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龙族:路明非不奉陪了 > 第三十四章龙王之陨

  隐蔽在暗处的学生们纷纷现身,暴风雨一样的弹幕射向平地上的龙王,红雾不断被蒸发为不可见的气体,那火焰人影也在慢慢后退。

  EVA已经分析出,金属与火焰都不能对这位冕下造成任何伤害,现在是战时,诺玛已由EVA人格接管,进入最高工作状态,在她的要求下所有人员已换成弗丽嘉子弹。

  康斯坦丁试图用火焰去烧死这些阻碍他寻找哥哥的蝼蚁们,但小虫子们来自四面八方,祂不满的吼了一声。

  没有一位龙王是可以轻辱的。

  黑炎点燃了他的脊背处,浑身骨骼发出震耳的爆响,后背的皮肤被撕裂,一对原本贴在背后的膜翼猛地张开,上面鲜血淋漓。

  血味在空气中弥漫,康斯坦丁飞到空中,黑炎燃烧的更加猛烈,下一刻,便是要散出焚尽一切的流火。

  那一刻,时间被更改了。

  一切仿佛突然被按了慢放键,躲在一处房顶的路明非发现在那个范围内,一切的人,物都类似静止,射击的学生,奔跑的教员,以及那位扬起骨翼的龙王。

  只有他和昂热校长没有变慢,那位老人奔跑的如猎豹,如年轻人的跑酷动作越过扶梯跳到了屋顶,双腿发力,高高的跃起,于空中,那把折刀狠狠砍向那位龙族的君主。

  “梅涅克,又轮到我们并肩作战了。”

  冷锻花纹钢打造短刀划开了龙王的翅膀,时间恢复,高居天穹的王跌落下来,火焰在一瞬都崩掉。

  路明非看清那是一位清秀的少年,根本没有预想中龙族的狰狞,眼仁是令人亲切的黑色,眼白却是无边的熔岩红,他的脸蛋偏圆又小,身体却是极度瘦弱,简直肋骨毕露。

  落地的一刻,康斯坦丁收拢了黑炎,战斗继续。

  一群热血上涌的学生开始丢掉手中“无用”的枪械,他们发动着言灵,要和他们的校长一起并肩作战。

  “这都是群白痴吗?”

  校园门外的制高点,酒德麻衣吐出嘴里的草根,子弹打在一位跑动女孩的脚边,身边的叶胜一把拉回了差点摔倒了亚纪。

  “蠢货,那可是龙王,交给你们校长不就好了。”

  酒德麻衣自言自语,距离很远,她那个丑小鸭妹妹不可能听到,她愤愤说。

  “再敢冲就还打你,打到你和从前一样,躲到后面发抖就好了……”

  谁要你去战斗了,那里有一百多岁传奇老绅士,有浑身散发着诡异的s级,屠龙,谁要你去战斗了!

  虽然亚纪这边被她“亲爱的姐姐”暂时制止,但屠龙团队已经到达战场,各种言灵,刀具开始对龙王轰砍去。

  昂热这边甚至没有办法去提醒这些无知的孩子,他的精神高度集中,康斯坦丁已经彻底锁定了他,与龙王的战斗,容不得一丝的分神。

  对碰着近身搏杀,火焰的灼烧让老人身上有些破破烂烂,亚特坎长刀挥砍着,龙王发出咆哮,已经异化为利爪的手臂刚想抓住折刀,却被早有准备的昂热趁机闪身到其背后,刀具再次切开对方的脊骨。

  在科技出现之前,历代屠龙勇士都是这样,靠着血统的优势,用勇气,牺牲,突破身为人类的局限,去对战曾经的梦魇。

  “明非!”

  老人的声音好像炸开了空气,这时开始,时间再次放缓流动。

  火焰出现了缝隙,这是机会,昂热校长划开了康斯坦丁的眉心,路明非看到,一只赤金色的眼睛从伤口中暴露,缓慢地转动。

  真是可惜,路明非再次看清了那张脸,想起奥丁馆里,就是这样一个小孩对着自己说,我没有找你,我想找哥哥。

  但悲伤都是枪械发出轰鸣后的臆想,如果他去可怜龙王,那么龙王碾死的人类又该有谁去可怜?

  那颗血一样瑰丽的子弹已经飞出,路明非甚至可以站起来,收回了狙击枪,子弹在空中慢悠悠的飞行。

  昂热布满皱纹的脸上浮现笑容,他没有离开龙王的身边,折刀仍旧架着龙王的骨爪,不到最后一刻,他不会有任何掉以轻心。

  那颗金色的眼珠已经爆开,火焰在熄灭,围绕祂身边的熔岩流淌到地面,与草坪触碰并开始凝固,火焰的权能渐渐消散。

  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没有雷声和闪电,像是一个默默哭泣的父亲。

  “康斯……坦丁……”

  学院外的老唐突然捂住了额头,并且突然用力敲打着脑袋,他的双目开始赤红,一个声音仿佛环绕一样拼命钻进他的大脑。

  “我们就要死啦,康斯坦丁,但是,不要害怕。”

  “你是很好的食物,可那样就太孤单了,几千年里,只有你和我在一起。”

  “可是死真的让人很难过,永远永远,漆黑漆黑……像是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

  老唐能感受到,一股陌生的记忆开始涌现,他害怕的身体发抖,可是一股力量燃烧着他的身体,让他连发抖的机会都没有,他开始无法掌控自己了。

  眼睛开始亮起璀璨夺目的金色,老唐现在可以看到远处那位怪物,像一头变异的野兽,它无光的眼瞳看向这边,似在看着自己。

  他还可以看见那个开枪的男孩,一处两层楼的屋顶,男孩坐在那,已经收好了枪,是胜利了吗?

  那是……明明吧。

  老唐甚至没有时间去思考怎么会是他,那个没心没肺的吐槽达人,那个寄宿在婶婶家的小透明,那个为了上网吧不吃早餐的学生仔。

  老唐手中的枪指向了他。

  “不!不行!”

  老唐在心里疯狂的喊,那是他的朋友,那是他认识七八年的网友,那是陪他一起玩一起吐槽一起说话的……朋友。

  他的朋友很少,少到只有地球另一面的那个衰小孩。

  “他是杀死你弟弟的凶手,杀掉他,为康斯坦丁报仇!”

  老唐挣扎着夺回了一点控制权,那几千年的记忆不断重刷着他这个“人”,可他固执的保持一点属于罗纳德·唐的清明,他丢掉了枪,把摩托开到最大速度,向后面一个方向跑去。

  老唐最擅长逃跑了。

  跑……逃避……就好。

  他已经不是老唐了,找回了千年的记忆,他成了王座上的双生子,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可诺顿的脸上还残留着属于老唐的液体。

  最后的声音在自语。

  “明明,也是弟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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