧眼如炬火眼金睛明察秋毫,这不就是钥匙么。”

        钥匙拿到了,谁还管宫情的死活啊?

        他本来还想要用道德来绑架沈煜,奈何沈煜他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连带着他家的这些孩子,对于好坏区分,亲情情义,都有自己的判决,压根就不在意那传统的礼教。

        所以他只能躺在这白茫茫的冰雪中等死。

        第二天依稀听到他们处理自己那两组私兵,烧了一部份,但因一直下雪,柴火不够,所以余下的用马场里的马给驮到飞霞山下面去为秃鹫。

        他也看到那些马,并不是夏国那种矮脚马,而是北戎人那种高大合适作战的战马。

        他惊愕,疑惑这么多战马从何得来?可惜再也不会有人耐心替他解答了。

        下午些,还没断气的他连同着那宫忆音的尸体,也一起被搬上了马背,送往飞霞山。

        明明知道早就要死了的,余下的私兵这么久都没来,就不该指望,可是宫情这个时候发现自己特别害怕,害怕得连带着他的呼吸都变得紧张起来。

        可是等他一直被送往飞霞山下,那秃鹫们三下五除二将宫忆音的尸体解决完了后,就站在旁边的断崖枯枝上等着。

        也没人来救自己。

        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还有些呼吸,看得见的只有那落着雪的天空,还听到到了有人说话,“有的人,还不如这秃鹫呢!你看这秃鹫多有底线,只要活的人家坚决不碰。”就在一旁耐心地等着死了在动口。

        那声音渐行渐远,与之远去的还有马蹄声。

        然后宫情看到了一只没有耐心的秃鹫又来检查自己是死是活,在自己的胸口上来走走去的。

        他本就薄弱的心脏叫那秃鹫在上面走几圈,也开始岌岌可危。

        他的这一生,怎么也没有料到,会死得这样凄惨

        。便是他自己到临时这一刻,也还盼着奇迹的出现。

        他的死,并未引起多大的波澜,是年后有人发现他和那宫忆音的尸体,死在了家中那药房中,都发臭变形了。

        聂夫人年后也才回去主持。

        不过这些是后话了。

        他死在这飞霞山后,那余下在旗里等着的私兵,全部被沈煜收于麾下,这也才得知当年宫情为了那泼天的福贵和功勋,设计将他身边那些副将一一杀了。

        而他这些私兵中,竟还有那些副将的子女……

        也是因为这些人这些旧事的翻出来,宫情那被秃鹫啃得干干净净的尸骨又叫人找了出来。

        沈煜没管这些事,他安排好人接管这满月马场,赶在过年前将明玥他们给接回了北州城的节度使府里。

        隔了几年,一家终于在不缺人的情况下过了一个团圆年。

        上元佳节赏过那满城璀璨的冰灯后,上京就传来了宫忆音和宫情的死讯。

        这是沈煜在发现宫情带着宫忆音来这西北后就开始布置的。

        所以聂夫人都没等得开春,就急忙回上京。

        宫情死了,于情于理,这护国大将军只能是宫兰亭了。

        宫染夜和陈少鹿又继续回到那边境上。

        三月初的时候,天气回暖,草长莺飞,桥边的柳条儿竟然也开始抽出绿芽,实在叫人难以珍惜,明明两个月前,这满城还像是被冰封中。

        果然这北州四季分明。

        又过些天,那柳条儿满树黄金叶,河里的荷叶也露出尖尖角。

        明玥正张罗着商行生意,那青丘州边境上神女山脉的曜族人寻来了。

        看到厝木的时候,明玥还以为是青丘州那边的商行没有按照往常的价格收他们的皮毛。

        不想厝木来了却是同她行大礼,然后捧上一条樟木盒子。

        盒子没有上漆,显然是他们自己做的,只雕了些曜族人喜欢的花草花纹,用花草做染料,涂抹出绚烂的颜色。

        只是这颜色时间一久,就被氧化,颜色也变得黯淡。

        但也正是如此,所以显得越发神秘感十足。

        “这是什么?”明玥见他如珠似宝一般双手捧上来,还带着满脸的敬畏。

        厝木满脸虔诚地将盒子打开,只见里面竟然躺着一株宛若婴儿手臂一般大小的参王,那粗壮的地方,也如同婴儿手臂一样饱满。

        “你这是?”纵然明玥也是见过诸多奇珍异宝,但看到这参王还是忍不住倏然起身,满脸的难以置信,心想这只怕真是那所谓的千年老参了。

        只听厝木回道:“这是曜族人感恩夫人这几年的佛照献上的礼物,还请夫人不要拒绝。”

        “这礼,我万万不能收,太过于贵重了。”这样年份的老参王,价值连城啊!明玥自是连连推辞着。

        可是厝木举着就不松手,执意要明玥接过去。

        明玥不接,他就一直保持着这高举着盒子的动作。

        明玥最终无奈,只能将其接下来,“既如此,我先替你们存着。”

        厝木摇着头,“既然是献给夫人的,自然是由夫人做主,再也与我们无关。”

        曜族人这几年因为和明玥合作,不但没有像是以前那样被行商们压榨,更不用亲自来城里采买。

        沈家商行这边一般情况下,都会给他们亲自运送到那布云河边上,东西都是优良品质,从无一点掺假或是短斤少两。

        这些他们是记于心中的。

        看似对于明月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可这实际上却给曜族人带来了天大的便宜。还曾经借他们皮毛粮食度过寒冬,教他们就地取材制作夏日驱虫的药条,冬天治冻疮的药膏。

        知道他们在山里为

        了躲避野兽,不住在地上,又不愿意伤害他们赖以生存的森林,所以教给了他们不伤害大树,又能在大树上建造坚固树屋的办法。

        这树屋的建成,使得他们躲避了不少可以攀爬树木的花豹的偷袭,也躲开了蛇虫鼠蚁。

        更重要的是,遇着那大风雷雨,教他们在大树上摆放其他的东西,树屋再也不怕被雷劈。

        而且也足够坚固,大风也刮不走。

        就这和明玥来往的几年里,他们曜族人各部落里的人口存活率大大提高,使得族群更加的热闹庞大。

        一部分人学习了夏人的语言,虽然族里的老人们觉得这样有朝一日会被夏人同化掉,但也不得不否认他们的计数办法是相当的好用。

        明玥无奈收了参王,自己是不会保存的,转手就让人送到了鲁老爹那边。

        鲁老爹自来对于曜族人给的药材,都是青睐有加的,这一次看到这样夸张的老参王,激动得一天半日没睡好。

        而明玥这里得了人家这份大礼,实在是过意不去,只问了厝木如今曜族人的生活环境,听他说房屋改建后,的确是不错,但到了夏天,大家还是容易引痢疾感染丧命。

        所以朝明玥询问,“可有治这病症的良药?”他们的巫师尽力了,还是救不回这些染了痢疾的族人。

        药肯定是没有的,更何况就算真有药,那也是治标不治本。所以明玥觉得从源头上根治这个痢疾,便问他,“你们打回来的山泉水,就一直存放在瓦缸里?”

        “自然是存放在瓦缸里。”不存放在瓦缸里,还能拿什么来装?所以厝木觉得明玥这个问题奇奇怪怪。

        不想竟然听明玥说道:“那便是了,夏天那山里也炎热,蚊虫居多,那些个蚊虫都喜好在水中产卵,还不知带了多少脏东西,那又是眼睛看不清的,吃进了肚子里,少不得是要染上痢疾的。”

        “那怎么办?可我们瓦缸也有盖子的啊。”厝木不解,也有些愕然,那样犹如神女将罚一般的病症,居然是因为喝水的缘故。

        明玥两个建议,“如果不是活水,再喝的时候务必要烧开。”还有就是就地拿了个斗笠来依次装着干净的粗砂细石,然后放在瓦钵上,再往斗笠里装看起来并不干净的水。

        可透过砂石渗进瓦钵里的水,却是干干净净。

        厝木只觉得稀奇又惊讶,“竟然变得犹如山泉水一般干净了。”

        明玥见他观察得认真,便道:“我知晓山里有那手艺好的族人,到时候你们自己设计一下,用不着我今日做的这样麻烦。到时候夏日里即便是遇着大雨,山泉水浑浊了,你们也可以如此解决,得到干净的水。”

        厝木连连点头,明玥又叮嘱道:“我始终没有去过你们山上,你们到底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怎么样过日子,我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如果你们遇到什么问题,解决不了一定要马上下山到商行询问,我们便是没有什么大本事,但我们汉人下山早,生活上总有许多超越在你们前面的技巧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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