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穆怀今天在校园里走的时候,总有一种感觉,仿佛是什么老朋友回来了一样,但他不记得这个学校里有谁和他从小就认识,所以也没怎么去想。
他和朋友一路走着,准备去教室。突然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微信里的一条消息。
她怎么又给我发消息,要不把她屏蔽了算了?秦穆怀看着那个备注是夏霜霜学妹的对话框[穆怀学长,我有些东西弄不明白,你可以教我吗?]
秦穆怀看来眼消息,沉思了不到一秒,关闭了手机。他其实不太喜欢别人经常给他发消息,但她平繁的给他发消息,却让他想起了一个人,曾经在他小时候,好像也有个小女孩,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叽叽喳喳跟他说个不停。
可他现在已经有点不太记得那个女孩子了,只记得她叫洛凌双。因为爷爷时常会提前,说:“洛家那小丫头多好啊,又可爱又招人喜欢,太稀罕了。”
秦穆怀一点儿也不觉得她哪里招人喜欢,他只觉得她很吵,比小鸟的嘴巴还能砸吧。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就也分开了,之后也没怎么见过,因为没有联系方式,后来两家的来往没有以前那么密切了,他也渐渐的快忘记这个人了。
只不过,他记忆里,她似乎曾经给过他一个手绳……
下午的课都结束后,秦穆怀还在想着那个手绳。本来觉得那个手绳没什么,但现在总好像,有些在意那个手绳,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最终,在思索了一个下午后,他还是决定回家后去找找那个手绳。
可能人就是那么莫名其妙吧,会突然想到什么东西,然后费尽心思得把那样东西翻出来,之后再看着这样东西感慨一番后,又将东西放回原位。
一件非常没有意义的事情,却总能莫名其妙的让人去做,也许这就是一时兴起,或许这就是只有人才会有的一种感情。
秦穆怀上大学后,就在学校附近买了个房子,因为他不喜欢住校,而且这样的话也方便很多。但是,他没回去那边,而是回了老宅。
“谢老,我今天要回老宅一趟,麻烦来学校接一下我。”他打完电话后,随即就慢悠悠地走到校门口,稍微等了一会儿,就看见谢老来了,然后就上车了。
“我记得,好像是放在一个盒子里?”他低声喃喃自语道。
“少爷,你在说什么?”谢老听着他喃喃自语,奇怪地问。
“没什么。”他靠着椅背,双手环抱在胸前,漫不经心地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景色。
回到了老宅,秦老爷子看着秦穆怀回来了高兴地说:“你小子今天怎么回来了啊!”
“没什么,就是想爷爷了,所以就回来了。”秦穆怀笑着说,“爸爸妈妈呢?”
“他们俩去度假了,把公司的事务都丢给我这个老头子来处理,哎呦!”秦老爷子说着就掩面假装要哭出来了。
秦穆怀一时有些哑然失笑:“好了爷爷,那我今天这不是回来了嘛,对了,您吃饭了吗?”
“还没呢,老谢说你要回来,我还不信,没想到你真的回来,走吧,一起去吃饭!”秦老爷子真的很高兴,因为他这个孙子自小就很独立,什么事情基本上都能自己解决,而高中的时候就想自己一个人搬出去住,但秦穆怀的父母没有同意,所以后来到了他大学才同意他出去住。
吃过晚饭,他就去了他的房间,房间里很干净,也有些空,毕竟一部分东西都已经被他拿到那边的房子里了。
他在房间各处寻找,之后,在书桌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很不起眼的小盒子,这个盒子好像是当时装其他什么首饰时留下来的。
他打开小盒子,里面的一条红绳手绳安静的躺着。当年因为这个手绳太小了戴不了,所以就拿下来了。虽然有收缩带,但还是带不进,索性就不戴了。
秦穆怀拿出手绳,看着,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门外传来了谢老的声音:“少爷,今晚在老宅过夜吗?”
“嗯。”许久不回来了,这次难得回来,住一晚吧,就当是再多陪陪爷爷了。
洛凌双依旧戴着那条手绳,倒不是因为秦穆怀,而是因为她很喜欢红绳,所以也就一直戴着了。
今天和叶童去逛街也没有买多少东西,不过她们倒是一路吃了很多。
她今年大一,为了方便上学所以就在学校旁边的小区里买了一套房子。主要原因是因为她不喜欢住校,因为之前在高中住校的时候,遇到过不太好的事情,虽然不是她自己所经历的,但却是她认识的一个人,所以自那以后她就很讨厌住校。
叶童和她住一起,由于不用付房租,所以代价就是做饭。洛凌双的一日三餐都是叶童做的,不得不说,叶童的厨艺真的不错,虽然都是些家常菜,但是好吃。
偶尔她们俩在假日空闲时还会一起做一些点心什么的,比如小蛋糕、曲奇饼,面包什么的。
洛凌双很喜欢一些有年代感的东西。
客厅有放着留声机,黑胶唱片;书房里羽毛笔,一台老式的打字机;还有各种蜡烛,甚至还有一套专门的用于制作蜡烛的工具。她的书桌上书架上还有好几本外壳看起来非常古老但又十分精致的书。
洛凌双还非常喜欢宝石和好看的石头,还有亮晶晶的东西,她就好像是那西方传说中的龙一样,因为传说,那些龙喜欢把漂亮的宝石水晶收集起来。
她甚至为了她的那些宝石,专门腾了个地方做了个陈列柜里面排列着一颗颗颜色形象各异的宝石和石头。
而此时,洛凌双洗完澡,躺在床上,抬起左手,看着手上的那条手绳,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看了一会儿,她坐起身,来到阳台上。
阳台上放着一张小圆桌,旁边还有两把椅子。她坐下,看着外面的夜景。城市的夜景就好像夜空的星星,宇宙里的星云,让人看着有一种别样的感觉。由于洛凌双买的房子楼层较高,所以俯瞰下去的时候总有一种看着这脚下芸芸众生的感觉。
这么想着,洛凌双不经意似地嗤笑了一声。
思绪飘远,盛城是华夏经济最发达的地方,但同样的,它有着两面性。一面的人立于经济体世界财富的顶端,而另一面的人,则是混噩于烂泥里的底层。
而通常两个极端的中间,都会有一个“灰色地带”。那是一个平庸的世界,里面有着一个一个妄图冲破“灰色”的人,也有着许多自甘堕落的人;而更多的,则是一辈子的碌碌无为,死于平凡,死于人堆。
光鲜亮丽的盛景的背后,总会滋生出无数的肮脏。就像有着阳光的同时,也永远伴随着影子,他们就仿佛是不可分割的一个完整的个体一般,如影随形。
铸造出的那些自诩上流社会,他们不应人心,自视高傲,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真的是如此吗?也许他们忘了,他们忘记了自己的这一切是怎么来的。
是的,他们确实忘记了。
洛凌双俯视的看着这做夜色迷离的城市,思绪万千。
叶童有些口渴,走出房间去倒水,经过客厅的时候,她看见洛凌双坐在那里,于是问道:“双双,你大晚上不睡觉坐在那里干嘛?”
“睡不着,所以就出来看看夜景。”洛凌双回答,“给我也倒杯水吧。”
“你可真懒。”说着,叶童去倒水。倒完水,她拿着两个杯子走过去,放下了洛凌双的杯子,然后自己拿着自己的杯子走到阳台边上,由于阳台是封闭的,所以她靠着窗边,看着外面的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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